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实施方案
合伙人实施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贵州天合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
第一条总则
贵州天合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于贵州六盘水钟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天合苑”商住项目。公司董事长对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与价值观竭尽全力而努力工作的特殊岗位提供合伙人计划,旨在通过本方案增强凝聚力、提高责任意识,在公司发展的道路上率先带领一批人体现价值、实现目标。
第二条实施方案
(1)合伙人以货币出资方式参与合伙;
(2)每股资金为叁拾万元人民币;参投数额为三的倍数或整除数;
(3)收益测算以30万人民币为例,见表。
(4)保底。公司为维护合伙人权益,对合伙人的合伙金提供保底服务,从上表即可看出,任意合伙人在合
伙期间离开或退出,公司均按相应收益估值计算予
合伙人。但,离职退出时当月退还50%,剩余50%6
个月退还,(1年内离职的,退还本金,不计收
益);因合伙人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有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且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公司视其情
节大小予以退还合伙金,但,若合伙人行为触犯国
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要
求合伙人赔偿损失,且用合伙金扣抵损失的权利。第三条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合伙人合伙年限2年以上,可提出合伙金回购的请求权;
(2)合伙人不得将本实施方案及相关协议泄露给任何人;
(3)合伙人在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参与或服务于其他公司;
(4)合伙人应承担因分红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5)合伙人身份不得转让。
第四条项目分红
“天合苑”项目盈利、完成后,公司视合伙人贡献度酌情给予项目分红。按项目盈利总额的3%为分红基数。
第五条其他
(1)公司可视项目开展情况修改本方案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方案相冲
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方案经董事长签批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