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劳动力的协议。
第四条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雇主不得设置额外的不合理条件或要求劳动者放弃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强制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双方的名称、地质;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6.劳动者享受的休假、休息等福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八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第九条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经济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得到治疗、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监督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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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
根据本法的规定,本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本法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
此外,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
本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和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两项内容。
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
双方可以就按照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接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对于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解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循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条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违反本法的行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得侵犯。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有条件:1.劳动者应当具备劳动能力;2.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真实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有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因合同约定情形发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期限劳动合同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以确定的工作期限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过期后,劳动合同不解除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和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最低保障。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劳动者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是中国政府颁布的规范劳动用工关系的法律。
该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用以明确两者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一旦订立,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者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各种劳动权利,包括: - 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获得劳动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以下义务: - 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 保证劳动者工作安全和健康 - 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 -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扣除合法的税费和社会保险费劳动纠纷解决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应遵循以下原则: - 协商解决 - 调解解决 - 仲裁解决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建议企业应当遵循国家法律,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权利,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企业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更好地管理和监控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结论《劳动合同法》是治理劳动用工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重要协议,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精神,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企业应当从全局出发,为提高员工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一、劳动者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以获取报酬的教育、培训等相关人员。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提供工作岗位,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经营者、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
第五条合同内容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内容:1.劳动合同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营业场所);3.劳动合同生效的日期;4.劳动合同期限;5.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6.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7.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事项;9.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可以附加内容:1.责任的约定;2.福利待遇的约定;3.保密的约定;4.竞业禁止的约定;5.定制培训的约定;6.违约责任的约定;7.泄露商业秘密的约定。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者以个人名义签订;劳动者未满18周岁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合同变更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2.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变更;3.劳动报酬的调整;4.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内容的变更;5.其他双方约定的变更。
二、合同解除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2.协议解除;3.达到法定解除条件;4.解除事项发生变化。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第九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1.获得劳动报酬;2.获得休息休假;3.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5.参加工会组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家庭式企业雇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样享有劳动合同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财产,侵害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五条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限制或者剥夺。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劳动关系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协助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八)劳动纪律和考核办法;(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十)劳动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与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金、抵押财产的,应当从法律产品的角度审视并解决此问题。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或者克扣其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或者其他方式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或者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分配、挪用、侵占、私分企业的财产等。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202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3号发布日期2012-12-28实施日期2013-07-01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订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修正)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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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节假日不休。
第四条:工作报酬酌情而定,食宿自理。
第五条:福利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正常发放外,社会保险金由乙方个人缴纳。
劳动关系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9
用 人
随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条
时
解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
除
位
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影响
解
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除 劳
提 前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
30
合
天 通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
同
知/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1、试用期
试用期时间? 试用期次数? 先合同?先试用期? 试用期待遇? 试用期能否延长?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1)试用期限可以多长?
(2)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定?
试用期工资的双重保底政策
不得低于
并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 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的 条 件
或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者
支 付
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0 条
一
个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法达成结果
月
工
资
问题:
1 、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 如何处理?
2、关于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如何支付?
案例解答:
1. 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作?
案例分析:
1. 试用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不管劳动者 是否完成任务。
2.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5年:2003.7—2008.7 培训协议8年:2004.7—2012.7
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是主体,培训协议是载体。 培训协议的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相冲突。
2.违约金的怎么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劳动合同法》第2条: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
织
《劳动合同法》第2条:
2.劳动者
—年龄条件、有劳动能力、行为自由
课堂讨论:
• 退休人员返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 68岁的农民,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 在校生勤工俭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 村委会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吗?
劳动合同期限(三种):
——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 均属这一种;
——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 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 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 龄;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约定条款(可备条款)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密事项 4、竞业限制 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6、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各种类型企业
劳动者 √
民办非企业
劳动者 √
个体经济组织 劳动者 √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务员 × 非公务员 非工作人员 √ 工作人员 ×
工勤人员 √ 其他劳动者 √
企业化管理 劳动者 比照公务员制度
√ 工作人员 × 非工作人员 √
事业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必备条款(法定条款)——强制性规定(9项) 可备条款(约定条款 )——双方协商 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
第一节 劳动合同基础知识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特征: 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 内容:劳动权利义务 意义:确立劳动关系 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一)劳动合同法的主体
1.用人单位—独立法人
(3)试用期中的严格限制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及项目用工合同不能设试用期。 3、不能存在仅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思考:1、试用期只能一次?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企业要做哪些工
竞业限制是今天约定,日后兑现! 竞业限制是有时间段的! 竞业限制是有成本的!
竞业限制
讨论
下面有一份劳动合同, 你认为哪些条款需要
修改呢?
HT商场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月1日。其中试用期为一年。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游客,介绍景点等工作。
(一)必备条款(第17条)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基础知识 n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n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n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20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万元,8年,平均每年2500元。
培训、服务期协议
培训期限及方式; 培训地点; 培训内容; 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费用的负担; 违约责任; 培训后的服务期限。
思考题:
作为企业管理者,如何 降低培训的风险?
3、竞业限制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 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 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 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