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推荐】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最新)

在接到上级部门的工作通知后,分局班子成员充分领会并传达文件精神,督促分局各成员聚焦落实“四力”要求,把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贯穿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全过程,切实发挥税收服务疫情防控、助力本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现将我分局自查工作情况整理、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方面分局聚焦“四力”要求,与时间赛跑,为企业解难,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受困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助力共度时艰,充分发挥税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齐心筑起抗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分局管理员全面梳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宣传,其中政策文件18条,文件解读与汇总26条,申报操作指引9条,政策宣传动漫1条。
对辖区内院积极宣传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医药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与卫生院财务人员线上对接,分类统计获得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人数及金额、个人捐赠名单及金额。
目前,辖区内四家镇卫生院均已将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对辖区内企业参与公益性捐赠的,各管理员按照管户分配原则,与当地政府联系确定捐赠企业名单,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确定捐赠金额及物资数量,核实捐赠途径,深入宣传有关疫情期间鼓励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并叮嘱企业做好捐赠票据、证明等税前扣除凭证的留存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内共有6户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捐赠物资及现金总计156.85万元,均已宣传到位。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分局管理员每日持续更新统计复工复产企业名单,目前已有46户企业复工复产,对于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待复工企业,分局有针对性地宣传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等税费优惠政策,为中小型企业注入一针强心剂,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问题汇报(6篇)

问题汇报(6篇)问题汇报(通用6篇)问题汇报篇120__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__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继续执行20__年以来各级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的通知》(桂财税〔20__〕19号)工作要求,财政、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减税降费政策。
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一、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情况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及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下发实施的11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护航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复工复产再添新动力。
__县切实增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切切实实地拿出“实”办法、“硬”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到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落实、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五作组,并抽调同志专抓减税降费工作。
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体联动,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大局意识,确保服务到位。
20__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税务部门创新宣传方式,采取“非接触式”宣传辅导,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渠道,共计推送税收新政策10余项,宣传纳税人623户。
积极与本地微信公众号合作,宣传税收新政策与操作规程,每月定期推送10篇。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企业负担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提高纪律意识,确保责任到位。
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纠查问责、确保工作无遗漏、数据无差错。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主要问题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主要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开展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远程调研,共发现4个方面10类问题,应引起充分重视并加以改进。
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此次部署开展的自查工作,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切实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一、纳税服务措施还应进一步落细落地(一)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政策解答不准确或接通率不高。
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人员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不够了解,对是否可以网上全程办理退税事项答复“不清楚”。
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20次,12次无法接通。
(二)办税缴费场所等渠道咨询不够畅通,答复不准确。
有的办税服务厅人员不知晓有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咨询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时,个别地区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所咨询电话,以及公布的其他网上办税热线均未给出准确答复;对延期申报申请等网上办理事项,有的税务人员答复不可以网上办理,并要求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多个基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使用同一咨询电话,难以满足纳税人咨询需要;还有部分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公布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
(三)容缺制度有待细化。
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未明确容缺办理适用的业务和执行口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难以执行。
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一)市、县税务机关政策宣传不到位。
有的市、县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等宣传内容;有的市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更新明显滞后,或存在相关链接无法打开等情况。
(二)精准宣传不够。
有的地区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等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未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有的医院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不了解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的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影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质效。
疫情督导检查报告中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疫情督导检查报告中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1. 问题分析根据疫情督导检查报告,我们可以看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疫情防控工作中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汇报出现不畅的情况。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上存在不足,导致公众对防控措施的认识不够深刻。
第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资源配置存在不均衡现象,导致一些地区的医疗资源和物资紧缺,难以满足疫情防控的需求。
最后,一些社区的防控工作缺乏高效的组织和协调,导致一些居民的个人防护意识不强,社区防控成效不尽如人意。
2. 改进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工作效果。
首先,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汇报。
建议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确保疫情数据的及时、准确发布。
各级政府要及时与专家、科研机构沟通,获取科学建议,以便更好地制定疫情防控策略。
其次,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和执行。
政府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防控措施的了解和认同。
同时,落实政策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地,加强对各个行业和单位的督导,防止虚假宣传和漫天要价。
第三,实施合理的资源配置。
政府要根据疫情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配置,确保医疗资源和物资能够到达最需要的地方。
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防止不法商人恶意囤积物资。
最后,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政府要建立健全的社区防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和指导的力度。
加强居民的个人防护宣传,提高居民的个人防控意识,倡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防控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应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加强信息传递、改善政府宣传和执行、合理配置资源以及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效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期待通过这些改进措施,能够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疫情挑战,确保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稳定。
某县税务局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

某县税务局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某县税务局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按照《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县税务局立即对前期各项工作开展认真细致负责的自查,以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增强纳税人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获得感,充分发挥这些政策和举措应有作用为出发点,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积极自查,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严格落实各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
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新冠疫情下我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

