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合德成于礼乐——《礼记·乐记》社会文化价值探析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礼记乐记》是最重要的经典之一。
它从孔子精神出发,提出了一种以道德礼乐为基础的乐教思想。
该书被视为乐教思想在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基石,指导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仁义道德、乐礼文化和音乐文化。
它把道德仁义作为乐礼的根本,强调乐礼的道德价值,认为礼仪的规范除了可以让社会更有秩序外,也能提高人们的道德品格。
此外,乐礼文化和音乐文化也是乐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乐礼文化认为,乐礼不仅是表达道义理想的行为方式,还是促进社会内部秩序的重要方式。
它以礼仪之道为基础,把道德规范与礼乐融合在一起,以保持人们之间的尊重和文化素养。
而音乐文化主要是强调礼乐的艺术价值,它认为音乐不仅是道德修养的媒介,还可以促进社会的文化交流。
乐教思想的主要实践方式是礼乐,它的实践体现在家庭尊重、官僚礼仪、宗教礼乐等社会场合。
在家庭尊重方面,乐教思想认为,家庭成员必须彼此尊重,遵守家庭的道德规范,实现家庭的秩序和和谐。
官僚礼仪方面,乐教思想强调只有做好官僚礼仪,才能维护国家的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宗教礼乐也是乐教思想中重要的实践内容,在这里,乐教思想认为,礼仪的规范可以让人们尊重神明,促进宗教的发展。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它在指导中国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实现社会和谐和秩序奠定了基础。
它也提供了衡量人们道德行为的依据,激励人们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社会的文化交流和进步。
乐教思想也深深地影响了中国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
总之,《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为中国文化播下了珍贵的种子,它提供了衡量人们道德行为的根据,指导人们实现家庭和谐、官僚礼仪、宗教礼乐等社会场合的秩序,促进社会的文化交流和进步。
它的潜力和意义对中国文化的发展影响巨大,因而今天,我们应当努力传承和深入研究这一经典的乐教思想,以更好的理解中华文化的精髓。
从乐记中品读音乐之道

从《乐记》中品读音乐之道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万物皆化,序故群物分别。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
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乐记》。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国哲学是早熟的,即便在今天,其中的道理仞不失为至理,这些哲学思想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如文学医学兵法商道等,当然还有音乐。
无论怎样中国音乐都是独特的,为了更好的理解他,我今天来分析一下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音乐论述——《乐记》。
乐由心生这一点,是每一个有音乐感知能力的人都必须承认的,然而摆在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这就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乐记载于尚书,成书在周之前,可见其年代的久远)乐记中用了几个段落来论述这乐由心生这一观点。
首起便是“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声相应,故生变,变生方,谓之音。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这种顶针格式的论述是中国文学所特有的,而将音与乐的概念独立起来,也是独到的。
后文更有“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的论断。
又言“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乃知音乐之不同。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是故其乐心感者,其声单以缓,是故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是故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是故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是故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
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虽然现在我们已不能准确的理解这段话,因其言之简而意之賅也,然而从常理出发,也是可以理解的。
