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红线优化调整报告.doc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9〕8号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文:----------------------------------------------------------------------------------------------------------------------------------------------------关于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19〕8号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均悉。
我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本工程起于S28启扬高速和G2京沪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丁伙枢纽,向西途经江都区(丁伙镇、仙女镇)、广陵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镇、西湖镇、杨庙镇、新盛街道、蒋王街道、汊河街道),最终经G40沪陕高速交叉处的汊河枢纽,止于其南侧的润扬主线站,全长约36.106km,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20km/h。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涵、交叉等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
根据你单位委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结合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及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原则同意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制定施工期环保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对施工人员培训管理,落实施工期各类废水的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废水不能回用的部分,须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扬州生态整治变化情况汇报

扬州生态整治变化情况汇报
近年来,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生态整治工作,取
得了显著成效。
下面就扬州生态整治变化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扬州市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政府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强了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其次,扬州市加强了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政府建立了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了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发展。
另外,扬州市大力推动生态修复工作。
政府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的投入,推动了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此外,扬州市积极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加强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
教育工作,推动了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促进了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综上所述,扬州市生态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
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地推动生态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扬府办发〔2018〕114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2日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根据《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3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
2017年,扬州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3%,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然而,当前区域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浓度明显高于区域平均水平。
季节性差异明显,特别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
扬州市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频繁发生的重污染天气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当前扬州市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结构性污染突出,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相对滞后。
据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预测结果,2018年秋冬季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扩散气候条件总体偏差,进一步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
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03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
以建设经济强市为目标,促进产 业升级和转型,提高城市经济实 力和综合竞争力。
社会发展目标
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 活质量和幸福感。
生态环境目标
以建设美丽扬州为目标,加强生 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城市可 持续发展。
城市空间布局
督规划的实施情况。
资金保障措施
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城市规划实施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规划项目的顺 利实施。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规划的实施,实现投资主体 多元化。
建立专项资金
设立城市规划实施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有效监管。
技术保障措施
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
鼓励和支持城市规划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 性和技术水平。
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公用设施规划
总结词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VS
详细描述
公用设施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通过建设完善的商业设施和产业园区,吸 引投资和企业入驻,促进产业集聚和发展 。同时,公用设施的完善将提升城市的吸 引力和竞争力,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 支撑。
防灾减灾规划
总结词
降低灾害损失
详细描述
产业园区规划
规划目标
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
规划措施
制定产业引导政策,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 境,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具体项目
建设专业化的产业园区,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 服务业园区等,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05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市政设施规划
总结词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点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二条[红线定义]本办法所指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第三条[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负责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制定保护和监测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第四条[工作协调组]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
主要职责包括: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拟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三)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公众参与和宣教工作;(四)研究决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查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与相关规范和指南的一致性,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区划、规划的协调性;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二)审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申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审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的其他重大技术问题。
