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8.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
书、微视频)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21年3月—7月面向全省组织开展了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征集和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论证和公示等程序,评选出获奖科普图书、微视频作品共25件。

其中,图书类作品评选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微视频类作品评选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

请各地方、各部门积极宣传,并向全社会推荐阅读观看。

各获奖作品将在河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河南科技网”等其他网络平台展示播出,望各获奖者今后再接再厉,积极创作出更多大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并积极参与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科普工作能力和水
平,助力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附件:2021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获奖名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30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豫科项〔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9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对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教科技〔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及范围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一)科技进步奖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

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

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教科技〔2020〕34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教科技〔2020〕348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

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3日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按照“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注重绩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1.支持省实验室建设。

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2.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

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

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3.支持改造提升现有省级创新平台。

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稳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4.支持凝练一流课题。

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_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

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_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

㤃修眜奋斗纪实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项目 助力企业攻克“卡脖子”难题文/林世爵为进一步吸引全国优质科技资源,聚集优秀创新人才,攻克关键领域技术难关,进一步提升惠州“2+1”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起,惠州市科技局创新市级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组织方式,首次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制,面向企业技术需求吸引全国大院大所揭榜答题,攻克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企业出题悬赏 能者揭榜破题为提升出题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惠州市科技局重点在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惠州市“2+1”重点产业领域征集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技术难题,组织论证后面向全国发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创新联合体揭榜并提交解决方案。

惠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和发榜企业技术代表对揭榜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经费支持。

据了解,2021年惠州市科技局公布首批8个发榜项目,涉及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等领域,共吸引了上海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等11个单位参与揭榜。

经惠州市政府批准,最终确定8个项目全部立项,共安排市财政扶持资金2500万元,带动企业和科研机构总投入约1.8亿元。

优化组织方式 提升实施绩效2022年,惠州市科技局在2021年“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将项目按投入力度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技术难题,有一些凭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解决,而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机构却有一大批技术成果“束之高阁”。

如何利用好现有技术来解决企业难题,成为了产学研合作的关键。

2021年以来,为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惠州市推出了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为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找到了破解之道。

[导语]28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大小分为两类,发榜单位营收条件由5亿元以上降低到1亿元以上,有利于中小企业争取获得项目支持;二是试行项目评审“主审制”,并明确各科室分工职责,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流程,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河南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挂帅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挂帅带动全面振兴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挂帅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挂帅工作,加快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1. 挂帅对象的确定。

根据河南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挂帅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

重点关注产业挂帅、科技挂帅、品牌挂帅等方面。

2. 挂帅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挂帅对象更多的支持和激励,包括财政资金、税收优惠、人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推动技术创新。

加大对挂帅对象的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3)加强人才培养。

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挂帅对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人才队伍素质。

(4)加强品牌建设。

支持挂帅对象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品牌挂帅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挂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挂帅工作,加强对挂帅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完善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挂帅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挂帅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挂帅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挂帅工作的合力。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挂帅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挂帅工作的落实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在挂帅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河南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

六、结语。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河南省挂帅工作的实施,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挂帅对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推动挂帅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河南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豫科[2014]14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9.30
【实施日期】2014.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豫科[2014]14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06年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以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省科技厅按照“规划纲要”设立“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目的是通过全社会科技资源集成,力争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突破,着力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并加快实现产业化,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以来,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科技支撑作用。

《中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2.16
•【字号】豫科项〔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揭榜挂
帅”科技项目立项的通知
豫科项〔2022〕6号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揭榜挂帅”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张榜发布、专家论证、立项公示等工作,现对“新一代锂电池全自动干燥线的研发及生产”等35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参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管理,请各单位对照项目目标任务,集中精力、协同攻关,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

省财政支持经费将根据项
目实施进度,按照合作协议金额实际到位情况分期拨付。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对项目验收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立项清单
2022年2月1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