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弘赞律学撰述及《鼎湖法汇》之编纂
杜佑主要思想述论

杜佑主要思想述论【摘要】:杜佑史学思想述论杜佑是唐代中期著名的史学家,他的《通典》是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最早的政书体著作。
《通典》一书蕴涵着杜佑丰富的史学思想、理论,值得今人予以总结、学习。
本文即对杜佑史学思想诸方面作一些简略分析。
纵观整部《通典》,我们发现杜佑通过对从上古到唐朝经济、政治、军事制度的描述,意在说明由简到繁、由落后到先进这一社会变化发展的过程。
对此,杜佑作了进一步的探索。
杜佑史学思想述论_唐代经济与社会研究杜佑史学思想述论杜佑(735~812)是唐代中期著名的史学家,他的《通典》是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最早的政书体著作。
《通典》一书蕴涵着杜佑丰富的史学思想、理论,值得今人予以总结、学习。
本文即对杜佑史学思想诸方面作一些简略分析。
一、史学为政治服务的著述宗旨杜佑著述中,最重要的是《通典》。
它清晰地反映了杜佑著述时较强的政治动机。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杜佑自己对作史目的的表白。
《通典》卷1序云:“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
”《旧唐书·杜佑传》载杜佑的话:“略观历代众贤论著,多陈紊失之弊,或阙匡拯之方,臣既庸浅,宁详损益……至于往昔是非,可为来今龟镜,布在方册,亦粗研寻。
”在中国历史上,史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现象源远流长,在唐初也曾出现过一个高潮。
唐初设馆修史,轰轰烈烈,其目的就是“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1),总结历代的兴灭规律,为唐王朝治政提供借鉴、参考。
至中唐,社会由盛转衰,有见识的史学家又重操史学这一传统武器为政治服务,企图从历代的盛衰兴亡规律中寻找出一剂挽救唐王朝的良药。
杜佑出生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轻时见到了开元盛世,也经历了安史之乱。
他的一生主要活动在安史叛乱以后唐帝国由盛开始走下坡路时期。
这一时期唐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唐初的高度中央集权为藩镇割据所取代,维护小农经济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也瓦解了,边疆各族如吐蕃、南诏不断生事,这些变化使得唐代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和激化,引起如杜佑一类的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开始焦虑竭思,想尽一切办法来拯救唐帝国的颓势。
【高三】2021年高考语文一模试卷(河北带答案)

【高三】2021年高考语文一模试卷(河北带答案)语文试题第Ⅰ卷(共79分)一、论述类文本(每个3分)(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批评家需不断清扫“自己的园地”华东师范大学杨扬汪曾祺先生曾说:文学评论就像是湖中的倒影,它不是树本身,但有时却比树还清新、美丽。
这是汪曾祺从自己的创作经验中体会到文学批评的重要性。
文学批评不是创作的附庸,但也不是与创作格格不入的玄谈。
李健吾与巴金,一位是评论家,一位是小说家。
当年因为李健吾尖刻的批评,引来巴金的不快,即便是这样,他们两位在私下的言谈之中,还是彼此尊重,尤其是巴金对李健吾的艺术感觉持肯定态度。
