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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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计量器具的校准管理,确保校准的合理性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为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包装、仓储和检验过程中的衡器、量具、仪器等计量器具的校准。

职责:工程部:制定本规程,并保证其执行;确定校准周期,编制年度和月度校准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外部校准工作。

质量部: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校准状态,确保在校准有效期内;组织校准偏差事件的调查。

使用部门:制定部门计量器具校准计划;建立部门计量器具台账;负责计量器具校准状态的检查,保证在有效期内;质量控制室负责玻璃量具的校准。

内容:1.定义1.1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确定测量、记录、控制仪器或系统的示值(尤其称量)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参照标准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

2. 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参见《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3. 校准周期的确定:校准周期的确定参照以下原则:3.1 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类,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强制检定类器具的检定周期,由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制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3.2 一般情况下,和生产相关的关键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不大于6个月,或通过风险评估及有效的,足够的历史数据证明,可缩短或延长校准周期。

根据生产工艺中的工艺精度要求和使用频次,相同的计量器具可采用不同的校准周期。

3.3 对于实验室关键精密的测量仪器,如ph计,分析天平、水分仪、电导率仪等,必须每天检查校准或每天第一次使用前进行校准,校准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记录。

3.4 在确定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时,一般需考虑以下因素:3.4.1 国家计量法规。

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现行版) 。

3.4.3 制造厂商的要求和建议。

3.4.4 仪表的关键性、使用场合和使用频次。

3.4.5 仪表维护和使用记录。

3.4.6 以往校准记录所得的趋向性和漂移量的数据。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一、计量设备管理方法第1条目的1.1 为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工作,使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符合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提高计量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精确性,确保生产经营物料消耗及发运计量精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2条要求2.1 全部公文、技术标准、图纸、统计报表、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安排、账簿、票证、产品铭牌等全部运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3条定义3.1计量设备是指生产经营中运用的各种喂料秤、配料秤、计量秤和各类衡器等。

第4条计量工作目标4.1 以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吩咐、条例、方法等文件内容为指针,切实抓好计量工作,使企业的计量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真正发挥计量技术基础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供应最优质服务,确保计量设备配备满意生产、经营的须要。

第5条工作职责公司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保全部是计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计量设备管理体系、计量管理细则和计量管理网络;各生产单位均配备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5.1 公司分管领导工作职责仔细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吩咐、条例、方法和上级计量部门下发的有关计量文件,并组织实施。

熟识公司计量工作状况,并能刚好处理有关计量工作问题;对计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规划、有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量工作会议,刚好探讨、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专职计量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状况。

负责审批公司有关计量文件的制定和珍贵计量仪器的购置安排;负责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仪器、设备报废的申办事宜;负责重大仪器、设备的平安运用及对相关责任事故的处理。

5.2 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职责在公司主管领导的干脆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学问及法规的宣扬教化,使计量工作渗透到企业各个环节。

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设备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检测过程的精确度和可信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设备(以下简称“被测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四条本单位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检定、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本单位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二部分: 计量检定管理第一章定检周期和方法第六条本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性和用途,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定设备的计量检定周期和方法。

第七条对于标准计量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下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规定,进行定期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对于非标准计量设备,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方法,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计量检定档案,记录设备的计量检定信息,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以及检定机构等,并进行定期复查和更新。

第二章检定机构选择与评估第十条本单位应当选择具备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工作,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评估所选择的检定机构的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其能够满足本单位设备的计量检定需求。

第十二条本单位可以委托检定机构对设备进行初次检定或关键参数的复检,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测量不确定性的设备,本单位应当与检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第三章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的标准格式,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检定周期等,并加以保管和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应当包括检定人员的签字和检定机构的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1.目的:确保关键计量设备达到规定的准确度、灵敏度及稳定度并符合预期要求。

2.范围:计量器具流转的全过程。

3.责任人: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设备使用人员。

4.内容:4.1计量设备的分类管理:4.1.1企业应根据计量检测管理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编写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对计量设备进行统一编号,按编号将计量设备登记,编制“计量设备管理台帐”。

4.1.2计量设备均须按A、B、C三类管理方法进行分类管理。

4.1.2.1A类计量设备:企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标准器及标准物质),<<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的,并列入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管理目录的计量设备列入A类管理。

