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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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单位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员工的借款行为。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融资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公司借贷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借款形式包括企业贷款、员工借款、其他形式的借款。

第二章借款范围第六条员工借款需经过董事会、公司高管会或财务主管等相关会议作出决策,并由法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借款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严禁用于违法乱纪,奢侈消费和个人投资等非财务性用途。

第八条员工借款应当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能凭空进行。

第九条员工借款方式包括:透支、贷款、委托贷款等形式。

第十条员工借款的额度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确定,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

第三章借款手续第十一条员工借款需经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管会或财务主管等相关会议审批。

第十二条借款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在审核借款申请后,应当向员工书面告知审批意见,经借款人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借款申请通过后,公司要对员工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保能按时按量还款。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借款档案,记录员工借款的各个环节及相关信息。

第四章借款利率和期限第十六条员工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借款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利率合理,并规定明确的还款期限。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还款情况,灵活调整借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九条借款期限一般以员工的收入来源为基础,确保员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第五章借款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借款管理体系,确保所有借款行为合法、规范。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借款专门账户,对员工借款进行专门存放,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还款,逾期还款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员工给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给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借款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严禁违规借款。

第二章借款条件第四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员工;2. 有合法、合理的借款用途;3. 借款人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4. 借款人应提供有效的担保或者抵押。

第三章借款程序第五条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借款申请书;2. 借款用途说明;3.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 有效担保或者抵押物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 借款人是否符合借款条件;2. 借款用途是否合法、合理;3. 借款人偿还能力;4. 担保或者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金额转入公司账户。

第四章借款还款第九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条借款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财务部门批准后,可申请延期还款。

第十一条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财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催告还款;2. 贷款逾期利息;3. 法律诉讼。

第五章借款管理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借款台账,记录借款人信息、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情况等。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合规、安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人的管理,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建立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借款情况,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借款行为。

第三条:借款资格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未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可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员工需在借款前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借款用途、金额及还款方式等资料。

3.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借款资格进行审查,并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借款申请。

第四条:借款额度1.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龄、职级等情况进行审核决定。

2.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50%,且不得超过公司设定的最高借款额度。

3.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按时还款的能力。

第五条:借款用途1.员工借款仅限于个人生活或紧急情况下的支出,不得用于非法借贷、赌博等违法行为。

2.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详细说明借款用途,并承诺不会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第六条:借款利率1.公司对员工借款收取一定的利率作为借款手续费,具体利率由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和自身情况确定。

2.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明确知晓和同意借款利率,并承诺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还款方式1.员工需在借款申请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等方式。

2.员工应按时按期还款,不得逾期还款。

3.公司可视情况要求员工提供担保人或抵押品等作为还款保障。

第八条:借款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借款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申请审核、借款额度管理、还款管理等工作。

2.公司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审核和统计,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3.公司将建立员工个人借款档案,对借款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九条:借款违约处理1.员工如有逾期未还款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其列入公司信用黑名单。

2.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对逾期未还款的员工进行追偿。

3.员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提前向公司说明原因,并与公司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第十条:保密条款1.员工借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均为公司机密资料,不得向外泄露。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及还款期限。

第五条财务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审核:1. 借款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 借款金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 借款期限是否符合公司规定;4. 借款人信用记录。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借款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相关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借款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章借款金额与期限第九条员工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章借款发放与归还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借款金额打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按照以下方式归还借款:1. 按月等额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2. 按月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3. 其他经财务部门认可的还款方式。

第五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进行管理,包括借款申请、审批、发放、归还等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对借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借款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财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2. 在公司内部公告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逾期时间等信息;3. 提交公司管理层,对逾期借款人进行追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还款。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个人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用途第四条借款范围:1. 员工因私借款:包括个人生活、家庭急需等合理用途。

2. 员工因公借款:包括出差、培训、业务拓展等合理用途。

第五条借款用途:1. 因私借款:用于解决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合理需求。

2. 因公借款: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员工工作需求。

第三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借款申请:1. 员工因私借款,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

2. 员工因公借款,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等。

第七条借款审批:1.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财务部。

2.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章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第八条借款金额:1. 因私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员工月工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因公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九条借款期限:1. 因私借款: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因公借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条借款利率:1. 因私借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2. 因公借款:免收利息。

第五章借款归还第十一条借款归还:1. 员工应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

2. 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财务部。

3. 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应按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私人借款的管理,明确借款的范围、用途、限额和期限,以及借款的审批流程、还款和利息规定等。

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款范围与用途1. 借款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借款用途:员工私人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员工的个人合理支出,如临时性资金周转、突发性支出等。

借款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赌博、吸毒等。

三、借款限额与期限1. 借款限额:每位员工借款限额为工资的5倍,具体金额视员工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而定。

2. 借款期限:员工私人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如需延长借款期限,需提前一个月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延长。

四、借款审批流程1. 员工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员工私人借款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财务部门审批申请,核实借款金额和用途。

4. 公司领导审批,决定是否批准借款申请。

5. 财务部门通知申请人借款结果,并记录借款信息。

五、还款与利息规定1. 员工应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2. 利息按照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从借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

3. 如员工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借款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对于以虚假理由或用途骗取公司借款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审计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私人借款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借款规范使用和按时归还。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员工私人借款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九、制度生效与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十、制度废止与修订本制度如需废止或修订须经公司领导层决策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公告后生效。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岗员工、离岗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理、节约、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员工借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五条员工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

