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洞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隧洞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隧洞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隧洞工程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参加工程施工的班组,均应设安全员,制订安全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领导要经常对其所属班、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捡查执行本规程情况。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章管理现场第一节一般要求第3条现场指挥人员应根据作业人员的特点、条件,进行合理的分工、严密组织,施工前要交待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尤其是临时参加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
第4条凡进入施工隧道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胶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5条作业前应检查机具是否完好,作业地段是否安全,作业后应清理现场。
场内危险地点都必须有明显标志,或设防护围拦,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6条凡违反本规程因而发生事故者,应追究事故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对执行本规程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节库房第7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由政治思想好并熟悉业务的人员看管。
要建立严格的保管、领发和交接制度。
第8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50米范围处,要设立“严禁烟火”的标志,严禁把火种及其它易燃物品等随身带入库内。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第9条易燃、易爆库房内外,门窗一律向外开启。
第10条容量为250、500公斤的炸药距易燃材料和爆破物品库分别为300米、500米,距居民区建筑物、高压线等分别为200、250米,距独立建筑物、交通要道等分别为150、250米。
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库内存放。
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
第11条一般可使用牢固的房屋、土窑、洞穴等作为短期性的爆破物品仓库,但库房内必须保证干燥,地面平整,炸药应堆放在离地面不少于2厘米的垫木上。
禁止在草房及其它容易燃烧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放物品。
第12条易燃品(如汽油、煤油、柴油等)和危险器材(如炸药、火具、电、氧气瓶)禁止存放在正在施工的隧道内。
(安全管理)隧道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隧道安全操作规程隧道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作为本项目米溪梁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1.1条隧道施工,安全第一,凡是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同时,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第1.2条各隧道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情况,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第1.3条施工前组织技术攻关,并进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对易发生事故的施工地段,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第1.4条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带袖标有工地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本安全规程,严禁酒后进入隧道,严禁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进入隧道。
第1.5条在隧道内施工内有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砼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1.6条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设施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第1.7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逐级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认真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按国家文件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到位。
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1.8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责、权、利,严格奖惩措施,并及时兑现。
第1.9条各单位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保用品。
第1.10条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现场交待清楚。
第1.11条对所发生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隧道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隧道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作安全,规范隧道工岗位的安全操作,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隧道工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旨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隧道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工作前的准备第四条进入隧道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了解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获得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和适用性,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六条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其清晰可见并正确使用。
第七条隧道进入前,必须检查通风设备和照明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第三章工作时的安全操作第九条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乱丢废弃物。
