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

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一、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1)在建筑通风设施、延接风筒、安装风机、安撤隔爆水袋和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等从事通风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人员需要站在梯子上或脚手架上施工时,梯子或脚手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施工人员在进行以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防止其突然掉落而伤及其他工作人员。
(3)在运送物料或管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装封车的管理规定,用矿车时物料(物品)不得超出车沿,用平板或花架车时封车时不得少于两道,并封装牢固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装车。
(4)在运输过程中,人员应远离车辆,在斜巷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5)在安装管路过程中,必须用葫芦等起重工具或人力可靠托住管子,防止其突然脱落砸伤人员。
(6)在安装拆除风机过程中,必须使用葫芦等工具可靠固定住,人员应远离风机突然掉落所波及的范围。
(7)在吊挂风筒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避开来往车辆和运转的皮带,并注意好顶板安全。
(8)盲巷及采空区必须及时进行封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
二、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风系统完善、可靠,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违反规定的扩散风、老塘风、循环风等。
(2)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完好、可靠,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4)执行瓦斯巡回检查、汇报、请示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的点数和次数符合规定,无空班漏检。
(5)井下所有放炮地点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井下无瓦斯积聚区域和瓦斯超限作业区域存在。
(7)停风区和盲巷符合规程规定。
(8)巷道贯通或启闭盲巷或采空区时都必须制订专门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9)采掘工作面实行采掘分开供电,掘进工作面实行风电闭锁及瓦电闭锁。
煤矿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安全规程

煤矿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安全规程第一节通风第 100 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 1 规定。
表 1矿井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 CO0.0024氧化氮(换算成NO)0.000252二氧化硫 SO0.00052硫化氢 H2S0.00066氨 NH0.0043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101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允许风速( m/s)井巷名称最低最高无设备的风井和风硐15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12风桥10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8主要进、回风巷8架线电机车巷道 1.08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0.25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0.254巷掘进中的岩巷0.154其他通风人行巷道0.15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 2 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 5m/s 。
第 102 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施。
第 103 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3给风量不得少于4m。
矿井通风与瓦斯防治

• 4)采面发生燃烧,在人员全部撤出且不易直接灭 火时,应采取封闭的方法或利用通风设施,在机 巷和风巷砌筑密闭墙,采取均压方法灭火。 • 5.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时的应急避险 • 瓦斯爆炸事故通常会造成重大伤亡,因此煤矿职 工应了解和掌握在发生瓦斯爆炸时的避险自救知 识。 • 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 乱喊乱叫乱跑。当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响和空气 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响和气浪传来方向、脸 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 头部要尽量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趴在水沟边上 或坚硬 的障碍物后面。
• (三)瓦斯爆炸及其预防 • 瓦斯爆炸就是瓦斯在高温火源的作用下,与空气 中的氧气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和 水蒸气,同时产生大量的热量,形成高温、高压, 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而产生的动力现象。 • 1.瓦斯爆炸的条件 • 2.瓦斯发生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 1)一定的瓦斯浓度在爆炸极限内,一般为5%~ 16%; • 2)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 • 3)有足够的点火源,一般为650℃~750℃。
• 6)处理事故 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灾 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援 基地。 • 7)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危险时,及时修复被破坏巷 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 8)井下基地要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 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有专人经常检查基 地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 9)救护队员除佩戴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 数量的隔离式或压缩氧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 首先将其抢救脱险;发现火源应立即灭火,防止 再次爆炸。
• 1)普通涌出。由于受采掘工作的影响,促使瓦斯 长时间、均匀、缓慢地从煤、岩体中释放出来, 这种涌出形式称为普通涌出。这种涌出时间长、 范围广、涌出量多是瓦斯的主要涌出形式。 • 2)特殊涌出。特殊涌出包括喷出和突出。 • (1)喷出:在短时间内,大量处于高压状态的瓦 斯,从采掘工作面煤(岩)裂缝中突然涌出的现 象,称为喷出。 • (2)突出:在瓦斯喷出的同时,伴随有大量的煤 粉(或岩石)抛出,并有强大的机械效应,则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 区通风(排瓦斯巷道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 用局部通风机【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 地质构造复杂块段和水采经公司(局)或县级以 上煤炭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再此限】. •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 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的安全措施

1141综采工作面防瓦斯安全措施为了保证1141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确保1141综采工作面工作面有安全、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结合屯宝煤矿2008年生产接续计划,特制定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战、玉山.吾买尔副组长:孙学笃、王晔、王斌斌、叶广友、王国华。
