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及营销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单位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员工的借款行为。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融资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公司借贷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借款形式包括企业贷款、员工借款、其他形式的借款。
第二章借款范围第六条员工借款需经过董事会、公司高管会或财务主管等相关会议作出决策,并由法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借款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严禁用于违法乱纪,奢侈消费和个人投资等非财务性用途。
第八条员工借款应当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能凭空进行。
第九条员工借款方式包括:透支、贷款、委托贷款等形式。
第十条员工借款的额度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确定,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
第三章借款手续第十一条员工借款需经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管会或财务主管等相关会议审批。
第十二条借款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在审核借款申请后,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审批意见,经借款人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借款申请通过后,公司要对员工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保能按时按量还款。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借款档案,记录员工借款的各个环节及相关信息。
第四章借款利率和期限第十六条员工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借款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利率合理,并规定明确的还款期限。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还款情况,灵活调整借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九条借款期限一般以员工的收入来源为基础,确保员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第五章借款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借款管理体系,确保所有借款行为合法、规范。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借款专门账户,对员工借款进行专门存放,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还款,逾期还款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新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
第三条新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新员工借款范围包括:临时性资金需求、紧急性资金需求、生活困难等情况。
第五条新员工借款条件:1. 具有公司正式员工身份,且合同期限已满三个月;2. 借款用途合理、明确,符合公司规定;3. 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4. 借款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借款流程第六条新员工借款流程如下:1. 借款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借款申请书,详细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2. 部门负责人审核借款申请,认为符合条件者,签署意见后报送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审核借款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4. 借款人领取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5. 借款人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
第四章借款金额和期限第七条新员工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第八条新员工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借款利息和还款方式第九条新员工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十条借款人可采取以下还款方式:1.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2.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3. 部分提前还款法。
第六章借款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新员工借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新员工借款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合规、合法。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借款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1. 借款用途不合规、不合理;2. 借款金额超过规定上限;3. 借款期限超过规定上限;4. 逾期还款或恶意拖欠借款。
第十五条对违规借款行为,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借款行为。
第三条:借款资格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未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可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员工需在借款前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借款用途、金额及还款方式等资料。
3.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借款资格进行审查,并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借款申请。
第四条:借款额度1.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龄、职级等情况进行审核决定。
2.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50%,且不得超过公司设定的最高借款额度。
3.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按时还款的能力。
第五条:借款用途1.员工借款仅限于个人生活或紧急情况下的支出,不得用于非法借贷、赌博等违法行为。
2.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详细说明借款用途,并承诺不会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第六条:借款利率1.公司对员工借款收取一定的利率作为借款手续费,具体利率由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和自身情况确定。
2.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明确知晓和同意借款利率,并承诺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还款方式1.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等方式。
2.员工应按时按期还款,不得逾期还款。
3.公司可视情况要求员工提供担保人或抵押品等作为还款保障。
第八条:借款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借款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申请审核、借款额度管理、还款管理等工作。
2.公司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审核和统计,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3.公司将建立员工个人借款档案,对借款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九条:借款违约处理1.员工如有逾期未还款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其列入公司信用黑名单。
2.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对逾期未还款的员工进行追偿。
3.员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提前向公司说明原因,并与公司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第十条:保密条款1.员工借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均为公司机密资料,不得向外泄露。
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员工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单位。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款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借款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借款范围:1. 员工因私原因,如购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合理需求;2. 员工因公原因,如出差、临时业务等合理需求;3. 员工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借款条件:1. 借款人需为公司正式员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需连续服务满一年,无违法、违纪行为;3. 借款人需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4.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借款用途证明材料。
第三章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第六条借款额度:1. 借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偿还能力、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2. 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5倍;3. 借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借款利率:1. 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2.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按逾期天数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八条借款期限:1.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无违约金;3. 重大疾病、事故等紧急支出,借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需填写《员工个人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表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条借款审批:1. 人力资源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总经理审批;2.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章还款规定第十一条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还款,每月在工资中自动扣减借款额;2.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出申请;3. 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相应滞纳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内部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借款范围:1. 因工作需要,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2. 因个人紧急情况,如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等;3. 其他经公司批准的合理借款。
第五条借款条件:1. 借款人需为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债务;3.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差旅证明、医疗发票等;4. 借款金额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借款程序第六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需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2. 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送财务部门。