而李健吾作为20世纪中国最重要的文学批评家,他的优势不仅在于批评感觉的敏锐,还在于对文学艺术有一种真正的鉴赏力,他是真懂艺术。
由此,联想到眼下对文学批评的一些议论。
好像1990年起就有批评缺席这样的说法,这些尖锐的意见并不意味着对今天的文学批评成就的全盘抹杀,而是以一种尖锐的方式提出了文学批评在当今社会中遭遇到的问题。
我以为在困扰当代文学批评的诸多因素中,批评家的个人修养问题是值得关注的。
文学批评家首先就是一位在行的艺术鉴赏家,像王国维、鲁迅、梁实秋、李健吾、傅雷、钱钟书、朱光潜等,他们对于一些艺术问题的独到见解,并不是缘于灵机一动的小聪明,或是某种碰巧,而是他们艺术修养长期积累的结果。
看看他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学的熟悉程度,看看他们对于中外艺术的广泛兴趣,这是让很多后来的批评家都会感到自愧不如的。
相比之下,当今的文学批评者并不是才学太多,而是才学严重不足。
以文学批评为例,当今的一些批评家关注最多的是小说创作,除此之外,似乎没有更多的艺术兴趣。
事实上,一位批评家如果不对几种艺术门类有较为浓厚的欣赏兴趣,很难说他对小说评论会有准确的判断力。
文学批评的思想性的建构,基本的要义也应该是在艺术修养的熏陶之中逐渐获得,而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单靠搬弄一点理论概念名词,或单靠翻阅几本理论书籍就能解决。
自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后的邵雍夫子

自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后的邵雍夫子我们从清乾隆年间编篡的《四库全书》中看到,不但录有邵雍的主要著作,还可以看到大量引用他学术思想或语录的著作。
邵雍的学术思想能贯穿于经、史、子、集,是北宋五子中其他四子所不可同年而语的。
在经部易类,邵伯温《易学辨惑》介绍了邵雍之学的源流,朱震的《汉上易传卦图》列出了邵雍的《先天图》(称《伏羲八卦图》),《易学启蒙》引用邵雍的《先天图》(更名作《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又引用邵雍《观物外篇》语录多达27条,《周易本义》卷首列出了《先天图》。
此后于经部易类的134部著作中有55部都引用邵雍的《先天图》或语录。
如果把“存目”之书和后来《续修四库全书》统计在内,引用邵雍《先天图》和语录的易类著作则超过百部。
在经部五经总义类,有杨甲《六经图》六卷,卷一列《先天图》及诸多衍图。
在史部,宋代胡宏的《皇王大纪》于尧后则采用《皇极经世》纪年,元代察罕的《帝王纪年纂要》亦采用《皇极经世》纪年,明代陈继儒则著《邵康节外纪》。
宋代王称《东都事略》、清代孙奇逢《中州人物考》及万斯同《儒林宗派》,则有邵雍传记或言行事迹。
在子部儒家类,宋代黄震《黄氏日钞》记邵雍言行,宋代熊节编《性理群书句解》卷一有“康节传道支派图”与“康节先生遗象赞”,卷十列《先天图》及《皇极经世》书;明代张九韶撰《理学类编》,八卷皆引用邵雍语录;明胡广奉敕撰《性理大全书》七十卷,中有邵雍《皇极经世》七卷,朱熹《易学启蒙》四卷;清康熙《御纂性理精义》,卷三《皇极经世书》,卷四至卷六《易学启蒙》。
在子部术数类,录有邵雍《皇极经世书》十二卷、张行成《皇极经世索隐》二卷、《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易通变》四十卷、祝泌《观物篇解五卷》、《皇极经世起数诀》一卷、王植《皇极经世书解》十四卷。
王湜《易学》、鲍宁《天原发微·各类图》、张理《易象图说》皆列有《先天图》或其衍图。
存目书尚有宋代钟过撰《皇极经世书类要》九卷、不著撰人名氏《皇极经世节要》、明代朱隐老撰《皇极经世书说》十八卷、黄畿撰《皇极经世书传》八卷、杨向春撰《皇极经世心易发微》八卷、清代徐文靖撰《皇极经世考》三卷、不著撰人名氏《邵子加一倍法》一卷、元代吴正撰《皇极大定动数得一论》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皇极数》三卷、不著撰人名氏《皇极生成鬼经数》一卷、题宋邵子撰《康节内秘影》一卷。
