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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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起草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 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股份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
行政编制
杭州市国资委行政编制40名。设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专职)1名,副主任3名;总会计师1名;处级领导职 数18名,其中正处长级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级8名。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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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01 主要职责
03 内设机构 05 现任领导
目录
02 职能转变 04 行政编制 06 其他事项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经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国 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 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综合法规处。组织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 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对口帮扶协作等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区、县(市)国 有资产监管工作。
4、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 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 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杭国资营[2012]165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国资营[2012]165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做好2013年度全面预算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3年度全面预算总体要求(一)积极合理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当继续按照“保增长、压成本、控风险、提效益”的要求,以“十二五战略规划”为依据,根据企业近3年来的历史情况和未来预期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并做好长期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经批复的主要预算目标原则上不进行调整,确因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变化的,方可调整。

(二)加强关键指标预算控制。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本着积极有为的态度,加强对预算关键性指标的有效控制。

一要加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预算控制。

努力保持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平稳增长。

二要加强成本费用预算控制。

强化定额管理,积极推动各预算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可控费用,合理控制职工薪酬的刚性增长。

三要加强投资项目预算控制。

坚持效益优先,积极保障有效投资,严格控制亏损或低效投资,以及资金难以落实、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

四要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加强应收款项、存货、委贷、对外担保、捐赠及高风险业务的预算管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现金保障能力。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杭国资产[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杭国资产[2012]31号)市各有关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管理事项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介机构选聘事项(一)对属于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委托方在选聘中介机构时,由其在经市国资委公开招标后确定和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自行确定承担资产评估、专项财务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业务的中介机构。

(二)对属于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的选聘办法由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决定。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事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市国资委负责核准的评估项目:1.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2.国务院国资委及省国资委规定需要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

(二)市国资委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1.经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2.经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批准的经济行为且由其作为委托方的资产评估项目;3.经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及其一级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委托方为一级子企业,且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

(三)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1.经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及其一级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委托方为一级子企业,评估对象为除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以外的资产评估项目;2.经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及其二级及以下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委托方为二级及以下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4〕12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4〕12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4〕1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为做好2014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不断提高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水平(一)落实财务决算要求,提高决算编制质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63号)要求,各主管部门和中央文化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加强组织、创新方式、拓展功能,更好地发挥决算管理作用。

中央文化企业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应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实现企业财务决算全级次报送;撰写决算工作总结、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应当做到内容真实、全面深入,不得隐瞒企业违法违规事项。

中央文化企业决算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是上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财务决算分析,提高管理会计水平。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精神,中央文化企业开展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要充分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内在需要和重点工作,积极发挥管理会计作用,不断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完善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充分收集和分析人、财、物等企业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全面系统的总结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企业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科学方法,改进和优化企业内部控制,查找经营管理漏洞,促进企业管理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3.21•【文号】国资厅发评价[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25号)各中央企业:为做好财务决算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质量,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9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审核工作财务决算审核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质量,保障企业经营成果真实可靠的有效措施,也是推动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审核工作责任,明确审核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工作规范。

企业总部及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要狠抓财务决算汇总及审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时督促整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时保质完成财务决算审核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企业财务决算的自审工作。

一是及早安排财务决算报表的收集与审核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严把质量关,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和进度;二是集团公司要通过下审一级、子企业互审、集中复核等有效方式,做好子企业财务决算及集团公司合并报表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质量的审核力度,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可靠;三是从基层分户数据进行层层审核,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基层企业(单位)进行核实调整,确保基层分户数据的准确,从而提高集团整体财务决算信息质量。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2日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后设立,由市财政部门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科学设立、分类管理、规范使用、绩效优先、公开透明、跟踪监督的原则,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市政府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部门职责分工市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市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市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专项资金主要领导负责制。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市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杭政办函[2011]357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设立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

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完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产业集中。

(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市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对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受委托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区、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国资产[2009]3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4.10【实施日期】2009.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工作的通知(杭国资产[2009]31号)市各有关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各区、县(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国资法产[2009]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单位应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所监管范围内企业2008年度国有产权转让情况进行检查或自查,填报《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可从杭州市国资委网站下载),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纠正情况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报告。

二、请各单位将统计表和检查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委产权管理处(请同时将统计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tianbaichen@ )。

三、对市各有关国有资产营运机构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我委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适时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联系人:产权管理处 田佰辰;联系电话:81951582 附件: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检查情况统计表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附表: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万元招投标 其他竞价方式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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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财务决算报表体系构成
财务决算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专项说明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财务决算报表
主附表
01-资产负债表 02-利润表 03-现金流量表 0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05-国有资产变动表 06-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财务 情况表
•根据新修订的职工薪酬准则:
•行次增加“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
•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处理规定: (四)利润分配
•行次增加“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栏次增加“其他权益工具”
•上年年末至本年年初变动增加
“其他”。
10
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则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的明细
项目
•删除“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 “其他业务 收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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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企财04表)
•根据新修订的列报准则:
•行次增加“综合收益总额” •栏次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栏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提取专项储备 2.使用专项储备 1.提取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 行次 实收 资本 (或 股本) 1 — — 其他 权益 工具 2 — — 资本 减: 公积 库存股 3 — — 4 — — 其他 综合 收益 5 — — 本 年 金 额 少数 所有者 股东 权益 权益 合计 12 — — 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专项 储备 6 — — 盈余 公积 7 — — △一般 未分配 风险 利润 准备 8 — — 9 — — 其他 10 — — 小计 11 — — 次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20.非公司制企业(21.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40.其他 工资管理标识码 10.整体执行工效挂钩 20.部分执行工效挂钩
22.其他非公司制企业) 30.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
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
•作为金融企业管理的,如:
30.不执行工效挂钩(31.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32.其他) 社会保险标识码 0.未参加 1.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根据新修订的列报准
项 目
利润表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研究与开发费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项 目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自动
生成表
分地区主要指标表 主要分析指标表
07-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08-基本情况表
6
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封面
•报表类型码:
•境外并企业表:改为“3.境外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
本企业代码 □□□□□□□□-□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
09-应收款项情况表 10-存货情况表 1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表 12-投资并购情况情况表 13-子企业及股权处置情况表 14-金融投资及风险业务情况表 15-带息负债情况表 16-提供担保情况表 17-主要业务情况表 18-成本费用情况表 19-人工成本情况表 20-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 21-企业集团基本情况表 22-未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资产)主要指标表 23-股权结构情况表 24-企业期初数调整情况表
5.无法表示意见
设立年份 上年组织机构代码 上报因素 0.连续上报 6.划转 报表类型码 0.单户表 4.事业并企业表 备用码 1.集团差额表 2.金融子企业表 3.境外子企业表 9.集团合并表 1.新投资设立 7.收购 2.竣工移交 3.新设合并 4.分立
照“2.金融子企业”填列
5.上年应报未报 □
9.其他
5.基建并企业表
□ □□□□□□□□□□
7
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
•根据新修订的列报准则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 项 目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其中:应交税金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国有资本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集体资本 民营资本 其中: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子企业表”,含义不变;
•金融子企业表:管理口径
•有金融牌照的,如:财务公
10.国有及国有控股(是否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11.是 12.否)
厂办大集体 22.中央下放企业厂办大集体 23.地方企业厂办大集体) 30.其他城镇集体 组织形式 10.公司制企业(11.国有独资公司 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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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 审计方式 0.未经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1.标准无保留意见 4.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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