第七条财务审批:1. 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款是否符合规定;2. 财务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员工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3. 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将借款金额划拨至借款人账户。
第八条借款使用:1. 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2. 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3.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借款相关凭证,以备核查。
第四章还款与核销第九条还款:1.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3. 延期还款期间,借款人应继续支付利息。
第十条核销:1. 借款人归还借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核销借款记录;2. 财务部门对借款人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借款及时归还。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财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2. 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故意隐瞒借款事实、虚报借款金额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员工借款与贷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与贷款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公司为了规范员工借款和贷款的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了本《员工借款与贷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借款和贷款的程序、条件、限额及还款方式,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双重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人员。
三、借款条件1. 员工向公司申请借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必须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以上;(2)员工的审批主管同意借款申请,并签署相关文件;(3)员工的借款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4)员工当前无其他未还清的借款。
2.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借款申请。
公司有权拒绝或调整借款申请。
四、借款额度与期限1. 借款额度:(1)员工个人申请借款的最高额度为月工资的四倍;(2)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的,额度可适当提高。
2. 借款期限:(1)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2)公司提供中长期借款,期限为6个月至36个月;(3)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借款期限。
五、利息和管理费1. 利息:(1)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按照市场利率的基础上,加收适当的利息;(2)利息的计算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
2. 管理费:(1)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按照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2)管理费的比例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
六、还款方式1. 员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进行还款。
2. 还款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工资代扣:员工的借款金额将从其工资中自动扣除;(2)银行转账:员工将借款款项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3. 员工发生违规行为或逾期还款时,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员工的借款和贷款权限;(2)逾期还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罚息;(3)如员工拖欠借款超过一定期限,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
员工借款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借款范围:1.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确需短期资金周转的;2. 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垫付相关费用的;3.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员工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
第五条借款条件:1. 借款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债务;3. 借款人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借款用途证明;4. 借款人应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借款流程第六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等;2. 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借款条件。
第七条借款审批:1. 财务部门将借款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批;2.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八条借款发放:1. 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合同,将借款金额打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 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应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借款期限及还款第九条借款期限:1.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 借款期限可根据借款用途和借款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还款方式:1.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进行还款;2. 借款人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第五章借款利息及费用第十一条借款利息:1. 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利息。
第十二条借款费用:1.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费用;2. 借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担保费等。
第六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借款的申请、审批、发放、还款等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借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借款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岗员工、离岗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理、节约、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员工借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五条员工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
第六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等。
第七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第三章借款审核第八条财务部门收到员工借款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借款原因、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借款批准第十条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收入的3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章借款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借款必须用于合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支出。
第十四条员工借款不得用于投资、炒股、赌博等高风险活动。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期间,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第六章还款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借款到期后,应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逾期未还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按日加收逾期利息;(二)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逾期本金和利息;(三)依法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员工借款管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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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的安全,确保企业经营健康发展,保证市场行为的合理高效,规范营销
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1、企业员工个人借款;
2、营销行为的赊销款,外借款项;
3、对外提供劳务或应收取的劳务费;
4、出租场地、设备、器具等的租赁费等。
二、职责:
集团中心财务对所有外欠行为监督、审核,对异常情况有权制止。
稽核审计室检查监督各种违规行为,对所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细则
(一)、企业员工个人借款:
1、执行借款约定时间偿还原则;
2、借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收入;
3、借款必须经所在部门直接、分管领导签字担保;
4、个人借款发生呆账、死账有担保人全额负责。
5、由所在部门一把手及执行副总裁、董事长共同签批同意。
(二)、营销业务发生的应收账款:
1、一切营销行为均应执行现款现货或收款发货的原则;
2、所有营销赊欠业务必须经分公司、营销公司或事业部领导签字确认。
3、因市场环境和特殊情况必须赊欠的,对外赊欠额度必须执行“营销大纲”中所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必须经营销中心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签字并报董事长同
意方可以赊销,任何人无权逾越,同时必须按规定支付利息及约定还款期限。
4、所有外欠货款,当事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追要,事业部总经理及营销公司一把手作为
管理责任人也必须负责督讨。
5、当期欠款要做到当期清欠,所有欠款绝对不能跨年度;按销售业务合同约定时间还款的,必须在约定时间范围内清完。
6、赊销款未收回,不得提取销售提成和费用;超过一年以上或超过约定时间收回欠款,按
欠款时间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利息后计算提成;(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一年以上收回欠款,不允许提成,同时双倍回收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同第6条)(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各事业部及营销公司对应收账款在一年内未清完的、长期不发生业务的户头要特别关注,评估确定所欠货款发生呆账、死账的可能性;若事业部研究无法正常收回的可移交稽核审计室,由公司法务专员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9、对应收账款发生呆账、死账的,直接责任人、事业部总经理、营销公司一把手、相关责
任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责任,总经理承担的最高额不超过一万元,营销中心经理不超
过八千元,相关责任人不超过六千元,直接责任人不超过三万元。
10、所追回的外欠款是实物形态的,处置后的金额低于外欠款的,事业部要承担由此而造成
的损失,总经理承担的最高额原则上不超过一万元,营销中心经理原则上不超过八千元,分
公司、办事处经理原则上不超过六千元,业务员原则上不超过一万元。
11、未经签批同意,业务员或营销经理擅自同意赊销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业务员和营销经
理承担。
本规定经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