唐律“得古今之平”补辨——兼评《四库提要》之价值观

唐律“得古今之平”补辨——兼评《四库提要》之价值观苏亦工【内容提要】唐律“得古今之平”是《四库提要》对唐律所做的经典性评价。
自该评价问世以来,时常为研究者们所引证、称道。
然而细加推敲,该评价却与正统儒家,特别是宋儒的古史观大相径庭。
本文在考察了纪昀在编纂《四库提要》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后指出:尽管尚不能绝对地肯定该评价必系出自纪昀手笔,但就其所反映之价值观看,确实符合纪昀的基本理念,而该理念所映衬的则是以乾隆皇帝为代表的清王朝所推行的文化专制政策,其目的无非是要以官方的价值体系取代宋儒的价值评判体系并进而为清王朝的暴力统治辩护乃至歌功颂德。
【关键词】纪昀《四库提要》宋儒汉学文化专制笔者曾于本刊2006年第3期上发表《唐律“一准乎礼”辨正》一文,其中在讨论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下简称《四库提要》或《提要》)评唐律“……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一句时颇多疑惑,姑置未论。
⑴前稿撰成后,荏苒又是两载,此一困惑仍不时萦绕于心,未能释怀,兹将后续心得补白于次,未知当否,惟盼方家教正。
一、古史观之异笔者在前文中已经指出,按照《四库提要》作者的观点,《唐律》是从“古”至“今”最为公平的律典。
惟其所说的“古”,若止于嬴秦,本无可异;但若也包容了“三代”或“三古”,便与正统儒家,⑵特别是宋儒所崇奉的古史观大相径庭了。
在程朱理学家看来,政治、法律制度等一切人为设施必须顺乎天理方能达于至善,称为“王政”。
朱熹说:常窃以为亘古亘今,只是一体,顺之者成,逆之者败。
固非古之圣贤所能独然,而后世之所谓英雄豪杰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
但古之圣贤,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执其中,彻头彻尾,无不尽善。
后来所谓英雄,则未尝有此功夫,但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
其资荚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随其分数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尽善,则一而已[1](P44-45)。
依照朱子的价值标准,嬴秦以来,包括所谓汉唐盛世在内的历代政治法律制度,都是以“智力把持天下”的手段而已,因此都是霸政,不可能长治久安。
早期禅宗史料的传抄与变异

早期禅宗史料的传抄与变异作者:左朋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05期摘要:在敦煌禅籍的整理研究中,学界基本是运用20世纪初期新出的《祖堂集》去论证敦煌文书中材料的真实性问题,较少从敦煌文书的角度去论证《祖堂集》自身的编撰与原始材料来源。
因此,文章在对敦煌文书《绝观论》研究的基础上,论证《祖堂集》与《绝观论》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进一步比较分析两者在内容上的重合部分,以及《祖堂集》编撰者在选择原始材料时选取《绝观论》的缘由。
关键词:《祖堂集》;《绝观论》;牛头法融中图分类号: B946.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0)05-0113-05一直以来,自日本学者在韩国发现《祖堂集》后,学界对于《祖堂集》的研究和关注就非常多,甚至有学者认为《祖堂集》的地位就等同于敦煌出土的写本材料,因为它在消失的一千年,没有被后人窜改,基本保持了早期禅宗灯史的原貌。
