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操作规程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3篇)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保养等过程中的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停送电作业应确保与电力设备有关的其它设施和管线安全,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的实施应通过组织、计划、指导、监督等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应执行“谁停、谁通”、“谁通、谁开”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严禁无证无照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八条所有涉及到停送电作业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有证书、检验合格证明,并经过专门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停送电作业应进行必要的调度与联络,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安全沟通,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停送电作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停电方案、送电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并经过相应的审批。
第二章停电第一条停送电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检查,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停电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停送电作业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准备好备用电源及设备,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前,应提前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停电时间和原因。
第四条停送电前,应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在明显位置设置停电标志和警示牌,并做好交通引导工作。
第五条停送电前,应关闭所有与停电设备相关的开关,并确保断电可靠,防止误操作。
第六条停送电时,应由具备停电资质的人员负责操作,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停电过程的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后,应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第三章送电第一条送电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检查,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送电作业的顺利进行。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范文(4篇)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制定本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停送电操作,包括计划性停电、紧急停电和事故停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完好以及保电需求的满足。
第四条所有从事停送电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非相关人员从事停送电操作。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应当依据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电力系统停送电操作必须与调度、维护、施工等部门紧密配合,提前沟通和协调,确保停送电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电力系统所属单位所有。
第二章计划性停电第八条计划性停电包括定期检修、大修、设备改造、分段通电等,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九条停电计划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停电日期、时间和地点的确定;2. 停电范围和影响范围的说明;3. 停电时的备用电源和保电措施;4. 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的确定;5. 相关部门的配合措施。
第十条停电计划必须在停电前至少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并做好相关公告和宣传工作,以保证相关人员的知情和安全。
第十一条停电前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没有危险因素存在。
第十二条停电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停电计划操作,停电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供电工作,并对停电和恢复供电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三章紧急停电第十三条紧急停电包括突发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停电,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紧急停电前必须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和调度备用电源,确保停电期间保电需求的满足。
第十五条紧急停电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关公告和宣传工作,以保证相关人员的知情和安全。
第十六条紧急停电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监测和分析,找出故障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作业的安全性,规范停送电操作流程,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电力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在执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熟悉本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具体停送电操作的流程,应按照本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章停电操作规程第一条停电操作的前期准备(一)停电人员应了解停电设备的类型、位置、用途和电气技术资料等。
(二)停电人员应熟悉停电操作的流程和步骤,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停电人员应检查停电设备的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条停电操作的必要准备(一)停电人员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停电计划,并报告主管部门审核。
(二)在停电前必须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线路、设备、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三)停电人员应将停送电行动的日期、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通知相关人员,并提醒他们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停电操作的过程(一)停电人员应按照停电计划的要求,集中准备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二)停电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关断电源开关,确保停电设备完全停电。
(三)在停电期间,停电人员应严禁进行他人授权的操作,确保安全操作。
(四)停电人员应在停电操作完成后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关解除工作。
第四条停电操作的注意事项(一)停电人员应注意个人安全,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二)停电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切勿盲目行动。
(三)停电人员应随时注意操作的安全性,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三章送电操作规程第一条送电操作的前期准备(一)送电人员应了解送电设备的类型、位置、用途和电气技术资料等。
(二)送电人员应熟悉送电操作的流程和步骤,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送电人员应检查送电设备的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停送电操作规程

停送电操作规程一、总则(一)大井10KV、6KV无人值班变电所、活井主要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由信息组专人负责。
(二)变电所内有关胶带机、中央水泵房控制系统和设备也由信息组负责维护,使用单位协助。
(三)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停送电工作由信息组负责,顺槽或大巷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设备维护归机电队.(四)其它高低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停送电权归管辖单位。
(五)停送电应执行下列规定:1、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停送电人员必须熟习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3、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后应拉开隔离开关并闭锁,有条件要上锁,同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亦或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掉此牌送电。
(六)高压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七)停送电工作票由机电组电气负责人或主管矿领导负责签发,具体操作由信息组巡检员或机电队有电工操作证并熟悉变电所或配电点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当班调度员负责监护(通过电话和远程操作监护).工作票一式三份,停送电操作人员和当班调度员及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执行完后,停送电操作人员和调度员认真填写,一份保留在调度室,一份保留在相应的变电所。
二、停送电工作票的办理(一)在10KV、6KV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
1、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2、增减线路负荷3、改造供电线路4、搬迁电气设备或运行中的电缆5、其它需停电才能进行的工作(二)停电影响井下主要生产单位或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在工作前一天办理,经电气负责人和调度审批后生效。
(三)需要到由公司供电处管辖的变电所作业的工作票应提前2—3天办理。
(由矿机电组负责办理)(四)凡增减负荷或改造线路,不论停电是否影响其它单位,一律应到机电组办理停电手续。
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篇)

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电力设施停送电的安全操作,包括输变电站、配电房、电力线路等。
第三条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技术操作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标准。
第五条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拆除、改动、损坏设备和线路。
第六条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人员应穿戴好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应急救援措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以确保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性。