哀者感万物之肃杀,其心也灰,其意也迟;乐者如白云之悠闲,而无烦恼之累,故单以缓;喜者,必心动于中,气散于外,故发以散;怒者,心情激愤,其气必短而促,故声粗以厉;敬者,心亦有畏,而无杂念,诚惶诚恐,故直以廉;爱者,心怀万物,和而能让,恐伤外物,故声和以柔。
正是这些已经上升到哲学化高度的论断,才显出其独特的力量,历久而弥新。
音与政通“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
礼记乐记是中国经典传统文学作品,乐教是其中的核心思想。
从礼记乐记的内容看,乐教是一种行为规范,其目的是通过仪式和仪礼,促进社会的和谐。
从古代的角度看,仪式化的宗教习俗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而乐教也是促进人们礼仪行为的客观规范和指导。
乐教是把古代中国乐府之中的歌曲,形象地用来表达仪式和礼仪,它是一种表达态度的方式。
在古代,它更像是一种文化形式,在宴会、仪式等场合,乐曲的唱诵能够促进群众的情绪的共鸣,使得仪式充满艺术气息。
如果不经过乐曲的唱诵,仪式往往会失去艺术价值,从而没有意义。
从乐教的思想来看,它是一种正面的传统文化,因为乐曲让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都能够参与到当地的仪式当中来,而且乐曲对宗教信仰有很大的影响,从而能够引导人们按照道德来行事。
同时,乐曲还可以增进人们之间的亲密感,有助于提高当地社会的文明水平,使社会更加有序稳定。
另外,乐教思想也赋予大众仪式比较强烈的象征意义。
从象征的观点来看,乐曲唱诵是一种象征,可以以较好的方式表达仪式的宗教意义,从而让人们更能够理解仪式的宗教意义。
同时,它也可以表达一种特殊的文化,譬如中国古代的乐曲中有不少涉及百家争鸣的内容,这一象征性的表达方式也为当时的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此可见,仪式和乐曲在社会发展史和中国文化发展史上,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礼记乐记中所展现的乐教思想,是以乐曲、仪式和礼
仪来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文化思潮,它在当时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正确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汇集传统文化思想的一种文化思考方式。
《礼记》的史学价值和文化价值

《礼记》的史学价值和文化价值在三礼之中,周礼讲国家的制度,仪礼讲世俗的仪节,这些都是礼的具体现象,礼记则是在阐明这些具体现象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属于抽象的道理。
随着时空的转移,制度和仪节很容易就丧失其实用性,而道德则可能含有亘古常新的价值。
礼记本来只是礼经的参考数据到了后世,其地位却远超过仪礼、周礼,其关键就在于此。
我们今天要研究先秦儒家的思想,除了论语、孟子、荀子外,最重要的典籍就是礼记,礼记的最大价值即是保存了孔子以后七十二弟子及其后学和秦汉之际儒者的思想。
《礼记》的史学价值《礼记》是一部儒家经典,它在经学中的地位早有定论,但我们今天来研读《礼记》,务必要摆脱经学传统的束缚,用历史的辩证的方法去解析其成书过程和各篇章折射出的时代背景,并确定它基本上属于先秦史料,从而探讨这部著作的史学价值。
礼记在阐发礼义的同时,也介绍了许多礼制的内容,礼制产生和变迁的历史,乃至与礼制有关的器物服制,这些都是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史料。
例如王制、月令、文王世子、明堂位等可以考见古代的各种政治制度;玉藻、深衣等可以考见古代冠冕服饰笏玉等名物,其它有关专礼的篇章,更可以考见古代社会生活的梗概。
《礼记》是西汉武宣时代礼学家戴圣编定的四十九篇本,是先秦儒家学术论文汇编,非一人一时所著。
它包涵了从孔子直到孟、荀各家各派的论著,其中皆为孔子七十子后学所记,内容相当庞杂。
经过学者们长期研究,较普遍地认为这些篇章大多数写就于春秋战国时代,文中反映的基本内容多系先秦古制,其中录有一些孔子言论或其弟子对孔子思想真谛的发挥,即使有个别篇章是秦汉儒生所撰,但其基本内容也都是对先秦古制的追记。
《礼记》在儒家学术史上占有相当突出的位置。
众所周知,孔子之后,学派林立,“儒分为八”。
但在长期流传中,除孟子、荀子留下较完整的著作外,其它各派论著多所散失。
《汉志‧诸子略‧儒家》所列书目,大多失传,但有些篇章幸存于《礼记》中,如《子思二十三篇》,是书今已不存,但研究者认为今收入《礼记》中的《中庸》、《表记》、《坊记》和《缁衣》四篇都是子思的作品。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
《礼记乐记》作为中国古典经典著作,对后世影响甚广。
《礼记乐记》中记载了古人对于乐教思想的理解,它教导我们如何过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以及如何存放和歌颂自然美,从而体现一种深刻的审美观念。
《礼记乐记》以乐教思想为基础,认为乐是一种心灵的调节,可以调动人的情感,特别是对自然界的感悟。
乐教思想的初衷是把仪式的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行为,以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实践中,古人把仪式的节日尽可能多地植入社会生活,以提醒人们认识到宇宙的宏大和谐,并在仪式中感受到宇宙的仁慈和智慧,进而调动自身的情感和思维,从而促进自身内心的和谐。
