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O 附件2 第十版 第39次修订
CCAR-121新旧版对照表

CCAR-121 新旧版对照表新旧版CCAR-121差异说明根据民航总局第140号局长令,《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二次修订版(编号CCAR-121,R2)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按照CCAR-121-R2的规定,在2005年4月1日之前按旧版CCAR-121FS通过审定的合格者持有人,应当与2007年1月1日之前,通过按照CCAR-121-R2进行的补充审定,为此公司计划于2006年上半年接受局方的补充审定。
按照总签刘副经理的布置,为方便大家学习,现将新旧版本的主要差异说明如下,大家可以用下列目录链接查询有关章节A章总则 2B章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 2C章管理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一般规定 3E章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航路的批准 3补充运行的区域和航路批准 3 F 章G章手册的要求 4H章飞机的要求 4I章飞机性能使用限制 4J 章特殊适航要求 5K章仪表和设备要求 5L 章飞机维修 6M章机组成员和其他航空人员的要求 6N章训练大纲 6O章机组成员的合格要求 7P章机组成员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 8 Q章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和值勤时间限制 8T章飞行运作 8U章签派和飞行放行 10V章记录和报告 11W章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 11X 章应急医疗设备和训练 12Y章罚则 12Z章附则 12附件A 定义 12附件B 急救箱和应急医疗箱 13附件C 本规则121.161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准则 13 附件D 飞行训练要求 13附件E 熟练检查要求 13附件F 民用飞机训练分级 13附件G 高级飞行模拟机的使用 13附件H 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 ——运行和飞机合格审定要求 13 附件I 多普勒雷达和惯性导航系统 13第二次修订说明 131新版CCAR-121 旧版CCAR-121 主要差异A章总则 A分部总则121.1 [目的和依据] 121.1 [目的和依据] 针对于CCAR135部适用于小型飞机的承运人,将“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改为“大型飞机公共运输承运人”;根据文件增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21.3 [适用范围] 121.3 [适用范围] 涉及适用范围描述更为详实:除了起飞全重超过5700kg的飞机定期载客运行外,增加30座以上飞机的不定期载客或最大商载超过3400kg的飞机实施的运行描述国内定期载客,国际定期载客和补充运行的概念含有,明确邮件运输视为货物运输,同时载运旅客和货物的运输视为载客运输。
ICAO 全球航空安全声明2013中文

实施 .............................................................................22 支持活动 ...................................................................22 安全合作援助网 (SCAN)...........................................22 全球安全信息交换 (GSIE) ........................................22 跑道安全方案 ..........................................................22 援助成功案例 .............................................................23 国际组织 .................................................................23 国与国之间的援助 .................................................... 24 利益攸关方 .............................................................27 投资机构 ................................................................28 航空器制造商 ..........................................................29 技术倡议 ....................................................................29 事故调查和支持 .......................................................29 飞行运行 ................................................................31 培训 .......................................................................32 机场 .......................................................................33 航空医学 .................................................................34
