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税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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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国家税收制度

关于西方国家税收制度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进行税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是20世纪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的两次经济危机带来负面影响以及税制自身的弊端.我国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必然.西方国家税制改革虽然体现许多共同的趋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税制改革不应只看税制的优、缺点,更应该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国情因素,不能麻木的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税制改革,在追求税制国际化的同时要注意与税制的本土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国现实来开展税制改革.本文以西方税收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1. 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20042. 殷玉辉.龙晓柏西方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税改的启示[期刊论文] -江西社会科学2004(08)3. 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20014. 李大明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期刊论文] -涉外税务2004(02)5. 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财政学原理2001西方发达国家税制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了解西方发达国家近年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将给我国税制改革工作带来诸多有益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的最新发展状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国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

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税制改革的主旋律是减税,然而减税减的只是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或边际税率。

税改开始阶段,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将所得税的税基却相应拓宽了。

这样,发达国家初期税改的减税,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

相反,各国税收收入的水平还普遍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开始,随着西方各国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相应加大了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不再一味追求“宽税基”的原则,这自然造成了税收收入规模的下降。

涉外税收制度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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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收制度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弊端及规划摘要:涉外税收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税收优惠,表现出很多弊端。

对此作者提出规划思路包括:区域优惠政策的调整、产业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取消再投资优惠。

关键词:涉外税收优惠;弊端;规划一、涉外税收优惠简介(一)涉外税收优惠的含义涉外税收优惠,指征税国为了吸引外资,而特别设置的低税率或按既定税率在一定期限内所实行的减税或免税措施。

以及所有给予纳税人财务上的优惠。

(二)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内容包括1、减免税率的减免税优惠。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投资于中国进内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3、亏损弥补。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4、境外所得已纳税的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再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的按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三)我国现行涉外税收优惠的特点如下1、从税收优惠的形式看你我国有专门的法律。

2、多采用直接优惠措施,涉及范围广,实行全面优惠原则。

3、以地域引导和服务出口引导为主。

我国的沿海地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涉外税收优惠适应了这种需要,形成了分地区、多层次一沿海地区为引导的差别优惠。

4、实行产品和技术倾斜。

对于特定产业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

二、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弊端分析涉外税收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税收优惠,表现出很多弊端。

(一)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在税收优惠作用的认知上,许多人认为涉外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方面起主要作用。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会计1121 马博110330638 「内容提要」在世界现代税收制度中,在国际税收方面,关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税收抵免,它对于解决重复课税和实行税收鼓励,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税收饶让在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但由于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也给全球的公平性带来了负面。

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式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二、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的背景因为球化的日益深入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供求矛盾的加剧,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生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进行又一轮的减税政策,目的有二:一求吸引外资,二求刺激国内经济。

这些减税运动在客观上却造成了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剧。

这就表明了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税收政策在政府对经济管理上越来越重要了。

但其前提是,减税是和税制规范和优化结合在一起的。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以及税收中性、收入公平分配还有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等等多重原则之间的有效结合日渐成为各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过程中所致力实现的目标。

三、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一)国际税收抵免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二)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

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

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重复征税与免除XX年月日国际重复征税及免除国际重负征税是重复征税在国际税收上的延伸,它的含义和重负征税的含义一样体现在课税权主体、课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三个方面,一下从三个方面入手来概括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

一,从课税权主体来说,课税权主体的多元性;二,从纳税人来看,纳税义务的多重性;三,冲课税对象来说,税种的类似性。

因此,国际重复征税应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在同一个时期内,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属于同一税源的不同课税对象进行的重复征税,就是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拥有跨国所得,即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国家取得收入或占有财产;二是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都行使税收管辖权。

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管辖,主要是一国按居民税收管辖权,另一国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

单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是指实现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为了鼓励本国居民积极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本国税收中单方面作出一些规定来消除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所得的重复征税。

单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从当今世界各国的运用情况来看,主要有:免税法、低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

如我国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给予抵免待遇。

日本国所得税法规定,日本居民纳税人有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并缴纳了外国的所得税的,这项外国所得税额可获得该年度的税收抵免。

有的国家如荷兰、罗马尼亚多采用免税法。

泰国、智利等采用扣除法来单方面避免重复征税。

美国、瑞士和新西兰国家还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来避免和缓和国际重复征税。

(一) 免税制免制税是对本国居民来源自国外的所得与位于国外的财产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只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从源征税。

免税制一般由国内税法规定,但也常列入国际税收协定。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它不同于为了对外来投资提供税收优惠而实行的免税。

实行免税制的国家主要是欧洲大陆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

国际税收的论文(2)

国际税收的论文(2)

