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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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格式文本)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格式文本)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
以下内容有申请人填写(请用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书写)
身份证号码
贴照片处
免冠2寸近照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证书编号
证书职业
证书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证书修改
□姓名□身份证□出生年月□性别□照片□其他
□遗失补证
报纸名称
剪报附后
登报日期
证书
修改
具体
内容
错误项及错误信息
更正后信息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
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日期:
经办

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营业证照申请表 - 更换、增(减)、补

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营业证照申请表 - 更换、增(减)、补
审核意见
同意
核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
新注册号
430321
增、补、换
营业执照情况
正本个;副本个。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增领正本□增领副本□其它□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虚假成份,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遗失、损坏营业执照情况
营业执照正本号码:
营业执照副本号码及序号:
原照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年 月 日
此页由登记机关填写
受理意见
同意受理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名称

住所(地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
原营 业 执 照 数
正本个;副本个。
企业类型
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增、补、换营业执照原因
年检戳记盖满□遗失□损坏□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公司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
增、减、补、换发证照提交材料目录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注:1、申请人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5、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6、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的,由
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1。

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名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更换、增(减)、
补营业证照的原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代表)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证照种类
□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遗失证照情况
执照副本号及序号:
原证照颁发日期:
是否已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北京)中公示
□是□否
注:1、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的代表签字。

2、申请更换营业执照的,只需加盖企业公章,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3、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的,应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或/nb)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2018第一版)
此页由登记机关填写。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及补领、换发营业执照。

2、申请事项在备选项的“□”内划“√”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4、“申请人签署栏”按照以下规定填写: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集团的,由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1、“申请人承诺”填写说明: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合伙企业公章。

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署。

增、减、补、换发证照提交的材料目录一、材料提交要求1.本目录适用于申请人现场窗口提交材料。

以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手工填写申请书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需要出示原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化方式出示。

无法出示原件的,应当提交有关公证文书或者律师见证意见。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二、注释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下载。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中涉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出示原件。

2.正副本全部遗失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其他类型企业提交承诺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合伙企业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1、“申请人承诺”填写说明: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合伙企业公章。

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署。

增、减、补、换发证照提交的材料目录一、材料提交要求1.本目录适用于申请人现场窗口提交材料。

以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手工填写申请书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需要出示原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化方式出示。

无法出示原件的,应当提交有关公证文书或者律师见证意见。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二、注释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下载。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中涉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出示原件。

2.正副本全部遗失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其他类型企业提交承诺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合伙企业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精)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精)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及补领、换发营业执照。

2、申请事项在备选项的“□”内划“√”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4、“申请人签署栏”按照以下规定填写: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集团的,由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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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名称
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更换、增(减)、
补营业证照的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代表)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
证照种类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
执照副本号及序号:
遗失证照情况
原证照颁发日期:
是否已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
(北京)中公示
注: 1、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的代表签字。

2、申请更换营业执照的,只需加盖企业公章,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3、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的,应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或 /nb)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2018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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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审查员签字:年月日核准意见
更证照种类


增注册号 / 统一
( 减) 社会信用代码、

发证照人签字:证


况领证照人签字:备
核准人签字:年月日
□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
增(减)、补执照

副本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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