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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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

《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

《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一、概念解析1. 专利法《专利法》是指规范专利权利和保护范围,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的法律法规。

2.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具有实用新型性的技术方案,也就是对产品整体结构上的改进或者改良所做的技术方案。

3. 侵权认定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制造、使用、销售产品,实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专利对象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式1. 《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应当适用《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除了可以采取对侵权行为制止和赔偿损失的方式,还可以采取以恢复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方式。

2.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专利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他人对其进行复制、销售产品,或者产品进口、使用等行为,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构成一定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三、深度和广度解析1. 《专利法》确立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对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深度和广度。

2. 从《专利法》对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认定方式,可以看出对侵权行为的严格程度,保护了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武器。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式,体现了对技术创新的保护,并且为侵权行为的惩罚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在实践中,应当充分利用《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产权保护。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对《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概念解析、法律规定的深度和广度分析,以及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能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式,在实践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1992)-主席令第62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1992)-主席令第62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1992)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主席令第62号发布)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介绍

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介绍

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介绍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一种专利类型,它是相对于发明专利而言的。

那么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呢?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提出新方案,使其在功能上得到改进,而达到实用目的,并且比较容易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实现的技术解决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相较于发明专利,对技术要求较低,申请难度也较小。

以下是对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介绍。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申请难度较低。

发明专利要求具备"新颖"、"创造性"和"实质性",而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求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即可,不要求有技术最高水平或者技术突破性。

因此,实用新型专利更适合一些小巧的改进创新,比如一些对原有产品进行小幅度改进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与发明专利类似,包括申请、审查和授权等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要求在申请书中对技术方案进行清晰、具体的描述,并提供所需的图纸。

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主要检查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等。

审查通过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授权申请人享有专利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时间一般为10年。

这个时间相对较短,但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势在于申请容易、审查速度快和成本较低。

相比之下,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更加复杂,审查时间也较长。

而对于一些技术改进或者小改进,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相对更为适合的保护方式。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范围非常广泛,几乎覆盖了所有的技术领域。

所以,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来选择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发明专利。

一般而言,如果技术改进较小,不涉及技术突破或者尚未达到发明水平,且只需要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进行改进,那么选择实用新型专利更为合适。

而如果技术改进较大,可能会引起技术领域的重大变革或者突破,那么选择发明专利更为合适。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The lamp of life is ignited by enthusiasm, and the boat of life moves forward because of hard work.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产品形状、产品的结构、以及实用的技术方案等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认定机关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并结合其技术方案的影响来合法的确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二、申请流程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

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全文最新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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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全文最新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者的创造成果和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发明专利第二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的技术方案的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第三条发明创造性地解决了技术问题,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第四条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创造性;第三章实用新型专利第十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第十二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第四章外观设计专利第十八条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其组合,以及与产品纹理、颜色、材料有关的新的设计方案。

第十九条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和审美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第二十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外观设计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审美价值;第七章专利申请第四十六条申请者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为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起,享有在中国申请相同的专利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发明名称和摘要;(二)发明的实用新型;(三)发明的附图(必要);(四)发明的说明书(必要);(五)发明的权利要求(必要);第四十八条申请发明专利的,由申请人以文件申请,由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审查,核发证书。

第九章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六十三条中国的申请人首先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向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起,取得在中国的专利权。

第六十四条专利权自专利局考核合格并登记发出专利证书时起产生。

第六十五条专利权的期限自授权日起计算,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

第十二章专利专家和代理第九十九条专利代理人是经专利行政部门认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自然人。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来源:网络收集1. 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

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2. 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从如下几方面看区别先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来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你可以看得出来,发明可以保护的主体比实用新型来得多,实用新型只能保护结构方面的(包括层结构),方法、材料之类的就不能保护,但是发明可以保护除了实用新型能保护的外,还能保护方法、材料等。

新型实用专利 详细流程

新型实用专利 详细流程

新型实用专利详细流程
新型实用专利是指对新型技术、新型产品或者对现有技术、产品的改进所做的针对性技术改进,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独创性技术方案的专利。

新型实用专利流程如下:
1. 初步检索:进行先行技术检索,了解已有技术,确定自己的技术是否具有新颖性。

2. 编写专利申请书:根据新颖技术,编写专利申请书,包括技术背景、技术问题、技术方案、优点和实施方式等内容。

3. 递交申请:选择适当的申请形式(例如电子申请、纸质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书。

4. 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新申请的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5. 公布与实质审查: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该专利申请,并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包括新颖性审查、创造性审查、实用性审查等。

6. 答复审查意见: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及时答复,提出补正或递交附加文件。

7. 授权与公告:经过实质审查后,如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该专利,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告。

8. 缴纳年费:专利权授予后,申请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权。

年费按照每年递增的方式缴纳。

9. 强制转让或无效宣告:他人认为申请的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要求,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进行审理。

另外,专利持有人在未支付年费期限内,将会导致专利权被强制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专利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申请人需要根据所在国家的专利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以上是一般新型实用专利申请的大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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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

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相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因此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它们的结合。

对于产品的形状,这指的是产品所具有的、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等的改进。

对于产品的构造,指的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例如对机械构造、线路构造等的改进。

要获得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没有被他人公开过。

2.创造性:该技术方案相比现有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实用性:该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在工业上得到应用。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步骤主要包括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等。

在申请阶段,需要提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在审查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则授予专利权。

在授权阶段,需要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保护发明的知识产权权利,它是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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