国际税收的论文(2)国际税收的论文篇2浅析国际工程税收筹划摘要:关于海外项目承建过程中,中国企业在国际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应对所在国的法律,规定,标准,特别是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依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付,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在开展国际项目时考虑的重点问题。

本文对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中的税收策划进行综合的分析,以期能够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国际工程;税收策划;措施引言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受到跨国公司普遍重视。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收及工程所在国发生的费用筹划日益引起各国政府和各大跨国对外承包工程承包商的重视,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鉴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税收筹划有较大的空间。

因此,对国际工程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概述(一)国际避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特征国际避税筹划,是避税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指跨国纳税人为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有关国家税法或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某些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公开的、合法的手段规避或减轻国际税收义务,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的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

国际避税筹划一般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的权益,因此它跨越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范围,而且还可以与国内避税筹划相互交织和促进,使其更为复杂。

许多国家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开辟了自由港、免税区来吸引外国投资者,避税港以及低税区的存在和发展使其具有了国际普遍性。

由于避税活动的普及,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才能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出现使其更具有专业性。

(二)国际避税筹划产生的原因主观原因方面,国际避税筹划之所以能够广泛产生并且迅速发展,其主观原因是跨国纳税一、充分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人追求利润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是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纳税人共同追求的目标。

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

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

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1000字)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一种财政手段,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

英国税收思想深受其历史、文化和政治体系的影响,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旨在对英国税收思想进行总结,探讨其发展演变和影响因素。

一、英国税收思想的历史发展:英国税收思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期的封建社会。

当时,贵族享有特权,他们通过向农民征收土地租金和农产品来获取财富。

这种思想背景下,税收被视为统治者的权力象征,往往被滥用于压迫和剥削平民。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税收思想逐渐转变。

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中,人民反抗了君主专制,倡导个人权利和自由,税收被看作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种方式。

随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对英国税收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主张以个人自由为基础,鼓励自由贸易和市场竞争,同时主张以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征税,以维持公共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二、英国税收思想的特点:1. 平等与公正:英国税收思想强调税负的公平分配和公正透明的征税制度。

税收应该按照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能力来确定,避免富豪或特定群体的不当利益。

2. 经济促进:英国税收思想认识到税收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性。

税制应该尽可能简化和适应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创新和投资,促进经济活力。

3. 社会纠正:英国税收思想强调通过税收政策来实现社会纠正。

例如,对高收入者和富有者征收更高的税收,以减轻贫困人群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公平。

三、英国税收思想的影响因素:1. 历史和文化:英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和君主专制的经历,塑造了英国税收思想中对个体自由和公平的强调。

2. 政治体系:英国的议会制度和民主体制使得税务决策相对透明和民主。

政治力量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起着重要作用。

3. 经济需求:英国税收思想在满足公共开支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倾向于灵活性。

税收政策需要适应经济需求和周期性变化。

结论:英国税收思想在历史和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发展演变,强调税收的平等、公正、经济促进和社会纠正。

外国资源税制经验与启示探析

外国资源税制经验与启示探析

外国资源税制经验与启⽰探析2019-10-04⼀、美国资源税税制作为矿产资源⼤国之⼀,美国在资源税的征收⽅⾯经验也⼗分丰富,其建⽴的⼀套合理科学的资源税收体系与其国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分协调。

⼀⽅⾯是该国的矿产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其早期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极⼤地消耗了该国的资源,所以该国⼗分重视资源的合理化开采的管理,科学的资源税制设计就是促进这⼀管理的⼀个有⼒⼯具。

另⼀⽅⾯,美国各个州的资源分布情况差异很⼤,所以美国政府将⾃主权更多的赋予了各个州,使地⽅实现了资源税与当地的资源⽣产消费之间的合理配置协调,这也是美国的资源税运⾏成功的重要原因之⼀。

美国开采税在各个州都是不⼀样的,当资源在州与州之间转移时,美国采取征收跨州税的⽅式来调控资源。

跨州税是指资源从⼀个州转移到另⼀个州时,对该资源征收的税收。

⽽因为各州的实际情况不同,跨州税的征收⽅式也不⼀样,可以采取从量计征,也可以采取从价计征,均根据各州的实际情况来定。

跨州税的征收使税负由⼀个州转向了另⼀个州,对于资源来源州来说,通过输出资源征收跨州税,财政收⼊得以提⾼;⽽对于资源接受州来说,在使⽤其他州的资源的时候也要付出⼀定代价,体现出了公平的原则。

