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中职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免学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城)学生,以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实行免学费。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城)学生,以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实行免学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按1200元/生/期对学校进行补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学生有哪些优惠国家对于中职生有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贷款、资助等优惠政策。
1.免学费政策全日制中职生一年级到三年级,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优惠政策,不需要交学费。
但是,这个免学费政策艺术生除外。
2.助学金政策全日制的一年级以及二年级的涉农专业学生、还有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籍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每人每年两千元。
3.奖学金、贷款政策全日制中职学校二年级以上的同学中,综合文化成绩、技能成绩和平时表现,设立每人6000元的奖学金。
同时还设立了帮、奖、贷、减、免、勤等资助体系,帮助勤奋好学的学生不会因为没有钱而辍学。
4.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各个学校本身也会对学生有各类优惠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帮助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提供困难补助等。
社会上的好心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会资助优秀的中职学生完成学业。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条免学费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包含两类,一是按国家政策免除学费的学生;二是按我省全面免除学费政策,属于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学生。
2、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补助方式:分别按照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和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补助标准补助给学校,弥补学校运转的经费缺口。
第二条免学费对象评审1、提出申请:开学十天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XX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2、提交材料:学生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查验,并复印交学校建档留存。
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资助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初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含在外顶岗实习三年级学生)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的监督。
4、评审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再由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划拨资金到学校,学校用于弥补运转过程中的资金不足。
第三条监督管理1、对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严格按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除向学生收取高出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部分费用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
2、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算结余资金:学校要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免学费人数和金额,清算结余资金,按时上缴,严禁挪作他用。
3、符合免学费政策的三年级在外顶岗实习学生,学校申请划拨免学费资金时,要提供由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依据。
第四条:免学费使用用来弥补学校运转金费的不足。
中职免学费的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

中职免学费的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原创实用版)目录1.中职免学费政策概述2.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作用3.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内容4.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实施与评估5.总结正文一、中职免学费政策概述我国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中职教育的普及率,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了中职免学费政策。
这一政策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的待遇,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使更多学生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
二、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作用为了确保中职免学费政策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我国制定了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
这一目标表旨在明确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间的公平竞争,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参考。
三、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内容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入学率:反映学校吸引力和知名度,以及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2.毕业率: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
3.就业率:反映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价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4.对口就业率: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合理性。
5.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评估教师队伍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6.实训设备达标率:评估学校实训条件,保障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
四、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实施与评估1.实施:中职学校需按照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定期对中职学校的质量指标绩效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成绩较差的学校进行指导和整改。
五、总结质量指标绩效目标表是中职免学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中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职国家免学费范围

中职国家免学费范围
中职国家免学费的范围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其中,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则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查阅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校发布的具体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1.28•【文号】财教[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6月3日,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废止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1月28日财教[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的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要求,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包括一、二年级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公办学校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职减免学费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职教育减免学费的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减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
第二章减免学费对象及范围第四条减免学费对象:1. 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2.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3.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4.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5.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戏曲表演专业学生。
第五条减免学费范围:1. 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2.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3.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4.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5.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戏曲表演专业学生。
第三章减免学费标准及审核第六条免学费标准:依据《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开始,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
第七条免学费资格审核:1. 免学费资格由校资助管理部门在学生缴费前进行审核;2. 符合免学费资格的学生,缴费时按政策标准直接给予免除;3.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开学后进行困难认定,认定符合条件的按政策标准给予免学费资助。
第四章资料审查及材料要求第八条资料审查所需材料:1. 学生家庭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有)。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确保减免学费政策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价值。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减免学费政策的有效实施。
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1—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第一篇: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
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对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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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
摘要:
1.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2.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范围
3.政策的受益群体和影响
4.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
5.建议和展望
正文:
一、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在我国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一直被视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国家推出了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更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范围
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是指在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包括高职、高专和成人高考大专)时,可以享受免除学费的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也鼓励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积极报考高职院校。
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中职和高职院校。
三、政策的受益群体和影响
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主要受益群体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生,通过免除
学费,减轻了这些家庭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接受高等教育。
此外,这一政策还有助于提高中职生的升学意愿,激发他们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这一政策有助于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招生质量,培养更多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四、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
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大中职生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学校对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能享受到政策优惠;此外,部分高职院校在招生过程中,依然存在重视理论知识、轻视实践能力的现象,这与政策的初衷相悖。
五、建议和展望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的作用,我们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了解并享受到政策优惠;
2.完善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更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选拔出真正具备发展潜力的技能型人才;
3.加强对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中职生。
总之,中职生大专免学费政策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教育政策,有助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