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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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

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

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篇1甲方:[银行名称]地址:[银行地址]乙方:[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卡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持卡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办理信用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信用卡申请及办理1. 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办理信用卡,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信用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

乙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 甲方在审核乙方的申请资料后,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信用卡及确定信用卡的种类、卡号、信用额度等。

如乙方申请得到批准,甲方将为乙方开立信用卡账户。

二、信用卡使用规则1. 乙方在获得信用卡后应妥善保管密码及信用卡本身,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密码泄露或卡片被盗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应在账单规定日期内偿还,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则构成违约,需承担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终止信用卡使用等。

3. 乙方在信用卡有效期到期前或信用卡额度不足时,应及时办理更换卡或补充保证金的有关手续。

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信用卡还款规则1. 乙方应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还款顺序为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还款金额以甲方账单显示金额为准。

2. 乙方可选择全额还款或分期还款两种方式偿还欠款。

如选择分期还款,应遵守甲方关于分期还款的相关规定。

3. 若乙方逾期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同时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催收欠款。

四、风险管理与安全控制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乙方的信用额度或终止信用卡使用等处理措施。

2.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信用卡账户、终止信用卡使用等。

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为保障双方权益,甲方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

2017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 通用 领用合约

2017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 通用 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本人确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责任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做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

为审核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了解并知悉,甲方因上述授权而可以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甲方依法对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招商信用卡合同

招商信用卡合同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和收费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

银行信用卡合同协议书

银行信用卡合同协议书

银行信用卡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银行信用卡合同协议书甲方(发卡行):(甲方全称)乙方(持卡人):(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发行信用卡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遵守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信用卡的发放与使用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信用卡,并给予信用额度。

1.2 乙方领用信用卡时,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信用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信用卡。

第二条 信用额度与透支利率2.1 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为乙方设定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2.2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时,按甲方规定的透支利率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还款义务3.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期和方式,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账户内的欠款。

3.2 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的,应支付滞纳金、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第四条 费用4.1 乙方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年费、手续费、取现费等,按甲方规定的费率收取。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5.2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变更或解除前的债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限制乙方使用信用卡,直至解除合同。

6.2 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的,甲方有权依法追讨欠款,并有权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起诉。

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篇一:XX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XX信用卡(以下称“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以下称“乙方”) 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并代表附属卡的持卡人与甲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同意甲方向有关机构、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及资信状况,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甲方均保留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2.乙方同意甲方以为其提供信用卡服务为目的将申请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资信机构、甲方服务机构或代理人等。

3.甲方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XX 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个人信用信息:审核个人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XX 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个人作为信用卡申请人的担保人的;对信用卡透支风险进行评估管理的;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务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或其他需核实申请人/担保人的情况。

甲方在提供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资料过程中,将以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

4.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领用申请,而无需给予原因解释,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并在未予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

5.乙方可为其配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和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应符合甲方规定的有关条件。

主卡和其附属卡共享账户存款和信用额度,同时,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附属卡指定每账单周期内可使用的最大限额。

主卡持卡人须承担附属卡项下全部债务。

6.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XX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按照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上留存的签名式样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未签名的卡片,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予以收回。

信用卡领用协议

信用卡领用协议

信用卡领用协议本信用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xxx 签订:持卡人(以下简称“甲方”):xxx发卡行(以下简称“乙方”):xxx鉴于甲方有意向申请并使用乙方发行的信用卡,而乙方同意向甲方发行该信用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信用卡的发放和使用1.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经过审核后发放信用卡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

2. 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如因甲方未尽保管义务导致信用卡被盗刷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进行任何虚假或违法的交易。

第二条 还款责任1.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还款日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包括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2.若甲方未能按时还款,将产生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具体标准按照乙方公布的信用卡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条 信用卡的挂失与补发1. 如信用卡遗失或被盗,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挂失,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 在挂失后,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补发新卡,但需承担相关的补卡费用。

第四条 信息变更1. 甲方如发生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更新记录。

2. 乙方应确保甲方信息的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2. 双方均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xxx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自愿申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乙方承诺完全遵守《##银行信用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征信机构及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给予乙方信用卡账户的人民币信用额度(或等值外币),并有权根据乙方用卡交易情况以及资信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乙方账户的信用额度和预借现金额度。

同一客户账户下的所有信用卡及其附属卡共同使用该账户的信用额度。

第三条乙方领卡后应立即亲笔在其所领用的信用卡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本人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时采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签名。

未按此约定签名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使用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按有关使用约定输入密码或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和相关密码,因保管不善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签名的交易凭证、有效的电子信息记录或经确认的消费依据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乙方对未使用密码进行的有效交易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应还债务,否则甲方可采取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乙方卡片使用等措施,以及有权将其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开立的任意账户的款项与其在申领信用卡时提供的质押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或抵押物用来清偿,同时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信用卡账户,乙方应承担由于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超限费、年费、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信用卡合同协议书范本

信用卡合同协议书范本

信用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发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发行信用卡的资格;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愿意按照甲方规定的条件使用信用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发行的信用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1.1.1 “信用卡”指甲方发行给乙方的,具有消费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1.1.2 “信用额度”指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授予乙方的可循环使用的信用限额。