第二章停送电前的准备第八条在开始进行停送电操作之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确保停送电操作符合规程要求。
2. 停送电人员应熟悉停送电操作规程,并参加相关培训,获得相关证书。
3. 停送电人员应了解停送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工作状态,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
4. 停送电人员应组织相关应急救援人员,并向其传达相关操作要求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停送电人员应进行停送电场所的勘察,了解设备的位置和连接情况,熟悉场地环境。
第十条停送电人员应对停送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和故障,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复。
第十一条停送电人员应评估操作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第十二条停送电人员在停送电前,应按照规程要求,向设备用户和相关单位进行通知,告知停送电时间和范围。
第十三条停送电人员应确保停送电过程中,操作顺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严禁进行违反规程的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人员应在操作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入侵和误操作。
第十五条在进行操作前,停送电人员应确保设备的停送电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标识。
第十六条停送电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停送电设备的电源线进行检查和绝缘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配电所的停送电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配电所的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停电操作第三条井下配电所停电操作包括计划停电和紧急停电两种情况。
第四条计划停电操作应提前进行通知,并按照安全、有序、及时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计划停电操作的流程如下:(一)停电前,工作人员应向相关部门通知停电时间和停电原因,并确认停电区域。
(二)停电前,应与停电区域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停电期间没有人员作业。
(三)停电前,应先将停电区域的负载全部转移,确保停电区域不再有电流流过。
(四)停电前,应先关闭井下配电所进线开关,然后依次关闭各个支线开关。
(五)停电前,应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挂牌、贴标志、切断电源等操作。
(六)停电期间,应进行安全值班,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七)停电后,应按照程序恢复供电。
第六条紧急停电操作是指发生突发情况,需要立即切断电源的情况。
第七条紧急停电操作的流程如下:(一)发生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应迅速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停电。
(二)若需要紧急停电,应立即关闭井下配电所进线开关。
(三)紧急停电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紧急停电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五)紧急停电原因消除后,应按照程序逐步恢复供电。
第三章送电操作第八条井下配电所送电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源正常供应。
第九条送电操作的流程如下:(一)送电前,应先检查相应配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隐患。
(二)送电前,应按照操作程序恢复配电系统。
(三)送电前,应先关闭井下配电所的主进线开关,然后依次关闭各个支线开关。
(四)送电前,应按照挂牌和贴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
(五)送电前,应与送电区域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送电期间没有人员作业。
(六)送电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条井下配电所的停送电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措施:(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停送电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5篇)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1、10KV变电站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
2、矿部主管科室、矿主管领导批示的操作必须在得到命令、重复命令,问清对方的姓名并进行登记,并与调度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后立即汇报调度、矿部主管科室或矿主管领导,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4、凡在10KV变电站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10KV变电站或其他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站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办理终结后,方可送电。
5、10KV变电站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如下检查: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
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6、凡备用设备送电时,10KV变电站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2)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协调电力供需关系,制定的停电和送电的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则是具体落实停送电制度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停送电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申请:用户或电力调度中心向供电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停电时间、地点、停电原因、停电设备等信息。
2. 停电预案:供电部门根据停电申请制定停电预案,包括停电范围、停电时段、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3. 停电通知:供电部门在停电时间前,向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告知停电时间和地点,并提醒用户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4. 停电执行:供电部门根据停电预案,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按照停电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执行停电操作。
5. 送电恢复:停电工作完成后,供电部门根据情况逐步恢复送电,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操作规程是按照停送电制度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准备:停电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同时提前通知用户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为了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准则和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个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的示例,供参考:一、概述1.1 规程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电力系统的停送电操作,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停送电操作的电力系统,包括变电站、配电室、电缆沟、线路等。
二、停送电操作流程2.1 停电操作流程2.1.1 提交申请停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向电力管理部门提交停电申请,并填写停电申请表,明确停电的范围、时间和目的。
2.1.2 检查停电设备停电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停电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无任何电流通过。
2.1.3 断电措施根据停电范围和设备要求,采取相应的断电措施,如拉闸、刀闸、拔下插头等。
2.1.4 安全接地停电后,对需要维护的设备进行安全接地,确保设备上不存在带电部分。
2.2 送电操作流程2.2.1 提交申请送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向电力管理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填写送电申请表,明确送电的范围、时间和目的。
2.2.2 检查送电设备送电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送电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预先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2.2.3 连接电源根据送电范围和设备要求,采取相应的接通电源措施。
2.2.4 恢复供电供电恢复后,操作人员应仔细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确认。
三、安全措施3.1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护目镜等,并遵守个人防护规程。
3.2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按照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更改设备接线或接线方式。
3.3 监护措施在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应设有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安全,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4 应急预案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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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PZMS/OD3-JD3-035
停送电操作规程
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器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正常操作应有上级的操作命令、执行操作票及监护制度,只有当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威胁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方可自行切断电源,并立即回报上级,紧急事故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仍应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
3、为防止误操作必须对照模拟图板进行先模拟后操作
4、合闸时必须果断迅速,即使发生电弧也不准将闸刀再行拉开,拉闸时当刀片离开固定触头应快而谨慎,操作中如发现电弧应迅速将闸刀合上,并停止操作,检查原因。
5、操作过程中,对进行的操作程序有疑问或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弄清问题或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