第六条[部门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行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职责。
(一)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范(或指南),建立监管平台,开展遥感监测,负责监控、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日常工作;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扬府发[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扬府发〔2010〕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快生态市创建步伐,确保扬州在2012年创成国家生态市,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2007]195号)精神和扬州生态市建设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扬州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10-2012)。
一、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围绕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抓手,以“源头根治、系统处理、综合利用、全民参与”为原则,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努力把扬州建设成为经济富足、生态健康、社会文明的国家生态市。
目标任务:到2012年,扬州创成国家生态市。
2010年江都市、邗江区创成国家生态市(区);2011年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创成国家生态县(市)。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围绕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今后三年要突出抓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绿色扬州建设,着力构建绿色生产体系、绿色消费体系、绿色环境体系和绿色生态文化体系,努力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

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0—2020)(公示征求意见稿)序言扬州生态市建设是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创新性系统工程。
为科学地制定目标,合理地安排各项建设任务,扬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编制《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000年,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合作,在3年多研究编制过程中,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了《规划》的编制工作,期间得到了市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助和中德“扬州生态城市规划与管理”技术合作项目的积极支持。
2003年8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了15位院士、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审,专家组建议《规划》编制组参考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扬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民主性和可行性,市环保局现对《规划》成果摘要公示,欢迎市民、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在11月15日前将意见通过信函、电话、环保局网站(我局在网站同步进行公示,网址:)反馈我局,以便在市人大审议前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
生态市建设规划公示意见反馈表一、总 则《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是指导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扬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区、县和部门具体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修编提供战略指导和生态整合方法。
规划范围:扬州市行政区域的全部,包括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邗江区、维扬区和广陵区,面积663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启动期:2001-2005年;发展期:2006-2010年;深化期:2011-2020年。
二、生态市建设框架1、生态市建设目标扬州生态市建设将以优质的产业生态服务、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悠久的人文生态传统为特征,促进传统经济向开放型循环经济、互补型共生经济和规模型网络经济转型, 探索苏中经济跨越式腾飞的新模式,建设东线南水北调安全洁净的水源地,再现经济富足、生态健康、社会文明的新扬州。
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扬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及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生态建设为依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名城”的发展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响应沿江沿河开发战略,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长三角一体化和泛长三角合作的机遇与挑战,为加快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三条规划原则1、保育资源,保护环境按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要求,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科学配置耕地资源,强化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同时按照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生态市建设目标,加强土地与水资源协调利用和资源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生态用地空间,进一步彰显人文、生态、宜居特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保障用地,调控增长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保障城镇工矿发展用地需求,引导产业合理集聚,保障必要的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产业用地需求,促进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3、内涵挖潜,高效集约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以供应引导需求,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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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可编辑可修改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稿)扬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目录第一章前言 (3)调整原因 (3)调整依据 (4)第二章生态红线区域现状 (4)现有生态红线区域概况 (4)拟优化调整的生态红线区域现状 (5)第三章拟调整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9)现有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环境 (9)( 1)长江朴席重要湿地 (9)( 2)江都丁伙观光森林公园 (9)( 3)江都东郊城市森林公园 (10)( 4)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 (10)( 5)龙山森林公园 (11)( 6)登月湖风景名胜区 (11)( 7)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 (11)( 8)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 (11)( 9)捺山茶园有机农业产业区 (12)新增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环境 (12)( 1)扬州花鱼塘省级湿地公园 (12)( 2)马集片区水源涵养区、高集片区水源涵养区、香沟片区水源涵养区 (13)( 3)芦桥湾有机农业产业区 (13)( 4)白马湖(宝应县)重要湿地 (13)第四章生态红线区规划调整方案 (15)优化调整方案 (15)优化调整的生态红线区域概况 (17)优化调整后生态红线区域汇总 (27)第一章前言调整原因自生态红线区域划定以来,扬州市制定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配套制度,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生态红线区域治理、修复和监管,生态红线区的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区域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发展布局等规划面临调整与优化,对原有生态红线区的范围、功能等产生了一定影响。
这可能涉及到生态红线区,导致部分生态红线区原有的功能定位和保护对象发生改变。
鉴于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 2013 年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较好地保护了我市的生态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
同时由于缺乏经验,理解上存在偏差,标准把握不统一,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未划入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也有少数生态红线区的边界模糊,功能定位欠准确。