第十条在进行隧道开挖时,必须确保施工机械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必要时需要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一条隧道开挖作业中,严禁在未及时进行支护的区域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支护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爆破过程的安全,严禁在爆破区域内待命。
第十三条严禁在进行隧道施工时超范围或超重载运输,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适当的运输设备。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必须迅速报警,并按照急救程序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五条隧道内发生火灾或有烟雾时,必须迅速撤离,采取逃生措施,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携带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确保逃生和救援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在救援人员到达前,必须进行适当的自救和互救,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隧道工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操作。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对隧道工岗位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
隧道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隧道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开挖工安全操作规程1、进洞作业人员应备齐劳动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套鞋等。
有水地段需带雨衣。
2、到达工作面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坚固稳定,有无松动的岩石及浮石存在。
3、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不许钻干眼,严禁钻残眼。
4、使用风钻前应对设备、工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即将修理或者更换。
检查风钻钎、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坚固,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阻塞现象。
5、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妥帖。
6、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塌伤人。
7、悬空钻眼时,必须搭脚手架,架子坚固妥帖且有防滑装置。
8、钻眼时,如脚手架超过2米以上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9、钻眼操作人员不得骑在支架上钻眼,防止中途断钎伤人。
10、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
11、钻眼时应检查把手绝缘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好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于引导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第二条衬砌工安全操作规程1、衬砌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备齐个人防护用品.2、衬砌施工前,事先要检查所工作的地段有无松动的危石,必须找净顶帮的危石,确保安全,而后才开始工作。
3、衬砌前,工作面、脚手架必须搭设坚固,不许有摇晃现象,不许有探头板,并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4、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立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坚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5、作业面、跳板、脚手架的承载分量,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面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空口。
6、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设专人监护。
7、隧道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通行。
8、2 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按照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挂安全带。
9、工作台上的物品,不得随意往下丢,以免伤害过往行人。
10、安装输送泵时,管路架设标准,衬砌两端堵头支撑结子,架子必须经严格检查,防止摇晃,跨塌伤人。
隧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隧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前言隧道是许多项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隧道建设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安全问题,不仅会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隧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隧道施工工作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分析,包括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特征。
同时,在施工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2.1 安全生产培训施工前,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明确安全风险,怎样进行预防和处置措施。
此外,要保证所有工人都明白其职责和工作流程,知道如何合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
2.2 设备检验和维护在开工之前,要对所有施工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质量完好,以减少发生设备故障的风险。
特别是在隧道内施工时,要定期检查散煤机、喷浆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施工不出问题。
2.3 安全通风隧道内空气不流通,会引起人员窒息、眩晕和其它危险。
因此,在施工前必须安排好通风设备和通风管线,确保隧道内的空气流通。
2.4 无风险环保措施在隧道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环保,避免施工所产生的噪声、粉尘等污染对环境造成危害。
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立围挡,防止施工区域外人员随意进入,设立专人维护清洁工作,确保施工区域时刻保持整洁。