4.1.2.2B类计量设备: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工艺控制检测中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设备,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经营管理等方面所使用的计量设备,以及其它对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器具等列入B类管理。

4.1.2.3C类计量设备: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难以拆装的计量设备,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设备,性能稳定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损的计量设备,国家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的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设备列入C类管理。

4.2.计量设备性能的确认:4.2.1企业可以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及具体使用情况,对不同管理类别的计量检测设备,分别采用检定、校准、验证的方法进行管理,以确定计量检测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预期使用要求。

4.2.2对有强制检定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由上级计量部门定时、定点检定;其它计量检测设备可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技术指标或是否处于满足预期要求的状态进行确认和评定。

4.3.检定、校准与验证的分类:4.3.1入库验收检定:应检查计量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标志是否正确,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计量设备的外观(无撞击,无破损)等,必要时还需对检测误差等项目进行检定或全项目检定。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生产过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其他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第四条计量设备包括检测、测试、测量、计算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用于保证产品质量的各种计量器具。

第五条计量设备校准是指通过与已知标准比较,确定计量设备的误差,并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计量要求的过程。

第六条计量设备校准的目的是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计量设备校准应遵循准确、可靠、标准化、程序化和跟踪的原则。

第八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备案、定期检查等内容。

第九条本制度内容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计量设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解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

第二章计量设备的选择第十一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工艺要求,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仪器和设备。

第十二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三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设备的精度、灵敏度、可靠性等因素,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购置计量设备的经费应符合财务预算,经过合规程序完成购置流程。

第十六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输和安装,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标准规范使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十八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设备的购置、安装、校准、维护等情况。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校准第十九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校验工作,提高计量校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计量校验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计量校验机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计量仪器供应商等。

第三条计量校验是指对计量仪器、设备以及其它有关计量单位的校验活动,其目的是验证其性能和准确性,保证其符合法定计量准确度要求。

第四条计量校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五条计量校验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应当定期进行。

第六条计量校验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虚假校验。

第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计量校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第八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计量校验监督和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其职责是对计量校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计量校验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二)指导和监督计量校验机构的工作;(三)对计量校验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四)处理计量校验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计量校验机构第十一条计量校验机构是指开展计量校验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二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资质和资质认定证书;(二)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三)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文件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十四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方案和方法,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五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对校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接受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计量校验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工作流程,包括校验前、校验中和校验后的各项工作。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河北销售石油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管理制度Q/XBX-LZZJ-W-29-19-2008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1.目的制定本制度目的是对质监中心计量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正常、稳定的工作,确保所有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的管理。

3.职责3.1设备管理员负责计量设备的统计、编号、标志管理。

3.2设备管理员负责质监中心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送检工作和有关计量设备档案的管理。

4.工作要求4.1计量检测设备的统计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编制检定及校准《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台帐》,该台帐包括仪器名称、出厂编号、位号、规格型号、国别厂家、精度等级、测量范围、检定周期、检定部门、检定日期、级别、备注,设备管理员编制质监中心《设备台帐》,该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位号、技术指标、制造厂、购置日期、保管人、备注,设备管理员每年一次对上表进行跟踪和修改。

4.2检测设备的编号所有出具分析数据的设备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计量检测设备编号为仪器编号,分析检测设备编号为“YXX”,其中“Y”表示此编号为班组编号,“XX”表示设备的流水号;4.3设备标识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

4.3.1“合格”——经检定/校准确认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绿色的合格标识。

4.3.2“准用”——一经检定/校准部分计量技术指标合格,降级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黄色的准用标志。

4.3.3“停用”——经检定/校准确认不合格、未经计量检定、封存、暂时不用或超出确认间隔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及设备损坏者使用红色的停用标志。

4.3.4“设备完好标识”——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热、制冷、旋转、搅拌)的设备,没有明确的计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黄色设备完好标识。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校准管理规定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校准管理规定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校准管理规定1. 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3. 校准周期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稳定性和使用频率确定。

一般情况下,校准周期为一年。

对于需要更高精度和稳定性的仪器设备,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

4. 校准标准校准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

对于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应参考国际标准或其他可靠的技术文件进行校准。

5. 校准方法和程序校准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工作:保证校准环境符合要求,检查校准仪器的状态和准确性。

