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引言非煤露天矿山是指采纳露天采矿方法实行的采掘方式,其特点是对环境污染小、采掘难度低、成本较低等。
然而,露天矿山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风险,特别是在采矿过程中可能会对生产人员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逼。
因此,订立一套完善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削减安全事故具有紧要的意义。
二、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通过对于非煤露天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处理、不安全源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实在要求,以及各级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等条款的认真规定和管束,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和其从业人员。
全部生产、销售操作、维护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持续进行。
四、制度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1、生产过程安全掌控目标全体员工必需要做到有效的安全防备掌控,并对生产过程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2、实施职业健康保护目标在工作过程中及非工作场所中对劳动者要实施职业健康学问和保护教育,削减和防备工作和非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危害。
3、实现安全流程掌控目标非煤露天矿山必需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流程,适时依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安全流程的有效掌控。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1)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订立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3)布置足额的安全管理经费,建设和配备安全保障的基础设施。
(4)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器材和检测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各级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实施本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
(2)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预警管理制度,随时处置安全事故,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通知。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矿山作业,包括采掘、运输、排土、爆破、维修、监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班组长、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矿山主要负责人职责: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4.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四)班组长、作业人员职责:1.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非煤露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措施1.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 人员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环境安全管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篇)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
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责任。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是指在非煤矿山中,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责任制度和责任分工安排。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山责任人制度:明确矿山的责任主体,一般是矿山企业法人或者经营者,负有全面负责矿山生产经营和安全工作的责任。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非煤矿山作业区域及相关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定期进行考核。
####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操作规程;2. 事故应急预案;3. 安全培训计划;4. 安全检查制度;5.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条对矿山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严格管理矿山作业现场,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加强对露天非煤矿山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三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严禁酒后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具备从事露天非煤矿山作业的健康条件。
第十七条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露天矿山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山车间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山车间的所有生产、施工、检修等环节,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露天矿山车间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三条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车间内禁止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依法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露天矿山车间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露天采矿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露天采矿区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对矿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长对本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区的安全生产状况负直接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作业前安全检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2. 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 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4. 机械设备安全: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矿山环境安全: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确保矿区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
6. 防火安全:加强矿区防火工作,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矿区,确保矿区消防安全。
7. 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实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3)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鉴定,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6. 劳动管理制度(1)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员工休息权利。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 边坡管理制度(1)根据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边坡稳定性。
(2)加强边坡监测,发现边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边坡施工规范,确保边坡安全。
8.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xxxxxxxxx石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1、2、3、4、5、6、7、8、9、10、11、12、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14、15、16、17、18、19、20、2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建立本厂可防可控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实现本厂安全管理目标,保障本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一)建立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负责审查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三)责任制要可调可控,要能量化考核,并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签订目标任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沟通(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后,装框上墙,布置在相应部门办公室或岗位作业场所。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的承诺。
(三)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厂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和手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
(四)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并认真执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测量(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内容由厂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负责目标的具体落实和管理考核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认真收集职工各方面对责任制的建议和意见,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更新作好准备。
(三)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二、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及时落实。
2、负责全厂公文、资料、信息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3、负责全厂往来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4、加强对外联络,促进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发展往来,树立良好的形象。
5、负责法律事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做好接待、交通后勤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厂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
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的初步验收。
7、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0、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安全负责。
2.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协助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5.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7.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常常巡回检查。
8.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9.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10.协调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五、财务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依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厂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厂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定编制年、季、月财务计划,参与实施和监督与考核。
3、参与编制并执行预算,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筹集资金,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负责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基层单位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参与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6、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参与预测、决策和业绩评价。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厂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并及时完成税利上缴任务。
8、找出管理体制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9、对涉及全厂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参与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10、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向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及单位领导报告企业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情况。
11、及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七、安全副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6、按规定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7、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8、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分管范围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八、生产副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露天矿山相关规定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3、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有关质量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保证落实。
4、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同时安排、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5、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落实。
6、深入采场,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7、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保证均衡生产,操持正常接续。
9、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九、专职安全管理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检查职工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深入采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长报告。
5、制止、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6、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十、技术负责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行业技术规范。
3、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5、针对存在的危害,具体负责组织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每月组织一次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8、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班(组)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遵守本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采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作业前,对工作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
4、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6、搞好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带故障运转。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接安全情况。
8、认真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十二、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3、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缆、电机、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