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服装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服装门店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装门店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门店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职责: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门店的财务工作;2.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3.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4. 负责税务申报和会计档案的管理;5. 负责监督和指导门店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成本的控制和核算;2. 销售部门:负责销售收入的核算和回款管理;3. 仓储部门:负责库存成本的控制和核算;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核算;5. 其他部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资金收支实行审批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门店资金。
第九条资金收支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资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一条成本核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内容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五章税务管理第十五条依法纳税是门店的义务,财务部门负责税务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时完成税务申报,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缴纳。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税务自查,确保税务合规。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门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服装零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服装零售门店及相关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财务活动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实行集中资金管理,所有资金收支均需通过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八条各门店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和流程进行拨付。
第九条各门店销售收入的现金,必须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第十条财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对各项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二条各门店根据公司规定的成本核算标准,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定期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
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服饰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服饰店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饰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仓储部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本服饰店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店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财务工作;设会计一名,负责日常财务核算;设出纳一名,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财务核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收入核算: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及时、准确地入账。
(二)成本核算:对商品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等进行核算,合理分摊成本。
(三)费用核算:对办公费用、广告费用、培训费用等进行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四)利润核算:对净利润进行核算,反映本店的经营成果。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使用合法。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止资金损失。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经营需求。
第十条资金收支管理:(一)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收支,定期盘点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确保银行存款安全。
(三)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催收,降低坏账风险。
(四)应付账款管理:合理规划支付时间,确保供应链稳定。
第五章财务审批与授权第十一条财务审批权限分为以下级别:(一)一般性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较大支出:由财务部长审批。
(三)重大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财务授权制度:(一)财务部长授权会计和出纳办理日常财务业务。
服装店面财务管理制度

店面财务管理制度总则一、为了规范店面的财务行为,增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盛世华服(北京)服装衣饰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店面。
3、店面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同意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店面应当成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五、总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职位职责一、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总公司领导。
二、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踊跃参与店面经营管理工作。
3、依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增强各店面财物管理,按期和不按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清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五、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店面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六、增强本钱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本钱和生产加工本钱,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适当、口径一致。
八、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帖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九、有权对各店面所有人员违背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各店面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置意见。
10、每一个月至少协助总领导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领导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一、妥帖保管和按规定利用公司财务专用章。
1二、同意股东及总领导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职位职责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将店面收取的营业款,第二天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服装店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服装店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装店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现金管理、库存管理、费用控制、成本核算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店长负责本服装店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状况全面负责。
第五条会计负责财务核算、成本分析、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出纳负责现金管理、银行结算、财务凭证保管等工作。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七条店内现金收支必须实行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出需凭有效发票或收据,经店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库存管理第十条库存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商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库存商品应分类存放,做好标识,便于管理和盘点。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费用控制第十三条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第十四条建立费用报销制度,确保费用支出合规、合理。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店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六章成本核算第十六条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九条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分析,总结经营成果,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年终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等。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店长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服装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门店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所有财务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存货、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门店财务核算应以月度为单位,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第五条门店收入核算应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销售记录进行,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门店支出核算应遵循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第七条门店存货核算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存货数量与账面相符。
第八条门店固定资产核算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折旧,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九条门店成本核算应按照产品类别进行成本归集,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门店费用核算应严格按照费用预算执行,超预算费用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门店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人为财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门店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十三条门店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门店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门店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门店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为门店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门店应设立财务监督机构,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门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收入管理第二十一条门店收入管理包括销售款管理、预收款管理和退货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款管理:门店销售商品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并妥善保管销售凭证。