3.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在隧道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始终保持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此外,以下安全措施必须得到落实:3.1 调查勘探在进行施工前,应对隧道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
包括开挖部位的地质特征(如岩石类型、岩层倾角、地表覆盖、水文地质等)、天气情况、施工区域周边自然环境等。
这样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减少风险。
3.2 防护设施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合理的防护设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防护网和警示牌,确保安全。
在施工前要问明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等人员对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启用,如果没有及时通知施工部门整改。
隧洞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隧洞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一、总则隧洞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了加强隧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铁路建设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隧洞工程施工。
二、术语1. 隧洞工程:指铁路、公路、水工等领域的隧道工程。
2. 施工安全: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三、施工准备1. 施工调查及现场规划:在施工前,对隧洞工程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地质等信息,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2. 施工设备及材料:根据施工需要,准备相应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施工安全技术要求1. 洞身开挖: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洞身开挖,合理布置施工工序,确保开挖面稳定。
采用合理的开挖方法和支护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 初期支护:在洞身开挖后,及时进行初期支护,控制围岩变形和松弛,确保施工安全。
3. 二次衬砌:在初期支护完成后,进行二次衬砌施工,提高隧洞结构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4. 施工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5. 通风照明:保证施工过程中的通风和照明,确保施工人员呼吸新鲜空气和视线良好。
6. 施工临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道路、临时宿舍、临时食堂等,保障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安全。
7. 施工机械设备:合理选择和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机械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8. 施工监测:对隧洞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施工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隧道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隧道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件,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隧道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 在进行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隐患。
4.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
5.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专注并密切关注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工具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或修理。
7.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仪表清晰可读,如有故障必须立即报告并停止作业。
8.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改。
9. 操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通信畅通,能够及时与其他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10. 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处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安全注意事项1. 在操作前,必须检查相关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2.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气象状况的变化,如有大风或暴雨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
3. 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或深坑操作时,必须牢固固定好安全带或安全绳,确保自身安全。
4. 在搬运或使用重物时,必须注意合理分配力量和数目,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5.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电源线的位置,并进行正确的接地处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6. 在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焊接帽、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
7. 操作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划定好作业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三、事故应急处理1. 操作人员在发现事故时,必须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伤害加重。
2. 在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并使用灭火器或报警器进行灭火或报警。
3. 在发生坍塌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进行自救并呼叫救援,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隧道安全操作规程

隧道安全操作规程
《隧道安全操作规程》
隧道是连接地下的通道,通常用于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
为了保障隧道的运营安全,制定了《隧道安全操作规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在隧道内进行作业时应遵守的操作规定,旨在保障隧道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首先,该规程明确规定了隧道内的通行规则。
