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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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医疗器械是在医疗活动中应用的各种仪器、设备、试剂和其他类似物品的总称,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工具之一、医疗器械的种类繁多,应用广泛,其中包括了医学影像设备、手术器械、检验设备、治疗设备等等。

以下是对医疗器械基本知识的总结:1.医疗器械分类:医疗器械按照其用途和作用不同,可以分为类似物品、仪器设备、试剂和其他。

其中类似物品主要指替代人体其中一器官、组织、器官系统的物品;仪器设备主要指能够显示、记录、传递、监测、测量或治疗人体结构和功能的仪器设备;试剂主要指用于医学检验和诊断的化学试剂;其他主要包括保健、康复、护理用品等。

2.医疗器械管理:医疗器械管理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注册备案、生产质量管理、临床应用和监测评价等方面。

医疗器械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同时需要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3.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的采购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要考虑制造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4.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的使用需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5.医疗器械安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是最重要的。

医疗器械在设计、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都需要考虑安全性,确保对人体的安全无害。

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和用户不当使用造成的事故。

6.医疗器械市场:医疗器械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包括了设备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和维修服务提供商等多个参与方。

医疗器械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制造商不断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需要政府加强市场的监管。

7.医疗器械创新:医疗器械创新是推动医疗技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新的材料、技术和设备陆续出现,推动了医疗器械的创新。

创新的医疗器械可以提高医疗效果,减轻患者的痛苦,同时也可以促进医疗产业的发展。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医疗器械是指通过医疗设备和技术手段对人体进行预防、诊断、治疗、护理或补充、替代人体某一功能的医疗用具。

在临床实践中,医疗器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器械的基础知识,包括分类、安全性评估、注册与审批等内容。

一、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的功能和特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诊断类医疗器械:用于确定疾病的存在、性质、病程和疗效等信息。

2. 治疗类医疗器械:用于治疗疾病或改善病患健康状况。

3. 手术类医疗器械:用于外科手术、各种内窥镜检查和介入治疗等。

4. 护理类医疗器械:用于护理和治疗病人,如输液器、导尿管等。

5. 康复和辅助类医疗器械:用于康复治疗和辅助功能,如义肢、轮椅等。

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估是指对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进行评估。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物相容性评价:评估医疗器械与人体组织接触时是否会引起过敏反应或毒性反应。

2. 包装与标签评估:评估医疗器械的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 电磁兼容性评价:评估医疗器械在电磁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并不影响周围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实验室测试:根据医疗器械不同的功能和特性,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测试,以评估其安全性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审批在我国,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审批是确保其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数据等。

2. 审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数据进行审查,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 试验与检验:在获得审核通过后,医疗器械需要经过实验室测试和质量检验,以验证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发证与备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通过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发放注册证书,并进行备案记录。

5. 监管与监督:医疗器械注册后,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和监督。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缓解疾病或者医学美容的器具、设备、器材、材料和其他类似品。

具体包括医用手术器械、医用口腔设备、医用超声波设备、医用诊断设备、医用照射设备、医用检验设备、医用植入材料和医用敷料等等。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医疗器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医疗器械基本知识的总结:一、医疗器械的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的用途和风险等级,医疗器械可分为三类、二类和一类。

一类医疗器械是指对人体低风险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使用的输液器、敷料等;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人体中风险评估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心电图机等;三类医疗器械是指对人体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型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

在使用和生产等方面,各类医疗器械的管理都是相对应的。

二、医疗器械的注册和备案根据不同地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的注册和备案情况不同。

在中国,医疗器械注册是指根据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对有关企业申请的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并完成审批手续。

而备案则是对所销售的所有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都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完成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和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情况等。

三、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价主要是指医疗器械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医疗器械的有效性评价则是指医疗器械所推广的治疗方法和临床疗效是否确凿可靠。

在中国,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工作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完成,在医疗器械研发、临床试验、生产、上市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均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四、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管理是指生产、质量监管和监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召回程序等一系列措施的综合管理。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医疗器械是现代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一次简单的体温测量到复杂的手术,都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

本文将总结一些基本的医疗器械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医疗器械的分类、功能和使用。

一、医疗器械的分类医疗器械按照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常见的包括:诊断类器械、治疗类器械、手术类器械等。

1. 诊断类器械:主要用于疾病的诊断和监测,如血压计、听诊器、心电图机等。

这些器械通过测量人体的各种生理参数,帮助医生进行诊断。

2. 治疗类器械:用于治疗疾病和缓解症状,如输液器、呼吸机、雾化器等。

这些器械可以通过给药、机械辅助等方式帮助患者康复。

3. 手术类器械:用于医生进行手术操作,如手术刀、止血器、钳子等。

这些器械在手术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有效地帮助医生完成手术。

二、医疗器械的使用与安全医疗器械的使用与安全非常重要。

使用不当或者不符合规范可能会导致患者的意外伤害或者感染。

因此,医疗器械的选择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1. 注册与许可:每个国家都会对医疗器械进行注册和许可,以确保其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应该选择具备合法注册和许可的器械,并保证其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

