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厂、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三、职责1. 安全管理员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
2. 生产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3. 技术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技术支持。
四、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1. 检测报警系统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入口、车间、储罐区、管道、阀门等关键部位。
2. 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安装质量。
五、检测报警系统的使用1. 检测报警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六、检测报警系统的维护1.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生产部门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1. 安全管理员应建立健全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3.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八、检测报警系统的应急预案1. 安全管理员应制定检测报警系统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报警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包括报警时的疏散路线、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九、检测报警系统的报废1.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报废处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379-34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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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规范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管理,确保报警器时刻处于完好备用和报警可信的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
注:可燃气体: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肢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的气体。
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
释放源:?指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有毒气体的位置或地点。
检(探)测器: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
指示报警设备:指接受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部件。
检测范围:指检(探)测器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报警设定值: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响应时间:指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3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正式样本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2、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安全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应标定一次,系统每月检查维护一次,确保监测准确度。
5、监控室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时应至少检查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
6、禁止非授权人员(包括值班人员)随意擅动报警器控制面板进行参数设置,开启控制箱箱盖。
7、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参数设置有误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由专门人员进行参数调整。
8、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清楚各报警显示器所对应的现场监测点位置。
9、当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发出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巡视人员或相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10、当隐患消除后,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燃气体泄漏和积聚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1. 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2. 管理责任:明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涉及区域划分:根据不同设施和工作区域,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测措施。
4. 可燃气体检测设备:配置专业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安全防护设施:针对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泄漏和积聚的区域,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排风系统、通风设备等,确保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6. 检测标准与频率:制定可燃气体检测的标准和频率,明确检测的范围、方式和时间,确保及时发现潜在危险。
7. 报警响应与处理:明确可燃气体报警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报警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应急措施的实施。
8. 培训与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知识和操作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9. 监督与检查:建立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促,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0. 管理记录与整改:建立相应的管理记录,及时记录和整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相关的数据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通过建立和完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可燃气体泄漏和积聚的情况,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是为了有效保护人员和设施安全而采取的一种预防措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该系统,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
二、管理目标1. 确保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2. 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降低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加强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管理职责1.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2. 监控人员负责对报警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操作。
3. 维护人员负责对系统进行巡检、维修和保养工作。
4. 部门主管负责对整个系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系统操作1. 监控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系统的开启、关闭和监测工作。
2. 监控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报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相关措施。
3.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4. 所有操作记录和报警信息应保存并进行归档管理,方便日后查询和统计。
五、系统维护1.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排除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3.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保养,包括清洁、校准等工作。
4. 系统管理员应做好备件管理工作,保障系统维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安全培训1. 监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2. 新进人员应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将按相关流程进行。
以上就是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的范本,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3篇)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2、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安全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应标定一次,系统每月检查维护一次,确保监测准确度。
5、监控室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时应至少检查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
6、禁止非授权人员(包括值班人员)随意擅动报警器控制面板进行参数设置,开启控制箱箱盖。
7、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参数设置有误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由专门人员进行参数调整。
8、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清楚各报警显示器所对应的现场监测点位置。
9、当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发出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巡视人员或相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10、当隐患消除后,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1、经现场查看,若确系报警器误动作,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2、报警器的每次报警,值班人员均必须在值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处置情况、处置人等内容。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范和控制可燃气体泄漏所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a. 目的:确保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预警,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财产的安全。
b.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建筑、场所。
2. 责任和义务a. 管理层要明确安全责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b. 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和评估报警系统的性能,确保其可靠性和及时性。
c. 使用单位要负责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和管理,提供相关培训和操作指导。
可燃、有毒报警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更新及值班室日常管理等要求,有效预防爆炸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信号终端的部门三、职责:3.1 EHS部职责3.1.1参加增设可燃、有毒报警器安装位置和报警器种类的确认和投用前验收检查;3.1.2负责解除、停用、临时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审查和备案;3.1.3负责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包括监控室值班人员的安排、报警应急响应及规范填写值班记录等内容;3.1.4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和维保单位的日常管理;3.1.5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投用、维修工作;3.2 工程部职责3.2.1负责可燃、有毒报警器检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年度检测或校准工作;3.2.2 对新增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3. 2.3建立健全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档案资料及仪表台帐。
3.3 生产部职责3.3.1 负责对安装在部门现场的可燃、有毒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EHS进行报修;四、管理要求4.1、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停用规定在公司范围内需要新增或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必须由工程部、EHS部按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意见;4.2生产部按照区域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对可燃、有毒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
对有故障的应及时上报EHS部,并由EHS部联系相关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在此期间EHS部应督促维保单位的维修、更换工作,并对报警器缺失期间提出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
4.3 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护保养要求参照《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合同》内容进行执行,日常主要维保内容:1)保持探测器表面清洁,以免阻塞影响使用2)检查检查探测器有无进水,以免因元器件浸水而影响性能3)请不要用大量的气体直冲探测器,以免影响探测器使用寿命4)非专业人员或者用户不准随意拆卸仪器5)维护保养单位负责泄露报警系统日常的维护保养,每月自检一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月自检项目包括:a.连接部件,可定部件,显示部件,控制按钮。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及报警器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及报警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及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设置、设计和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维护、检测标定与校验等要求,充分发挥报警器的作用,准确监测检验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和部门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
第三条生产部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一)组织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备选型、维护修理、事故分析、报废鉴定、更新等工作。
(二)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
(三)报警器运行状况监督及其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四)报警器年度检修计划、技措计划的审核。
(五)报警器的年度检定。
(六)健全报警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环部负责对便携式检测报警仪选型、投用、管理、维护、检修、检定,负责对报警仪现场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生产部负责报警器技措计划的审查、制定;参与拆除、更新、停用、临时停用报警器的技术论证和审查工作。
第六条供销部负责在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物资采购,报警器应满足技术协议及仪表规格书的要求。
第七条车间负责固定式气体报警器运行状态的日常检查、维护,配合校验,健全档案资料,确保报警器正常使用。
第八条车间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报警器建立使用档案及分布图,对报警器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随时掌握报警器的投用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报警器设置要求在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应设置报警器,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均要达到100%。
第十条报警器的设计和选型(一)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报警器的设计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查。
(二)各车间在有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需新增安装报警器时,由车间提出报警器安装原因、地点、数量、监测介质、工作环境及相关技术要求等,报生产部、安环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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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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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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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2、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安全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应标定一次,系统每月检查维护一次,确保监测准确度。
5、监控室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时应至少检查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
6、禁止非授权人员(包括值班人员)随意擅动报警器控制面板进行参数设置,开启控制箱箱盖。
7、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参数设置有误时,
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由专门人员进行参数调整。
8、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清楚各报警显示器所对应的现场监测点位置。
9、当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发出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巡视人员或相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10、当隐患消除后,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1、经现场查看,若确系报警器误动作,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2、报警器的每次报警,值班人员均必须在值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处置情况、处置人等内容。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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