在隧道内通行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定,保持车辆的安全间距,严禁超速行驶。
同时,要求人员在隧道内通行时要遵守安全标志,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为了保障通行安全,规程还规定了隧道内的紧急情况处理流程,包括如何应对事故、火灾、救援等突发情况。
其次,该规程对隧道内的作业规定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进行隧道内的施工或维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此外,规程还要求进行相关作业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避免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最后,规程规定了隧道内的应急处理措施。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能够迅速应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规程还明确了隧道内的应急设施的使用方法和保养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使用。
总的来说,《隧道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为隧道内的运营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遵守该规程,可以有效地保障隧道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隧道的运营效率。
因
此,隧道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确保隧道的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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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隧洞工程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参加工程施工的班组,均应设安全员,制订安全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领导要经常对其所属班、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捡查执行本规程情况。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章管理现场第一节一般要求第3条现场指挥人员应根据作业人员的特点、条件,进行合理的分工、严密组织,施工前要交待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尤其是临时参加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
第4条凡进入施工隧道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胶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5条作业前应检查机具是否完好,作业地段是否安全,作业后应清理现场。
场内危险地点都必须有明显标志,或设防护围拦,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6条凡违反本规程因而发生事故者,应追究事故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对执行本规程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节库房第7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由政治思想好并熟悉业务的人员看管。
要建立严格的保管、领发和交接制度。
第8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50米范围处,要设立“严禁烟火”的标志,严禁把火种及其它易燃物品等随身带入库内。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第9条易燃、易爆库房内外,门窗一律向外开启。
第10条容量为250、500公斤的炸药距易燃材料和爆破物品库分别为300米、500米,距居民区建筑物、高压线等分别为200、250米,距独立建筑物、交通要道等分别为150、250米。
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库内存放。
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
第11条一般可使用牢固的房屋、土窑、洞穴等作为短期性的爆破物品仓库,但库房内必须保证干燥,地面平整,炸药应堆放在离地面不少于2厘米的垫木上。
禁止在草房及其它容易燃烧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放物品。
第12条易燃品(如汽油、煤油、柴油等)和危险器材(如炸药、火具、电、氧气瓶)禁止存放在正在施工的隧道内。
严禁将爆破物品放在办公室或宿舍内。
第三节防火第13条各种临时性建筑及易燃材料的存放场,相互间有一定的防火距离。
第14条临时性建筑用芦席、竹予等材料做墙壁时,最好抹泥。
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应有砖、土、坯、硅酸盐块等非燃性材料砌筑。
金属烟囱穿过的部位要用非燃性材料隔离,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少于50厘米。
第15条作业、生活或取暖等用火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四周与可燃物之间应有适当的距离。
第16条木工棚及易燃材料堆放场,禁止吸烟及燃烧火堆。
第17条施工现场应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又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人负责,定期检查。
第三章钻孔爆破第一节钻孔第18条应根据作业面的大小,钻岩机多少,明确划分作业区,规定作业手位置及相互间隔。
第19条钻孔前检查有无哑炮,待哑炮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在残留孔中继续打孔。
第20条打孔前应检查钻岩机、水管和风管是否良好。
钻岩机与风管、水管连接必须牢固。
第21条更换钻杆时,必须关好风门,以防钻岩机开动而伤人。
第22条钻岩机支架应架稳,作业时人不得依靠在支架上,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23条钻孔作业时,必须打水眼,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停钻时应先关风门,后关水门。
作业手应穿胶鞋,防水衣,戴防尘口罩和风镜。
第二节火工材料管理第24条各种炸药不准储存于住宅,工棚或人烟稠密之处和交通要道附近,应存于山凹或山洞等地方干燥能防范火、水、光、热者为宜。
第25条凡库房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管理经脸及政治上完全可靠的人员看库。
第26条凡进库的炸药必须经过捡查包装有否损坏等,并详细记载制造日期、运送吨、规格等。
在分发炸药时,根据制造日期及性能分前后次序发给使用,并填写出仓单。
第27条爆破作业手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掌握爆破技术和爆破器材的性能,经考核后,才能担任爆破作业、持证上岗。
第28条炸药、火具应分别领取,分别搬运,并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雷管必须装入匣内搬运,禁止揣在衣袋内携带。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立即前往加工地点。
第29条炸药、火具的捡查和加工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作业中严禁吸烟。