通过这种⽅式,⼀⽅⾯,本州可极⼤地增加地⽅财政收⼊,最⼤限度地参与到⾃然资源收益的分享过程中去。

另⼀⽅⾯,由于各州的⾃然资源的分布不均衡的特点,跨州税的征收,资源充裕的州可从其他州获得⼤量的资源税收⼊,这实际上间接地起到了财政转移⽀付、调节地区收⼊差距的作⽤,即财政资⾦从资源输⼊州间接转移到了资源输出州。

⼆、俄罗斯资源税税制俄罗斯联邦拥有着世界上最⼴阔的⼟地资源,相应的资源储量也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煤炭、天然⽓存储量都位居世界前三,在其⼴阔的⼟地范围内,⼏乎蕴含着所有⾃然资源,⾜以满⾜俄罗斯经济发展的需要。

正因为⾃然资源如此丰厚,俄罗斯联邦对⾃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常的⾼,同时对于公民的要求也⽐较⾼。

为了维持良好的⽣态环境,俄罗斯联邦政府要求其公民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珍惜⾃然资源,维护⽣态平衡。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税收论文

浅谈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班级 11级会计21班姓名孙颖学号浅谈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实质仍然是一种分配关系,但它不能等同于国家税收这种分配关系,而是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是跨国的纳税人,跨国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跨出国界,并负有对有关国家政府的纳税义务,才使相关国家之间发生税收分配方面的国际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所引起的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不可能由一国政府单独来解决,必须由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协商,制定有关国际税收的协定条约来解决。

关键词:税收主权、税收竞争、网络技术国际税收活动一般包括三个方面:1、跨国公司(跨国纳税人)纳税行为2、各国(地区)政府的国际税收合作行为3、各国(地区)政府对跨国纳税人的税收管理行为一、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是国际税收一系列活动的出发点,是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产生的基础。

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来自于跨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税款缴纳2个方面。

跨国纳税人在这2个方面区别与一般纳税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地域性、集团性和协调性三个方面(一)地域性特征区别于一般的居民纳税人,跨国纳税人的特殊性体现在地域性、集团性和协调性。

在地域性方面,以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为例(跨国纳税人还包括个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其至少跨越2个或更多的税收主权地区,在地域上也必须接受不同多个税收当局的管辖。

这只是域性特征的结果,而地域性特征的来源是跨国公司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汽车行业不论是原材料市场、制造能力还是消费支撑,都优于诸如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国家,这是跨国公司地域性的市场源动力。

其结果是跨国公司必须接受所在国政府的法律,包括税收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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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美国遗产税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启示【摘要】遗产税作为公平社会财富、提供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税种,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美国遗产税开征较早,税制也较为完善,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遗产税,分析我国现行经济形势,提出我国应当开征遗产税,并阐述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从而达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收入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目标。

【关键词】美国遗产税形势启示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避免财富过度集中、调解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开征遗产税已成为必然趋势。

而美国遗产税开征时间较早、税制较为完善,对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遗产税的特点美国联邦政府遗产税于1797年为筹集海军经费首次开征,1802年废止。

南北战争期间,又重新开征,战争结束后又被废除。

直到1916年,遗产税才作为一个经常性的税种开征至今日。

作为遗产税补充税种的赠与税,于1924年开征。

现行美国遗产税有以下几个特点:1、实行总遗产税制,并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

从税制上看,世界各国遗产税制可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总分遗产税制。

而美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它的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嘱的管理人,课税对象是遗产总额,税率大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通常设有起征点,并设立减免额,但不考虑继承人的纳税能力。

在遗产处理上采用“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税后遗产。

如果不能交纳遗产税,则不能继承遗产。

其优点在于税源可靠,税收及时,计算较为简单,且征管便利成本低。

但是其税负分配不太合理,较难体现公平原则。

美国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对于共有财产,无论在谁的名下,其中的一半作为死亡者的遗产,另一半是未亡配偶的财产,不作为死亡者的遗产。

对于独立财产,在死亡者名下财产全部是遗产,在配偶名下财产,不属于遗产。

由此若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从而减轻税负。

2、遗产税的免税额逐渐提高,并相应降低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

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和抵扣额是一体的,生前赠与和死后继承,税率和抵扣额是相同的,称为统一抵扣额。

它把财产所有者一生中第一次赠与的财产,扣除统一抵扣额,超额部分纳税,以后年度的赠与财产和以前的赠与财产累计计算,扣除以前已缴纳的赠与税,剩余部分纳税。

如表1表1 美国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及抵免额年度最高边际税率(%)统一抵免(美元) 免征总额(美元)2002 50 345800 10000002003 49 345800 10000002004 48 555800 15000002005 47 555800 15000002006 46 780800 20000002007 45 780800 20000002008 45 780800 20000002009 45 1455800 35000002010 废止废止废止3、对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公民、非居民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无论其财产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均为遗产。