1.1.3 “账单日”指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发送信用卡账户交易明细的日期。

1.1.4 “还款日”指乙方应向甲方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最后日期。

第二条信用卡的申请与发放2.1 乙方申请信用卡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

2.2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信用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申请,并决定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2.3 甲方批准乙方的申请后,将信用卡及相关使用说明发送给乙方。

第三条信用额度的使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合理使用信用额度,不得超出甲方授予的信用额度。

3.2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和交易情况,调整乙方的信用额度。

第四条账单与还款4.1 甲方应于每月账单日向乙方发送信用卡账户的交易明细。

4.2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还款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额或最低还款额偿还欠款。

4.3 乙方逾期未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并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欠款。

第五条利息与费用5.1 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计收逾期利息。

5.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信用状况调整信用卡的利率和费用标准。

第六条信用卡的挂失与补办6.1 乙方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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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乙方: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声明事项1、VISA奥运卡、VISA Mini卡、三星信用卡为套卡形式,套卡每套共两张卡片。

乙方申请套卡,经本行核发后,乙方将收到一套两张卡片;一张为标准尺寸的卡片(以下简称“大卡”),一张为较大卡尺寸约小43%的卡片(以下简称“小卡”),三星信用卡两张卡片均为大卡。

两张卡卡号不同,但系同一账户进行结算,使用同一信用额度且持卡人姓名均相同。

乙方申请套卡即视为同时申请两张卡,不得单独申请一张卡。

2、小卡由于尺寸较小及无卡片号凸字的特性,不能在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使用,也不能在需要以手工压单方式完成信用卡交易的商户处使用。

持卡人如遇上述情形,请使用大卡或其持有的其他招商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

因持卡人使用小卡不当造成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故障或损坏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将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申请为其发放附属卡。

3、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5、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6、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

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开通密码刷卡消费功能的信用卡在适用区域内确认刷卡交易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

第三条使用和收费1、在甲方核准发给信用卡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缴纳年费。

金卡每卡(套)每年元人民币,金卡附属卡(套)每年元人民币;标准卡、普通卡每卡(套)每年元人民币,标准卡附属卡、普通卡附属卡每卡(套)每年元人民币;VISA Mini卡套卡每套每年元人民币,VISA Mini卡套卡附属卡每套每年元人民币;NBA卡主卡仅收取首年元人民币,附属卡免收。

信用卡一经核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须在甲方列明年费金额的账单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缴纳年费,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

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时,须承担按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百分之三计算的手续费,最低收费额为每笔元人民币或美元。

通过中国银联发生的交易按人民币收取,通过维萨、万事达卡或其他卡组织发生的交易按美元收取。

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

甲方记账日为此笔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5、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如乙方能够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信用卡项下交易账单信息,并经甲方核实后,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

乙方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在境外以人民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交易金额的1.5%收取。

6、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资金,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按每笔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最低收费额为每笔5元人民币或1美元,汇款手续费币种以甲方实际汇出款项的币种为准。

乙方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

7、乙方超过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过额度用款部分自甲方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收的利息。

8、信用卡损坏时,乙方可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申请补发新卡,乙方应承担损坏换卡手续费每张15元人民币;VISA Mini卡损坏换卡手续费为每套15元人民币,甲方将对大卡、小卡一同补发新卡。

9、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柜面通缴款手续费)。

10、乙方如需快递服务,则需另外支付20元人民币的快递费。

第四条对账和缴款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付账款如于当期账单日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当期对账单。

3、乙方有权向甲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索取三个月以上的对账单需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每次每月5元人民币。

乙方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4、乙方有权在到期还款日前要求对不符的账务进行查对,但应说明充分理由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请求甲方向收单机构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

若调查结果证明该交易确属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所为,乙方需支付调阅签账单手续费,国内副本为20元人民币,国外副本为5美元。

5、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

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6、乙方每期最低还款额为: 信用卡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加上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加上所有的费用和利息。

所有费用指: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挂失手续费、滞纳金、调阅签账单手续费、损坏换卡手续费等费用。

乙方如同时持有甲方二张以上的信用卡,其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其持有的各卡的最低还款额的总和。

7、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或延误还款,除应按约定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支付滞纳金,最低为10元人民币或1美元。

8、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扣划乙方在本行的其它账户的存款以及处分其它抵质押物用来清偿, 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期存款产生的全部孳息,扣收后的定期存款余额一并转入其活期账户。

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9、乙方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透支款等款项的,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

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有效期1、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信用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

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应于卡片的有效期到期前1个月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乙方同意到期更换新卡,并为乙方更换新卡和收取年费。

乙方同意部分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VISA奥运卡等)过期后可直接核发甲方指定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给乙方,无需另行填写申请表格。

2、乙方停止用卡,须及时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或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乙方通知甲方停止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3、若乙方无不良还款记录且单卡注销半年内、整户注销三个月内可向甲方申请恢复卡片使用。

4、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商户没收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第六条其它1、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后即为正式挂失,信用卡正式挂失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为其补办新卡,并将卡片寄送给乙方,挂失手续费为每卡60元人民币。

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与他人合谋或有其它不诚信的行为,或者不配合甲方调查情况时,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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