2. 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需要掌握正确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

医疗机构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操作手册和培训材料,帮助他们正确使用器械。

3. 检修与维护:医疗器械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功能。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对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修,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4. 临床监测与意外事件报告: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临床监测制度,对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发生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

三、医疗器械的创新与发展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器械也在不断创新和进步。

新一代的医疗器械不仅具备更高的精度和稳定性,还具备更多的功能和应用。

1. 智能化和数字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开始采用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引言:医疗器械是现代医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其种类繁多,涉及到医学、工程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包括了医学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它不仅与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息息相关,还与医药生物科技企业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的专业人士密切相关。

本文将介绍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基础概念、分类和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一、医疗器械基础概念1. 医疗器械的定义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缓解疾病的设备、仪器、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附属品、配件及相关技术。

2. 医疗器械的分类按照功能和用途可将医疗器械分为:医疗诊断设备、医疗治疗设备、医疗监护设备、医学检验设备、医学实验设备等。

按照规模和应用领域可将医疗器械分为:大型医疗设备、中小型医疗设备、植入式医疗器械等。

按照安全级别可将医疗器械分为: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

3. 医疗器械的注册与管理医疗器械必须进行注册和管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的流程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医疗器械注册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和临床试验数据,并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批准方可上市销售和使用。

二、医疗器械的应用领域1. 医疗器械在诊断中的应用医疗器械在临床诊断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通过检测和测量来帮助医生确定疾病的类型和程度。

例如,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超声影像设备等,都是常见的诊断设备。

2. 医疗器械在治疗中的应用医疗器械在疾病治疗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手术器械、医用激光设备、理疗仪器、人工心脏等,都是用于治疗疾病或进行手术的设备。

3. 医疗器械在康复中的应用医疗器械在康复中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例如,假肢、轮椅、呼吸机等,都可以帮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的恢复。

4. 医疗器械在疾病监护中的应用医疗器械在疾病监护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心电监护设备、血压监测仪、血糖仪等,都可以帮助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引言概述:医疗器械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诊断、治疗和监测各类疾病的工具。

对于普通人来说,医疗器械的基础知识并不常见。

本文旨在介绍医疗器械的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器械的定义、分类、功能及其在临床上的应用。

正文:一、医疗器械的定义1.1定义:医疗器械是指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的物品、器具、设备和系统等。

1.2分类:医疗器械根据其使用目的和特点可以分为诊断、治疗、监测和康复器械等几个常见类型。

二、医疗器械的分类2.1诊断器械:诊断器械用于对疾病进行诊断,例如血糖仪、血压计和X射线机等。

2.2治疗器械:治疗器械用于进行疾病的治疗,例如手术刀、注射器、血液透析机等。

2.3监测器械:监测器械用于监测病情或治疗效果的变化,例如心电图仪、血氧测量仪和体温计等。

2.4康复器械:康复器械用于帮助患者康复和恢复功能,例如假肢、轮椅和呼吸机等。

三、医疗器械的功能3.1诊断功能:医疗器械能够通过测量和分析人体指标来帮助医生确定疾病的发展和类型。

3.2治疗功能:医疗器械通过特定的物理或化学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对患者进行治疗,促进病情好转。

3.3监测功能:医疗器械能够实时监测患者的病情或治疗效果,提供必要的数据供医生参考。

3.4康复功能:康复器械帮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恢复和提高其功能和自理能力。

四、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应用4.1诊断应用:医疗器械在诊断疾病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例如病理检测仪器、超声仪器和核磁共振仪等。

4.2治疗应用:医疗器械在治疗过程中能够准确操作,例如体外循环机、呼吸机和药物输液泵等。

4.3监测应用:医疗器械能够监测和记录患者的生理参数,并及时报警,例如心电监护仪、血糖仪和呼吸机等。

4.4康复应用:医疗器械能够提供适当的辅助和支持,促进患者的康复,例如假肢、轮椅和康复器材等。

五、医疗器械的发展趋势5.1高新技术:医疗器械领域在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提升了设备的性能和精确度。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

. 医疗器械基本知识1.器械的定义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2.使用医疗器械的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药物与医疗器械的概念有所区别。

两者的区别一般可以从产品的预期目的和主要的预期作用与方法去界定。

器械的功能是通过物理的方式完成的。

药物一般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等手段达到预期目的的。

医疗器械的基本质量特性与药品相同,即安全性、有效性。

3.医疗器械的基本质量特性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解释,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有效性、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不同产品的质量特性,其侧重点也不相同。