第六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等。

第七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第三章借款审核第八条财务部门收到员工借款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借款原因、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借款批准第十条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收入的3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章借款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借款必须用于合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支出。

第十四条员工借款不得用于投资、炒股、赌博等高风险活动。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期间,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第六章还款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借款到期后,应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逾期未还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按日加收逾期利息;(二)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逾期本金和利息;(三)依法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员工借款管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因公借款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职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贷款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公司规定的职工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支出、医疗支出、紧急救助等。

第五条职工借款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借款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放款。

第六条公司对职工的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自调整。

第七条职工借款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代扣、银行转账等。

第八条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期还款,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还款。

第九条职工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还款,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职工借款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所有的借款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违反风纪。

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借款管理制度的职工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止借款资格等。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公司将会进行相应通知。

以上为《职工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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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2适用围
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围、程序、限额、审批权限、清收及管理责任。

3核心条款
3.1从营销总部本部借款
3.1.1员工因公出差或其它工作原因借款,填制总部统一格式的“创维公司借款单”,
差旅费借款额应控制在其基本工资2倍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部门总监
审查,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1.2有关员工(片区人事、财务、维修经理、食堂主管、行政采购、司机等)因工作
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总监审查,运营费用科主
管审核,财务副总监审批,其它形式的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3.1.3总部副总级以上员工,因购房、购车需专项借款的,其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购房20
万、购车15万,借款人可任选其中一项,但一项专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申
请另一项专项借款。

由借款人向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经批准后,其应与公司签
订统一格式的借款合同(见附件1、2)。

凭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填写借款单,运
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3.1.4总部员工获集团(事业部)住房基金奖励,由受奖人提交与集团彩业事业部签订
的住房基金奖励协议书、免息购房贷款合同(住房基金奖励部分)、购房证明等,
按文件规定的最高奖励限额填写借款单,运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
经理审批。

3.2从分公司(办事处)借款
3.2.1分公司(办事处)人员
3.2.1.1分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
下同)因工作原因借款一般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万元)。

由员工本人填写总部统一格式的要素齐全的“创维公司借款单”,交分
公司财务经理(含办事处会计,下同)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批;2倍或1万元
以上的上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2.1.2分公司经理级以下的普通员工因工作原因借款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
由部门经理(或办事处经理,下同)审核、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2倍以上且5
万元以的报财务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加批,3倍以上且5万元以上的报财务
副总监加批。

3.2.1.3分公司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其借款额应控制在其交纳风险抵押金
额度的1.5万元以,并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财务副
总监批准后方可到分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其它形式的借款一律予以取消。

3.2.2集团及总部员工
3.2.2.1借款人须出具借款申请报告和统一格式的要素齐全的“创维公司借款单”,说明
借款事由及借款金额。

3.2.2.2集团(含审计人员)及总部员工借款须经借款人所在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借
款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营销总部财务副总监审批。

3.2.2.3总部市场部组织的市场推广活动借款,由推广组组长负责出具借条,经所在地办
事处经理同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报经总部市场总监加批后方可在基本工资
的4倍以借支。

3.2.2.4分公司(含办事处)财务人员凭批准后的申请报告及借款人出具的借款单正本办
理借款手续。

3.2.3严禁外单位人员、编外人员在分公司、办事处借款。

3.3员工借款的清收
3.3.1凡因公出差或其它工作原因借款的员工,应在出差结束返总部(或工作任务结束)
后的一个星期之报账还款,否则,财务人员应停止其下单借款手续的办理,直至
报账清欠或还款清欠为止。

3.3.2在审核员工费用单据时,费用会计需要主动查询用友账中员工借款科目,并扣回
账面借款。

3.3.3推广活动借款必须在当次推广活动结束后2天在借款办事处报账还款。

3.3.4财务部会计核算科于每月5日之前向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科提供包含代缴个人社
保、集团审计罚款、其他罚款、其他欠款和员工借款5个科目的员工欠款清单(办
理周转金借款且在批准的额度以的例外),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员工欠款清单从
欠款人当月的工资中扣回。

3.3.5每次发放奖金时,必须扣回个人往来账面各类欠款。

3.3.6集团人员的借款由财务部会计核算科按月清理制表转RGB财务部。

3.3.7凡专项借款购房、购车员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其借款,否则,由财务部
从其工资、奖金或其它个人收入中予以扣除偿还。

3.3.8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应对员工的住房奖励基金按合同规定的5年受益期,每年分两
次(9月和月)平均摊销计入费用。

3.3.9员工离职时,其个人账户如有欠款,由财务部会计核算科从其清算收入中予以全
额扣回。

3.4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3.4.1给编外人员借款所形成的呆死账,由审批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没有审批人的,
由付款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3.4.2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在借款人未完全履行借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要
求分公司财务人员为其办理借款而造成的呆死账,由其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3.4.3在借款人未完全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出纳擅自将公司款项借出而形成的呆死
账,由经办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并按财务人员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3.4.4员工借款未及时入用友账,使员工欠款未能及时扣还而形成的呆死账,由相关责
任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3.4.5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因工作失职,使员工欠款未能及时扣还而形成的呆
死账,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3.4.6未及时从员工费用报销款中予以扣回的借款而形成的呆死账,由经办人承担100%
的赔偿责任。

3.4.7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及人力资源部劳资科有关人员因工作失误使员工欠款未能及时
扣还而形成的呆死账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4附表
4.1借款购车合同
4.2借款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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