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宪法大纲
试论《钦定宪法大纲》的宪政意义探析(1)论文

试论《钦定宪法大纲》的宪政意义探析(1)论文【论文关键词】《钦定宪法大纲》宪政探析论文论文摘要: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和近百年的宪政探索史上,《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意义重大。
大纲具备了宪法的基本内容,为中国建立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大纲初步确立了分权模式,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大纲初步建构了二元制君主立宪政体。
对传统的君权加以限制;大纲初步确立了权利义务观念,与西方宪政初步实现了形式上的对接。
《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一个重大成果,同时也是清末各方政治势力相斗争的产物。
大纲从产生的第一天起,一直遭受着众多批评和指责。
然而,《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宪政实践的起点,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和近百年的宪政探索史上,仍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本文从宪政的角度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历史地位进行探析。
一、奠定了现代意义上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就有,如《国语》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的说法,《墨子·尚同下》有“发宪布令于国之众…‘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的话,但是,在我国古代,“宪法”以及涉及“宪”字的词汇只指国家的典章和普通法律规范。
近代意义的宪法概念和宪法是随西方法律文化与法律学说的传播而输入中国的。
近代意义的宪法与资产阶级的民主制紧密相连。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列强入侵,政局动荡,清政府的统治岌岌可危,内忧外患下的清政府不得不宣布实施新政。
关于清末新政,学者有这样的描述:“是指2O世纪初年清政府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
这次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变革。
这些变革基本上都是在体制内进行;第二阶段即预备立宪,是政治体制本身的变革,这是前一阶段各项体制内变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钦定宪法大纲》就是此背景下的产物。
《钦定宪法大纲》作为制定宪法的依据,具备了宪法的基本内容。
胡锦光《中国宪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宪法的历史)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2.1 复习笔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宪法史1.宪政问题在中国的缘起宪政问题在中国的提出,始于清朝末年。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宪政”的概念是由日本从西方传入,再由日本传到中国的,属于“舶来品”。
2.清末的立宪活动和宪法(1)《钦定宪法大纲》①大纲的主要内容a.确立清王朝永世不替的统治权、统治地位和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b.确立了君主对统治权力的绝对控制。
c.确立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
②《钦定宪法大纲》的意义a.这部《钦定宪法大纲》在形式上并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它是关于拟定宪法条文的原则或者纲要的规定,不具有实际的效力。
b.其在实质上也不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实际上是在中国社会发展的特定背景下,封建的清朝统治者欺世盗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维持其专制统治的工具。
c.君主的权力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在历史上第一次前所未有地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许诺将来实行宪政,反映了中国当时的社会进步。
(2)《重大信条》与《钦定宪法大纲》相比较,有以下特点:①仍然规定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其中也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②对皇帝的权力作了较大限制。
③增加了国会的权力。
④限制皇室的参政权。
3.中华民国立宪活动和宪法(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①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a.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b.确立了分权式的政权组织形式。
c.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d.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从临时约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立宪精神看,这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某些立宪理念。
(2)《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与《中华民国约法》(3)《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史称“贿选宪法”),是中国宪法史的第一部名为“宪法”的宪法。
这部宪法的主要特点是形式上实行责任内阁制,而实质上实行的是总统专制。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5)《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6)《中华民国宪法草案》(7)《中华民国宪法》4.中共根据地宪法性文件(1)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百年后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再审视

百年后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再审视作者:张顺昌来源:《贵州文史丛刊》2008年第04期内容提要:根据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原则,晚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客观上反映了当时中等社会大多数人愿望,符合落后国家实行政治现代化的一般规律。