成员:吐尔孙.麦麦提、吐尔孙.克依木、吾买尔.依明、艾尼瓦尔通风队副职及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办、机运队、供应站、生产办主要负责人。
二、具体措施如下:1、通风队负责制定严格的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并在综采工作面设置了专职的瓦斯检查员(瓦斯班班长),对1141综采工作面的上下端头的气体的变化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有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和通风队值班领导。
2、通风队负责建立瓦斯日报表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避免出现假检、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
3、通风队负责对矿井的所有的通风设施,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1141综采工作面风量充足、稳定、可靠。
4、调度室负责安装、完善1141综采工作面的瓦斯监控系统,并按期标校、调整监控设备,同时每天安排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工作面回风上隅角的气体和回风风流中的气体时时在监控状态。
5、综采队负责及时组织上、下端头尾巷挑顶工作,保证上、下端头尾巷的悬顶距离不超过公司规定范围(距尾梁0.8米)。
6、综采队负责工作面上、下端头打栅栏、警标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外移(栅栏位置设在架子后部尾梁连接杆处),同时在栅栏靠近巷道顶部0.3m、侧帮0.2m的位置挂瓦斯报警仪,此项工作由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综采带班队长进行落实。
7、综采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安装的局部通风机由综采队负责管理,移架时瓦检员负责随时缩短风筒距下端头尾巷的距离(5—6米的位置),不得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风筒悬挂平直、不得出现漏风现象,由当班专职瓦检员负责监管,出现问题综采队带班队长组织人员立即整改。
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伴生物,能够发生燃烧、爆炸、窒息等瓦斯事故,瓦斯事故的发生,普通都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为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望各队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措施。
1.将高瓦斯矿井抽成瓦斯矿井。
2.杜绝井下任何地点瓦斯超限、瓦斯积聚。
3.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4.保证矿井无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5.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不出瓦斯事故。
6.在全体干部职工心中坚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 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能在10min 内开动。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定期进行切换,并进行检修和维护。
3.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进行风机性能测定,保证主要通风机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保证通风机在驼峰以下运行,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5.矿井必须具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工作面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6.矿井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
7.矿井通风设施的构筑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8.矿井通风设施必须保证完好,工作面、采区、主要风巷的调风设施必须安设合理、可靠。
9.矿井的总风量,采掘工作面、硐室、行人巷道、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0.必须定期对矿井进行通风系统审查,及时解决矿井通风系统中浮现的问题。
1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采区通风系统、工作面通风系统等地点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定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进行会审,最后贯彻落实。
1.局部通风机所在的巷道必须保证风量充足,严禁浮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到巷道回风口此段距离巷道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
2.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m 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的地点。
3.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者垫高,离地面高度必须大于0.3m,如果是吊挂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以方便行人和运输。
通风、防治瓦斯、粉尘、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通风、防治瓦斯、粉尘、灭火安全措施计划新疆拜城天辰矿业有限公司鑫源煤矿2012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单位:鑫源煤矿生产技术科编制人:孙钰中总工程师:黄德贵矿长:许长海编制日期:2012年1月鑫源煤矿2012年度安全措施计划会审表目录第一章、前言 (4)第一节、编制目的 (4)第二节、编制依据 (5)第二章、矿井不安全因素 (6)第一节、采掘工作面 (6)第二节、职业危害 (8)第三章、安全技措投入计划 (9)第一节、通风 (9)第二节、防治瓦斯 (10)第三节、防治粉尘 (11)第四节、防灭火 (11)第五节、安全措施编制计划 (11)新疆拜城天辰矿业有限公司鑫源煤矿2012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按照2012年度矿井安全生产计划,为了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和防灭火的安全投入资金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计划。
第一章、前言第一节、编制目的一、安全资金投入1、根据安全技术发展规划,针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职业危害,落实投入安全资金。
2、随着矿井生产建设的发展,有计划地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给职工创建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克服只抓生产而削减或忽视安全资金投入,造成安全投入欠账。
3、安全资金投入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为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需要的资金、材料和设备,由安全科制定年度计划,报矿长和公司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门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编制目的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2、针对矿井井工开采不安全的因素,起到预防性和计划处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井下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安全。
3、为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对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矿井防治瓦斯措施

矿井防治瓦斯措施矿井防治瓦斯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处理会给矿工的安全和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一、瓦斯的危害瓦斯主要由甲烷组成,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的气体。
当瓦斯浓度达到5%~15%时,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甚至能够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此外,瓦斯还会导致矿井通风不畅,造成人员窒息,对矿工健康造成危害。
二、防治瓦斯的措施矿井防治瓦斯,首先要做好矿井通风和监控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1、矿井通风:通过矿井通风,及时将瓦斯排出矿井,保证矿井内空气新鲜,人员能够正常工作。
