1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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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监[2012]130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12.10.30【实施日期】2012.10.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3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继续下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地区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有待加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煤矿开采强度不断加大,开采深度日益增加,开采条件更加复杂,各种灾害日趋严重,特别是跨行业、跨地区扩张带来的办矿主体多元化等问题,都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最新危化品生产企业适用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最新危化品生产企业适用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AQ 3038-2010
93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AQ 3039-2010
94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AQ 3040-2010
95
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AQ 2030-2010
96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AQ/T 4208-2010
97
化工企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配备
AQ/T3048-2013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15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61号
16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令
17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07号
18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08号
19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3号
20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4号
12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与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
12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与修改劳动防护用品与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
125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4号
126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88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 3034-2010
8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5-2010
9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 3036-2010

国家药监局关于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0.12•【文号】国家药监局公告2023年第130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公告2023年第130号关于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的公告为满足患者临床用药需求,保障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鼓励申请人选择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参比制剂目录中收载的品种进行仿制研究。

对于参比制剂目录中未收载的品种,即无参比制剂品种,经评估如有预期临床价值,申请人可开展仿制研究。

现就无参比制剂品种仿制研究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仿制药、促进仿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二、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

所仿制的品种应符合当前科学认识和临床诊疗需求及实践,作为主流药品被广泛使用,且具备不可替代性特征,同时有足够临床试验数据支持临床获益大于风险。

申请人应充分评估拟申报品种的预期临床价值,并通过良好设计的临床试验证明其预期临床价值。

三、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申请人应基于现行技术要求开展仿制研究,并对已上市同品种药品开展全面质量评估。

仿制药品质量不低于研究充分、上市基础好或在相应疾病领域市场份额较大的已上市品种。

四、申请人在充分评估无参比制剂品种的预期临床价值的基础上,如拟仿制,应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Ⅲ类),提交相关研究资料。

药审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和申请人对药品预期临床价值进行沟通,沟通交流结果供申请人参考,并以适当形式公开。

后续相同品种如无特殊情况,可参考已公开的沟通交流结果。

五、对于经初步判断具有预期临床价值的品种,申请人完成相关研究后,按照现行临床试验申请程序提出临床试验申请,临床试验申请审评过程中将充分参考沟通交流结果。

新版精编档案保管员业务竞赛信息技术安全完整考题库588题(含答案)

新版精编档案保管员业务竞赛信息技术安全完整考题库588题(含答案)

2020年档案保管员业务竞赛信息技术安全试题588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96.关于资产价值的评估,____说法是正确的。

DA资产的价值指采购费用B资产的价值无法估计C资产价值的定量评估要比定性评估简单容易D资产的价值与其重要性密切相关2."72.下列不属于防火墙核心技术的是____。

DA(静态/动态)包过滤技术BNA T技术C应用代理技术D日志审计3."131.如果一个信息系统,主要对象为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业务信息安全性或业务服务保证性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本级系统依照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自主保护,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这应当属于等级保护的__A__。

A强制保护级B监督保护级C指导保护级D自主保护级4."130.如果一个信息系统,主要对象为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业务信息安全性或业务服务保证性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本级系统依照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自主保护,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这应当属于等级保护的____。

BA强制保护级B监督保护级C指导保护级D自主保护级5."123.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____。

BA逻辑隔离B物理隔离C安装防火墙DVLAN划分6."117.下列____机制不属于应用层安全。

CA数字签名B应用代理C主机入侵检测D应用审计7."115.IPSec协议中涉及到密钥管理的重要协议是____。

AAIKEBAHCESPDSSL8."113.下列关于防火墙的错误说法是____。

DA防火墙工作在网络层B对IP数据包进行分析和过滤C重要的边界保护机制D部署防火墙,就解决了网络安全问题。

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号

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有色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一年八月五日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标准所指的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是指生产铸锭、板、带、箔、管、棒、型、线、锻件等有色金属产品(粉材除外)的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包括铝、铜、钛、镍、镁、锌、锡、铅等有色金属产品及其合金。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46项考评项目和239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评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安全管理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安全管理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954年9月20日 2004年3月14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部分关于安全生产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010年11月3日 2011年6月21日 2011年7月1日 2013年7月29日 2014年8月29日 2010月13日 2004年4月8日 2004年9月8日 2006年1月24日 2006年6月23日 2006年6月6日 2006年7月2日 2011年6月21日 2011年7月1日 2013年7月29日
149 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128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6年4月15日 2007年3月1日 2007年1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2008年2月1日 2009年5月1日 2009年7月1日 2009年10月1日 2010年7月1日 2010年10月1日 2011年2月1日 2011年12月1日 2011年12月1日 2011年11月1日 2012年3月1日 2012年3月1日 2012年4月1日 2012年6月1日 2012年6月1日 2012年6月1日 2012年7月1日 2012年6月1日 2012年8月1日 2012年9月1日 2012年11月1日 2013年5月1日 2012年11月21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已更名)
•【公布日期】2009.03.06
•【文号】安监总煤行[2009]42号
•【施行日期】2009.03.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
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09〕4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计,并经网上公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1000天以上且“六证”齐全有效、采用正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淘汰木支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井工)共有875个,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81个、地方国有煤矿251个、乡镇煤矿437个,其它经济类型煤矿6个。

现予公布。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附件:全国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附件。

安全专篇-预评价报告

安全专篇-预评价报告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洗煤厂二期(4.0Mt/a)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1总论1.1 项目背景新汶矿业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我国产煤大省山东,前身为新汶矿务局,1998年3月改制为新矿集团,现已发展成以煤为主、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新矿集团也是一家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和煤炭资源深加工等近五十年的企业。

2010年,集团煤炭产能达到4000万吨,集团销售总收入达到500亿元。

上海庙西部矿区中心选煤厂隶属于新汶矿业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焦化园区内。

中心选煤厂规划设计规模为10.0Mt/a,规划入选麻黄、黑梁、横山堡矿井原煤,分三期建设。

一期设计规模为3.0Mt/a,主要输送系统均按10.0Mt/a 设计。

麻黄矿井生产能力拟改扩建为4.0Mt/a, 另黑梁矿井(1.8Mt/a)即将投产,中心选煤厂一期3.0Mt/a 的能力不能满足该两个矿井的原煤入选要求。

因此中心选煤厂二期工程有必要相应配套建设。

中心选煤厂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2,248.74 万元,二期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21,742.67 万元。

受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安达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对其“中心洗煤厂二期(4.0Mt/a)建设项目”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1.2 评价依据1.2.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200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2003(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06(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63号,2002(6)《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142号,2003(7)《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620号,1999(8)《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1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1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13)《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14)《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1.2.2 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7)《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T50034-2004(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10)《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测定方法》GBZ/T160-2004(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89-2007(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1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14)《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1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1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1.2.3相关技术资料(1)《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西部矿区中心选煤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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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企业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今后,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生产装置原则上要由甲级资质化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本辖区化工企业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要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力争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三、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如果发现《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司)。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当地化工产业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补充和确定本辖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的化工企业,并抄送从事化工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以及有关具有乙级资质的安
全评价机构。

附件: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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