禁止二人以上一块作业及非爆破人员在场。
第30条受潮的硝按炸药要经干燥后才能使用,雷管受潮生锈和开裂变形的禁止使用,并指定专人定期销毁。
第31条新领到的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一次放炮禁止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
受潮开裂、折断、粗细不均的导火索不能使用。
第32条导火索的截取长度,要根据炮孔深度、数量、点炮顺序和点炮人员撤离等条件确定,但不得短于l米。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石器、铁器截断。
第33条雷管与导火线索的连接。
第34条雷管内有杂物可以轻轻磕出,用工具掏挖或口吹。
第35条导火索与雷管连接的一端,断面必须整齐,药心不得受损,导火索必须轻轻插入雷管中,并接角火帽,但不得用力过猛或转动。
而后用雷管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雷管可用胶布包缠,使雷管与导火索紧密结合。
严禁用牙咬或砸压。
第36条每次连接数量与每次放炮个数相等。
第37条雷管与导火索连接后,应放箱子并要加锁妥善保管,禁止桂墙上或放在地上。
第38条电气爆破前必须确定电雷管的电阻和导电性能,所用欧姆计的电流不得大于50毫安。
检查时电雷管应放在3厘米厚的木扳后面或砂箱内,距捡查人员不小于5米。
检查后两脚线接成短路。
第39条同一爆破点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电雷管,任意两个电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欧姆以内。
第三节装药第40条起爆药包的加工应在专门的加工棚间内进行,其方法是用小木(竹)棍在炸药包上扎一个与雷管直径,一致的孔,然后将已连接好雷管或电雷管小心插入孔内。
禁止将已连接好的雷管直接插入药包。
第41条装药前,作业班长必须详细捡查起爆药包制作的质量,导火线截取长度及点火端切割情况,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第42条装药应在作业班长的指挥下,由爆破人员进行,装药时精力集中,不准吸烟,打闹、玩弄火具,无关人员不准在场,禁止边打孔边装药。
第43条装药时应小心谨慎,用木(竹)棍将起爆药包轻轻向孔内推进,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
不得碰撞和挤压或将雷管从药包内拉出。
第44条装填塞物时,靠近炸药的填塞物要轻轻压实,其余填塞物要捣实。
要防止导火索弯曲或折断。
电雷管的脚线不能互相缠绕。
装药完毕后,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第45条用扩大窝底法向炮孔中重新装药时,装硝铵炸药不少于15分钟,装硝化甘油炸药不少于30分钟。
第46条雷雨天禁止使用电气爆破,湿度较大的地方使用电雷管时,脚线部必须以绝缘胶布妥为包缠。
第四节爆破第47条爆破作业应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明确分工。
点炮应由作业队长(或班长)统一指挥,指定专人记响炮数目,规定点炮顺序,下达点炮命令,掌握点炮时间和下达撤出命令。
第48条点炮人员事先应选择好安全隐蔽地点,点完炮迅速撤离。
当指挥员发出撤出命令,不管炮点完与否必须立即撤出。
第49条爆破人员要确知装炮数和点炮数,为响炮数与总点炮数不符合或者不能辨清响炮数目,可能有哑炮时应在最后炮响30分钟后,方可进人作业面进行处理。
第50条爆破时,当隧洞贯通前两作业面相距20米左右时,一边放炮必颗通知另一边人员撤到安全区,相距5米时,只能单边作业,另一边必须停止作业。
第五节哑炮处理第51条点炮后,凡没有爆炸的炮视为哑炮,并派原装药人员进行处理。
处理时无关人员禁止在场。
第52条哑咆处理方法第53条炮孔外的电雷管脚线或导火索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1、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将填塞物轻轻掏出至接近炸药10厘米处重新装药将其引爆。
严禁用铁器工具掏挖哑炮。
2、硝铵炸药,可掏出部分填塞物,然后向炮孔内灌水使炸药溶解。
3、距炮60厘米以外钻平行炮孔引爆。
第54条哑炮处理后,爆破人员必须小心收拣残留雷管,炸药及导火索后,才准许进行排渣作业。
第四章支护作业第55条掘进作业时,要经常检查岩石、土质的变化情况,发现有裂纹、松动,风化层和渗水严重有可能发生塌方的地段,要立即支护。
第56条在石质破碎渗漏水严重等易塌方地段作业时,要预先拟定抢险方案,规定抢险信号,明确人员撤离路线,避险地点和技术处理措施。
作业时当发生塌方征兆听到撤离信号,应立即撤至安全点。
第57条支护的木材应坚固有弹性,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腐朽、破裂的木材不能使用。
支护粱、柱等主要杆件的中径不应小于18厘米,需加背扳时其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第58条支护地段要经常捡查,发现边坡或洞顶部及侧墙有裂缝或支护有异状、断裂、走动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第五章照明第59条施工现场如作业面,出入口、道路交叉口装卸料(渣)场等,要有良好的照明。
塌方及危险区,可使用探照灯照明。
第60条地面施工场的照明线络的架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均应按照当地电业部门的要求办理1、挖、支扩作业面为12~36伏特。
2、已开挖成型洞地段为110~220伏特。
3、手持工作灯为I2~36伏特。
第61条隧洞的照明导线应牢固地架在或捆扎在一侧上方的绝缘体上,不得在地面上拖拉,或挂在铁架上,或捆扎。
导线悬挂高度以不被人员、机具和车辆碰撞为宜。
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第62条照明线路与高压线、水管、风管同侧架设时,照明线路应在其上方。
第63条接触灯具,导线和开关时双手不得带水带油人员应处于干燥或不易导电的物体上,严禁用手试摸导体是否有电。
第64条照明设备的安装、维修,除专职人员外,他人不准擅自处理。
各种设备要经常检修、腐蚀、漏电、绝缘老化的应及时更换。
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塑料电线着火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毒气措施。
第65条当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断开电源,如来不及时,必须用干燥的木棍等绝缘物使触电者与电源脱离,切不可用赤手拉扯。
第六章机械作业第66条机械操作手应熟悉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严禁非操作手开动机械。
第67条操作手在机械运转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机械开动后,禁止进行任何修理工作,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车进行检查或修理。
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第68条混凝土搅拌机1、拌和机在运转时,禁止用铁锹或木棒等物件伸入拌和筒内进行拨弄。
2、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斗下通过或停留,如必须在车斗下捡修时,应停车将料斗用保险勾扣住,方准进行。
3、作业后,如需人员进入拌合筒内清洗或维修时,应停车断电并在开关箱上加锁。
4、操作进料斗时,应缓慢而平稳,以免落下速度过快损坏机具。
第69条混凝土喷射机1、喷射机使用前应在地面进行密封性能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2、喷射机、水箱、风包均应安设压力表、安全阀,施工中要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如发现压力表、安全阀失灵,应立即更换。
3、喷射作业开始时,应先给水再送料,结束时应先停风后停水。
4、喷射混凝土施工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作业手要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