ICAO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Part 2-Pavement surface conditions,4th edition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Part 3-Bird control and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Part 5-Removal of disabled aircraft,3rd reduction,3rd edition edition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Part 6-Control of Airport services edition obstacles,2nd manual Part 7-Airport emergency planning,2nd edition services manual Part 8-Airport operational services,1st Airport edition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Part 9-Airport maintenance practices,1st edition Heliport manual,3rd edition Manual on certification of aerodromes,1st edition the ICAO bird strike information system(IBIS),3rd edition Stolport manual,2nd edition Manual of surface movement guidance and control systems(SMGCS),1st edition Operation of new larger aeroplanes at existing aerodromes Accident/incident reporting manual(ADREP Manual),2nd edition Accident prevention manual,1st edition Aircraft type designators,32nd edition Designators for aircraft operating agencies,aeronautical authorities and services,130th edition Advanced surface movement guidance and control systems(ASMGCS) Manual.1st edition Air traffic services planning manual,1st edition Global air navigation plan for CNS/ATM Systems,2nd edition Manual of radiotelephony,2nd edition Manual on simultaneous operations on parallel or near-parallel instrument runways(SOIR),1st edition
国际民航共约 附件一~附件十八(中文版)

为了协助飞行员进行飞行规划,多数国家都提供气象讲解,而其形式越来越多地采用自动系统。讲 解包括航路上天气、高空风和高空气温的详细资料,常常以气象图的形式给出,讲解还包括航路上有害 的气象现象的警报、目的地机场及备降机场的报告和预报。
附件 3 中所述的气象服务的目标是促进空中航行的安全、效率和正常。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向经 营人、飞行机组成员、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搜寻和援救单位、机场管理部门和其他与航空有关的各方提 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气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密切联络是至关重要的。
在国际机场,通常由气象室向航空用户提供气象情报。各国准备了适当的电信设施,以使机场气象 室能向空中交通服务部门和搜寻与援救部门提供情报。气象室与管制塔台或进近管制室之间的电信联络 应达到这样的要求,即通常在 15 秒钟内可以与要联系的点建立起联系。
当今的航空器运行是如此复杂多样,必须对由于人的失误或系统组件故障导致的整个系统失效的可 能性进行防范,而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多么遥远。
人是航空器运行环节中关键的一链,而同时由于其本性决定也是最灵活和多变的。有必要进行适当 培训,以把人的失误减至最少,并提供有能力、有技能、熟练的和合格的人员。附件 1 和国际民航组织 培训手册描述了在各工种中精通业务所需的技能,从而有助于胜任工作。附件的体检标准,要求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对可能的造成能力丧失的体格状况提供了早期警报,有助于飞行机组和管制员的总体健康。
国际民航组织在执照颁发方面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促进发照方面的差异的解决,以确保国际执照颁发 标准与现行做法和未来可能的发展一致。这日渐重要,因为飞行机组将面对越来越大的交通密度和空域 拥挤、高度复杂的终端区格局和更精密的设备。为完成这一任务,对附件 1 做了定期修订,以反映迅速 变化的环境。
ICAO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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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人员执照颁发及训练专家小 组的第 2、3、4 次会议; 1983.11,1985.4,1986.5。 空中航行委员会。
空中航行委员会。
内容
关于飞行机组成员的颁照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修订;废 除高级商用飞机驾驶员执照、管制目视飞行规则等 级、飞行报务员执照及滑翔机和自由气球飞行教员等 级。机型审定中确定的所需机组成员人数的分界线取 代了 5 700 千克最大起飞重量分界线。所有直升机条 文均有标准地位。加强了审定为两名驾驶员操作飞机 的型别等级的颁照要求。颁发执照及等级的条文已更 新。建立了私人、商用、滑翔机和自由气球驾驶员执 照及仪表和飞行教员等级的飞行训练要求。
第 3 章 驾驶员执照以外的其他飞行机组 成员的执照 …………………………… 3-1
3.1 关于飞行领航员和飞行机械员执 照的一般规则 ………………………… 3-1
3.2 飞行领航员执照 ……………………… 3-1 3.3 飞行机械员执照 ……………………… 3-2 3.4 飞行无线电报务员 …………………… 3-4
d) 表和图 附加于一项标准或建议措施或者对标 准或建议措施进行说明的表和图以及在本附件 中提及的表和图,是有关标准或建议措施的一 部分,并与标准或建议措施具有同等地位。
应予注意的是,本附件中有些标准以参照方式把具 有建议措施地位的其他规范包括进来。在此种情况下, 被参照的建议措施的正文即成为该标准的一部分。
本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5 中规定的国际单位制一致。在附件 5 中允许使用 的非国际单位制的替用单位,置于基本单位之后的括号 内。当引用两套单位制时,切不可设想相对应的一对单 位的数值是相等的和可以互换的,但可以推定,单独使 用其中任何一套单位均可达到同等的安全水平。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考核复习题

