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固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化管理所
2520.0
2022-07-12
7
循礼路(云河路~红河路)市政工程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
土石方工程
有限公司
1710.0
2022-08-19
8
循礼路(红河路-辽河路)工程循礼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 路(云河路~红河路)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1705.0
2022-09-08
9 新科路(龙六路-云台山路)工程
目标单位: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2-18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业绩表现、市场分布、服务能力、 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代理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招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供应商、金融机 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业务能力、影响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相关 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1705.0
2022-09-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8 日 生成
4 / 2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3 新科路(龙六路-云台山路)工程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1500.0
2023-02-09
4
[溧阳市]溧阳市体育路(建设路-台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
港路)白改黑建设工程项目溧...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舟政办发〔2021〕137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源头管理第三章分类贮存第四章收集运输第五章利用处置第六章申报登记第七章附则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称解释】本办法所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且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第三条【防治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积极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第五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所辖区域内的收运体系;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日常巡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固始县史河湾建设投资公司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送单位:固始县史河湾建设投资公司编制单位: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7月前言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位于固始县陈淋子镇镇区西北部。
陈淋子镇位于固始县东南,豫皖两省结合部,是河南省的东南门户,是史河湾小城镇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西铁路、沪陕高速公路、省道339穿境而过,紧靠312国道和105国道。
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于2008年11月获河南省发改委批准,是全省首批180个产业集聚区之一,规划总面积约4.39km2,主导产业为竹木加工、食品加工。
随着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和陈淋子镇区的不断发展,镇区人口和集聚区入驻企业不断增加,污水排放日益加大,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几乎未经任何收集和处理便排入史河,导致下游水环境质量日益恶化,下游河流的污染也日益严重,地表水水质污染是固始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并已经成为制约史河湾产业集聚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另一方面随着石河湾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污水量将不断增加,各个企业单独排放污水,必然带来监管的难度并增加水环境污染风险。
同时根据豫环办[2012]38号文《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园区工业废水均应集中处理”的相关要求,集聚区必须自建一座专门处理区内以工业废水为主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为了解决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及陈淋子镇区水污染问题,固始县史河湾建设投资公司拟投资5941万元建设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收纳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和陈淋子镇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旨在改善区域水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2.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工程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固始县史河湾建设投资公司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影响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评价单位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标准和环评技术导则的规定,在现场踏勘和收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开展本项目的环评工作。
新固废法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新”要求

新固废法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新”要求由于处理污水来源不同,一般可将污水处理厂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修订新增了部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相关的内容,但是对于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为便于污水处理企业了解新固废法修订对其业务及日常运营管理的影响,分别从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角度,对相关修订要点进行了梳理汇总。
一、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置的新增规定(一)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全处置污泥,依法履行记录及报告义务在新固废法修订前,《水污染防治法》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置、记录及报告义务进行了规定。
此次新固废法第七十一条作为新增条款,再次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全处置污泥,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及时报告给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新固废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常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参考规定:第七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连云港徐圩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上海滔普实验室设 备有限公司
连云港徐圩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5500.0 1215.1 625.2
2022-08-23 2022-09-30 2022-10-13
TOP5
2023 年水务公司 HW08 和 HW38 江 苏 杰 夏 环 保 科 技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TOP3 TOP4
[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 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一 阶段管廊施工 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工业 废水综合治理中心研发楼实验室 工程 EPC 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 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三期)项 目连云港石化基
(2)机械设备(1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江 苏 方 洋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江苏丰昌机电科技 2022-2023 年电机维护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
151.8
水泵房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XSD2023-B001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一、项目概况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因水泵房清淤工程需要,现对水泵房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地点位于XX市XX区XX街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水泵房内淤泥的清理、运输和处置等工作。
二、招标范围1. 水泵房内淤泥的全面清理;2. 清理后的淤泥运输至指定垃圾填埋场;3. 水泵房内环境整治,确保清理后的水泵房满足正常使用要求;4. 临时围挡、施工道路、照明、排水等临时设施的建设与拆除;5.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7. 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
三、工程量1. 水泵房淤泥清理量:约2000立方米;2. 运输距离:约5公里;3. 施工周期:3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环境保护许可证;4.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17:00;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2. 开标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商务、财务等方面。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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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代理项目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近 3 年(2020-09~2023-08):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重点项目
(1)建设系统(24)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宁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 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15
宁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 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二次)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16
宁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 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二次)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17
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省南 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 阳市宛城区高铁片区市政道路及停 设局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涟水复航工程方案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涟水县交通运输局以涟交〔2023〕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涟水复航工程2. 项目地点:涟水县3. 项目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江苏省航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涟水复航工程将对现有航道进行整治,提升通航条件,满足船舶安全、高效、环保通航的需求。
4.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亿元5. 工期:XX个月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航道整治工程:包括航道疏浚、护岸工程、航标工程、航道配套设施等;2. 通航辅助设施:包括锚地、停泊区、渡口、码头等;3. 环保工程: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4. 临时设施:包括施工围堰、临时道路、临时码头等;5. 其他相关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5. 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6. 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的航道整治工程;7.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涟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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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固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受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涟水县红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一般固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一般固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AZC-2019120278-LS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般固废(污泥)总量约7500吨处置服务采购。
因一般固废(污泥)处置环保要求高,必须及时对每日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避免因处置企业突发意外事件影响我县的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造成污泥二次污染。
现将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年处置污泥约3700吨;
二标段:年处置污泥约3800吨;
说明:谈判供应商可以兼投上述两个标段,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段。
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蚯蚓养殖、制砖、有机肥生产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出具与本采购项目关联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批复(必须具有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材料的受理证明材料)。
(4)谈判供应商为涟水县域外污泥处置企业的,需提供污泥处置企业所在地的城管、路政、环保部门出具的涉及污泥运输的许可手续。
(5)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的污泥处置场所、厂房或场地(因运输需要,场地内道路
须硬化),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场所属地政府(或村居)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四、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谈判文件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报名及下载期限: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31日)。
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地址: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下同)319室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须提供法人联系方式),标书费100元/标段(刷储蓄卡支付)。
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谈判时间安排,因谈判供应商时间安排过失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2月3日9:00(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一份。
)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 2020年2月3日9: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三楼电子评标二室
3、谈判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谈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地址: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林勇军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319室电话***。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标段。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与谈判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190元/吨(该单价包括污泥运输、过磅、处置、人工、机械设备、保险、税费、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费用,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谈判。
请谈判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谈判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在谈判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谈判。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amp;CategoryNum=005007)。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