《礼记乐记》在讨论乐教思想时,提出了诸多深刻有趣的观点。
它认为,乐是一种拉近社会家庭关系的方式,乐曲的弹奏、节日的庆祝等仪式活动可以拉近人们的心灵。
此外,乐教思想认为,运用乐可以巩固社会关系,它可以排除负面情绪,使人们感受到更多的喜悦和美好,从而让社会关系更加牢固,耐久可靠。
乐教思想还提倡,应该把乐活动融入到社会生活中,使人们享受乐趣,放松心情,从而改善社区氛围,增进大家的和谐。
古人认为,在一段乐曲的表演中,可以把许多正能量传达给听众,让他们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激发他们的熏陶,进而把这种正能量付诸实践,使得社会和谐安宁。
《礼记乐记》的乐教思想深得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在当今的社
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提醒我们,要把审美活动融入到社会生活之中,把艺术和欣赏融入到日常时间中,从而创造出一个熟悉而和谐的生活环境。
如果人们遵循乐教思想,把乐融入到社会生活当中,就能创造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使得社会活动更加美好,实现社会秩序的完美。
谈《礼记》的文化地位及其当代价值

谈《礼记》的文化地位及其当代价值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儒家思想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与核心。
孔子所整理传承下来的“六经”,以及后世在“六经”基础上增益形成的“十三经”,则是儒家思想学说最主要的载体。
在儒家经典体系中,《礼记》系统地论述、阐释了儒家的社会政治思想、天道人伦观念、心性教养的途径和原则等。
可以说,《礼记》一书最能体现、揭示儒家思想的精髓和核心价值观。
《礼记》一书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广泛、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对于今天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礼记》在儒家经典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礼记》虽然成书较晚,而且不在“六经”之中,但认真考察一下我国古代经学史就会发现,在儒家经典文献体系中,就思想价值来说,《礼记》的地位不仅超越了“六经”,而且也超越了“十三经”中其他十二经。
1. 在濡家“十三经”中,《礼记》一书最集中、最全面、最系统地记述、阔释了儒家思想学说的核心内容。
众所周知,“礼”是儒家思想学说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六经”无一不渗透着浓重的礼学内容。
儒家礼学思想的最主要的载体就是“三《礼》” (《周礼》《仪礼》和《礼记》)。
而在“三《礼》”中,就思想学术价值而言,《礼记》最为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呢? 儒家礼学历来讲究“陈其数”“知其义”。
“数”即是各种礼节和仪式的具体规定,“义”则是各种礼节和仪式所体现的思想内容。
而在“三《礼》”中,《仪礼》十七篇所讲述的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八类礼节,基本上都属于“数”的范畴,主要讲述各类礼节具体的行为规范。
《周礼》,原名《周官》,是一部记述王室职官制度的著作,按照天官家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个序列,记述了三百多种官职的设置及其职掌,基本上也是属于“陈其数”的范畴。
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2013-06-11文学评论论文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浅谈《礼记·乐记》体现的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当代意义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吕思琪乐是西周时期国家教育的核心,是先秦儒家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基于前期大量的文献梳理工作,以《礼记·乐记》为中心,在先秦思想文化的整体语境中,概述乐教思想的知识脉络、思想源流,并积极联系现实社会,力图探究乐教思想对当代中国的意义。
儒家《礼记·乐记》乐教当代意义一、本文对乐的界定本着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我们有必要对本文所探讨的“乐”作一个明确的界定,以保证结论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儒家正统思想中礼乐文化当中的“乐”,是《乐记》所推崇的。
从概念来说,指的是先王的正统音乐。
它是古乐,与新乐相对;是雅乐,与俗乐相对;是正乐,与淫乐相对。
二、儒家乐教思想简述从源流上看,乐的发生与人的情感密切相关。
《乐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这是对“物感说”最为完整的表述,乐根于人心,是人内心情感最自然的流淌,因此最具感染力。
作为周代教育的中心,乐所承载的精神内涵是十分丰富的。
第一,乐之“和”的本质。
