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律文书的作用
论述法律文书的作用

第一,必须明确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材料本是第一位的。
其次,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应当对报案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案件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包括鉴定结论)得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综合归纳,将下列情况叙说清楚。
(3)侦查计划。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对案情的分析判断,制定切实可行的侦查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
第一,发案经过。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发生了什么性质的案件,经过情况怎样,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是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等等。这些情况要根据已有的材料具体写明。第二,已查明被害人的情况以及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如系无名尸体,除姓名无法填写外,其他情况,比如性别、大概年龄、体貌和衣着特征,以及被害情况和致死原因等,均应写明。第三,侦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应当写明初步查明或者确定的侦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工作单位、住址以及主要的社会关系。如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亦应当写明。如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人,可按上述项目分别写明情况。(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一部分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凡叙述有关民事行政类的案情事实应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关涉的各方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纠纷的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和理由以及有关的证据其中行政诉讼的案情事实在叙述纠纷事实时还应注意写清原告被行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叙述常常涉及财物或其他事物的数量特别是财物数量更是比比皆是
律师文书的作用和意义

律师文书的作用和意义律师文书是指律师在协助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或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所撰写的各类文书。
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仅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法律实施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依据。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明律师文书的作用和意义。
律师文书有助于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会撰写各种文书,如委托代理协议、法律声明、法律意见书、诉讼状等。
这些文书详细地阐述了当事人的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使得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范围,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损害自身利益。
律师文书有助于明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在许多案件中,事实和证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律师通过撰写律师函、法律咨询意见等文书,能够对案件中的事实进行整理和归纳,帮助当事人梳理好自己的主张和证据链条,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从而提高案件的胜诉几率。
律师文书有助于规范法律行为。
律师文书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它对当事人的行为起到了明确的规范作用。
律师通过撰写法律意见书、债权债务确认书等文件,能够引导当事人依法行动,遵守法律规定,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律师文书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会撰写各类诉讼文书,如诉讼状、答辩状、上诉状等,这些文书是当事人维权的有力工具。
律师通过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详尽的分析和论证,准确表达当事人的主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律师文书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通过律师文书的撰写,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和见解。
这有助于法官准确判断案情,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享有国家司法权力的国家机关,即公安、检查、法院等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责和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案件所制作的文书。
司法文书的作用:1、起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作用;2、起着保证诉讼活动能依法进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的作用;3、起着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宣传和教育作用;4、起着保证和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作用;5、起着反映社会历史价值、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6、起着考核司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作用。
特点:鲜明的阶级性;格式的规范性(结构格式的固定----首部、正文、尾部,文字表达是固定的,项目要素的固定);制作的合法性(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时限合法、履行合法);生效的强制性;绝对的准确性(诉讼主体准确,证据、叙述事实准确,阐述理由准确,处理判决准确,语言文字准确)。
制作程序:起草原件;两道审校把关;校对打印;送达签收。
司法文书写作的重要性:司法文书在司法业务工作中的地位;司法文书在打官司中的地位;司法文书在日常生活中、经济交往活动能够总的地位。
司法文书的写作理论:一、司法文书的主旨: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办理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根据一定事实、追求一定目的,而为正确实施、执行法律所形成的基本观点。
表现类型(反映实体、程序问题的主旨)。
作用:可以确定写作的重点;可以为使用的材料选定标准;可以对组织行文结构起指导作用。
客观要求:观点正确;主旨鲜明;集中突出。
二、具体的材料:是指制作者为了某一写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实践中收集分析归纳写入文书之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及用于论述的法学理论内容。
两种:灵活性的表述材料;法定项目及身份表述材料。
材料是司法文书主旨的基础,是表现主旨的支柱。
使用要求:材料要求绝对真丝;择其精华、围绕主题作文章;根据需要合理剪裁,正确处理好详写略写的关系。
