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中国某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WORD6页)

中国某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WORD6页)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

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办事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审查企业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以及其他审计业务。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以被审计企业名义向有关单位发函询证,以验证该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据实填写有关数据资料,明确签署意见,认真做好函证的回函工作,并对回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函证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函,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询证费用。

二、各有关企业要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企业与被审计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情况,根据函证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函。

三、其他有关单位要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单位与被审计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情况,根据函证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函(其他有关单位询证函的格式可以参照银行询证函和企业询证函参考格式)。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及对外借款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责任,以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涉及公司内部借款或对外提供借款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审慎性原则:借款前需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借款的安全性和必要性。

3. 公平性原则:借款条件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透明性原则:借款信息应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

四、借款程序1. 申请:借款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2. 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借款的必要性和还款能力。

3. 批准: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大额借款需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 签订合同: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条款、利息、还款方式等。

5. 放款:财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放款给借款人。

6. 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申请时的目的。

7. 还款: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未还的,按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借款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财务部门如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借物行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明确借款借物的程序、责任与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借款借物都有明确的用途、期限和还款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管理层。

所有需要借用公司资金或其他物资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借款借物管理制度,审核借款借物的申请,并负责记录和监督还款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借款借物行为进行初步审核,并负责督促借款人员按时归还款项或物品。

3. 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负责对大额借款借物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四、借款借物程序1. 提交申请:需要借款借物的员工应填写《借款借物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借物的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2.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借款借物申请,需上报至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审批。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应与财务部门签订《借款借物协议》,明确借款借物的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4. 发放与记录: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发放借款或借出物品,并在财务系统中记录借款借物的具体信息,确保账目清晰。

五、还款与归还1.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或物品。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财务部门应在借款到期前提醒借款人还款,并跟踪还款情况,确保及时收回借款或物品。

3. 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扣除工资、采取法律手段等。

六、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借物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层报告。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借款借物行为的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借个人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个人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个人款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借款的条件与资格。

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对在职员工开放借款权限,且员工需满足一定的工龄要求,比如至少工作半年以上。

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信用记录也应作为审批借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制度中应规定借款的申请流程。

员工需要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并由直接上级进行初步审核。

之后,申请表应提交给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审核,并最终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为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度中应包含借款额度的限制。

例如,单个员工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并且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设定的风险控制线。

同时,根据借款金额的不同,应设置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大额借款需由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借款发放后,制度应规定严格的还款计划和监督机制。

借款人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

财务部门应定期跟踪借款回收情况,并对逾期未还的借款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

在处理违约情况时,制度应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未能按时还款的员工,除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应考虑对其信用记录的影响,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债务。

为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公司应定期对借款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对员工的财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借款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公司借个人款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资金安全、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工具。

通过上述范本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借款风险,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在紧急情况下的资金支持,体现了企业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感。

财务制度关于借款

财务制度关于借款

财务制度关于借款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借款行为,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借款的种类1. 按照借款种类的不同,公司的借款可分为内部借款和外部借款两种。

2. 内部借款:指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借款交易。

3. 外部借款:指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借款交易。

第三章借款的条件1. 公司借款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借款金额合理,具备还款能力,出具相应担保等。

2. 公司进行外部借款时,需征得董事会的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

3. 公司进行内部借款时,需征得相关财务和业务部门的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章借款的流程1. 公司进行借款时,需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交公司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借款申请提交董事会审批。

3. 根据董事会的审批结果,公司财务部门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借款到账后,公司财务部门将借款用途和还款计划告知相关部门,并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借款的管理1. 公司财务部门需建立完善的借款管理制度,包括借款登记、核对、审批、还款等流程。

2. 公司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各类借款风险。

3.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还款计划,确保及时还款,避免逾期。

4. 公司需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章借款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公司借款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借款符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2. 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定期对公司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并向董事会报告。

3. 公司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借款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借款制度的人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罚款等。

2. 对严重违反借款制度的人员,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2. 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与董事会、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调整和完善本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

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
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
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借款预算,在集团公司授权的额度内办理借款;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
业年度借款预算,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审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基层企业负责拟定年度借款预算,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并经集团公司审批、审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上市公司负责拟定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需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各企业不得擅自对外借款,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借款。

第三章借款申请条件及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企业作为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偿债能力;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

第十三条借款上报审批程序
(一)拟订借款预算
基建借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和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下达的投资计划,由财务部门牵头并商计划、工程部门拟定借款预算(见附表1、2)。

流动资金借款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确定全年流动资金借款需求,拟定流动资金年度借款预算(见附表3)。

(二)召开专题会议
借款预算经厂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由参会领导签字的专题会议纪要。

(三)上报借款预算
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借款预算,并附电子表格、文字说明及借款预算专题会议纪要复印件,集团公司对借款预算提出意见或做出审批(审定)。

(四)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预算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借款额度和借款预算,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五)办理担保手续
需要办理担保的,按照《中国**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企业签订的借款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必须经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审查认可后方可签订。

第四章借款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借款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集团公司借款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借款管理内容
(一)借款银行选择;
(二)借款额度控制;
(三)借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四)协商、审查和签订借款合同;
(五)建立借款卡片,对企业借款资金的需求及还贷进行
中长期预测,拟定借款资金管理预算并负责实施;
(六)根据年度资金需求和借款合同做好借款资金的适时到位;
(七)借款资金的支出审核,保证借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八)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保证合理的债务结构;
(九)审核借款有关单据,做好还本付息工作;
(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填制并报送借款报表;
(十一)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与借款相关的单据资料等原始凭证。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三)恶意串通借款,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3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投产项目基建(技改)资金年度借款预算附表2.在建项目基建(技改)资金年度借款预算附表3.流动资金年度借款预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