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4923)

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三、红线问题
(一)工程实体方面 1. 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 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2. 桥梁桩基出现 III 、IV 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够,站房 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3. 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 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4. 施工旁站不到位或编造虚假材料,第三方检测数据虚 假不实。 (二)施工行为方面 1.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 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 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 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 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 作的通知》(铁总建设〔 2017〕 246 号)。 3.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入场材料、机具等不合格出具合 格报告;人为修改拌和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 假;出具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
2. 为进一步抓好质量红线问题的管理,局经理部安质部
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动态调整
检查计划。
(四)红线问题的整改流程: 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负责 人—过程监控 (包括摄影记录) —报京福公司验收—存档 (入 竣工文件)。 (五)红线管理问题考核 1. 鼓励分部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分部自查发现的红线 问题,及时整改或正在整改的, 经理部视情况可以不予处罚, 凡局经理部检查发现或者是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理部将 按照本文件第五条第一款第 3 条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 处罚。 处罚方式:发现红线问题按照对责任单位给予罚款、停 工整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视情况报后方公司和集 团公司处理等处罚形式。并对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 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清退出场。 第一次给予单位罚款 元处罚,经理书记承担 20%,各 罚款 元;第二次及以上加倍罚款,并责令该工点(分部) 停工整改,并根据情况通报至后方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 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或撤职等处分。 局经理部对各分部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考核纳入劳动竞 赛考核, 同样问题同一地点、 累计发生二次及以上红线问题, 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若一次检查中发现多条红线问题 将加重处罚。 2. 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局经理部与所属各单位 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和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加强过程控制,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确保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建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建设〔2018〕57号)、《**建设指挥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20180228》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际,确定质量安全红线,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所属各分部。
第二章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工作要求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1.工程实体方面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2.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主要包括: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等。
以次充好主要包括: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水泥、外加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等。
2)转包和违法分包。
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 号)。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人为修改拌和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等数据作假;出具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等。
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办法

XX铁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铁路工程建设中人身安全、工程安全及相关设备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机制保障、技术支撑;过程控制、责任追溯”的方针,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安全,具体分管领导直接抓安全,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的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要在接受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控、互控体系,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实行过程管理和方针目标管理的有机统一。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指挥部对工程建设安全负总责,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四条由指挥部领导及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1。
组织建立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部内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审定指挥部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
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5。
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6。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第六条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全线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工作,在开工前组织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第七条指挥部其它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铁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不朽工程"的质量观念,强化各参建单位现场工程质量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2013年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3]3号)和《铁路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铁路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
其施工过程和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杜绝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遏制施工现场质量突出问题。
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其中桥梁、隧道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 年。
隧道工程达到不渗不漏不裂。
路基工程及其过渡段所使用的填料及压实标准,铺轨后的残余均匀及不均匀的沉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线路动态性能检测满足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确保列车高速行驶安全和旅客乘坐舒适性的要求。
3.超长无缝线路一次开通成功,实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4.设计、施工资料、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完整、整洁、统一,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条铁路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指挥部”)负责对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和现场卡控,检查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四条铁路项目建设的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执行铁路项目建设程序,坚持“先勘测、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中铁gg局jj铁路工程指挥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xxxxxxoo铁路工程指挥部质量安全黄线预控及红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目标任务,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oo铁路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持续稳定。
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国铁路shj《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号)、sb 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黄线预控及红线管理实施细则》(sb安〔2018〕61号)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1.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指挥部各部室、各分部和组织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2.强化风险预控原则。
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控,采取“关口前移、预先防范”的原则,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管理触角伸向红线问题的前置工序和关键要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法,扼杀苗头,消除隐患,做到过程管控达标。