第二十三条预收款管理:门店收取顾客预付款时,应开具收据,并妥善保管预收款记录。
经营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服装店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装店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服装店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店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财务计划;2. 负责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3. 负责资金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4. 负责财务审批、报销、税务申报等工作;5.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6.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财务协调、沟通。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财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第七条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2. 负债核算:包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包括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5. 费用核算: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八条财务报表应按月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九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2. 资金筹措与运用;3. 资金结算与支付;4. 资金风险控制。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二条成本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控性的原则。
第十三条成本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2. 成本分析:分析成本构成、成本变化趋势等;3. 成本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4. 成本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六章财务审批与报销第十四条财务审批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五条财务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 经手人审核报销单及票据;3. 财务部审批;4. 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服装店店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装店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装店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第三条服装店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2. 严格预算,厉行节约;3.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4. 严谨细致,确保准确。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服装店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包括现金、转账、挂账登记等。
第五条服装店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第六条月末,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核算利润,编制财务报表。
第七条年末,根据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分析服装店的财务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八条服装店应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九条服装店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台账。
第十条服装店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服装店应建立健全资产报废、处置制度,确保资产处置合理、合规。
第四章负债管理第十二条服装店应合理控制负债规模,确保负债风险可控。
第十三条服装店应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包括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第十四条服装店应加强负债偿还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管理第十五条服装店应保护所有者权益,确保所有者权益的稳定增长。
第十六条服装店应建立健全利润分配制度,合理分配利润。
第十七条服装店应定期进行所有者权益分析,确保所有者权益的合理运用。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八条服装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十九条服装店应设立财务审计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十条服装店应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服装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服装专卖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服装专卖店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专卖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装专卖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本专卖店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本专卖店设立财务部,负责专卖店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部长一名,主管财务工作,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财务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收入管理:(一)销售收入:销售部门应及时将销售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送至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及时入账。
(二)其他收入:如租金收入、押金收入等,应及时入账。
第十条支出管理:(一)采购支出: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预算及合同规定,及时办理采购付款手续。
(二)费用支出:各部门应按预算、审批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
(三)投资支出:投资支出需经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
第十二条库存现金管理:(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现金收支需开具收据,收据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管理:(一)开设银行账户需经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办理。
(二)银行账户使用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挪用、转借。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一)资金调度需遵循“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按需使用”的原则。
(二)各部门需按计划申请资金,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十五条财务部每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送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财务部每季度对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报总经理审批。
服装零售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店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本店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处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店实际情况,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收支管理1. 资金收支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借支、挪用资金。
2. 资金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3. 资金收支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资金用途。
第五条银行账户管理1. 本店应开设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存放经营资金。
2.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3. 银行账户的收支活动应与财务凭证相符,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
第三章成本控制第六条成本核算1. 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2. 成本核算应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各项成本。
3. 成本核算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调整经营策略。
第七条成本控制措施1. 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2. 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成本。
4. 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提高销售利润。
第四章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第八条财务报表编制1. 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店经营特点,合理选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 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九条财务报表披露1. 本店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披露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披露应真实、完整、及时,不得隐瞒或虚构财务信息。
3. 财务报表披露应遵循行业规范,便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了解本店财务状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条内部审计1. 本店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服装店财务管理制度
思歌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对公司自营店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牌照及合同管理:
店铺租赁合同、商场合同、装修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 1(
销售部提供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及经总经理批准后的装修预算批示文件提供至财务部备案。
2( 新开业店铺需存放的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均为正本,商标注册证复件,注册商标授权使用证书,正本存于店铺,副本公司财务部管理,由店长签收,收条交财务部保管,如经管人员有变动,需办理收条变更手续,否则该经手人在离职后因未办清手续,不予结算工资。
二、店铺资金及费用报销管理:
1( 销售收入的管理(专卖店)
1.1: 收银员每天的营业额统一交给店长/
职深店员
1.2: 由店长或职深店员每天下午16:00前将白班营业款,次日10点
前将晚班营业款存入银行,并即刻传真汇款底单,次日11点前将销售回款日报表传真或电邮至公司。
(1)销售货款必须专户存储不得任意挪
用也不得用其支付费用开支,发现一次店长罚款300元
配备(用作日常支出运费,杂费)(2):迟传未传销售日报表及汇款底单的,发现一次店长每次罚款50元,收银员罚款30元. (3) 催收至三次仍未存款或传真银行回单的店长,店长及收银员每天加罚10元以上由财务部负责监督,自营销售部协
助执行. 1.3: 销售额及存款金额不符的,必须在1个工作日如店铺未能在公司所指定的时间内往银行入数,特殊原因的,店长必须即时电话通知财务部并解释原因,必须于次日11点前将该款项存入银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店长罚款1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50元,未在指定时间内存款并无解释原因的,发现一次,店长罚款2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100元 2(备用金配备: 1.1: 公司直属店铺备用金由公司核定额度
1.2: 托管店备用金由管商配备
费用开支用备用金支付,严禁坐支销货款,不得将零用现金随便携带及作为私人之用,零用现金必须放入抽屉的小钱柜中,如钱已购物,发票和剩余零用现金一齐放入小钱箱,公司检查或抽查时钱物必须相符,如有差异,店长罚款200元,收银员罚款100元,并即刻将差异金额补足,如当次未及时补足,店长罚款500元,收银员罚款300元.