三、司法文书的结构:是指问题内部的组织和构造,是对表述内容进行材料组织的表现方式,是固定的科学化标准的写作原则。
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律师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目标而撰写的各种法律文件。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的定义、种类、撰写原则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的定义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是指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这些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等,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的种类1. 起诉状:起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正式文书,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起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 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提出的书面答辩,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回应。
答辩状应包括被告的基本信息、答辩意见、事实与理由等。
3. 上诉状:上诉状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文书。
上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4. 代理词:代理词是律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代表当事人陈述事实、论证观点、提出证据的书面材料。
代理词应包括事实与理由、证据材料、辩论观点等。
5. 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支持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依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6. 其他法律文书:如律师函、律师意见书、调解协议书等。
四、民事案件中律师法律文书的撰写原则1. 依法撰写: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必须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客观真实: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如实反映案件事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确保文书的客观真实性。
3. 严谨准确: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使用准确、严谨的语言,避免出现歧义或误解。
4. 有针对性: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诉讼请求、论证观点、提供证据。
司法文书的作用

司法文书的作用司法文书的作用本文简介:司法文书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下面小范为大家介绍司法文书的作用。
广义的司法文书指在国家法制活动中形成的一切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狭义的司法文书专指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中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司法文书制作的目司法文书的作用本文内容:司法文书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下面小范为大家介绍司法文书的作用。
广义的司法文书指在国家法制活动中形成的一切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狭义的司法文书专指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中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司法文书制作的目的是为了具体实施法律,没有司法文书,法律法规的实施就没有载体。
刑事司法文书的运用具体贯彻实施刑事法律,保证了法律对于犯罪的惩治和人民的保护,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
民事司法文书和仲裁文书的具体适用,使民事法律得以正确实施。
这有利于调节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法律、法规只有具体贯彻实施才能产生效用,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司法文书的具体运用。
总之,只有通过司法文书的具体制作和运用,才能体现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二)保证诉讼活动依法进行司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是保证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的基本条件。
只有依法正确制作和使用司法文书,诉讼活动才能正常进行。
人们制作和使用司法文书,其目的就是要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有了合法制作和使用的司法文书,司法机关才有了判案的依据。
没有司法文书,人们正常的诉讼活动就无法进行。
这是十分浅显的道理。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在各种民事、行政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当事人在协商调解无效时,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已成为公民的正当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只有依法制作司法文书才能确保诉讼活动得以正常进行。
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篇一:规范法律文书写作的作用与意义实用法律文书写作课的心得摘要:通过对实用法律文书写作课的学习,我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专业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
利用法律文书写作,对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实际运用和掌握,并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关键词:法律文书,心得,民事诉状,意义,作用法学的训练就在写作,一定要写,一直要写,因为写才能让你深刻。
——王泽鉴作为一名大学生,法律写作是一项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
通常来讲,法律写作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律文书写作,也称为实用法律写作,为法律实务中常常会用到的写作形式,如法官要写的判决书,律师要写的代理词,检察官要写的公诉词等;另一类是非法律文书的写作,其写作目的不是为了参与某一案件的司法过程,不会在某一法律关系中起法律作用。
这类非法律文书只是充当作者法律知识的载体,即法律论文。
笔者在文章中将分法律文书和法律论文两部分探讨法律写作的意义。
为了学好本课程,我觉得首先要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在学习过程中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虚心求教、持之以恒。
另外,在学习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具体写作方法;要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要注意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要重在理解,能提出问题,积极思考,不要死记;要注重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实际应用以及它们的作用,不()要孤立地去看待一个法律文书,应有完整的系统概念。