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其在美国境内的财产为遗产,境外的财产不作为遗产。

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由美国公民配偶继承,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由非公民配偶继承的遗产,原只抵扣10万美元,2002年调为11万美元。

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不论由美国公民或非公民配偶继承,只享受11万美元的抵扣额和6万美元的相当免税额,即超过17万美元的部分课征遗产税。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的形势1、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近年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而随之产生的收入分配不均及贫富差距扩大已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中国将迎来一个开征遗产税的重要机遇,在中国开征遗产税势在必行。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⑴开征遗产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中国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相应的居民个人收入水平有了根本性提高。

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及个人财产的增加是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条件,只有个人的资产到达一定的规模后,才会有遗产税存在的基础。

⑵开征遗产税是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征遗产税,不但可以对个人收入再分配起调节作用,实现收入公平,而且可以和其他调节收入的税种互相配合、互为补充。

遗产税能够弥补所得税与消费上的局限性,更有效地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主要表现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转嫁性比较强,高收入者和财富的富较多的人可以通过合理避税使自己承担的税负减轻。

而遗产税在征税的范围上较狭窄(财富的净余额),可以防止富人避税行为,是因为其课税对象多为固定资产,税负不容易转嫁。

而对于他们所拥有的保险、债券、股票等权益,应建立比较完整严密的核算制度,加强征管力度,从而使得其达到缩小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再分配的目的。

⑶改善社会分配不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国目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日益突显,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贫富差距的突出矛盾,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征收遗产税,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缓解中低收入阶层因贫富差距产生的对立心态甚至“仇富”心理,促进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可以使富人的部分财产收归财政,进入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

政府可以通过合理使用这部分税收收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改善其生活质量。

从以上两方面的作用可以得出结论,征收遗产税可以有效的改善社会分配不公,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⑷鼓励富人投身慈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步,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在我国显现出来。

同时,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各项需求增加和突发灾难频繁。

这些都客观上要求我国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公益福利体系。

而我国社会在这方面的建设不完善,究其根源在于资金不足。

我国目前每年的捐赠额只占GDP的0.5%,而美国则达到8%—9%。

在2010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政协特邀委员陈光标提出“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的建议,我国的慈善事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慈善捐赠事业滞后有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但更主要是因为遗产税制度的缺乏导致政府对公益捐赠事业没有起到应有的引导作用。

各国的遗产税制度中都普遍规定对于公益捐赠的扣除和免征规定。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使得慈善捐赠改变了财产转移的相对风险,使得财产转移给慈善机构比转移给后代的价格低,从而成为一种减轻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且使企业能够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

2、我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对我国而言,开征遗产税可以调节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填补我国税收制度的一个空白,而且,有利于在对外交往中维护我国政府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税法的完善程度、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水平及技术手段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开征遗产税将面临下列难点:⑴税源不足。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⑵尚未树立遗产税意识,长期没有设立遗产税,谁也不知道遗产税是怎么回事,谁都怕开征遗产税剥夺了自己的财富,天生有抵制情绪。

⑶中国尚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评估制度和监控手段,查遗产具有相当的难度。

⑷中国税务机关缺少执行征收遗产税的法规和经验。

三、美国遗产税对我国的启示1、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若开征,应采用税源较为可靠、计算较为简单、征管比较简便的总遗产税制。

而对于赠与税也不宜单独设立,究其原因我国财产评估和监控系统并不完善,容易漏税。

更要综合现代人收入结构特点,充分考虑非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重点征收有巨额财产的人的遗产,对一般人应采取照顾,这样征收管理就可以简化。

2、可以实行税率分设,并且采用累进税率,逐步推进。

赠与税税率高于遗产税税率,可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减少纳税人通过生前大量赠与的方式进行避税,有利于公平税负。

3、选择纳税人应该维护国家主权,遵守国际惯例。

我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其纳税人为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可以规定为遗产继承人和受赠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重叠时,为避免重复征税,应以地域管辖权为先。

4、建立较为完善的个人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

财产的估价应以财产所有者死亡时的财产市值为标准,并根据不同财产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经税务机关指定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核算,最终由税务机关确认。

5、各地应大力宣传开征遗产税的法律法规,普及人们的遗产税税法知识,尤其是在富人群体中,不断提高富人阶层对征收遗产税意义的认同感,积极号召企业家通过各种慈善活动捐赠回馈社会,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6、建立健全遗产税的征收管理制度,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征管能力。

参考文献:[1]付伯颖.外国税制教程.外国遗产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01年中国财政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

财产税制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4]庞凤喜.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5]刘佐.遗产税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6]禹奎.中国遗产税研究:效应分析和政策选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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