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神圣皇权和君主专制制度遇到宪政体制挑战,确立了以“三权分立”为雏形的君主立宪制度,规定了臣民的权利义务。
从理论和形式上建构起一种不同于传统君主专制的国家政治制度。
关键词:改革;立宪;宪法大纲中图分类号:DF09=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05(2008)04-26-31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史学界对清末立宪的重大成果《钦定宪法大纲》大多持否定态度。
百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撇开成见、搁置感情,心平气和地研读审视这部宪法大纲时,不难发现,它在中国宪政史上的地位是不可或缺的。
一、预备仿行宪政诏书的颁布与立宪原则的确立实行君主立宪,本来是康、梁在百日维新时期暂时收起的政治主张。
维新变法失败后,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在国内外很有市场,逐渐形成一个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政治派别。
他们为宣传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从1905年到1908年,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政治论战。
正当梁启超等人与革命党人为解决中国政治社会等重大问题进行论战的时候,中国国内的政治形势也在酝酿着重大的变化。
日俄战争的结局大大刺激了中国的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甚至也触动了一部分政府官员。
他们认为日本之胜是立宪政治的胜利,俄国之败是专制政治的失败,极想效法日本,走君主立宪之路。
以此为契机,国内外报刊鼓吹立宪的言论骤然兴起,部分官员也奏请朝廷实行君主立宪的改革,在朝野的鼓动下。
立宪运动已成山雨欲来之势。
除国内外要求立宪的呼声高涨之外,孙中山等人领导的革命党力量也有很大发展,他们在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发动的武装起义,对清政府的统治也是一个不小的威胁。
为敷衍塞责立宪人士之要求,鉴于统治危机日益加重,在许多大臣亲贵皆以立宪可使“君权永固”的说辞劝导下,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清政府遂初步定下决心,派遣大臣“分赴东西各洋,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1905年7月,下诏命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出国考察政治。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52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52(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近代“三权分立”学说是由下列哪位思想家完成的?( )(分数:2.00)A.孟德斯鸠√B.洛克C.霍布斯D.黑格尔解析:解析:“三权分立”由洛克首创,孟德斯鸠加以完成。
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
分权学说一经确立,就被西方国家普遍采用。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学研究对象的范畴有( )(分数:2.00)A.宪法B.宪法现象C.宪法关系√D.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解析:解析:宪法是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
可见,宪法的研究对象有宪法、宪法现象和宪法及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4.近代宪法和宪政的起点和归宿是( )(分数:2.00)A.社会契约论B.人民主权C.天赋人权√D.三权分立解析:解析:天赋人权是近代宪法和宪政的起点和归宿。
作为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第一个较为系统的论述自然法理论的思想家,孟德斯鸠不仅使自然法理论成为世俗政治理论,并赋予自然法以崭新内容,提出了“自然秩序”、“自然权利”、“自然法”、“社会契约”等命题,而且认为法律的作用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免受侮辱。
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进一步断定,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享有普遍的权利,即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这样,“天赋人权”思想最终形成,从而不仅在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论,而且把保障天赋人权的重任赋予未来的宪法。
5.下列哪项思想的提出标志着宪法学在中国的初步形成?( )(分数:2.00)A.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B.康有为的托古改制思想C.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D.梁启超的立宪政体思想解析:解析: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的提出,标志着宪法学在中国的初步形成。
《钦定宪法大纲》初步具有的宪政意识

《钦定宪法大纲》初步具有的宪政意识宪政(constitution government)一词来源于西方,从英文的含义而言是指以宪法为依据的民主形式,就其实质而言是体现“有限政府”的制度或理想。
在政府与公民的相互关系中,政府权力受到法律或社会规范的约束,以实现人权的基本价值。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官方颁布宪法性文件。
它包括“君上大权”和“附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内容。
这部宪法大纲从“出生”就受到各种各样的严厉指责与批评。
被称为:“徙饰宪法之外貌,聊备体裁,以慰民望。
”①尽管如此,通过对宪法大纲具体内容的分析以及参考相关资料,笔者发现大纲的许多条文都体现了民主、分权制衡、保护臣民的权力和自由以及法治的思想。
也就是说《钦定宪法大纲》的宪政意识是不容否定的。
一、初步的民主意识“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这两条在历史上受到猛烈的抨击,然而也正是这两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君主的地位作了规定,即意味着君主也要受制于法律,相对于有着两千年历史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来说,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具有的民主性也是不言而喻的②。
同时,《大纲》的颁布,无疑向人们承认,君主专制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需要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并加以改革。
皇帝再也不能公然宣称“朕即国家”,或者说他的话便是法律了。
所以,孙中山先生说:“欧美诸国有行民主立宪者。
其在民主立宪无论矣。
即在君主立宪,亦在民权渐进君权退缩之结果,不过君主遗迹,犹未划绝尔。