中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考核试题汇编第三版~2000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前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用航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受到世界各国的瞩目。
航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促进了空中交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航行情报的技术进步。
航行情报自动化的使用和电子航行资料的出现,使传统的手工方式和纸页资料受到挑战。
这不仅需要我们进行观念更新,而且要求我们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方法,以推进民航航行情报的现代化进程。
为了适应民航的高速发展,保证国内外飞行的需要,航行情报部门实施航行情报执照管理制度,保证了航行情报队伍的技术水平稳步提高。
新的《中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执照考核试题汇编》的出版,旨在推动航行情报的技术培训和执照考核工作,以提高民航航行情报服务水平,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保证飞行的安全和正常。
《中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执照考核试题汇编》是编写人员和各地航行情报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民航飞行学院航行系和各地区管理局航行情报部门为本汇编的编写出版做了大量工作。
原总局航行司张刚司长等退休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试题审核,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我们对大家的积极支持和认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水平所限,本汇编肯定存在不少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以便再版修订。
编者2000年4月11日出版说明《中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考核试题汇编》是为了适应民航科学技术的发展,配合新航空规章的实施,规范航行情报员执照的管理,满足现代民航运输对航行情报员的新要求,而在前两版航行情报员执照考核试题汇编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该试题汇编及其相关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力求使航行情报员的执照考核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和计算机管理化的目标。
《中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考核试题汇编》是供中国民航航行情报员取得航行情报服务执照的考核复习试题集。
包括航空理论基础知识、航行情报服务、飞行程序设计、航行情报英语和地区性试题五大部分。
其中,航空理论基础知识包括航空法规、飞行原理和飞行性能、航空器和动力装置、航空气象、通讯导航监视设施、空中领航、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和计算机知识等内容;航行情报服务包括航行情报服务规章、机场和机场使用细则、航图、杰普逊航图,航行通告和航行情报服务自动化等内容;航行情报英语包括英汉语互译、航行通告的认读和填发、航行情报服务英语词汇和减缩语等内容;地区性试题包括该地区所辖机场和航线的有关资料和规定。
ICAO 附件说明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公 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1 至 18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2空中规则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附件4航图附件5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附件9简化手续附件10航空电信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2搜寻与援救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附件14机场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保安: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人员执照的颁发》只要航空旅行离不开飞行员和其他空勤及地面人员,他们的资格、技能和培训仍然会是高效和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
进行适当的人员培训和执照颁发也在各国之间注入了信心,使人员资历和执照得到国际承认和接受,并使旅客对航空具有更大信任。
向飞行机组成员(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飞行领航员)、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站经营人、维修技术员和飞行签派员颁发执照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中作了规定。
有关的培训手册向各国提供了关于培训课程的范围和深度的指南,以确保对安全的空中航行的信心得到维持,这正是《公约》和附件1的意图。
这些培训手册还为其他航空人员的培训提供了指南,如机场应急人员、飞行运行官员、无线电话务员和其他有关领域的人员。
当今的航空器运行是如此复杂多样,必须对由于人的失误或系统组件故障导致的整个系统失效的可能性进行防范,而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多么遥远。
人是航空器运行环节中关键的一链,而同时由于其本性决定也是最灵活和多变的。
有必要进行适当培训,以把人的失误减至最少,并提供有能力、有技能、熟练的和合格的人员。