《乐记》中多次强调:“乐者天地之和”、“大乐与天地同和”等,形成了乐和,音和,政和的阐发逻辑。
音律触发人心、实现心之“和”,进而促进人际之和,社会之和,天人之和是最高理想。
第二,乐的等级性。
在古代礼法社会中,不同阶层的用乐标准是不同的。
如《周礼·春官宗伯·乐师》中有“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
乐的本质是和,而“和”是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对礼治现状的维持和加固,因此二者并不矛盾。
从《乐记》中管窥

从《乐记》中管窥社会功能意义上的音乐哲学观《乐记》一书,出自《礼记》第十九篇,由西汉成帝时期戴圣所辑。
这是我国最早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汉族音乐理论著作,它较为详细的总结了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
它的成书年代及作者虽然很难说得清,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乐记》是经西汉儒生多人之手对先秦诸子思想的辑录,而后加上汉代儒家的某些思想,系统化理论化而成的一本书。
《礼记》中说:“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
”乐的大节是德,是最为重要的教化工具,这是中国与世界诸古文明音乐思想的重要区别。
通过对《乐记》的阅读,我们可以体会到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音乐哲学观。
一从社会功能角度而言,《乐记》中的音乐哲学观可以展现在五个方面。
首先,是音乐的教化功能。
《乐记》中说“德者性之福,乐者德之华”,这就是它们所说的音乐的教化功能。
通过音乐的美,来净化社会的世俗风气,使社会得到进化,这也是“先王”提倡音乐的最初想法。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重视礼乐,以《礼》、《乐》、《诗》、《书》教人,他认为礼是用于分别贵贱等级的,而乐则用于调和上下关系,虽然二者功能相互矛盾,但是“礼乐之情同”,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为了让人们又要相亲,又要相敬,所以“礼乐”并用,总之,当“礼乐相济”才合乎理想,天下太平。
其次,是音乐的政治功能。
《乐记》中说:“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儒家认为音乐与政治相通,是判断为政得失的一项指标。
《乐记》指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
以礼、乐的互相配合作为实行阶级统治的基础,“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当“礼乐相济”,则天下太平。
《乐记》从礼乐配合、礼乐并重的角度,论述了乐对辅助政治、维护社会稳定所起的特殊作用。
因此,结论是:“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把音乐与道德、法律、政治同等看待,对它在国家上层建筑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乐记》中曾载:夔开始制乐奖赏“德盛而教尊”的诸侯。
可见,儒家的所谓“德音”,是德治之音,是宣扬君王德行的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oi:10.3969/j.issn.1673-6060.2015.09.014天地合德成于礼乐———《礼记·乐记》社会文化价值探析苏喜庆,杜平(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河南新乡 453003)摘 要:《乐记》作为儒家经典著作之一,为我国的文艺美学理论建构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鉴的文艺思想。
作为反映先秦文化思想的一篇音乐专论,其论述却不凝滞于乐的艺术本体,而是渗入到社会文化的和谐建构之中。
这种明显的文化建构倾向,透过音乐的发生机制、政教功用引导和社会文化规训呈现出来,在礼制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文化建构作用,对于当下文化承续和发扬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乐记;社会功用;文化价值;艺术规训中图分类号:J6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6060(2015)09-0053-04收稿日期:2015-03-13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路遥、陈忠实、贾平凹与新时期现实主义文学研究”(2011BZW02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乡变迁与转型中的空间场域文化形态研究”(2015ZD028)作者简介:苏喜庆(1983—),男,山东滨州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文学理论、中国审美文化史研究。
音乐是最难以用固定形象加以描摹的艺术表现形式,它以其浑然天成的韵律节奏应物斯感,抒发情志。
在古人看来,音乐更接近于自然天成,因此,常常被先秦诸子作为推崇的对象。