2、瓦斯监控:通过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及时检测矿井内瓦斯浓度是否超标,预测瓦斯积聚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防火、防爆措施:在矿井内设置防爆墙和防火墙,分隔矿井内的瓦斯区和煤尘区,避免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
4、人员防护:在矿井内配备适当的呼吸器和防护装备,保障矿工人身安全。
三、瓦斯治理技术瓦斯治理技术在煤矿生产中应用十分广泛。
常见瓦斯治理技术如下:1、瓦斯抽采:通过采用如风机、压缩机等抽采装置将矿井内的瓦斯抽出,减少瓦斯的积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煤尘抑制:煤矿开采过程中,煤尘会和瓦斯等有害气体混合,形成一种具有极高爆炸性的混合物,采取煤尘抑制技术将煤尘降低到极低的浓度。
3、水喷淋降温:在井下隧道等密闭区域,高温环境会导致瓦斯的产生和积聚,这时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温度。
降温过程中,应采用水喷淋技术,利用水的冷却作用。
四、瓦斯防治管理除了技术手段外,瓦斯防治还需要加强管理。
应加强规范化、证书化管理,对矿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卫能力。
同时,应落实责任,明确防治措施负责人,增强措施实施力度,避免形式主义。
总之,瓦斯防治工作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需要多方面的措施和技术支持,需要加强管理和落实责任。
只有做到全方位防控,才能有效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一、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等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矿井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坚决杜绝“一通三防”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在四川和邦集团犍为桅杆坝煤矿从事煤矿井工开采及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三、矿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树立“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思想,依照本实施细则对所辖区域和所在岗位及作业地点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任何人在井下发现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或现象时,有权制止、揭发和举报。
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实施细则时,可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条例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企业“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下同)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瓦斯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落实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装备。
五、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群防群治,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原则,瓦斯治理实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
六、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群防群治。
并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
七、建立健全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机构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监控及抽采副总为首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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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防止通风事故规定一、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1)在建筑通风设施、延接风筒、安装风机、安撤隔爆水袋和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等从事通风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人员需要站在梯子上或脚手架上施工时,梯子或脚手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施工人员在进行以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防止其突然掉落而伤及其他工作人员。
(3)在运送物料或管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装封车的管理规定,用矿车时物料(物品)不得超出车沿,用平板或花架车时封车时不得少于两道,并封装牢固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装车。
(4)在运输过程中,人员应远离车辆,在斜巷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5)在安装管路过程中,必须用葫芦等起重工具或人力可靠托住管子,防止其突然脱落砸伤人员。
(6)在安装拆除风机过程中,必须使用葫芦等工具可靠固定住,人员应远离风机突然掉落所波及的范围。
(7)在吊挂风筒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避开来往车辆和运转的皮带,并注意好顶板安全。
(8)盲巷及采空区必须及时进行封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
二、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风系统完善、可靠,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违反规定的扩散风、老塘风、循环风等。
(2)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完好、可靠,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4)执行瓦斯巡回检查、汇报、请示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的点数和次数符合规定,无空班漏检。
(5)井下所有放炮地点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井下无瓦斯积聚区域和瓦斯超限作业区域存在。
(7)停风区和盲巷符合规程规定。
(8)巷道贯通或启闭盲巷或采空区时都必须制订专门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9)采掘工作面实行采掘分开供电,掘进工作面实行风电闭锁及瓦电闭锁。
(10)矿井的防尘洒水系统和消防水池必须有足够的水源,并满足防尘用水的需要。
水质、水压符合要求。
(11)井下无干式作业、无煤尘严重习气和堆积现象的发生,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可靠,使用正常。
(12)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
(13)按规定配齐和使用瓦斯、温度、风速、一氧化碳等各种监测装置。
(14)防止瓦斯煤尘引燃、引爆的各种火尖或热源的产生,以及防止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外因火灾的形成。
(15)按照规定,每年必须制订通风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16)矿井主要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防止通风重特大非伤亡事故规定(1)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杜绝瓦斯积聚。
(3)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4)主要通风机的井口设置防爆门。
(5)建立防治火灾管理制度,建立查火分析和预防预报制度。
(6)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5个月内要进行永久性封闭。
(7)按规定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内消防物品种类、数量符合规定,地面有消防水池和足够的水量。
(8)矿井有专门的采区防灭火设计,各个采煤工作面要有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
(9)井下无超过35度的高温发火疑点和一氧化碳超高(24PPm)地点。
(10)及时处理发火疑点和煤巷高冒。
(11)井口和通风机房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12)井口井下烧焊要有专门的烧焊措施。