因此学者们基本以《祖堂集》作为论证禅宗史实的重要根据,或者从其所保留的材料去研究中古时期的古汉语语法和词汇,很少从《祖堂集》自身的编撰角度与敦煌文书之间关系去讨论。
然而,在敦煌文书中确实存在着文献材料与《祖堂集》有密切的联系,这是一个难以被忽略的现象并且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祖堂集》与《绝观论》的产生源流《祖堂集》,由南唐时期泉州招庆寺静、筠二禅师所编撰,其成书大概于南唐保大十年(952年),目前,学术界将其认定为“在现存完整的禅宗灯录里是所出年代最早的”[1]1。
这部书在中国成书后不久便失传了,准确地说应该是道原《景德传灯录》编撰出来以后,《祖堂集》在社会上就不流行了。
宋代王尧臣等所编撰的《崇文总目》中有《祖堂集》的记载,但只记其名和卷数,原书已缺。
王尧臣是在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将《崇文总目》上奏,在庆历元年之前,宋祁等人已经将宋朝秘阁藏书进行了整理,说明在宋祁等人整理之时,就没有见过《祖堂集》。
宋代史学思想及其成就

宋辽金夏思想史之宋代史学思想及其成就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146 字体大小: 【小】【中】【大】宋代史学思想及其成就史学著述,历来是我国文化成就中重要而独立的组成部分。
宋代史学,与同时期的儒学一样,在中国古代社会进入全面成熟的阶段,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宋代史学的繁荣及其特点宋代史学,是唐代史学的继续发展。
但在史官制度、史学著作、史著体裁、史学大家以及史学领域等方面,都超过了唐代。
宋代各朝对于修史的重视,宋人对于撰史的热衷,为前代所不及。
因而,宋代史学成就非常突出。
1。
史著与史学史学,在政治活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历来为各朝各代所重视。
宋代开朝,将五代十国纷乱的局面重新统一,出于中央集权的需要,为避免再度分裂,朝廷对总结历史经验十分看重。
宋太祖始建朝,就下令修《五代史》(后称《旧五代史》),着意从这段分裂割据的历史中寻找借鉴。
史书修成,他很快批阅,第二天就发评论,有昨日观新史记载①。
同时,宋也十分重视当代史的记录,运用史学手段加强思想文化控制。
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宋代史官制及其职能的完备性方面。
史官制起于唐代。
唐以前,官私修史并存,尤其魏晋,私人修史很发达。
唐建立统一政权后,为政治上的需要,加强了对修撰前代史和当代史的控制,尤其是当代史,中唐以后完全官修。
私修必须经官审或有帝诏。
唐设立了史官职务,负责注记、实录,编修国史.至宋,史官职进一步完善,由相应的实体机构固定下来。
主要有起居院、日历所、实录院、国史院、玉牒所、会要所等。
起居院负责记录皇帝每日对大小政事的处理及各种活动,即起居注和时政记。
日历所负责将起居注和时政记按时间顺序编成日历。
实录院负责将日历整理加工成编年体的一朝实录。
国史院负责将实录进一步加工,以纪传体写成几朝皇帝的当代国史。
玉牒所负责分类编辑当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文件、政书,形成会要。
正是通过这样一套分工明确、相接有序的修史体系和制度,保证了官修当代史的条件,也证明朝廷对修史的重视。
明史资料简介

1、《明史》·三百三十六卷(内府刊本)国朝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奉敕撰。
乾隆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书成,表进。