尤其是在先秦礼乐盛行的时代,音乐更是被置于突出重要的位置,由感化人心发展到礼治天下,音乐成为通达艺术格调、人生境界和政治生命的表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音乐已经成为标注功绩的集中体现了。
中国儒家经典《礼记》中的《乐记》篇就集中体现了音乐的旷世功能。
《乐记》为汉初儒家弟子搜集整理先秦“礼乐”思想集成的经典著作,现存有11个子篇,共计5000余字,系统阐述了音乐在礼制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乐记》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音乐与社会的密切关系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一、音乐的社会发生学考察《乐记》微言大义,但又不佶屈聱牙,寓理于情,借助于音乐推导出音乐与人性、国家、社会的和谐同构关系,并且从情性角度推导出了艺术产生的社会学奥秘。
音乐作为一种声音符号的传达,主要是借助于节奏、韵律,甚至加上演奏时的饰物描摹和场景渲染,从而达到人类情感与智慧的诗意性表达。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也就是说音乐有其物质本性,首先是物动,然后引起心动,心动则情发,导致音乐韵律的自然生成。
在此过程中,明确指出情感的变动本源于物质实体的所感,可见,古人早就意识到了艺术产生的动力源泉,而且初步具有了朴素的辨证唯物主义思想,并进一步采用天人合一的思想来阐发音乐与天地自然的同构关系:“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
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
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在先秦儒家那里,音乐被赋予了吸收天地自35第9期No.9河南科技学院学报JournalofHenan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2015年9月Sep.2015然和谐气息的禀赋,由于其“和”与社会秩序节律的生命力节奏,因此传达出来社会和谐安宁的信号。
这种乐感与自然和人性同伦的思想也不断地在后人的著述中发扬光大。
刘勰《文心雕龙·明诗》曰:“人秉七情,应物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成于歌诗也。
”“应物思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
”唐代的白居易《策林·六十八》亦称:“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明代李梦阳《空同集》中也说“情者,动乎遇者也”。
可见,自从《乐记》以来,无论是“感于物”还是“感于事”,实则都是自觉地把艺术产生的动力源归结为由物质世界对人心诱发的情感波动,正如苏珊·朗格所归纳的“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1]。
《乐记》有意将音乐与天地人心结合起来,实质是借助于音乐来讨论艺术与社会的潜在同构关系。
这源于礼乐与世道人心在内在结构上的统一性。
阿恩海姆从完型论的角度指出:“我们必须要认识到,那推动我们自己的情感活动的力,与那些作用于宇宙的普遍的力,其实是同一种力,只有这样看问题,我们才能意识到自身在这个宇宙中的地位,以及这个整体的内在统一。
”[2]由于这种内在力的统一,便构成了音乐与礼制、人心、道德、政治得失的潜在整体的同构和谐,于是便有了“礼节民心,乐和民生,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行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的自然论断。
《中庸》也曾提到“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
可见音乐与社会巧妙地达成了异质同构,而且在社会关系中艺术会再生出极强的潜移默化的道德化育力量。
音乐的产生虽然是随情而动,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遵循一种完善的秩序,秩序与制度文化中的“礼”序构成了一种绝妙搭配,并且制度文化与艺术结构巧妙达成了和谐互补,正所谓“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也者施也,礼也者报也”,“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礼与乐分别代表了制度文化和艺术文化,两种文化相辅相成,才会天下大治。
这在春秋以前的礼乐时代已经成为文人的一种共识,而“礼崩乐坏”往往成为乱世的表征。
既然“仁近于乐,义近于礼”,那么用仁义制政既能达到社会个体完善的目的,也有助于实现宗庙社稷的安康。
二、音乐的政教功能彰显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其风格当然不一而足,然而在儒家看来,音乐是需要进行艺术甄别的,其评判标准附庸于时代政治教化的需要。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曰:“行夏之时,乘殷之頦,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对于祸乱朝纲、鼓噪佞人的郑声,要坚决地抛弃。
孔子的学生子夏对“郑声淫”有更进一步的解释:“今之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