(13)井下严禁使用灯光取暖和使用电炉,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和其它可燃性物质。
(14)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输送带,并有可靠的防灭火装置。
(15)风筒要使用其有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风筒。
第二章通风专项治理规定一、通风系统治理规定(1)主通风机运行在合理工作区域中,效率达60%以上,矿井负压符合以下规定。
Q﹤3000m3/min h﹤1500paQ=3000-5000m3/min h﹤2000paQ﹥5000m3/min h﹤2500pa负压超过以上规定的,必须制订实施降阻措施。
(2)矿井必须每5年进行一次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每3年进行一次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3)主扇反风设施齐全(反风门,反风道等),每季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并将查出的问题及落实情况记录保存备查。
(4)回风井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外部漏风率每季测定一次。
(5)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特殊情况不能反风报公司审批,反风演习总结应在反风后15天内报通风处。
(6)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简单、稳定可靠、独立。
(7)改变矿井一翼、水平、采区的通风系统要按《规程》第一百零七条的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8)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照《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办理。
(9)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扩散风、采空区通风及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
(10)按公司风量计算细则计算矿井总供风量,井下所有采、掘、硐室及巷道的供风量都要满足要求,且不得大于10%,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11)矿井各地点的风速要符合《规程》规定,特别是并联风路的风速要满足要求。
(12)矿井通风系统中需要设置的风门、密闭、调节风窗、风桥等设施,要选择合适地点,统一规格,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管理,矿井严禁采用临时设施调节风量。
(13)主要进回风巷道间行人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不得采用单道风门。
(14)矿井所有回风巷道必须每年普查一次,并按总回、主回、采区回风道及支护形式进行分类,失修的回风道组织人员进行维修,要求达到主要回风巷道一般失修率不高于5%,总回风巷道严禁失修。
(15)矿井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二、失修巷道治理规定(1)成立以生产经理为组长,掘进、机电副总、安监处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生产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井巷维修管理小组。
(2)井巷工程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对所辖卫生区域的巷道顶板安全直接负责,分管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和安监处负监督管理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及副总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3)各分管部门和安监处要加强对井下各地点的顶板情况的动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处理。
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经常对施工地点及后路顶、帮围岩支护情况进行观察,及时找掉悬矸危岩,零星维护工作量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
如维护工作量大,由单位申请,经矿研究后,列入巷修作业计划,由巷修工区进行维护。
(4)实行巷道工程终身负责制,巷道在使用期间因掘进支护质量低劣出现顶板事故,要追究掘进单位及有关检查验收人员的责任,非掘进原因出现顶板事故根据情况有使用单位或巷修负责维护。
(5)采煤工作面及两道的巷道维修顶板管理,掘进移交采煤后,由采煤区队负责,出现问题要追究采煤区队的责任。
(6)巷修工区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维护失修巷道。
要对矿井开拓准备巷道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找掉悬矸危岩,失修严重的要及时维护,防止顶板冒落造成事故。
因、维护不及时或维护质量低劣造成事故,要追究巷修工区的责任。
(7)严格执行井巷维修事故的“一事故、一分析”制度,严格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第三章、防治瓦斯治理规定(1)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次数检查瓦斯,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2)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和班中汇报制度,严格按巡回检查图表来检查瓦斯。
(3)所有停风区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设置保护设施,停风24小时以上的,要进行永久封闭。
停风区恢复通风时,要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
(4)所有区域的瓦斯排放工作都必须由救护队实施,排放瓦斯时,要严格执行撤人和停电制度。
(5)下井的干部、班组长和放炮员要按规定佩戴便携仪。
(6)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悬挂瓦斯便携仪,便携仪报警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
(7)放炮工作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记录要齐全。
(8)所有采空区密闭前,都要设置栅栏,并有明显的“禁止入内”标志,每周定期检查一次。
(9)各采煤工作面要上齐安全监测瓦斯传感器,要定期调校,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测。
第四章、防治粉尘治理规定(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须安设防尘供水管路,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 设一个三通阀门。
(2)矿井主要进风巷、主要回风巷、皮带机巷、采区进风巷和采区回风巷,每条巷道内至少安装两道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巷道全断面,主要进风巷水幕要实现自动化。
(3)井下所有运输转载点、装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
(4)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定期冲刷积尘。
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每月冲刷一次。
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每天必须冲洗一次,矿井主要进风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
(5)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①进风巷和回风巷每隔100m安装一组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安全出口不大于50 m,采煤机头、采煤机尾各安装一组洒水防尘喷雾;②按规定定期冲刷煤尘,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生产班要班班冲刷,进风巷每天冲刷一次;③机组司机、支架工和回风侧工作人员均要佩戴防尘口罩。
(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①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粉尘呈糊状,严禁干打眼;②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炮掘工作面必须有水炮泥箱和水针,水针要安装在距迎头50~60m处;③炮掘工作面安装不少于三道喷雾帘,第一道安装在扒装机上方,面向迎头,扒装时必须喷雾。
放炮自动喷雾安装在距迎头10~30m的范围,面向迎头,实现放炮自动喷雾。
第三道喷雾帘安装在距迎头50~60m 范围内,顺风安装,实行净化风流;④掘进工作面要定期进行冲刷,放炮前后冲刷放炮地点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每天对掘出的所有巷道冲刷一次;⑧在掘进工作面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