企业与税务新鬼疫檳下我国锐收曲策落实晴况调硏□沈阳王明王玉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爆发以来,我国通过积极的财税政策,调节和支持经济,降低企业成本,稳定经济作用显著。
然而,各区域财税政策不尽相同,政策公布速度、税种、税率等均有一定不同。
本文利用调查问卷对我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找到当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全面问题,并根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税收优惠方式,税收征管措施不尽全面等问题,从会计政策调整,财税政策落实,审批手续智能化,构建应急预算制几个方面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一、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1.研究背景。
2020年1月,疫情爆发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政府为疫情防控采取的“封城”、交通管制、春节假期延长、企业推迟复工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此次疫情导致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服务业陷入停滞,房地产行业暂停销售活动,农业、工业、通信、零售、建筑及城市建设等行业均受到波及。
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
在应对新冠肺炎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建立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必不可少。
笔者首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省市出台的税收种类及其相关惠企政策进行梳理。
其次通过调查问卷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政策补助落实情况的进行研究,深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
再其次对各地区惠企财税政策不均衡等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应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为我国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恢复经济提供参考。
2.相关文献综述。
2003年发生的非典(SARS)、2008年手足口病、2009年甲型H1N1流感、2013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2018年发生的非洲猪瘟、特别是2019年自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论是给国家、社会、企业还是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杨默如(2011)对我国税收政策中应对灾害条款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化建议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化建议一、引言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是国家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防控疾病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然而,在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挑战,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评估,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二、问题分析1.文件发布速度不及时疫情发生后,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重要,但某些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发布的速度较慢,导致公众在面对疫情时缺乏必要的指导和应对措施,增加了防控的困难度。
2.执行难度大一些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可能涉及到地方政府、医疗机构、社区居民等多方合作,如果各方协调不力,会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3.信息传递不畅部分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畅的情况,导致基层单位和个人对政策内容的理解存在偏差,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4.监督措施不足在一些地方,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的执行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政策不够重视,存在违规行为。
三、优化建议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政府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避免信息滞后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2.强化政策执行力度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的落实,对于推诿扯皮的情况要严肃追责。
3.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应加大对疫情防控政策内容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意愿,促使大家积极配合政策的执行。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确保政策落实。
四、个人观点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的执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实现政策目标,必须保证政策的执行到位。
对于上述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挑战,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下税收应对的探索研究

新冠肺炎疫情下税收应对的探索研究新冠肺炎疫情下税收应对的探索研究一、前言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爆发,并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不仅考验着我国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也给社会经济开展带来极大影响。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面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立即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的紧急措施,大多数省份也采取了一级响应,但疫情对百姓的生活和国家的经济仍然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多家研究机构初步预测,新冠肺炎疫情将造成约3000—5000亿元的损失,远高于“非典”时期。
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地采取了多种防控措施,包括延长春节假期、控制流动、取消大型集会、关闭旅游景区和大型商场等,对于疫情的遏制和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疫情的蔓延和紧急状态下的措施不可防止地对市场消费、企业生产、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在诸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突发公共事件下,选择合适的税收应对策略,既能缓解疫情防控的社会压力,又能促使经济在疫情过后迅速复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我国政府迅速安排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用于防控疫情和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开展工作。
税收政策作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不仅在患者救治、发放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采购防控专用设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还能积极化解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二、对当前我国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2020年1月30日起,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
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2020年2月10日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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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
现的主要问题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开展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措施落
实情况远程调研,共发现4个方面10类问题,应引起充分重视并加以改进。
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此次部署开展的自查工作,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切实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一、纳税服务措施还应进一步落细落地
(一)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政策解答不准确或接通率不高。
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人员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不够了解,对是否可以网上全程办理退税事项答复“不清楚”。
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20次, 12次无法接通。
(二)办税缴费场所等渠道咨询不够畅通,答复不准确。
有的办税服务厅人员不知晓有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咨询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时,个别地区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所咨询电话,以及公布的其他网上办税热线均未给出准确答复;对延期申报申请等网上办理事项,有的税务人员答复不可以网上办理,并要求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多个基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使用同一咨询电话,难以满足纳税人咨询需要;还有部分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公布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
(三)容缺制度有待细化。
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未明确容缺办理适用的业务和执行口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难以执行。
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市、县税务机关政策宣传不到位。
有的市、县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等宣传内容;有的市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更新明显滞后,或存在相关链接无法打开等情况。
(二)精准宣传不够。
有的地区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等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未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有的医院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不了解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的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影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质效。
三、“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还需优化
(一)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发布不及时。
截至3月10日,仍有个别省税务局尚未发布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不够准确。
如,有的地区发布的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中,将更正申报等事项列为全程网上办理事项,不符合实际情况,清单内容不够清晰准确。
四、调整的税收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一)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核准较慢。
个别地区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速度较慢,纳税人2月16日申请,直至核准期限最后一天即3月6日才核准同意,且仍有大量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尚未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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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纳税人均反映办理进度较慢,有的纳税人提出没有途径了解办理进度。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措施未有效落实。
如,部分办税服务厅对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对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企业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事项,在当前无法实地查验情况下,同一地区不同税务机关核准口径不一,有的税务机关核准同意,有的不予批准。
(三)纳税人权益保障不到位。
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仍予以行政处罚;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有的税务机关仍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