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学校学术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学校学术科研成果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致力于培养人才和发展学术研究。
为了提高学校学术水平和激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公正的学术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二.目标和意义学术科研成果评选方案的目标是鼓励教师团队进行高水平的科研活动,提高学校学术声誉和竞争力。
同时,评选公正、公平的方案也能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参与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科研环境的良性循环。
三.评选范围1.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2. 评选范围为学校教职工开展的科研成果,不包括学生的科研成果。
四.评选标准1. 学术水平:评估科研成果的学术质量、创新性和实用性。
2. 科研能力:评估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的设计、实施和完成过程中展现的能力。
3. 学术影响:评估科研成果在学术界和实践中的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教职工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名自己的科研成果。
2. 评审阶段: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的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列出入围名单。
3. 公示和答辩:评选委员会将入围名单公示,被提名者需要参加答辩,解释和说明自己的科研成果。
4.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小组的评估和答辩结果,确定最终的评选结果。
六.奖励办法1. 优秀成果奖: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将被授予该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
2. 科研经费:对于优秀的科研成果,学校将提供适当的科研经费进行后续研究和实践。
七.评选结果的利用1. 宣传推广:学校将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知名度。
2. 参与学术交流:优秀科研成果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拓宽学术交流的渠道。
3. 教学支持:优秀科研成果可以为学校的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指导,提高教学质量。
八.监督机制为保证评选方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评选过程和结果。
监督机构可以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定期对评选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估。
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一览表

附件:首届“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一览表一、自然入选成果序号单位成果名称获奖种类及级别负责人1 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温涛2 教育学部走向优质均衡的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研究——基于京津沪渝均衡测度的调研分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朱德全3 教育学部新课程下的教学方式转变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靳玉乐4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对重庆经济发展贡献的研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宋乃庆5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甘蓝型黄籽油菜遗传机理与新品种选育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李加纳6 柑桔研究所柑桔良种无病毒三级繁育体系构建与应用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周常勇7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蚕学与系统生物研究所家蚕基因组的功能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夏庆友8 生技技术中心高产优质转基因棉花取得重大突破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裴炎二、评审入选成果序号单位成果名称负责人1 马克思主义学院当代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黄蓉生2 心理学部《当代中国青少年心理问题及教育对策》《Methodsand Implementary Strategies on Cultivating Students’Psychological Suzhi》(英文版)《学生心理素质培养模式及实施策略研究》(中文版)张大均3 心理学部探究人格奥秘、探究心理时间黄希庭4 文学院民族国家文学研究李永东5 文学院文人结社与明代文学研究系列成果何宗美6 新闻传媒学院中国电影“观念-美学”研究论文系列虞吉7 美术学院《而立之年》彭伟8 历史文化学院长江三峡历史地图集蓝勇9 历史文化学院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潘洵10 数学与统计学院Hamilton系统与椭圆方程的可解性研究唐春雷1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慧自适应传动的科学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薛荣生12 化学化工学院重要肿瘤标志物蛋白电化学免疫生物传感器研究袁若13 材料学部高功率密度细菌生物燃料电池基础理论发展与应用李长明14 资源环境学院水田自然免耕的理论研究谢德体15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国际标准IEC/TR 62795 FDT/DTM和EDDL设备集成技术互操作规范刘枫16 生物技术学院超高产人工三倍体嘉陵20号选育推广余茂德17 生物技术学院西南地区高抗氟性家蚕新品种选育研究与推广朱勇18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与应用何光华19 动物科技学院大足黑山羊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张家骅。
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

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的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质量导向,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的分类和认定。
第三条人文社会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应用类成果、获奖成果、创作成果等六类。
第四条所有项目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成果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论文类成果若为通讯作者,必须是末位排名者;若是学生在读期间和导师在国内共同发表的学术成果,排名学生之后的第一导师视为第一作者。
第二章科研项目第五条项目分类项目按来源分为国家项目、部委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厅局项目、横向项目(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学校项目七大类。
第六条项目认定项目按来源和经费额度分为T、A、B、C、D、E、F七个级别,除F级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须有立项单位资助的在校经费。
T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建设);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A级项目。
A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立项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艺术、军事单列学科);教育部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培育);在校经费10万元及以上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B级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8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B级:教育部及中央其他部委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重大、重点项目;合同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C级项目、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3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二: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不断涌现,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对我校在校研究生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项目设置、优秀学位论文奖励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级奖励元,国家级提名奖励元,省(市)级奖励元,校级奖励元。
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国家级奖励元,省市级奖励元,校级奖励元。
、优秀学术论文奖①被、、、或收录,每篇奖励元。
被或收录,每篇奖励元。
②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类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元,类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元。
③凡参加由教育部(或国务院学位办)主办的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或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提交学术论文并通过评审获得主论坛或主会场大会宣读的,每篇奖励元。
