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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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2024精)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2024精)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在乙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1. 服务范围乙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将提供下列医疗服务给甲方:•1.1 一般诊疗服务•1.2 专科医疗服务•1.3 门诊手术服务•1.4 住院治疗服务•1.5 检查、化验、影像服务•1.6 康复护理服务•1.7 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2. 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并享受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

•2.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2.3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2.4甲方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手术,但需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3. 乙方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员。

•3.2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3 乙方应当保密甲方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3.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医疗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费用明细。

4. 医疗纠纷解决•4.1对于由乙方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4.2乙方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承担因甲方个人原因引起的后果。

三、其它事项1. 协议生效与终止•1.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2若甲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30天提出解约申请,则本协议自甲方解约申请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1.3 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2.1 本协议适用法律。

•2.2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其它约定•3.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第1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一、甲方:医疗机构名称乙方:患者名称二、甲方为提供医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三、乙方须遵守以下约定:1. 乙方应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过往病史等与本次治疗有关的情况;2. 乙方应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并如实提供治疗过程中的反馈信息;3. 乙方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4. 乙方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完成检查、治疗等各项工作;5. 乙方应按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甲方须遵守以下约定: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意见,合理安排治疗进程;4.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治疗效果不佳,应主动与乙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如乙方需出现不良反应或疑问,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医疗服务结束之日终止。

七、本协议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以上为医疗服务协议书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字盖章。

祝愿乙方早日康复!第2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一、甲方:医院名称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二、乙方:患者姓名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三、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和《医疗卫生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四、协议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病史、症状等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保险合同条款等制定,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双方约定如下:第一章定义第一条保险公司: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指被保险公司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患者: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过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人员。

第四条签约:指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时,与医疗机构签署本协议书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患者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服务过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理赔。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医疗目的。

第三章支付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向保险公司申报费用。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第四章协议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可以协商延长。

在有效期内,双方如有变更协议内容的需求,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二条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对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可以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不再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7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7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7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诊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根据自身病情和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月/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四、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明示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收费凭证。

3. 如涉及第三方支付的,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协议提供医疗服务;(2)保护乙方隐私;(3)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4)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医疗建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2)按照协议支付医疗费用;(3)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和秩序;(4)如实陈述病情和病史。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道歉等。

2. 如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甲乙双方应保护对方的隐私,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对方的个人信息。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甲方:(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北京市医保管理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是北京市医保目录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乙方是负责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作为北京市医保目录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向参保人提供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服务。

乙方负责管理和监督北京市医疗保险的运行,保障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二、服务内容医疗服务范围:甲方应按照北京市医保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诊疗服务。

服务质量要求: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的医疗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性。

三、费用支付医保支付标准:乙方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进行费用支付。

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应依据乙方的相关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费用结算信息,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四、信息报告与数据共享信息报告义务: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定期向乙方报告有关医疗服务的统计数据和质量评估信息。

数据共享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就医疗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数据共享,以促进医疗服务的优化和管理。

五、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获取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涉及本协议的保密信息。

六、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医保资金浪费或参保人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提供医疗服务或未及时支付医保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期限与终止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协议期满前,如有续签意愿,双方可提前协商确定续签事宜;如一方不愿续签,应提前(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202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背景本协议书由定点医疗机构(简称为“医院”)与个人患者(简称为“患者”)签订,旨在明确医院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务内容1.医院承诺向患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和相关法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医疗–特殊检查及治疗–手术–康复治疗–中医诊疗等2.医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3.患者有权选择医院提供的医生来进行诊疗,医院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并尽可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二、服务条款1.患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配合医院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

2.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主动告知医生相关过敏史、疾病史以及正在使用的药物等,以确保医生能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方案。

3.患者有权了解所接受的医疗服务的费用构成,并有权拒绝医院未经患者同意的费用项目。

4.医院有责任保护患者的隐私,对于患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病情资料应予以保密,并不得用于其他非医疗目的。

5.患者应按照医院规定的付费方式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并应遵守医院的收费政策。

6.医院应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服务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医院不再提供医疗服务,患者也不再享有相应的权益。

2.在患者需要转诊或入院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以暂停执行,待转诊或入院结束后,双方需重新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3.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生严重的违法行为或对医院、医生造成重大损失的,医院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五、其他条款1.患者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运行。

2.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的尊严、隐私和人身安全。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范文6篇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范文6篇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范文6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共同合作开展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双方以患者的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目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拓展医疗市场,实现合作共赢。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本协议。

三、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

2. 双方共享医疗技术资源,共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医疗风险,共同应对医疗纠纷。

4. 双方共同开展医学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四、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医疗合作小组,负责合作事宜的协调和实施。

2. 双方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并执行合作计划,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4. 双方共同承担合作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市场推广等。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场所及设施。

(2)派遣医疗技术人员参与合作事宜。

(3)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4)共同承担合作过程中的费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支持。

(2)派遣医疗专家参与合作事宜。

(3)协助甲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4)共同承担合作过程中的费用。

六、利益分配1. 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或约定,分配合作收益。

2.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确定。

七、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尊敬的定点医疗机构:经与贵机构协商,我们愿意与贵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以便实现双方的合作,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现将具体事宜如下:一、合作内容1. 本协议旨在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我们将指定贵机构为我们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便我们向我们的客户推荐贵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2. 在客户需要医疗服务时,我们将推荐他们选择贵机构,帮助他们预约挂号,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 贵机构将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在内的医疗服务。

在诊治过程中,贵机构将与我们保持密切的合作,并及时向我们提供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情况等信息。

4. 我们将根据贵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价格等因素,定期评估贵机构的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选择贵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二、双方权利义务1. 贵机构应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并具备较强的医疗技术实力。

贵机构承诺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规范。

2. 贵机构应有足够的医疗资源,包括医生、护士、设备等,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贵机构承诺提供的医疗服务具备良好的质量与效果,并对医疗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我们会根据实际需要向贵机构指派协调员或代表,协助处理患者的诊疗事宜。

贵机构应提供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4. 双方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并且在需要共享患者信息时,应事先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费用支付1. 本协议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不依赖于我方的支付。

患者与贵机构之间的经济往来与我方无关,我们不对贵机构的医疗收费负任何责任。

2. 贵机构应向患者提供明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并依据贵机构的医疗服务合同与患者进行费用的结算。

四、合作期限与变更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如有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应经过双方书面协商,并在双方同意后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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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乙方: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2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3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4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5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6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7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8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9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10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11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12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13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14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15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第16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16.1医疗服务项目类:(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16.2非疾病治疗项目:(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16.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16.4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16.5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17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18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19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20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21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

乙方应严格按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以上(二级医院%以上)。

第22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23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第24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

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

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月日前报送甲方。

第25条医疗费结算25.1结算办法(1)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2)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25.2结算依据(1)《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2)《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3)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4)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第26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1)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2)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3)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4)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27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1)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2)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3)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28条乙方发生本章第26条、第27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第29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第30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1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32条合同期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33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时间: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法人:(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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