”由此可见,清王朝的《钦定宪法大纲》所确立的君主立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还不失民主政治的成份,必然对当时人们思想起到冲击作用。
关于臣民权力方面的规定方面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这些规定使法律、政治体系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标志着法律、政法制度已具有初步的民主意识。
第二、初步的分权制衡意识“溥天之下,莫非正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在君主专制统治下,皇帝、政府权力是无限的,人们的生命和财产乃至一切都掌握在君主手中,没有任何保障。
论日本明治宪法对_钦定宪法大纲_的影响_为_钦定宪法大纲_颁布100周年而作

第27卷第3期2009年5月政法论坛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Vol.27,No.3 May.2009作者简介:韩大元,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3 基金项目:本文系韩大元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07BFX071)的阶段性成果。
① 正式公布的名称是《宪法大纲》,因它是以光绪皇帝名义颁布,清政府在尔后的行文中,也公开称之为《钦定宪法大纲》。
如1910年11月4日清廷宣布提前召开国会的上谕中提到“著迅速遵照《钦定宪法大纲》,编订宪法条款……”。
论日本明治宪法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影响3———为《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00周年而作韩大元 摘 要: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在理念、过程与具体规范的结构等方面深受日本明治宪法的影响。
日本明治宪法不仅广泛影响了《钦定宪法大纲》的制定,而且对早期中国宪法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关键词:明治宪法;钦定宪法大纲;影响一、问题的提出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①尽管学术界对《钦定宪法大纲》的性质及其在中国宪法发展历史上产生的影响有不同的评价,但对其“中国宪法发展史起点”的认识上已取得基本共识。
纪念《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00周年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可概括为历史文献意义、宪法文本意义与宪法文化的意义。
作为历史文献意义的《钦定宪法大纲》已成为100年中国宪法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遗产,反映了特定的历史价值;作为宪法文本意义上的《钦定宪法大纲》已成为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起点,宪法文本所蕴涵的规范价值贯穿在100年宪法发展过程之中;作为宪法文化意义上的《钦定宪法大纲》以其丰富的文化传统反映着中西宪法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过程,成为中国宪法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展现宪法性文件背后的宪政价值。
在介绍和评价《钦定宪法大纲》时,学术界普遍认为,《钦定宪法大纲》的理念、过程与具体规范的结构等方面直接受到日本明治宪法的影响,甚至有学者认为《钦定宪法大纲》全盘“抄袭”了明治宪法。
《钦定宪法大纲》

反改革案例四: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君主专制反较改革之前更盛“剿抚并用”,是传统帝国惯用的政治手段,清廷在1908年也不例外。
在上述一系列针对民意的的严厉镇压之外,1908年8月,朝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立宪清单》,希望以此安抚民意,缓和压力。
但也恰恰是这份《钦定宪法大纲》,彻底暴露了清廷心目中的“立宪”是个什么样子。
《大纲》全文不长,照录于此: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君上大权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一、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一、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
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一、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
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
一、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
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一、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
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一、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臣与认受使臣之权。
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
一、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一、爵赏及思赦之权。
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
一、总揽司法权。
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
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涉分歧。
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惟已定之法律。
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
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一、在议院闲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
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一、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一、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1

一、三法司:三法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中央司法机关的合称,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也称“三司会审”。
二、三不去(不准修妻):1、有所取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2、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