、创造发明与专利奖励①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元。
②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元。
③获得舞蹈、戏剧等的专利著作权者,每项奖励元。
、科技竞赛奖励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奖者,特等奖奖励元,一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三等奖奖励元。
本奖只按奖项设奖,不根据人数设奖。
②全国性专项竞赛(限奖硕士研究生)(含作品参展、演出等)行会级或全国性:一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三等奖奖励元。
跨省级:一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三等奖奖励元。
二、评奖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审核表》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后可退回)和相应复印件(优秀学术论文奖项需复印发表刊物封面、出版日期页、目录和论文首页,被权威刊物索引收录的论文应在出版日期页标明检索号)等材料,经院(所、中心)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复审,报请学校批准后即可颁奖。
三、有关政策说明、以上所有获奖人员,除国家有规定可以免税的以外,其获奖后个人收入调节税自理;、本办法的各项成果均以国家权威机构或举办单位正式公布的成果为准;、所有奖励均按成果项目计,同一项目或成果只能奖励一次,若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本办法中的各项成果均应为研究生(或访学研究生)在学期间以西南大学或西南师范大学或西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和第一完成人获取或发表;、获全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学生其奖金可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其导师代领。
西南大学自然科学项目成果平台分类认定办法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基本的依据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明确科学研究或开发应用目标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单独立项管理的科技任务。
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不包括仅提供原始数据的委托测试类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具有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价值的智力产出。
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产品、奖励与表彰、应用、创意设计等七个大类。
科技成果定级按类别根据成果质量和成果价值分别设置分级数量和定级标准,不同类别之间不作对应认证。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平台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依托学校建设的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测试鉴定、资源保存、试验观测、孵化转化、科技服务、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科技活动的基地或机构。
第二章分类定级标准第一节科技项目第五条科技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学校项目三个类别,其中纵向项目包括国家项目、部委项目(课题)、省(区市)项目、国际项目。
(一)国家项目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课题)或在科技部统筹下由其他行业部委批准的专项项目(课题),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所属的项目(课题);(二)部委项目指由国家各部委(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其他项目(课题);(三)省(区市)项目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省级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项目(课题);(四)国际项目指受国(境)外政府或其他机构直接委托的项目(课题);(五)横向项目指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批准或受校外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委托的项目(课题),各级各类重点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课题;(六)学校项目指由我校相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的项目(课题)。
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方案

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不断涌现,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对我校在校研究生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项目设置1、优秀学位论文奖励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级奖励30000元,国家级提名奖励10000元,省(市)级奖励2000元,校级奖励500元。
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国家级奖励5000元,省市级奖励1000元,校级奖励300元。
2、优秀学术论文奖①被SCI、SSCI、AH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2000元。
被ISTP或ISSHP收录,每篇奖励1500元。
②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③凡参加由教育部(或国务院学位办)主办的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或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提交学术论文并通过评审获得主论坛或主会场大会宣读的,每篇奖励1000元。
3、创造发明与专利奖励①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5000元。
②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3000元。
③获得舞蹈、戏剧等的专利著作权者,每项奖励1500元。
4、科技竞赛奖励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奖者,特等奖奖励3000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本奖只按奖项设奖,不根据人数设奖。
②全国性专项竞赛(限奖硕士研究生)(含作品参展、演出等)行会级或全国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跨省级: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二、评奖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审核表》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后可退回)和相应复印件(优秀学术论文奖项需复印发表刊物封面、出版日期页、目录和论文首页,被权威刊物索引收录的论文应在出版日期页标明检索号)等材料,经院(所、中心)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复审,报请学校批准后即可颁奖。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1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的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质量导向,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的分类和认定。
第三条人文社会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应用类成果、获奖成果、创作成果等六类。
第四条所有项目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成果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论文类成果若为通讯作者,必须是末位排名者;若是学生在读期间和导师在国内共同发表的学术成果,排名学生之后的第一导师视为第一作者。
第二章科研项目第五条项目分类项目按来源分为国家项目、部委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厅局项目、横向项目(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学校项目七大类。
第六条项目认定项目按来源和经费额度分为T、A、B、C、D、E、F七个级别,除F级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须有立项单位资助的在校经费。
T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建设);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A级项目。
A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立项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艺术、军事单列学科);教育部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培育);在校经费10万元及以上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B级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8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西南大学A类自然科学成果分类办法(2012年执行)
西南大学自然科学T类、A类刊物及论文遴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刊物及论文遴选坚持学术标准,宁缺勿滥。
第三条期刊源和论文的以下列收录或评价报告为基本依据,结合学校学科实际和刊物主办单位性质进行遴选。
北京大学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北京大学出版)核心期刊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中的核心期刊表,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简称SCI)及其扩展版(简称SCIE)、《工程索引》(简称EI)、《科技会议录索引》(简称ISTP),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中国科学院SCI 期刊分区表》(简称SCI.JCR),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合办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简称CJCR)。