通过习题练习可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并培养分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所以应按要求完成布置的作业题。
做题前,要对所学内容基本掌握;做题时,要看懂法律文书要求,注意分析,熟练应用各种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和写作要点。
除学习规定教材外,应参阅相关的参考书,尤其是陈老师给我们指定的参考书。
如果有条件,还可通过模拟法庭练习、验证和巩固所学法律文书知识,训练实际法律文书的应用,培养我们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是指通过书面形式记录、表达法律行为和法律意思表示的文件。
它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确、准确、规范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讨论。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指以书面形式表达法律意思表示的文件,它记录了法律主体的法律意图和行为,具有明确、准确、规范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使用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文书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记录法律行为和法律意思表示的对象和要素,以便对其进行合法的解释和执行;二是提供明确的证据,以解决法律争议和纠纷;三是维护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秩序和公正法治的实现。
因此,法律文书在法律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根据不同的法律行为和目的,法律文书可以被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下面介绍常见的几种法律文书。
1. 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各种商业和法律关系。
合同包括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是最常见的法律文书之一。
2. 裁定书和判决书:裁定书和判决书是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解决法律纠纷,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裁定书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案件程序性问题的决定,而判决书则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实质性问题作出的决定。
3. 证书:证书是由有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证明某种状态或资格。
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营业执照等都属于这一类别。
4. 法律咨询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书是律师向客户提供的有关法律问题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的文件,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决策依据。
除了上述类别,还有规章、备忘录、诉状、刑事起诉书等其他类型的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在法律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和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文书的重要性法律文书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民事诉讼文书是用于民事诉讼案件中记录和证明案件事实、裁判结果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法律文书。
它们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裁决、给予当事人法律保障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和种类。
一、含义二、用途1.记录事实和证据:民事诉讼文书用于记录当事人的主张、陈述、证据和相关事实,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确定法律适用:民事诉讼文书是法院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依据,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运用,确定法律适用范围,保证公正裁决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裁定案件结果:民事诉讼文书是对案件的最终裁定,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4.作为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文书是司法机关执行裁决和判决的法律依据,执行主体和执行方式都由文书确定,保证裁决和判决的有效执行。
5.防止司法渗透:民事诉讼文书是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重要依据,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排除和限制,维护司法的纯洁性。
三、种类1.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最终裁决结果的书面表述,它包括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裁决结果等,是最具法律效力的民事诉讼文书。
2.裁定书:裁定书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对案件进行裁决的文书,与判决书相比,裁定书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裁定异议、暂时性判决、管辖权异议等。
3.调解书:调解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后,达成协议的书面记录,它包括当事人的协议内容、调解结果等,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4.决定书:决定书是法院对特定事项作出的书面决定,如指定诉讼代理人、变更案件管辖等。
5.通知书:通知书是法院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其他相关方发送的文书,它用于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事项、协助调查取证、传唤出庭等。
6.其他民事诉讼文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审理程序,还有一些其他民事诉讼文书,如申请书、答辩书、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文书是用于记录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确立法律适用和最终裁决结果的法律文书,它们具有确定案件结果、维护当事人权益和法律强制执行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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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因此法律文书的作用是和各种法律活动的进展以及法律事务的处理同步发挥的。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启动和深入发展以及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法律文书是一个国家法律规范和法律职能的具体体现。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论,它的制作目的和制作内容就是为了具体地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的某项法律。因此,我们认为,法律文书的首要作用就在于保障法律的具体实施。所以说它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4)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是一种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程式性特点的文书。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结构的固定化