医疗器械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产品,它的基本质量特性就是安全性和有效性。

(1)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最基本的安全性要求有两大类:①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即指对使用电源驱动(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的医疗器械。

②对无电源驱动的医疗器械,如包括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

(2)医疗器械的有效性。

任何商品都有其相应的使用性能。

医疗器械作为使用于人体的特殊商品,重要的是:它是否真如使用说明书所示能达到有效诊治、防病的目的。

医疗器械的使用性能也就是临床上使用的有效性。

4.医疗器械的分类(1)第一类。

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如手术器械的大部分、听诊器、医用X线胶片、医用X线防护装置、全自动电泳仪、医用离心机、切片机、牙科椅、煮沸消毒器、纱布绷带、创可贴、手术衣、手术帽、口罩、集尿袋等。

(2)第二类。

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如体温计、血压计、心电诊断仪器、光学内镜、牙科综合治疗仪、医用脱脂棉等。

(3)第三类。

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0个医疗器械基础常识

20个医疗器械基础常识

20个医疗器械基础常识1.如何区分药品与含有药物成份的医疗器械?(1)对于产品中由药品起主要作用,医疗器械起辅助药品作用的(如预装了药品的注射器等),按药品管理。

(2)对于产品中由医疗器械起主要作用,药品起辅助作用的(如含药支架、带抗菌涂层的导管等),按医疗器械管理。

(3)含抗菌、消炎药品的创口贴按药品管理。

(4)中药外用贴敷类产品作为传统的中药外用贴敷剂,按药品管理。

2.从临床的角度看,仪器设备类医疗器械可分为哪几类?(1)大型设备类,如:CT、MRI、PET/CT、 DSA。

(2)检验分析设备类,如: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双筒生物显微镜、尿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

(3)诊断设备类,如:超声波诊断仪、各类X光机、心电图机。

(4)重症急救设备类,如:呼吸机、麻醉机、监护仪。

3.医疗器械标准有哪几类?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按照其效力,分为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按照其规范对象,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

4.我们国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如何监管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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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总结1、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

2、医疗器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第二类是指产品机理已取得国际国内认可,技术成熟,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控制的;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或用于生命支持,或技术结构复杂,对人体可能具有潜在危险,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3、医疗器械新产品,是指国内市场尚未出现过的或者安全性、有效性及产品机理未得到国内认可的全新的品种。

4、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简单易用的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可以省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三项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两项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生产企业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

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七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要求,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四)产品标准编号;(五)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六)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七)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八)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九)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十一)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应当在说明书中标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四)产品标准编号;(五)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七)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八)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四)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五)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六)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七)含有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有商品名称的,可以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中同时标注商品名称,但是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商品名称一致。

同时标注产品名称与商品名称时,应当分行,不得连写,并且医疗器械商品名称的文字不得大于产品名称文字的两倍。

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中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主要包括:(一)产品使用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二)产品在正确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对操作者、使用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应当采取的应急和纠正措施;(三)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者符号;(四)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注明“已灭菌”字样或者标记,并注明灭菌包装损坏后的处理方法;(五)使用前需要消毒或者灭菌的应当说明消毒或者灭菌的方法;(六)产品需要同其他产品一起安装或者协同操作时,应当注明配合使用的要求;(七)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产品可能产生的相互干扰及其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八)产品使用后需要处理的,应当注明相应的处理方法;(九)根据产品特性,应当提示操作者、使用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安装的内容应当能够保证操作者、使用者正确安装使用,应当包括:(一)产品安装说明及技术图、线路图;(二)产品正确安装所必须的环境条件及鉴别是否正确安装的技术信息;(三)其他特殊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由生产企业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时,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内容应当与其他注册申请材料相符合。

第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医疗器械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八条说明书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办理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的情形的,不得按说明书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变更经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涉及产品技术性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原审批部门书面告知。

相关文件至少包括:(一)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复本;(二)更改备案的说明书;(三)说明书更改情况说明(含更改情况对比表);(四)注册产品标准修改文件(仅限于说明书更改内容涉及标准的文字性修改时);(五)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原注册审批部门自收到生产企业更改医疗器械说明书的书面告知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不同意见的书面通知的,说明书更改生效,并由原注册审批部门予以备案;原注册审批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生产企业监管档案:(一)擅自更改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内容的;(二)上市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与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内容相违背,或者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的;(三)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违反本规定的;(四)上市产品未按规定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简单易用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擅自在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者适应症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情形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月4日发布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秩序,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制定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见本办法附件1),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第七条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

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二)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当与所生产产品的要求相适应;(三)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

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四)企业应当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并具备与所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能力;(五)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八条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两名;(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第九条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申请表》(见本办法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生产场地证明文件;(四)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和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五)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七)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八)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九)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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