调整依据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苏政发 [2013]113号)、《扬州市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扬府办发〔 2011〕156 号)、扬州市各县(市、区)及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1号)的要求,结合扬州市的具体情况,编制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论证报告。
第二章生态红线区域现状现有生态红线区域概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扬州市现有生态红线区共划分为 11 类 64 个,其中自然保护区 4 个,森林公园 5 个,风景名胜区 8 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 11 个,洪水调蓄区 2 个,重要水源涵养区 1 个,重要渔业水域 1 个,重要湿地 7 个,清水通道维护区11 个,有机农业产业区9 个,湿地公园5 个。
全市生态红线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二级管控区面积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具体分布情况见下表:表 2-1 扬州市现有生态红线区分布情况表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国土面占国土面县(市、数量总面积占国土面占国土面区)(个) 2 面积面积 2( km)积( km)积比例(%)积比例积比例(km2)( km2)( %)( %)广陵区12 335邗江区7 686江都区18 1330仪征市10 857高邮市 5 1922宝应县12 226 1461合计64 6591拟优化调整的生态红线区域现状本次优化调整拟对扬州市现有的部分生态红线区进行优化调整,将已丧失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调整出去,将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红线区。
本次优化调整拟对扬州市现有的长江朴席重要湿地、江都丁伙观光森林公园、江都东郊城市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登月湖风景名胜区、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的四址范围重新准确界定,新增扬州花鱼塘省级湿地公园、芦桥湾有机农业产业区、马集片区水源涵养区、高集片区水源涵养区、香沟片区水源涵养区、白马湖(宝应县)重要湿地,并进一步明确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捺山茶园有机农业产业区的四址范围。
拟优化调整的生态红线区域调整前的面积、范围及功能情况见下表:表 2-2 扬州市拟优化调整的生态红线区现状情况汇总表县红线范围2 )主导面积( km序(保护区名一级二级生态总面号市、称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管控管控功能积区)区区位于朴席镇双桥村、杨涵村,东至军桥港,南至与湿地开生态镇江交界处,西至土桥引1长江朴席发系统河,北至长江主江堤。
包重要湿地区保护含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面积自然江江都丁伙与人东至三阳河,南至杭庄,2 都观光森林文景西至小涵河,北至邵伯、区公园观保真武交界处江都东郊3城市森林公园扬州西郊4省级森林公园仪征龙山森林5市公园登月湖风6景名胜区v1.0可编辑可修改护自然东至宜陵西湖村,南至大与人桥镇忠爱村,西至京沪高文景速公路,北至新通扬运观保河。
涉及到仙女镇、大桥护镇、宜陵镇位于刘集镇白羊山、蚂蚁自然山和陈集镇大房村的马与人文景鞍山,东沿老虎巷通马鞍观保村公路,南沿季庄、吕洼护北侧,西至左庄,北至小巫庄南侧自然与人东至中央大道,南至青山文景街道,西至龙安路,北至观保沿江高速护自然一级管控区为以月塘水库标高 30 米线与人一级保护区,范向外延伸 2000 米。
包含文景围为:以取水口月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观保半径 500 米的区护区。
一级管控区以外区护域范围域为二级管控区7 8 9 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捺山茶园有机农业产业区自然与人一级管控区为文景核心景区观保护水源涵养种质资源保护(有机茶 )v1.0可编辑可修改东南至泗大线公路,西至仪月公路,北至谢集集镇接壤,内有茶农村和茶农组东至十月公路,南至月塘镇与青山镇、马集镇交界,西北至县界,区域内有月塘镇等行政村落(除集镇和工业集中区以外)该区域内有7 组茶场,分别为茶农村(郑云组、王庄组、东赵组、尚庄组、尹庄组、农科组、捺山组)。
不包括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重叠面积第三章拟调整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现有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环境(1)长江朴席重要湿地长江朴席重要湿地于2009 年划为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2013 年为省级生态红线区,其范围内的扬州市锦程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市润仪油品有限公司分别在2003 年、2005 年已经原受管辖的仪征市发改委备案并建设。
截止2013 年底,已形成占地平方公里、储罐总数62座、总储量万立方的规模,与生态红线保护区的功能和保护相冲突。
本次调整拟将重要湿地西侧的两企业用地调整出保护区范围。
(2)江都丁伙观光森林公园该区气候温和,适宜各类花木生长,是南花北迁,北卉南移的重要基地。
丁伙花木产业园拥有各类花卉近千种,已形成了数万亩的特种花木林带,这且给广大农民每年带来数亿元人民币的收益的同时,也为城区提供了一个绿色屏障和天然氧吧,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美化环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花木产业在给当地农民带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时,由于土壤被随同运出,以及大量使用速效肥料,对本地土壤质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江都丁伙森林公园原划定时将丁伙镇工业园区和部分待发展的工业用地划入,不符合森林公园的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价值,因此,本次优化调整将原划入的工业园区和工业用地调整出去。
而原森林公园西侧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小涵河以西部分是丁伙镇的特种花木林带,生态环境良好,本次优化调整将此部分划入江都丁伙森林公园保护范围。
(3)江都东郊城市森林公园公园位于江都市区东郊,是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
园区计划分三期投资 2 亿元,把园区建设成“新品种引进园,新技术推广园,新知识培训园,新产品展示园,生态观光园。
”目前,园区已完成一、二期工程。
现已形成扬州雅典娜园艺花木园、花荡牡丹国花园等特色园区拥有各类花卉近千种。
在给当地居民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为城区提供了一个绿色屏障和天然氧吧,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美化环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花木产业在给当地农民带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时,由于土壤被随同运出,以及大量使用速效肥料,对本地土壤质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江都东郊城市森林公园京沪高速公路以东、砖桥河以西、宁通高速以北部分已划入仙女镇工业用地,目前已有企业入驻,此部分用地于森林公园的主导生态功能相冲突,因此,本次优化调整将此部分调整出森林公园范围。
而作为补偿,将原森林公园东侧宜陵镇范围内长沟河以西的部分划入森林公园范围内,目前,该区域内主要为花木产业,拥有各类花卉树木,具备生态保护价值,符合森林公园的功能定位。
(4)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仪征市共有铜山森林公园、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三个森林公园以及登月湖风景名胜区和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两个风景名胜区,为有效保护和规范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仪征市制定了《仪征市森林公园、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目前,扬州西郊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优良。
由于 2013 年生态红线区划定时对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的四址范围划定存在一定的误差,本次优化调整重新准确界定了森林公园的四址范围。
(5)龙山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原划定时由于边界不清楚,将青山镇镇区和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以及部分待发展的工业用地划入,此部分用地不具备生态保护价值,因此,本次优化调整将原划入的青山镇集镇发展区、化学工业园区和工业用地调整出去。
作为补偿,将原森林公园西侧部分划入森林公园范围,此部分用地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具有生态保护价值,可划入生态红线区。
(6)登月湖风景名胜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登月湖风景名胜区远离核心区域有部分保护区有开发项目间杂,已失去了生态保护区的价值,因此本次优化调整将已开发区域和规划开发区域调整出去。
(7)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目前,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优良。
由于2013 年生态红线区划定时对石柱山奇景园风景区的四址范围划定存在一定的误差,本次优化调整重新准确界定了风景名胜区的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边界。
(8)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位于仪征市西部,目前部分生态保护状况良好,生态环境优良。
由于原划定时边界不清楚,水源涵养区内包括了月塘镇镇区、工业集中区等开发用地;且由于划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发展,部分靠近集镇区域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已不具备生态保护价值。
因此,本次优化调整将规划的月塘镇集镇发展区和工业集中区调整出去。
(9)捺山茶园有机农业产业区仪征市的捺山茶园有机农业产业区位于仪征市中部的石柱山南麓,现有茶园面积2200 亩,年产干茶 1500 担,生产的茶叶品种有绿杨春、旗枪、翠芽、银钩以及各种级别炒青绿茶,具有色泽翠绿、香气馥郁、汤色明亮、叶底嫩绿的品质特征,并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