3、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但后来发达富贵了。
三、五刑:上古五刑:甲兵(外部侵略或内部叛乱动用军队)、斧钺(执行军法)、刀锯(死刑或严重的肉刑,动用刀锯)、钻笮(在脸上刻字并涂以墨炭)、鞭扑(用鞭子或木棍打)。
夏(西周)五刑:大辟(死刑)、宫辟(指损害罪犯生殖器官)、膑辟(剔去罪犯的膝盖骨)、劓(割去罪犯的鼻子)、墨(又称黥,在罪犯的额头或面部刺字)。
商:大辟、劓、墨、宫、刖(砍掉罪犯的足)。
唐五刑:笞(荆条抽打脊背,臀腿)、杖、徒(一定时期剥夺犯人自由或劳役)、流、死。
四、五服: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3、齐衰1、大功9、小功5、缌麻3。
五、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宾礼(宾客之礼)、军礼(军事活动方面的,军旅之礼)、嘉礼(庆贺等喜庆之礼)。
六、婚姻六礼:纳采(男方向女方提亲)、问名(问清女方的名)、纳吉(告知祖先,占卜吉凶)、纳征(送聘礼)、问期(决定婚期,告知女家)、亲迎(到女方迎娶新娘,到男方举行婚礼)。
七、法经六篇: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网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各种小犯罪,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户、兴、厩{马舍})新增三篇。
八、六法全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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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 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 、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1949年 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 一页。为巩固国家政权,保护人民利益,1949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我国制定颁布了《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 》)。随后又先后制订了“五四宪法”、“七五宪 法”、“七八宪法”和现行的“八二宪法”。
2、美国宪法 美国宪法是继英国宪法产生之后,世界上最早的一 部成文宪法。 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并发表了《独立宣言》 ,确认了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和人民有权革命的原 则。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1779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建立了一个 松散的国家联盟。 1787年美国13个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 定了美国宪法.1789年获得通过,确立了三权分立 与制衡原则、联邦制、有限政府、代议制(国会议 员由选民选举产生),建立了民主共和国。 1791通过了《权利法案》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的 宪法
• 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以后,1913年10月 31日北洋军阀颁布了第一部宪法性草案,《中华民 国约法》(草案),简称《天坛宪草》。 • 1923年,掌权之后的直系军阀曹锟在同年10月10 日颁布《中华民国宪法》。 • 1925年12月段祺瑞政府起草了《中华民国宪法草 案》。 • 1936年5月5日公布《五五宪草》,1947年1月1日 公布《中华民国宪法》。 • 无论是北洋军阀还是南京国民党政府,由于其反 对民主与自由,宪法只是其维护自身统治的手段与 工具,因而,他们所颁布的一系列宪法都得不到人 民群众的支持。
(一)传统中国社会缺乏宪法思想文化 (二)外国列强入侵迫使中华民族走上救亡图存之 路
(三)“立宪救国论”启动了中国宪政之路
• 晚清宪法 • 清朝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空前尖锐,清政府内忧 外患。 • 《十九信条》共33条,分为“君上大权”及“臣 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君上大权”是正文,共有 14条,而“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只有9条。《 钦定宪法大纲》旨在在于维护皇帝的权力,对国民 的权利和自由只字未提。 • 《钦定宪法大纲》并非宪法,仅仅是清政府制定 宪法的纲要,是清政府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工具,所 以整个文件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 1931年11月为了加强对革命根据地的统一领导, 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工农兵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维埃 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 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正式通过 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6年4月,陕甘宁 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 • 这些宪法性文件提出了明确的反对帝国主义、封 建主义的政治纲领,规定了根据地人民的广泛的政 治经济权利,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 人民性和民主性,属于人民民主主义性质。
1.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根本不可能产生作为国家根 本法的宪法 (1)宪法和民主制度紧密相联,而奴隶制、封建制 国家典型的统治形式、典型的政体是君主 制……; (2) 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各法归一,所以也缺乏把 宪法分离出来的条件(因而即使在奴隶制民主 国家也无法产生宪法)……。
2.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的经济、 政治、法律、文化思想条件 (1)经济条件
现代宪法的产生——标志: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1918年《苏俄宪法》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重大意义:
• (1)加强了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得近 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而 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得到重视和提倡; • (2)议会的权力受到牵制,行政权力的扩 大得到宪法的认同; • (3)宪法授权国家广泛干预经济、社会和 文化生活的权力,国家的触角深入社会 各个领域。
三、1975年宪法.