凡《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一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目录》四卷。
其《进表》有曰:“仰惟圣祖仁皇帝搜图书於金石,罗耆俊於山林。
创事编摩,宽其岁月,盖康熙十八年始诏修《明史》,并召试彭孙等五十人,入馆纂修。
以纪载浩繁,异同岐出,递相考证,未遽定也。
”又曰:“我世宗宪皇帝重申公慎之旨,载详讨论之功。
臣等於时奉敕充总裁官,率同纂修诸臣,开馆排辑。
十五年之内,几经同事迁流,三百馀卷之书,以次随时告竣。
盖雍正二年诏诸臣续蒇其事,至是乃成书也。
”又曰:“签帙虽多,牾互见。
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
进在彤帏,颁来秘阁。
首尾略具,事实颇详。
爰即成编,用为初稿。
”盖康熙中户部侍郎王鸿绪撰《明史稿》三百十卷,惟《帝纪》未成,馀皆排比粗就,较诸家为详赡,故因其本而增损成帙也。
其间诸《志》,一从旧例,而稍变其例者二:《历志》增以图,以历生於数,数生算,算法之句股面线,今密於古,非图则分寸刂不明;《艺文志》惟载明人著述,而前史著录者不载。
其例始於宋孝王《关中风俗传》,刘知几《史通》又反覆申明,於义为允。
唐以来弗能用,今用之也。
《表》从旧例者四,曰《诸王》,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辅》;创新例者一,曰《七卿》。
盖以废左右丞相,而分其政於六部,而都察院纠核百司,为任亦重,故合而七也。
《列传》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
盖貂之祸,虽汉、唐以下皆有,而士大夫趋势附膻,则惟明人为最夥,其流毒天下亦至酷。
别为一传,所以著乱亡之源,不但示斧钺之诛也。
闯、献二寇,至於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非他小丑之比,亦非割据群雄之比,故别立之。
至於土司,古所谓羁縻州也,不内不外,衅隙易萌,大抵多建置於元,而滋蔓於明,控驭之道,与牧民殊,与御敌国又殊,故自为一类焉。
庆元条法事类文献考(法律史文献考证)

狱、当赎、服制、蛮夷、畜产和杂门,共十六门,各门之下又分若干类。尽管 残本不足原书之半,仍保存了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刑法、服饰等各方面的 法令,为研究宋史,特别是中国法制史的珍贵资料。不少令文,例如宋代形势 户 5的法定含意等,仅见于该书。必须说明的是,《庆元条法事类》所载法令, 未必都是通行或适用于当时的。例如该书卷四十八《赋役门·预买䌷绢》所载 北宋民间向官府预请和买本钱的种种规定,尽管早在南宋初已全部废弃,而谢 深甫 6等编集《庆元条法事类》时,却仍不予删削。该书较好的版本是燕京大学 图书馆藏版刊本 7。但燕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版本究竟是哪一版本 8,网络百科以 及大部分书籍上给出的都不够严谨。这部分我已列入版本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庆元条法事类》文献考
李晨
一、《庆元条法事类》概述
(一)条法事类的含义 “宋代敕令汇编,南宋孝宗淳熙初期(1174—1189),因敕、令、格、式合 编一典,内容庞杂,不便检索,诏令将敕令(包括格式)分类编为一书,名为 《淳熙条法事类》,凡四百二十卷,总门三十三,别门四百二十。宋宁宗 (1194—1224)时又编成《庆元条法事类》,共四百三十七卷。宋理宗淳佑十一 年(1251 年)事又编《淳佑法事条类》,共四百三十卷。先除《庆元条法事类》 有残余之外,其余散佚。”1不难看出,条法事类作为一种特殊的编纂体例,在 宋朝即是指宋孝宗时期的《淳熙条法事类》、宋宁宗时期的《庆元条法事类》、 宋理宗年间的《淳佑条法事类》。以后历朝代,除了明朝的《皇明条法事类纂》 之外,似乎没再出现这种编纂体例的敕令汇编。