3(店铺所需的其他经营设施,物品及办公用品,筹备人员必须列出购买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将购买清单及购货发票(收据)报销售部财务记账。
4(店铺费用报销单: 将单据分类汇总,按类别填写清单,于次月5号前寄回公司,
费用单一个月清算一次,
跨月单据申报报销无效,财务部于10号前将费用汇至店铺。
5( 销售筹备人员应对专卖店货品的陈列进行指导,并协助店长进行人员
分工,建立销售数据上传时间:次日上午10点前上传公司系统,未上传一次店长罚款50元,超过10点,每小时加罚5元,因系统及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数据不能及时上传,需及时申报经批准后生效。
4. 专卖店销售小票必须连续顺序填写:不得任意销毁,每缺少一张,扣款5元。
禁止不套复写纸单开销售小票。
销售小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与实际销售金额
不符,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笔,除补足其差额外,同一责任人连续发现两次,按除名处理。
5. 对账:
A:各专卖店(专柜)店长必须负责将当日进销存台账与当日销货现金,库存实物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B:物品调配由调出方做单,当日上传数据回总公司系统,未及时上传,1次店长罚款10元
C:公司组织的盘点之前,保证专卖店账实相符
6. 系统操作培训: 店铺系统的使用可申请公司培训,由信息部提供具体操作流程,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上传的数据不准确,而未向公司提出培训的,责任由店铺承担,发现一次,店长罚款50元,仍未改正的,每天加罚10元.直至操作无误系统数据准确为止.
四、盘点管理:
1( 盘点时间及要求: 统一在每月20-25日,26日提交盘点报表及数
据上传.;盘点表一经上交即不得更改,违者1次罚款50元;本次盘点表做为下月期初盘点基数并以店铺上传盘点数据更新总公司系统。
2( 盘点次数及参盘要求: 每月必须盘点1次,所有参加盘点人员必
须准时到位,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参盘人员名单必须在19号报至公司,未按名单准时参加者,罚款50元。
3( 盘点前的工作准备: 专卖店(专柜)店长应将进销存台账与库存
实物和当月总收款额核对清楚,做
到账实相符,同时将所有货品按款号分类整理,准备盘点。
4( 盘点方式: 财务部将不定时安排各专柜进行交叉盘点,或按不同
方式对店铺进行盘点,监盘及参盘人员由由销售部和财务共同商定通
知到店铺执行。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盘点: 每季盘点一次,盘点
时应仔细清点实物并作好登记,以盘点表的形式报销售部财务,盘点
时间为季末28-31日,参盘人员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6( 盘点结果处理:所有参盘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的进行盘点,盘点
结果必须如实在盘点表上反映
A:对盘点中出现的短少,正价货品短少按吊牌价的8折赔偿。
B:特价货品短少按公司发货价赔偿。
C:串款按吊牌价(长短相抵后)的5折赔偿。
D:赔偿金额由店铺人员均摊。
E:过季货品短少按当期销售价赔偿。
处罚金额由财务部根据汇总报告分析出具处罚通知单,金额从工资中
扣除。
7( 财务帐务处理:盘点表(货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办公用
品)经财务部与销售部核实并出具报告分析汇总,做为报告分析附
件,呈报总经理申批,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字批复后的盘点表进行账
务处理,以保证账实相符
五、撤柜/闭店管理
1( 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撤销专卖店(专柜)时,应提前15天
书面通知销售部分管经理,财务、店长做好撤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撤柜时,应由财务、分管经理与专卖店(专柜)将撤柜时的销售
金额核对清楚,弄清还有多少货款未收回,还有多少费用未付,并及
时与公司财务部联系,看是否有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对未收回的货款,应由分管经理负责收回。
3( 将专卖店(专柜)的货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并撤回公司,货
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数据必须与销售部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有短少,串款等,按盘点差错的处理规定进行赔偿,低值易耗品出现丢失,损坏等,按购买价由营业员进行赔偿。
4( 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专柜)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
5款),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负责收回。
5( 公司缴纳给商场的质保金等,由财务出具手续,分管经理负责收
回。
6( 专卖店撤销时的房屋租金及铺面转让费,应由销售部财务进行核
算并提出转让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处理。
六、工作移交管理:
专卖店(专柜)人员变动时,应进行工作移交。
营业员移交,由店长监交;店长移交,由销售部分
管经理监交。
1( 专卖店(专柜)人员移交前,应对实物、现金进行盘点,并报一
份盘点表给销售部财务核对。
如出现差错,按盘点差错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后才能离职。
2( 移交时,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详细注明所管理的货品、现
金存折、使用的办公用品、已开俱和未开俱的各种票据、账本、有无欠款,店长移交时,还应注明备用金(现金多少、未报销费用单据多少张、多少金额),商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书等及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5款),未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需要接交人继续完成的工作。
3( 专卖店(专柜)人员离职时,必须凭公司开具的风险金收据原件
到销售部财务办理退款手续,不准私自转收据。
4( 移交不清楚或未办理移交前不得离职,如果强行离职,扣罚当月
全部工资。
5( 移交清单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名确认,并注明交接
日期以分清责任。
监交人不到现场的,罚款100元。
6( 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销售部各执一份。
直属店铺: 所发生的经济款项由公司直接处理
托管商店铺: 所权责由发生的经济款项由财务部从托管商托管费中扣除,托管商与店铺进行核算
请各店铺人员严格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如有修订将另行通知。
本店铺人员已收到以上制度,本人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店铺人员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