第四条所有论文应为学术研究论文(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不含书评(出版编辑系列除外)、会议报道、学术动态等。
第五条国内刊物及论文指国内学术机构或学术组织主办的学术期刊及相应刊物刊出的学术论文,分为T、A1和A2共三类;国外刊物及论文指国外学术机构或学术组织主办的学术期刊及相应刊物刊出的学术论文,分为T、A1、A2和A3共四类。
国内、国外各类论文不作对应认证。
第二章国内的T类和A类刊物及论文第六条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T类;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学术论文为A1类:(一)被SCI、SCIE、E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
(二)被CSCD引文数据库引用(不含作者自引)10次及其以上的论文。
(三)《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类国内A类期刊目录》中A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学术论文为A2类。
(一)被ISTP、EI收录的会议论文。
(二)被CSCD引文数据库引用(不含作者自引)5-9次的论文。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基本的依据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明确科学研究或开发应用目标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单独立项管理的科技任务。
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不包括仅提供原始数据的委托测试类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具有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价值的智力产出。
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产品、奖励与表彰、应用、创意设计等七个大类。
科技成果定级按类别根据成果质量和成果价值分别设置分级数量和定级标准,不同类别之间不作对应认证。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平台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依托学校建设的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测试鉴定、资源保存、试验观测、孵化转化、科技服务、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科技活动的基地或机构。
第二章分类定级标准第一节科技项目第五条科技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学校项目三个类别,其中纵向项目包括国家项目、部委项目(课题)、省(区市)项目、国际项目。
(一)国家项目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课题)或在科技部统筹下由其他行业部委批准的专项项目(课题),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所属的项目(课题);(二)部委项目指由国家各部委(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其他项目(课题);(三)省(区市)项目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省级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项目(课题);(四)国际项目指受国(境)外政府或其他机构直接委托的项目(课题);(五)横向项目指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批准或受校外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委托的项目(课题),各级各类重点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课题;(六)学校项目指由我校相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的项目(课题)。
西南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学术成
西南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管理规定(修订稿)为了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和《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校…2006‟3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学位分委员会意见,及各类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属于学位论文研究组成部分的1篇A1学术论文或2篇以上A类学术论文。
(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攻读学科专业所属学部或学科的规定要求。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属于学位论文研究组成部分的1篇A类学术论文。
二、学术成果的界定标准(一)人文社会科学A类学术期刊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西校…2011‟477号)为准。
自然科学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T类、A类刊物及遴选办法》(西校…2012‟109号)为准。
(二)导师与学生共同在A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不分先后。
除导师外学生排名第一、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的学术论文,可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成果,但所提交论文中必须有1篇是学生为第一作者的A类学术论文。
(三)共同作者或通讯作者有多名的,只确认排名第一的作者。
(四)学术论文不含书评、会议报道和学术动态等。
会议论文和著作不能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学术成果。
三、本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西校…2011‟40号文延至2013年12月31日作废。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大学各学科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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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为营造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术研究工作的关心了解,加强我校重要学术成果的宣传,鼓励广大师生潜心研究,勇于创新,产出能够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一)质量第一、宁缺勿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评审范围与条件
(一)“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应是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为主要完成人、我校为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且成果知识产权完全或主要由我校享有的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研究成果。
(二)“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原则上四年举办一次。
参评成果原则上应为近四年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获得奖励认定的成果,截止时间为评选当年12月31日。
(三)参评成果必须是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优秀成果,应填补了学科领域的某些空白,具有较高的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践问题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得到国内同行的认可与好评,能够代表西南大学学术水平并提升西南大学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
(四)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级别等国家级奖项的成果自动入选“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通知发布。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评选当年12月发布通知,并对当年评选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果推荐。
参评成果采取委员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
委员推荐主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原则上每位委员可推荐参评成果1项。
组织推荐主要由学术分委员会、社会科学处及科学技术处推荐。
原则上各学术分委员会可推荐参评成果1项,科学技术处与社会科学处可各推荐参评成果2-3项。
(三)形式审查。
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对参评成果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委会审议推荐。
学术评价与学术道德专委会审阅材料并进行评议,推荐20-30个参评成果作为“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候选成果。
(五)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校学术委员会审阅候选成果材料,经充分评议后投票确定“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名单。
(六)入选成果名单公示。
公示“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七)结果公布。
学术委员会公布“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附则
(一)本办法制定和修订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二)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