1 武树臣主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辞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版,第 94 页。 2 随敕申明亦称做“申明敕”,是由王安石熙宁编敕时首创,今存《庆元条法事类》(残本)中录有 288 条 随敕申明。 3 是指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禁榷制度从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便成为中国 封建社会的传统制度,明清时期又有进一步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弘赞律学撰述及《鼎湖法汇》之编纂作者:李福标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2期[摘要]明清之际广东肇庆鼎湖山庆云寺弘赞禅师,一生致力于律学的理论研究与普及实践,撰述宏富,成绩可观,地位崇高,影响颇大,至有“岭海之间以得鼎湖戒为重”之美誉,后世被尊为中国戒律的厘定者。
他学有渊源,远绍唐南山道宣律师,追踪云栖袜宏,其著述均有单行本流通,后被汇编为《鼎湖法汇》。
《鼎湖法汇》之编与成鹫《鼎湖山志》之修相关,为整顿庆云寺道场、提升庆云寺的文化自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为“鼎湖戒”的理论基石,《鼎湖法汇》中多种著述在岭南和全国佛教界影响深远。
[关键词]律学;鼎湖法汇;鼎湖戒;鼎湖山志;云栖法汇明清之际,岭南迎来了禅宗的振兴。
其教徒规模之庞大、弘法之热忱,前所未有,可与江南、滇南并称三大法窟。
时活跃于岭南者,要之有曹洞宗博山下以道独、函星为领袖的海云系,和以道丘、弘赞为初祖的鼎湖系,两派高僧辈出,龙象蹴踏,佛教著述颇伙,影响甚巨。
近人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着录此期释氏文献60余家178种,其中曹洞宗海云系著述38家96种,鼎湖系8家54种,基本反映了当时佛教著述的面目。
然清中叶以还,因政治、文化等诸多外缘导致佛教衰落、佛门文献之被轻忽,故遗佚不为冼氏登录者仍有。
近二十年学界对海云系文献整理与研究有较大进展,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对鼎湖系文献则未加重视。
鼎湖文献一大宗即弘赞撰述,《广东释道著述考》虽已就其大部分予以着录,然未提及弘赞撰述合编《鼎湖法汇》的存在,这就使学界对于弘赞在佛教戒律学上的影响和地位的认识,缺少一个重要的历史环节,故有加以揭橥的必要。
一《鼎湖法汇》简介《鼎湖法汇》是弘赞禅师著述之总录。
弘赞,字在糁,广东新会朱氏子。
崇祯六年(1633)年二十三弃儒而人鼎湖诛茅建庵,并人广州蒲涧寺参博山元来无异下鼎湖栖壑道丘蕹鬟禀戒。
先后住英德西来山、南海宝象林,继席庆云寺为二代住持,康熙二十五年(1686)示寂,年七十六。
生平勤于笔耕,撰述数十种。
全书分上、中、下三部。
上部:《四分律名义标释》四十卷;中部:《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梵网经略疏》八卷、《沙弥律仪要略增注》、《沙门日用》各二卷、《沙弥学戒仪轨颂并注》、《礼佛仪式》、《式叉摩那戒本》、《比丘尼戒录》、《比丘戒录》、《供诸天科仪》、《礼舍利塔式》各一卷;下部:《解惑编》四卷、《鼎湖山木人居在糁禅师剩稿》、《六道集》各五卷、《准提经会释》、《归戒要集》、《兜率龟镜集》、《观音慈林集》各三卷、《沩山警策句释》二卷、《心经添足》、《受持准提法要》、《八关斋法》各一卷。
合二十三种九十九卷。
各种撰述刻印时间不一,刻印地点在西来山、宝象林寺、庆云寺三山之间。
后汇印人《嘉兴藏》又续藏,版心上镌“鼎湖法汇”,卷首有《鼎湖法汇》目录一纸。
二弘赞撰述的内容及特点弘赞作为曹洞宗博山下传人,参禅自是其本分。
