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专业常用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参考Word)

给⽔排⽔及暖通空调专业常⽤规范中强制性条⽂汇总(参考Word)给⽔排⽔及暖通空调专业常⽤规范中强制性条⽂汇总⽬录⼀、《采暖通风与空⽓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5⼆、《建筑给⽔排⽔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6三、《建筑给⽔排⽔及采暖⼯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8四、《通风与空调⼯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9五、《⼈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9~10六、《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10)七、《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10~14⼋、《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14)九、《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 (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14)⼗⼀、《医院洁净⼿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14)⼗⼆、《建筑中⽔设计规范》GB50336—2002 .............................................14~15 ⼗三、《地源热泵系统⼯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5)⼗四、《民⽤建筑太阳能热⽔系统应⽤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15)⼗五、《地⾯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15)⼗六、《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15~17 ⼗七、《建筑设计防⽕规范》GB 50016-2006 .............................................17~28 ⼗⼋、《⾼层民⽤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28~30⼗九、《⾃动喷⽔灭⽕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30~35 ⼆⼗、《建筑灭⽕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5~3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规范》GB50067-97 (3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36)⼆⼗三、《建筑节能⼯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36~37 ⼆⼗四、《室外给⽔设计规范》GB50013-2006.............................................37~39 ⼆⼗五、《室外排⽔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9~40 ⼆⼗六、《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40~42 ⼆⼗七、《⽓体灭⽕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42~43 ⼆⼗⼋、《⾃动喷⽔灭⽕系统施⼯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3~44⼆⼗九、《管道直饮⽔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44)三⼗、《埋地聚⼄烯给⽔管道⼯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44~45 三⼗⼀、《⼲粉灭⽕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45~46 三⼗⼆、《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46~50⼀、《采暖通风与空⽓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1.9 建筑物室内⼈员所需最⼩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民⽤建筑⼈员所需最⼩新风量按国家现⾏有关卫⽣标准(详条⽂说明)确定;2 ⼯业建筑应保证每⼈不⼩于30m 3/h 的新风量。
(完整版)GB50243-2016暖通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4.2.2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6.2.2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3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不得设置接口;4、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10 静电式空气净化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11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外露的接线柱应加设安全防护罩;2、电加热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查阅测试记录。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及条文说明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强制性条文及条文说明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 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 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 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 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6.2.3 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 设开关或熔断器。
6.3.5 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 时,直径不得小子 10mm,扁钢不得小子 4 × 25mm ,角钢厚度不得 小于 4mm 。
7.4.6 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穿过。
二、城市桥梁工程
。 【条文说明】:钢筋是混凝土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结构的承载力至关重要,使用的
钢筋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因此钢筋进场时,必 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 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骸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GB50242-2002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 号文件精神,由辽宁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和《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 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于2001 年8 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 号建筑大厦8F,邮政编码:110002,EMAIL:Songbo7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沈阳山盟建设(集团)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沈阳北方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风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3.3.2、3.3.16、4.1.2、4.2.3、4.3.1、5.2.1、8.2.1、8.3.1、8.5.1、8.5.2、8.6.1、8.6.3、9.2.7、10.2.1、11.3.3、13.2.6、13.4.1、13.4.4、13.5.3、13.6.1 为强制性条文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大全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大全 篇一:暖通规范大全资料大全 暖通规范大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GB50019-20XX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_T 50001-20XX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暖通部分 GB 50038-94-20XX 泵站设计规范 泵站施工规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GJJ 34-20X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XX年版) 给排水标准图集 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9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XX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87-8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XX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20XX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9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集中式空调系统经济运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XX 洁净室设计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9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GB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暖通与空调常用数据手册.rar 暖通自动控制规范.rar 暖通注册考试专业样题.rar 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rar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rar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rar 通风机施工安装规范.rar 通风空调风口设计规范.rar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ar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消声与隔振规范.rar 行业标准冷水机组安装.rar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ar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rar 制冷设计规范.rar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rar 住宅设计规范.rar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rar 组合式空调机组(设计选用部分).rar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GB 篇二:20XX使用的规范和图集 20XX使用的规范和图集(暖通) 篇三:20XX暖通空调专业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 20XX年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考试 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复习教材》第3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XX年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标准规范汇编》20XX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以上资料均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写 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20XX》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动力 20XX》。
L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联合发布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of acceptanc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works2002—03—15 发布 200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of acceptanc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worksGB 50243-200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6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43—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4.2.3、4.2.4、5.2.4、5.2.7、6.2.1、6.2.2、6.2.3、7.2.2、7.2.7、7.2.8、8.2.6、8.2.7、11.2.1、11.2.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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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4.2.2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
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
点燃试验。
4.2.5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
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
点燃试验。
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6.2.2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
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
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3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
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
不得设置接口;
4、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
罩(网)或采
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10 静电式空气净化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11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外露的接线柱应
加设安全防护罩;
2、电加热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查阅测试记录。
8.2.4 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查阅试验记录。
8.2.5 燃气管道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
2 当燃气供水管道压力大于5kpa时,焊缝的无损检测应按设计规
定。
当设计无规定,应对全部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并合格。
3 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严禁采用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查阅压力试验和无损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