3.积极自查自纠原则。
指挥部和各分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深入查找自身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深入系统分析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形成防范问题长效机制;指挥部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点和责任分工表(附件1)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频次、责任分工,严格闭环管理,采取措施监督整改、销号。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各分部应按“五定”原则监督整改,指挥部复查、销号。
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4.形成强大合力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指挥部各部室、各分部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铁路施工局指挥部质量管理体系

目录一、总则 (2)(一)编制说明 (3)(二)编制依据 (3)(三)适用范围 (3)二、质量方针与目标 (3)(一)质量方针 (3)(二)质量目标 (3)三、质量体系组织机构 (3)(一)组织机构 (4)(一)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四、质量管理制度 (4)(一)质量管理责任制 (5)(二)、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4)(二)、成品保护制度 (14)(三)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验收、储存管理制度 (15)(四)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6)(五)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19)(六)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0)(七)、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22)(八)、样板引路制度 (23)(九)、工程质量试验制度 (24)(十)工序质量验收制度 (27)六、关键工序质量保证措施 (28)(一)工程测量控制 (28)(二)钻孔桩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8)1、常规质量控制措施 (29)2、防止不良地质层钻孔桩塌孔的质量措施 (29)(三)钢板桩围堰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0)(四)承台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0)(五)墩身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1)1、模板制作安装质量 (31)2、钢筋制作、安装质量 (31)3、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31)(六)混凝土T梁预制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2)1、预应力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2)2、T梁徐变上拱度的质量控制 (32)(七)混凝土T梁架设质量保证措施 (32)(八)轨道道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3)1、铺设500m长钢轨质量控制 (33)2、钢轨工地焊接质量控制 (33)3、轨道应力放散与锁定质量控制 (33)一、总则为确保新建xxx铁路XXXX-1标施工质量,严格施工过程控制,依据国家、铁路总公司、x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体系。
(二)编制依据1、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铁路行业施验收标准和规范条文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承包合同和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3、x和浩特铁路局及x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文件4、集团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文件(三)适用范围本体系适用于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铁路项目经理部及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建设理念,认真执行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 鼓励自查自纠原则。
鼓励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参建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对建设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形成强大合力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参建各方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4. 贯穿全过程原则。
将红线管理作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抓手之一,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源头有防控、过程有检查、问题有考核”,严格防范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发生,将隐患消灭在建设过程当中。
5. 预防为主原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从思想上、行动上敬畏“红线”、远离“红线”,要从根本上预防触碰“红线”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部。
其它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每月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相关内容汇总至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3次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违反红线问题,并组织分析研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根椐规定处理,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部各部门、项目分部:现将《****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提升铁路工程建设质量,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路局(****铁发〔2018〕*号)。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理念,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须坚持依法合规,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等,宣贯红线条款,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触碰红线处理程序,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通过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使全体参建人员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
第二章红线问题及防范措施,处理规定第六条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防范措施:(1)做好技术交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严禁钢架、钢筋数量不足、以小代大,使用瘦身钢筋;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边坡防护结构尺寸不足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构配件和原材料,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钢筋强度不符合规定;低等级螺栓代替设计高等级螺栓。
(5)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发〔2015〕38号)执行。
2.转包和违法分包。
防范措施:(1)必须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均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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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不朽工程”的质量观念,强化各参建单位现场工程质量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2013年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3]3号)和《铁路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铁路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
其施工过程和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
杜绝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遏制施工现场质量突出问题。
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其中桥梁、隧道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 年。
隧道工程达到不渗不漏不裂。
路基工程及其过渡段所使用的填料及压实标准,铺轨后的残余均匀及不均匀的沉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线路动态性能检测满足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确保列车高速行驶安全和旅客乘坐舒适性的要求。
3.超长无缝线路一次开通成功,实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
4.设计、施工资料、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完整、整洁、统一,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条铁路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指挥部”)负责对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和现场卡控,检查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四条铁路项目建设的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执行铁路项目建设程序,坚持“先勘测、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鼓励参建各方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提高铁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质量管理依据1.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或制度办法。
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3.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4.与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