今传最早的撰述是疏释《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并旁通他经如《楞严经》、《大悲经》、《法华经》等,于明崇祯十五年(1642)刻成《心经添足》一卷,那时他刚从江南参学返回鼎湖山。
弘赞对小乘戒律《四分律》的研究是从临坛受具足戒开始的,人手即对其中各戒法(个体比丘、比丘尼受持的防非止恶的戒条)及犍度法(僧团仪轨及修行、传教、日常生活的规定)进行选择性标释,称:“赞始临坛,还同昏穴,惟此奋翅三藏,猎目群章,稽彼西天之梵言,释此东华之音义。
端取昙无德律所有文句难通者,仅标其名,缵释其义。
”“今时初学习律,每以事相为艰,多释卷高阁,故律学渐废,持犯无不昧然,释子要法,而成故典矣。
余因观此,惧正法灭无多日,乃举《四分藏》中华、梵文句奥者标而释之。
”最初成《四分律名义标释》二十八卷,后续成四十卷。
弘赞对四分戒本的注释工作最为重视,称为“律之首钥”他广泛参阅唐道宣《四分律含注戒本疏》、《新删定四分僧戒本》、定宾《四分比丘戒本疏》、怀素《四分比丘戒本》及宋、明二代高僧四分戒注本,撰为《四分戒本如释》一书。
凡例称:因《四分律》六十卷“疏工颇宏,非日能就,欲使初学急知持犯,爰取戒本如律释之”,“中有文句简质,恐初学难顺,乃取翻译本一二字以易明之。
然于每戒下附余部律文并诸传论,意欲互相发明旨趣,及补所未备,全非取轻替重,以开易遮。
……若欲广明,须阅全藏始得。
倘为师范,必要广学精研,乐简厌繁,律教乃有大诃。
”弘赞注释选择的底本是怀素本,而所遵循的方法则遥承道宣而来,大量吸收其它诸律之长,引用律典如《观佛三昧经》、《昆昙》、《华严经》、《止观》、《佛说犯戒罪轻重经》、《文殊问经》、《舍利弗问经》等达四五十种之多,广征博引,而不滞于文,重在使律文义理清晰,且兼容大、小乘戒律。
旧律藏惟明比丘二百五十戒法,不载诸真言咒语,咒语归之密部。
而弘赞因兼擅梵音,对咒语亦录之并加音义,这就使其注本华梵胡言,无不洞贯,超出他本。
以上二书互相发明,且与其它律学著述穿插进行。
如《四分戒本如释》卷七“覆屋过三节戒”云:“若比丘,作大房舍,户扉窗牖及余庄饰具,指授覆苫齐二三节。
若过,波逸提。
”释云:“不应以男女形像文绣庄校堂宇,听用余杂色禽兽文。
”小字注:“庄画堂屋,备在《标释》中。
”此条即与《四分律名义标释》卷三十四“庄校堂屋”条互见。
这两部融会四部、兼通华梵的大撰疏是崇祯十六年(1643)在英德西来山最终完稿并付印的,此时他出世才十年。
可见其天赋异禀,起点甚高,经历过一个艰苦的参方绩学过程。
除此二大部之外,弘赞就传教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了一些专题性的律学疏释。
具体有:(一)撰《沙弥律仪要略增注》,针对初学沙弥律仪的不如法,述戒律与威仪;撰《沙弥学戒仪轨颂注》,以沙弥戒经并事师法等文句结为颂,与经、论中以三十二、二十八等字为一颂者不同,而例以二十字为一颂,共百余颂,并述经律之言,更便于初学者唪诵;撰《沙门日用》,乃重订旧本《毗尼日用》,分持诵门、资具门,为初受具足戒、未能即阅大律藏者详细解说僧人之行住坐卧之戒律仪轨;撰《沩山警策句释记》,以禅宗“佛祖三经”之唐灵佑《沩山大圆禅师警策》(另有《四十二章经》、《佛遗教经》)为初学必读,故加疏释以警策沙弥。
(二)撰《礼佛仪式》,针对佛门礼拜仪则乖乱不经而不知忏悔发愿回向,就普礼三宝,礼释迦世尊及各菩萨、尊者及五悔法一一作释;撰《供诸天科仪》,主讲二十四诸天位座次序、忏法恒式、设供位次尊卑等;撰《礼舍利塔仪式》,条列香赞、持咒、修供养、赞礼、赞叹旋绕、发愿回向六法,附舍利故事及释义、供斋赞。
(三)撰《比丘受戒录》、《比丘尼受戒录》。
略序得戒缘由,次录得戒和尚、阿阁黎、临坛尊证僧伽,并记自生年、受戒年月日时,以识戒腊之尊卑,告诫初学尊重师道,叙受戒所应注意的二十余法并作法仪轨。
(四)撰《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会释》,为指示杂部密教准提佛母法之本轨,依金刚智本,参以不空本,加以会释,首揭七俱胝佛所说陀罗尼及三十余种咒诅法,次及“十八道立”所成的七俱胝准提陀罗尼念诵仪轨、本尊陀罗尼布字法及种子义,再次是四种护摩法,最后是准提佛母画像法,并附五悔仪并持诵法要;撰持诵准提真言法要》,述持诵仪轨。