- 校准操作: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校准操作,记录校准数据和结果。

- 校准结果评定:根据校准数据和标准进行结果评定,确定校准是否合格。

- 校准记录:记录校准数据和结果,包括校准日期、人员、校准方法和程序等信息。

6. 校准管理责任校准管理责任由检测实验室或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

负责人应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保证校准工作的执行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 校准结果验证校准结果应进行验证,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验证方法可以包括与其他准确性较高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校准或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

8. 校准结果使用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连续使用。

如果校准结果超过有效期或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重新校准或修复,并记录相关信息。

9.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校准或记录校准信息不完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10.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组织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校准管理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本规定的有效执行。

11.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平时应加强对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自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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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对计量设备的校准管理,确保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度,以及作为内部校准的管理依据。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计量检测设备之计量校准作业。

3.职责:
质管部:负责制定与更新计量设备台帐,作好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定期依据校准计划申请外部校准或安排内部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行政部:负责与外部计量校准机构进行相关校准联系。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计量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及做好送检前的准备工作。

4.作业内容:
4.1计量设备台帐的作成与更新
由设备申请部门或使用部门将计量设备报到质管部统一对设备进行台帐登档管理,质管部根据国家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编号,购入时间,固定资产编号,测量范围,精度,有效使用日期,校准周期,校准机构,使用单位等相关事项。

4.2计量设备校准计划的作成
由质管部根据计量设备的购买时间和校准周期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并依据国家计量体系标准要求拟定校准方式。

4.3计量校准作业实施
4.3.1质管部根据校准周期提前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前准备,质管部依据校准计
划要求对计量设备选择校准方式。

4.3.2校准人员收到质管部提出的内校申请后实施内校(本公司主要为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校
准时对于标准量块,校验环境,校验标准件均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规定要求.
4.3.3内部校准:如游标卡尺
校验环境:温度:25°±5 ℃,湿度:50%±5%
校验标准件:使用精度为±1微米的标准量块,标准量块需有“MC”标志,且需有校定合格
证。

校验规格:其校验点为: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 (刻度卡尺/ 带表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2mm,电子数显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1mm)
校验前之要求:
A:卡尺擦拭干净并作基本保养,检查卡尺是否圆滑顺畅。

B:检查刻度是否标示清楚。

C:轻推卡尺使它密合后,对准光源看卡尺是否密合。

D:将卡尺归零,检查卡尺是否归零。

E:若上述任一项有不良情形发生时,则不得从事校验,直至状况排除后再给予校验。

校准注意事项:
A:校验人员于校验时,必须戴棉质手套,以确保量块之清洁。

B:于校验过程中,若有测试要求不符合时,则应核对测试步骤并采取矫正措施。

校验实施:
A:将卡尺轻轻推至零点,数位式或有副表式之卡尺于校验前须作归零之操作。

B:取块规1.01mm,并打开卡尺轻轻按住块规,不可重压。

C:读取卡尺上之数值并记录于《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记录表》内之实测值。

D:依校验点取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量块,按4.6.1
和4.6.3所示之校验方法及规则重复测量。

E:校验完毕后将量规上油擦试保养后放回盒内保存。

校验结果判定:校验结果合格判定为正常后,应于被校验卡尺上贴示“校准合格证”标识,并填写计量检测设备清单。

校验不合格时,则依《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实施处理。

4.3.4委外校准:
4.3.4.1质管部按照校准计划对需要委外校准的设备向行政部提出校准申请,由行政部联系计量局或外
部校准机构进行外校。

使用部门按质管部通知要求准备好需要校准的设备,由质管部对计量设
备执行委外送检。

4.3.4.2行政部收到外部机构校准完成通知后通知质管部一起将计量设备取回,并确认好校准结果.
4.3.4.3计量设备取回后由质管部核对校准证书和校准合格标签,并将证书原件归档文控中心,复印件
保留在质管部,并作好相关校准记录。

4.3.4.4质管部对相关计量设备作好记录管理后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将校准后的计量设备取回,必要时将
相关校准结果通知到使用部门。

4.3.4.5对外校机构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依《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实施处理。

5.引用表单
5.1.《年度计量校准计划》
5.2 《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
版次/修改码A/1 页码2/4 标题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编号YH-QⅢ-36
5.3 《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记录表》
核准审核编制
发文日期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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