•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即1975年宪法。 • 1975年宪法除序言外,有总纲,国家机构,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 30条。它的结构过于简单,全文才30条,宪法典成 了名副其实的宪法大纲,在语言上使用了大量政治 标语和毛主席语录,概念模糊不清。 • 1975年宪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存着严重 的缺陷,与1954年宪法相比,是一个历史的倒退。 它充当了“四人帮”篡夺国家权力的工具,在实践 中也并没有受到重视和得到认真贯彻,随着“四人 帮”的倒台,“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短命的1975 年宪法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三、宪法的发展 •(一)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一些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纷纷仿效英、 美、法等国的模式制定了宪法。 在欧洲,除了沙俄外,各国都有自己的宪法, 多是成文宪法。这一时期的宪法从政体上,绝 大多数是美国式的民主共和制宪法和英国式的 君主立宪制宪法。它们共同之处是承认人民主 权原则,确立共和制或者虽然保留君主制但对 君主权力加以严格限制,只有极少数封建势力 强大的国家,采用了主权在君的钦定宪法。
——近代商品经济的发达和资本主 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2)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执掌国家政权,实现 对全社会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 制度
(3) 法律条件 —— 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体系的 日渐完善和整合需求以及法律职业共 同体的出现。
(4) 思想文化条件
——资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开展,和“自由”、“平等”、 “人权”等现代宪政观念和思想的传播与深入人心 。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内涵基本上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产物: 民主观念来源于古希腊、中世纪欧洲各国自治城市的民主实 践,并经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理论升华,形成系统的民主理论; 自由观念最早形成于英国,作为英国贵族与国王斗争产物的 《自由大宪章》成为英国自由的宣言书,被后世奉为英国宪政的 基础,并与其他相关文件一起使得自由成为英国的伟大传统,并 经过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的系统化,自由被视为 宪政制度的首要精神; 人权概念源于14-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所兴起的人文主义思 想--自然权利学说…… 法治思想文化更是源远流长……
美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1) 独立战争首先是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战争, 而其思想基础是“天赋人权”。并且独立战争使 得“天赋人权”的思想深入人心,从而为美国宪 法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 独立战争将斗争矛头直指英国国王,具有一 定的反封建色彩,从而也为美国宪法确立彻底的 共和制奠定基础; (3) 州际关系的不协调和独立战争后国内各种政 治关系的矛盾冲突暴露了《邦联条例》所建构的 体制的缺点,美国联邦宪法的重要目的就是克服 这种日益明显的不足,并通过实行联邦制成功地 予以克服。
一、《共同纲领》
•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 体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 • 《共同纲领》包含序言、总纲、政权机关、军事 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外交政策等部分 ,共7章60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确认了国家性质和任务。 • 第二,规定了政权组织和原则。 • 第三,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共同纲领》对巩固和发 展了人民民主专政,但受历史条件限制,《共同纲 领》带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过渡性,打上了历史的烙 印。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为什么要研读历史
“谁控制过 去就控制未 来,谁控制 现在就控制 过去。”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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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奥威尔,被誉为“圣 徒”和“先知”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 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 3、宪法内容上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清(朝)官、洋人与百姓 •清官怕洋人 •洋人怕百姓 •百姓怕清官 • —近代中国宪政 就是在这种怪圈中拉 开序幕的
一、宪政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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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缺乏必要的宪政文化背景下,基于 “救亡图存”的目的,开始了富有“中国特色 ”的 宪政之路!
1918年《苏俄宪法》 ——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 它是俄国十月革命的产物,该宪法明确宣布一切权力
归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实行城乡无产阶级与贫农专政。
该宪法包括前言、六篇、17章、90条。在俄国十月革 命的影响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在1924年颁布了社会主 义宪法,其后,中国等亚、欧国家也相继制定了社会 主义宪法。
二、 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三个国家、三种政治背景、三种制宪道 路、三种宪政体制、三种宪法形式
1.英国宪法 •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发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 政的国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步步进逼 ,封建势力步步后退,逐步形成了英国宪法。 • 英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1) 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是由一系宪法 性法律积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 (2) 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制度 外壳被保留下来; (3)旧的法律如: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等成为新宪法 的组成部分; (4)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3、法国宪法 1789年法国爆发了大革命,通过了《人权宣 言》,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 、“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宣告了私有财产神 圣不可侵犯。 1791年制定了法国第一部宪法。以《人权宣 言》为序言,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形式 上采用统一完整的法典,成为欧洲大陆第一 部成文宪法。 两次封建王朝复辟、两次帝制、五次共和 14部宪法,现行宪法1958年宪法。
二、1954年宪法
•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54年宪法由序言和四章共106条组成,其内容主 要包括确认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及其步骤,再 次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性质以及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规定了生产 资料所有制的四种重要形式等 • 1954年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社会主义宪法 ,无论是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 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 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 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