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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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____年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第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技术事故、恶意破坏等原因引起的、具有以下特点的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对社会公众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第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条应急工作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施策的原则。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第六条本应急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意见。

第七条本应急预案分为预案编制、应急组织、应急处置、后续处置和评估五个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程序。

第十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应急组织第十一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由环境保护部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设立临时指挥部。

第十二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和救援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通告,组织指导公众的避险和防护工作。

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流程

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流程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事件,降低环境污染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5.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1. 工业污染事故2. 农业面源污染事故3. 生态破坏事故4. 其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专家组和后勤保障组。

2.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运转,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

4. 专家组负责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评估、分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物资、设备、交通、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1. 监测监控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隐患。

2. 风险评估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预警发布根据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和公众采取防范措施。

六、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报告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1)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原因、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等。

(2)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降低污染危害。

(3)人员疏散:组织受污染区域的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应急救援根据需要,调集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事故调查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4、资源共享,协同应对。

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合力。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等工作机构。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统一指挥和协调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发布有关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指示和信息。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7•【字号】绍政办发〔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范围 (4)1.4工作原则 (4)2 组织指挥体系. 52.1市减灾委员会 (5)2.2市减灾委办公室 (9)2.3区、县(市)减灾委员会 (10)3 灾害预警响应. 104 信息报告和发布. 114.1信息报告 (11)4.2信息发布 (13)5 应急响应. 135.1Ⅰ级响应 (13)5.2Ⅱ级响应 (16)5.3Ⅲ级响应 (19)5.4Ⅳ级响应 (21)5.5启动条件调整 (22)5.6响应终止 (22)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226.1过渡期生活救助 (22)6.2冬春救助 (23)6.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24)7 保障措施. 257.1资金保障 (25)7.2物资保障 (25)7.3通信和信息保障 (26)7.4装备和设施保障 (27)7.5人力资源保障 (27)7.6社会动员保障 (27)7.7宣传、培训和演练 (28)8 附则. 288.1术语解释 (28)8.2预案管理 (29)8.3预案解释 (29)8.4预案实施时间 (29)绍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环境污染事故紧急预案范本(三篇)

环境污染事故紧急预案范本(三篇)

环境污染事故紧急预案范本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这些事故,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性,特制定本环境污染事故紧急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恢复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性。

二、主要责任单位1. 预案启动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启动预案,并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和处置决策;2. 救援部门:由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医疗部门等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实施现场救援和去污工作;3. 管理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事故处置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估,并制定恢复工作计划;4. 监测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5. 通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与各应急部门的通信联系,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三、预案流程1. 预警和启动: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信号时,预案启动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救援部门和管理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2. 现场救援:救援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物资前往现场,展开现场救援和去污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扑灭火灾,环保部门负责处理和封堵泄漏源,公安部门负责疏散人员和维护现场秩序,医疗部门负责救治伤员。

3. 现场监测:监测部门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包括对空气、土壤、水体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及时评估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程度。

4. 信息发布:通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与各应急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传递和共享信息。

同时,对外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5. 处理和恢复: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处理和恢复工作计划。

包括清理污染物、修复环境、修复受损设施等工作。

同时,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1、目的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环境污染应管理程序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然而,尽管各国政府和企业都有着环境保护的意识,但由于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等方面的限制,环境保护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培养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文化,制定一份完善的环境保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及时控制事故,并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提高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和理论为基础,经过科学论证,保证基本内容和方法的准确可靠。

(二)可操作性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要考虑实际操作中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制订出详细、全面、可操作的预案。

(三)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利用现有的资源,形成一个可以互相补充、互相关联的整体。

三、应急重点措施(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 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工作,决策应急处置方案,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2. 专家组专家组负责事故的技术评估与指导,提出专业建议,并报告总指挥部。

3.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指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

(二)预警与监测1. 建立环境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环境指标,及时预警。

2.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污染源、环境指标等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事故情况。

3. 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信息共享,提高监测效能。

(三)应急处置1. 危险源控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封锁污染源,阻止事故扩大。

2. 快速响应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 资源调度及时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确保救援装备、物资的供应。

4. 人员疏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5. 污染物处置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及时清除污染物,修复环境。

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消除突发环境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 重大生态破坏事故;3. 突发化学事故;4. 突发放射性事故;5. 其他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故。

四、事件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潜在严重后果,可能引发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 重大环境事件(级):造成严重后果或潜在严重后果,可能引发较大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较大环境事件(级):造成一定后果或潜在一定后果,可能引发局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 一般环境事件(级):造成轻微后果或潜在轻微后果,可能引发轻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五、应急响应1. 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故的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 组织指挥:成立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应急处置: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1)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轻事故危害;(2)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救助受伤人员;(3)开展环境监测,评估事故影响;(4)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5)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4. 应急保障: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人员等资源,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六、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突发环境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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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二)综合协调机构(三)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四)专家组三、事件分级(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四、预防预警(一)信息监测(二)预防工作(三)预警及措施(四)预警支持系统五、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机制(二)应急响应程序(三)信息报送与处理(四)应急监测(五)通报与信息发布(六)安全防护(七)应急终止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理(二)保险(三)调查和总结七、应急保障(一)资金保障(二)装备保障(三)通信保障(四)人力资源保障(五)技术保障(六)基本生活保障(七)交通运输保障(八)医疗卫生保障(九)宣传与培训(十)预案演练八、附则(一)奖励与责任追究(二)预案管理与更新(三)预案解释部门(四)预案实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当本市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实施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特点,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实行统分结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应对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监察队伍,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特殊情况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消防绍兴市支队、市气象局、绍兴车务段、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启动本预案;指导监督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成员单位职责(1)市环保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建立专业应急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指导和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市经贸委:牵头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3)市建设局:负责市政管网损坏或人为破坏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4)市建管局:负责建设工地泥浆、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5)市交通局:负责港口、码头、航道上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7)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并实施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紧急引水、配水、节制水、换水等;负责提供流域水文资料。

(8)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理;负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被捕杀或砍伐事故的处理。

(9)市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业等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渔业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对农作物、水产等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鉴定并协调处理。

(10)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11)市卫生局:制定救护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护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负责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和疾病防治工作。

(12)市旅游局:负责外来旅游人员的疏导工作;负责饭店、宾馆等的应急动员工作。

(13)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设立警戒线,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治安维护,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保障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消防绍兴市支队: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进行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被困人员抢救,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进一步扩大,加强冷却、防止爆炸;负责事故现场的局部洗消工作,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15)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和预报有关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6)绍兴车务段:负责绍兴区域内列车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配合做好应急器材、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17)市水务集团: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或其它污染物意外排入城市排水、排污系统的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18)燃气集团:负责燃气领域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致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综合协调机构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制定(修订)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牵头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

(三)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或应急工作需要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专家组聘请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我市环境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由市环保局负责组建和管理。

专家组的职责是:为绍兴地区中长期环境安全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技术的进展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办法、事故损失和生态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响应、处置、保障等工作;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决策咨询方案。

三、事件分级依照《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件。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汤浦水库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污染事故。

6、其他应认定为Ⅰ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件。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5、其他应认定为Ⅱ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预防预警(一)信息监测1、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市环保局负责。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环保局负责,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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