附件1和国际民航组织培训手册描述了在各工种中精通业务所需的技能,从而有助于胜任工作。
附件的体检标准,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可能的造成能力丧失的体格状况提供了早期警报,有助于飞行机组和管制员的总体健康。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9

999University Street Montréal,Quebec Canada H3C5H7Tel.:+1514-954-8219Fax:+1514-954-6077E-mail:***************www.icao.int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Organisationde l’aviation civileinternationaleOrganizaciónde Aviación CivilInternacionalМеждународнаяорганизациягражданскойавиации- 2 -b) 于2013年10月14日前通知我以下事项,为此可使用附篇B的表格:1) 在2013年11月14日贵国政府的规章或措施与整个附件19各项规定之间将存在的差异,以及随后可能会出现的任何进一步的差异;和2) 贵国政府将遵守整个附件19各项规定的一个或若干个日期。
6. 关于上述第5段a) 分段的要求,应注意,根据公约第九十条对附件19或其任何部分登记不赞同并不等同于根据公约第三十八条通知了差异。
为了遵守后一条规定,如果存在差异,应按第5段b) 分段1) 项的要求另行声明。
在这方面可忆及,附件中的国际标准对未按照公约第三十八条就附件中的国际标准通知任何差异的有关国家,具有有条件的约束力。
7. 关于上述第5段b) 分段的要求,还应注意,理事会于2011年3月4日在其第192届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同意在制定关于使用电子申报差异系统(EFOD)的具体政策和运行程序之前,使用该系统作为申报所有附件的差异的替代手段,但附件9 —《简化手续》和附件17 —《保安— 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除外。
电子申报差异系统目前在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USOAP)加密网站上提供(http://www.icao.int/usoap),所有成员国都可进入(参见AN 1/1-11/28号国家级信件),请你考虑使用该系统来通知差异和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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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附件 5 中规定的国际单 位制(SI)。由于附件 5 允许使用非 SI 替代单位,所以 将其置于基本单位后面的括号中。当引用两种单位时, 不应当认为成对的单位值是相等和可互换的,但是当单 独使用一种单位时,可以推算出等效的安全水平。
凡援引本文件中有编号和/或标题的部分时,均包括 该部分的所有各分款。
第 39 次 订 的 封 面
(AMENDMENT 39 TO ANNEX 2)
国际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2
空中规则
2005 年 7 月第十版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第十版 (收编了第 1 至 38 次修订)
第 39 次修订 (理事会于 2006 年 2 月 20 日通过) 替换第(x)、3-2、3-3 页
历史背景
在 1945 年 10 月举行的第一届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 管制(RAC)专业会议上,对空中规则的标准、措施和 程序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由当时的航行委员会审议 后,理事会于 1946 年 2 月 25 日批准。作为《空中规则 — 标准、措施和程序的建议》载于 Doc 2010 号文件第一 部分,并于 1946 年 2 月出版。
在两极地区巡航高度层表的应用。
定义;飞行高度层和高度的规定;提交飞行计划; 制定一份 VFR 准则表;夜间禁止在 FL200 以上 和在非管制空域内作 VFR 飞行;在管制空域外 IFR 飞行的通信;用半圆表代替巡航高度层的象 限表,FL290 以上的垂直间隔。 指导材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摘录。
APP 4-1 APP 4-1 APP 4-1 APP 4-1 APP 4-3 APP 4-3 APP 4-4
附篇 A 民用航空器被拦截 ……………… ATT A-1
附篇 B 非法干扰 ………………………… ATT B-1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2
(iii)
24/11/05
前言
建议措施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 能、人员或程序的规格,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 国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各缔 约国将力求按照公约予以遵守。
b) 附录 是理事会通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 一部分,为了方便起见而单独组成的材料。
c) 定义 对“标准和建议措施”中所用术语的界 定,这些术语由于在普通字典中找不到可接受 的词义,所以不能自明其义。定义本身并无独 立的地位,但是在使用此项术语的每一标准和 建议措施中是一个重要部分,因为术语含义的 改变会影响规范的内容规定。
1972 年 11 月 15 日,在通过与公海上运行的航空器 主管当局有关的《附件 2》第十四次修订时,理事会曾 强调此次修订完全是为了加强飞行安全和确保在公海 上提供充分的空中交通服务。此次修订决不影响登记国 对其航空器的合法管辖权或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二条 实施空中规则的责任。
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 提请各缔约国注意公约第三十八条规 定的义务,根据这一义务,要求各缔约国将其本国规章 和措施与本附件及其任何修订中的国际标准之间的任 何差异通知本组织。此外,还请各缔约国将随后可能出 现的任何差异或对撤销前已通知的任何差异随时通知 本组织。本附件的每次修订一经通过,将立即向各缔约 国发送一份关于通知差异的专门要求。