第七条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国家铁路总公司和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及职责第八条建设指挥部对工程质量负建设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勘察设计责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咨询、第三方检测、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设指挥部际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
第十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审定建设指挥部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2.审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3.审查审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文件。
4.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
5.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质量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责任落实,安质部的质量管理职责主要有: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办法及要求。
2.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情况。
3.组织设计阶段的风险管理和阶段成果验收。
4.参加建设项目质量创优规划制定。
5.参加各参建单位首件评估、工艺评估、阶段评估工作。
6.参与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7.检查各参建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和风险管理。
8.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参加进场开工条件和合同履约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评估检查。
9.负责落实各级检查部门有关问题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闭环管理。
10.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管理规划、创优规划,创建各专业样板工程,总结先进的工艺、工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1.定期组织施工质量检查,抽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验收。
12.参与验工计价的审核工作,质量不合格项目不能进行验工计价。
13.监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验收。
14.参加联调联试、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和安全评估。
15.组织各参建单位每周召开工程质量例会。
16.建立质量技术台帐,收集质量信息。
17.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工程部的质量管理职责主要有: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办法及要求。
2.参与设计阶段的风险管理和阶段成果验收。
3.组织各参建单位首件评估、工艺评估、阶段评估工作。
4.组织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5.参与检查各参建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和风险管理。
6.参与实施工程质量管理规划、创优规划,创建各专业样板工程,总结先进的工艺、工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落实施工计划,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及时协调质量与工期、技术方案、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8.负责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9.配合完成对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考核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11.参加联调联试、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和安全评估。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施工图审核制度开工前,组织对铁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四条质量创优制度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单位要依据项目质量创优规划,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制定本单位、本标段的质量创优实施细则或监理细则,并在实施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创优目标实现。
第十五条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组织设计、施工、咨询和监理各方召开技术(设计)交底会议,以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施工、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图后,负责施工图现场核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编制铁路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工程地质核实制度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已揭示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原设计文件进行核实,不符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科学有序的质量分级管理机制,通过明确各级管理层次的重点质量管理范围、责任,严格考核,落实全线、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试验室,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委外试验检测单位的资格资质等情况必须报建设单位核备。
对桥、复合地基、站房、雨棚的基桩及原材料、钢结构质量实行第三方检测。
第二十一条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实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参建各单位按照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的各项具体要求、规定、责任等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沉降观测评估制度施工单位负责沉降观测的基础性工作及观测成果的汇总,提交评估单位进行成果分析。
评估单位主要根据施工单位观测成果进行工程稳定性评估,并形成负责性结论评估意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实行质量检查制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关键点,组织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落实质量确认管理制度,按照各岗位对重点工序、重要施工现场检查和确认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序活动的控制,尤其要重视各项工程的首次施工,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现场检查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施工工序签认制度施工、监理单位各岗位人员要采取实名制记录到各施工工序,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溯和工程主体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二十六条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前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或总工程师)自查合格,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经监理检查,自行覆盖隐蔽的,应揭盖补检。
重要工序、关键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应通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加。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后,如发生质量问题,除属于施工中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外,检查签证者应负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培训制度各参建单位加强“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培训工作,因时因需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
特殊工种和涉及营业线施工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上岗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变更设计审核制度建设指挥部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做好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变更设计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九条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各参建单位按照铁路客运专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竣工验收办法。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事故报告制度,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十一条质量责任包保和追究制度参建各方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包保和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每个标段、每个工区、每个单位工程、每个工点均有包保责任人,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执行质量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
第三十二条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各参建单位建立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第三十三条严格落实质量过程控制。
设计、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自控;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规范,严格过程监控;建设单位组织检查,实施重点控制;依法接受政府监督。
第三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要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大纲》,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和设计程序,强化外业勘察资料验收制度、设计文件复核、逐级审查制度、设计交底制度、现场配合制度、变更设计制度、设计回访等制度。
对设计工作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要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职责、管理程序和作业程序,强化图纸审查制度、地质核实制度、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试验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签认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技术资料收集保管归档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