(五)撰《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下略疏》,针对明末清初大动荡局势下岭南削发为僧者大增,在家居士念佛也极普遍的现象,疏释大乘佛教“自利利他”、“普度众生”的菩萨戒本《梵网经》二卷,尤其是下卷说菩萨戒相部分的《梵网菩萨戒本》,使见之者逐事明理,随理达旨,以身、口、意三方面的戒规(三聚净戒)来约束四众。
《梵网经》受戒法虽有在佛、菩萨像前自誓受戒和请受过大乘戒的法师或居士为自己授戒两种,但弘赞反对“自誓受戒”法,可见戒律之精严;撰《式叉摩那尼戒本》,专述大乘律教学法女于二年中具学之根本四事、六法、二百九十二行法诸戒威仪;撰《八关斋法》,详述佛陀为在家清信男、清信女所制定暂时出家之八关斋戒的戒学律仪;撰《归戒要集》,阐述受三归法、五戒法、八戒斋法之仪轨。
(六)撰《兜率龟镜集》,为方便信众修持慈宗法门,捡诸经论传记并所见闻之种种事迹,又录“应化垂迹”、“上生内院”故事并“经咒愿文”若干篇以明其义;撰《观音慈林集》,因民间观音信仰渊源久远,信众广泛,感应之迹颇伙,弘赞列藏经中有关观世音菩萨的经典十一篇之外,在历来录观音感应故事之书的基础上,又采集印度及中国自秦晋至清顺治间感应故事百余则,其中以耳闻目睹的岭南感应故事为多;撰《六道集》,每卷首列诸相关经文并稍加音释,次列天竺、西域及中国自汉晋至清康熙问的天、人、阿修罗、鬼神、畜生、地狱六道故事二百余则,阐明佛教劝善惩恶的六道轮回理论;撰《解惑编》,因解释世问众生疑惑者历来不乏其人,而无专着,故弘赞编录吴太宰嚭以迄于明人物故事百余条,“集大成以寿梓流通于六合寰中,普使人人咸皆属目”。
(七)以上撰述之外,又有《木人剩稿》结集,录随机接引四众之法语及往来尺牍、偈颂、诗赞、记铭、序文等。
有学者将弘赞著述归为六类:律学著作、日常行为规范及佛教礼仪的著作、劝善类著作、禅学著作、密宗类著作、开示书信偈颂类汇编等。
就人《鼎湖法汇》者观之,显然是以律学为主线而贯通禅、净、密之学的,将其全部纳入律学的大范畴是不会有问题的。
其上部固然专是对佛教根本经典四分律进行阐释与弘扬;中部涉及大小乘律学,偏重于实践层面的律法仪式,属于专题性的阐释;下部看似非律学之专门,如《六道集》惩戒杀、妄说等恶行,《观音慈林集》、《兜率龟镜集》向四众倡导净土慈宗之学及其念诵功德与基本仪轨,初读之下似乎律学色彩不浓,其实是以具体人事证明戒律持犯的因果。
《木人剩稿》虽为杂录,然亦可考察和尚戒律思想和实践活动。
要之其对诸经典之撰述,无论禅、净、密等,均以发扬律学为出发点,并以律学为重心,为结穴,为培植岭南遵戒如律的僧材而设。
非从律学角度而从事的著述,如《般若心经贯义》一卷,也人《嘉兴藏》,但不在《鼎湖法汇》之录。
即便如此,这部禅学著作仍附录讲明受持仪轨之文。
弘赞各律学撰述,旁征博引各种典籍,且注明材料的来源。
如《解惑编》卷上之上“阚泽”条下注:“《广弘明集》并宗炳《明佛论》。
”“何尚之”条下注:“出《宋史》。
”即使援引故事说理时,要讲明故事的出处,以无征不信为极则。
每卷末特设音释一栏,尤是弘赞和尚注疏优长之处,霍宗瑝《第二代在糁和尚传》云:“尤善梵音,会不空三藏、金刚龙树诸家之秘。
也最能帮助一般读者,尤其能为岭南在家居士解释疑惑。
总观之,弘赞是一个通才,正如《木人剩稿》程化龙序云:“经律禅净,各擅一能,兼善之材,无多屈指。
甚矣,得人之难也。
东粤何幸,迭产圣僧,向大鉴而下,石头、仰山等辈皆法门角虎、觉苑飞龙,今也则亡,殊堪慨叹。
犹喜线传未灭,旋而崛起至人,经律禅净,咸称独步,今见我在犙和尚其人也。
”惟其能通,故能提起要领,纲举目张。
弘赞著述从文释、理释兼事释等多个方向、多重维度,为四众疏通了艰奥难通的律学,无疑是岭南禅门祖师对戒律学最集中、最深入的一次探求,也是岭南佛门律学的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