APP 1-1 APP 1-1 APP 1-2
APP 1-3 APP 1-3 APP 1-5
附录 2 民用航空器被拦截 ………………… 1 缔约国须遵守的原则 ………………… 2 被拦截航空器的行动 ………………… 3 拦截时的无线电通信联络 ……………
APP 2-1 APP 2-1 APP 2-1 APP 2-1
第 4 章 目视飞行规则 ………………………… 4-1
第 5 章 仪表飞行规则 ………………………… 5-1 5.1 适用于一切 IFR 飞行的规则 ………… 5-1 5.2 管制空域内 IFR 飞行所适用的规则 … 5-1 5.3 管制空域外 IFR 飞行所适用的规则 … 5-1
页码
附录 1 信号 ………………………………… 1 遇险信号和紧急信号 ………………… 2 拦截时所使用的信号 ………………… 3 用以警告未经批准的航空器正在或行 将进入限制区、禁区或危险区的目视信 号 ……………………………………… 4 机场交通信号 ………………………… 5 指挥信号 ………………………………
24/11/05
(vi)
前言
附件 2 — 空中规则
表 A. 附件 2 的各次修订
修订
第一版 (1948)
根据 RAC 第二次专业会议(1947 年)
1 (第二版)
RAC 第四次专业会议(1950 年)
2
欧洲、地中海地区 RAC 委员会第四次特
别会议(1952 年)
3 (第三版)
第二次航行会议(1955 年)
除公约第三十八条对各国规定的义务之外,还提请 各国注意《附件 15》的规定,即关于通过航行资料服务 公布其本国规章和措施与有关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标准和建议措施之间差异的规定。
公布资料 按照本附件规定的标准而制定的国家 规则和程序及其修订的适用范围的资料,须根据《附件 15》予以通告。
国家规章采用附件的文本 理事会于 1948 年 4 月 13 日通过一项决议,请各缔约国注意在本国规章中尽可 能采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标准中所使用的具有规章特 性的准确语言,同时指明本国规章与本标准的偏离,包 括指明所有对航行安全或正常属于重要的规章。本附件 的规定已经尽可能按照易于被纳入国家法规的形式编 写,而不需作大的文字改动。
附件各组成部分的地位
附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但并不一定每个附件都具
附件 2
(v)
24/11/05
附件 2 — 空中规则
有这些部分,这些部分的地位如下:
1. 组成附件正文的材料:
a) 标准和建议措施 根据公约由理事会通过。其 定义如下:
标准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能、 人员或程序的规格,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 航行的安全或正常是必需的,各缔约国将按照 公约予以遵守;如不可能遵照执行时,按照公 约第三十八条,必须通知理事会。
附录 3 巡航高度层表 ……………………… APP 3-1
附录 4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 1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分类 …………… 2 一般运行规则 ………………………… 3 运行限制和设备要求 ………………… 4 终止运行 ……………………………… 5 放飞通知 ……………………………… 6 位置记录和报告 ………………………
4
航行委员会
5 (第四版)
RAC/SAR 专业会议(1958 年); 航行委员会
6
RAC/SAR 专业会议(1958 年);
适航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960 年)
7
北大西洋地区第四次航行会议(1961 年)
8 (第五版)
RAC/OPS 专业会议(1963 年); 航行委员会
9
航行委员会
10
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专家组(ATCAP)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的标准和附件 11 的标准和建议措施,指 导着《航行服务程序 — 空中交通管理》(PANS-ATM, Doc 4444 号文件)和《地区补充程序 — 空中规则和空 中交通服务》(Doc 7030 号文件)的应用,后一文件中 包括适用于地区的补充程序。
公海上的飞行 应注意到理事会于 1948 年 4 月通 过《附件 2》和 1951 年 11 月通过对附件第一次修订时 做出的决定,即附件是在公约第十二条意义范围内,构 成航空器飞行和机动操作的规则。因此,在公海上一律 适用这些规则,没有例外。
d) 表和图 附在“标准和建议措施”之后,或用 于说明“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在本附件中提 及的表和图,它成为“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 部分,并享有同等的地位。
2. 经理事会批准与“标准和建议措施”一起出版 的材料:
a) 前言 由根据理事会的行动编写的历史性和 解释性的材料组成,其中包括根据公约和通过
前言
修订和更正记录
编号 1-38
适用日期
修订 换页日期
已编入本版
换页人
更正 编号 颁发日期 换页日期
换页人
(ii)
目录
前言 ……………………………………………
页码 (v)
第 1 章 定义 …………………………………… 1-1
第 2 章 空中规则的适用范围 ………………… 2-1
2.1 适用空中规则的领土范围 …………… 2-1
的决议而产生的各国在应用“标准和建议措 施”方面所承担义务的解释。
b) 引言 由解释性材料组成,列在附件各部分、 章或节的开头以帮助理解正文的应用。
c) 注 在正文适当地方所加的注释,用以说明有 关“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实际资料或参考资料, 但不构成“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
d) 附篇 是对“标准和建议措施”的补充材料, 或作为应用“标准和建议措施”而列入的指导 性材料。
附件 2 修订一览表
生效日期
适用日期
2005 年 7 月 11 日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06 年 7 月 17 日 2006 年 11 月 23 日
发送说明
国际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2)
空中规则
第 39 次修订
1. 编入适用日期为 2006 年 11 月 23 日的第 39 次修订,请将下列新页和替换页插入附件 2(第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