”至于“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僻乔志。
此四声,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在儒家弟子看来,郑、宋、卫、齐地的音乐皆是祸乱人心、败坏道德的,都是礼制社会所不需要的。
而社会需要的音乐应该是“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的,换句话说音乐合乎道德律令,遵循法治礼制。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儒家在《礼记》所说的音乐,皆是今天意义上的音乐,它专指服务于社会且有裨益于朝政的音乐,这样就缩小了音乐的范围,从负面来看,由于“放郑声”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音乐的多样性,阻碍了音乐的多元化发展。
当然,仅就有补于世的社会功用来说,这种音乐思想更加符合社会追求大同、趋向和谐的社会走向,具有积极的现世意义。
《乐记》作为儒家的传统经典,严格承续了儒家天人合一、经世致用的思想,积极推崇音乐的社会效能,把它作为辅助建设礼乐和谐社会的一种高雅手段。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铁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
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
礼乐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文治武功垂鉴后世,“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礼乐已经成为主宰社会秩序的有效规范。
乐对于礼制社会的安定有极强的辅助功能。
“乐由天作,礼由地制”,礼和乐产生于天地之间,乐是通天上神明的,刨除它的神秘色彩,其实是说音乐是直达精神的,是可以通灵的,可以象神一样潜移默化地作用于人心。
而礼制是由凡间的人制定的,它一方面通于上天,与音乐有着天然的联系,但同时又是“实在的存在”,是“务实”制度的体现。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政刑,其极一也;所以同民45 2015年河南科技学院学报心而出治道也”。
只有礼与乐相辅相成、紧密配合,才会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正所谓“礼乐明备,天地官也”。
乐对于人性完满也具有极强的美育教化功效。
礼乐之说,常乎人情”,音乐借助情感的传递,来熏陶人性,洗涤卑污。
音乐的节奏与韵律很好地调动了人的情绪体验和情感储备,可以泄导人情、颐养情性,所以音乐在陶冶人类情性方面是潜移默化的。
“终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音乐是从关照个体生命入手,由个人推及国家,其美育教化功能显而易见。
尤其在教化民心方面乐更是具有潜移默化的效果,“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
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静;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群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
音乐艺术被提升到塑造国民性的高度来考量,民性的顺遂康乐可以在音乐的熏陶教化下得以实现。
《乐记》明确了社会的和谐,关键在于教化臣民,而教化的有效途径正赖于音乐之功。
在宗法制社会中,音乐成为上至天庭下达黎民的“同心之曲”,因此“在家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观其舞,知其德”,“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在等级森严的制度化社会体系中,礼与乐形成了稳固社会的“粘合剂”,有效地保证了社会等级秩序的稳定和谐。
《乐记》以其艰深的思想和驰骋的想象力,建构了一条艺术化理想社会秩序规范,其和谐礼制的思想,即使在今天弘扬传统文化、推动艺术发展方面也具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三、礼乐对社会的规训《乐记》通过对政治伦理进行客观对象化的方式,赋予了音乐特有的规训作用。
音乐以其潜在的化育性和节奏感,巧妙地传达出人性向善(德)和依循秩序(礼)的艺术旨归。
儒家倡导的音乐理论中已经被植入了政治逻辑。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
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礼和乐在人与人之间的“敬”和“爱”中起着共同的通情作用,只要礼乐为统治者恰当地并举运用,社会的伦理、教化和朝仪等等就可以达到和谐中正。
音乐不仅使带有统治规约性的政治逻辑更加合乎天地自然情理,而且也更加委婉曲折易于接受,从而也更易于实现统治效果的达成。
儒家至少在三个方面从政治逻辑的角度对音乐艺术进行了规训:一是《乐记》中多次强调了对音乐的辨识,坚决刨除靡靡之音;二是极力倡导圣人之乐、贤君之乐、君子之乐,大力弘扬和谐大德之音;三是强调了音乐的表演场合是在庙堂大殿、大典祭祀等庄严肃穆的场所,而不是供人消遣的酒肆、街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