从多数的法律文书形式看都由较固定的结构组成,可以分解如下:
┏━制作机关(单位)、文种名称、编号
1.首部━╋━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
┏━案情事实2.主体━╋━处理(请求)理由(正文)┗━处理(请求)意见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在法律文书中叙述事实,语贵平实,还是仅具有法律意义的民用法律文书,都有不容低估的宣传作用。(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各种法律活动的推动和进展,都必须用一定的文字加以记载。这种文字的记载就是各种法律文书。有的法律活动的启动和转接也必须制作一定的法律文书才能实现。
(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由于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因而它的质量的高低对于能否更好地实施法律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如前所述,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和忠实记录,因而保存法律文书必然是健全法律活动的文书档案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保存下来的法律文书档案,既对于检查总结法律的具体实施有着重要的文字凭证作用,同时也对进一步修订和改进法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答: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处理法律实务的文书,有许多不同于一般文章的显著特点,现在就其主要特点介绍如下:(1)主旨的鲜明性
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突出的主旨,主旨是指制作某种文书的和文书的中心意思。因为法律文书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法律实际问题而制作的,自然必须具备明确的目的,这一点不同于仅是为了泛泛宣传而写的文字。这就是说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有明确具体的目的。(2)材料的客观性
第二,运用材料说明表达主旨时,必须对材料加以选择,也就是说要围绕主旨选择材料。
第三,在文书的文字表述上,还应善于把对材料的具体叙述方法和概括方法两者自然地结合起来。(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不同于一般文章的写作之处,在于它既要符合一般写作规律的要求,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对某种法律文书的法定要求,写清必须具备的法定要素。多数重要的法律文书应具备的法定的内容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对案件性质的认识判断,对案处理的意见。
文书的主旨要靠材料的叙写说明予以反映表达,包括事实材料和文字材料。作为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绝对客观真实的材料,来不得半点虚假,也不能进行所谓合理的想象。这一点与文学作品中所使用的材料截然不同。在这方面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明确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材料本是第一位的。
论述法律文书的作用
篇一:法律文书的论述题合集
法律文书问答
1.法律文书与诉讼文书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诉讼文书顾名思义是说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均应包括在内,即应包括司法文书及民用的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目前我国部分重要的法律以及有的司法机关也经常使用这一术语。当然这也是法律文书中占比重最大的一部分。但是也必须看到文书这一概念也还包含着大量的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这也是不容忽视的。2.法律文书有哪些基本特点?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法律文书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做到明晰清楚,使用的材料必须绝对真实。因为事实是案件的基础,材料是说明事实的具体内容。叙述事实的具体要求:(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基本要素,除应写清记叙一般事件所必须写清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和结果外,还应根据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写清其反映法律特点的要素,而且要区别案件的不同性质写清不同的具体要素。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可以区别为两类。凡记叙有关刑事类的案情事实,应写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的时间、地点和关涉到的人物(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原因(目的、动机);作案的过程(情节、手段)和造成的成果;
┏━交代有关事项3.尾部━╋━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
其中,主体(正文)部分中的处理(请求)意见,在民用的法律文书的诉状类文书中,按格式规定放置在案情事实之前,即:
┏━请求意见(诉讼请求)主体━╋━案情事实
(正文)┗━请求理由
(二)用语的成文化
不少法律文书都有部分相同的专业术语和表达方法。为文书制作者使用时提供方便,也为表述统一的法律意向,在文书格式中,设定了部分固定的文书用语,使其文字成文化。这既便于文书的制作,又避免法定要求在语言文字上的不准确或不统一,同时也是其程式性特点的具体表现。(5)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的宣传要靠正面讲解各种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但是仅靠单纯的宣讲法律的种种规定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具体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文书来阐释有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后者往往能起到更加有力的宣传和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在这方面,无论是具有明显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案犯的认罪态度以及证据。凡叙述有关民事、行政类的案情事实,应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关涉的各方(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纠纷的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和理由以及有关的证据,其中行政诉讼的案情事实,在叙述纠纷事实时,还应注意写清原告被行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叙述,常常涉及财物或其他事物的数量,特别是财物数量更是比比皆是。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上要求做到精确无误、解释单一。只有达到这种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实效。(6)使用的实效性
严格地讲,任何文章都有一定的实效,没有实效的文章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是,必须承认有的文章其实效性是不明显的,或者说其实效的显现要经过漫长时间,是潜移默化的;而法律文书的实效则不同,它是十分具体的、明显的,是可以摸得着律的执行和法律的贯彻实施而制作和发布的,而且它的制作和发布都是要收到具体的实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