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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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内控管理制度

借款内控管理制度

借款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借款内控管理,规范借款活动,并有效降低借款风险,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小企业内部对借款活动的管理,包括借款的申请、审批、分配、追踪、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借款内控管理应当依据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和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制度,明确借款的相关流程和责任,以规范借款活动。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严格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确保借款资金用途正确合法。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借款申请、批准、使用、还款等信息的完整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统计。

第七条公司应当合理设置借款的限额,控制借款余额,避免过度借款带来的风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借款审批流程,确保借款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审批人员要有明确的授权范围。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使用监督制度,加强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风险评估机制,对借款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借款方案。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借款相关方披露借款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追踪机制,对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进行定期追踪,确保借款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归还。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管理检查制度,定期对借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借款内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风险防控机制,对借款风险进行全面防范,确保借款活动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管理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当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申请中应当清楚说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来源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确保借款申请符合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审批流程,审批程序需经过层层审批,审批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平、透明。

员工借款还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借款人必须遵守本制度,按时还款,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向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第五条借款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姓名、部门、职位、联系电话;(二)借款事由;(三)借款金额;(四)还款期限;(五)借款人承诺还款的保证措施。

第六条财务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借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借款条件的,应予以拒绝,并告知拒绝理由。

第七条借款申请经批准后,财务部门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第三章借款发放与归还第八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借款合同,及时将借款金额划拨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与财务部门联系,经批准后,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借款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应提前与财务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第四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申请、发放、归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一)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的;(二)隐瞒借款事实,骗取借款的;(三)恶意拖欠借款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借款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二)扣发工资、绩效奖金;(三)解除劳动合同;(四)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管理岗位员工等。

第二章借款目的及范围第三条借款目的:1. 解决员工临时性、合理性的资金需求。

2. 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员工凝聚力。

3. 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借款范围:1. 员工因私事需要,如购房、医疗、子女教育等。

2. 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出差、采购等。

第三章借款条件及额度第五条借款条件:1. 员工需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2.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病历等。

3. 借款人需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第六条借款额度:1. 因私借款: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因公借款:根据实际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元。

第四章借款程序第七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借款审批:1. 公司领导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 财务部在办理借款手续时,需核实借款人身份及借款用途。

第五章还款规定第九条还款方式:1. 借款人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还款。

2. 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还款。

第十条还款期限:1. 因私借款: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 因公借款: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借款管理:1. 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借款人按时还款。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合规、安全。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岗员工、离岗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理、节约、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员工借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五条员工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

第六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等。

第七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第三章借款审核第八条财务部门收到员工借款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借款原因、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借款批准第十条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收入的3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章借款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借款必须用于合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支出。

第十四条员工借款不得用于投资、炒股、赌博等高风险活动。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期间,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第六章还款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借款到期后,应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逾期未还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按日加收逾期利息;(二)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逾期本金和利息;(三)依法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员工借款管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的借款行为,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偿还,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款审批流程1.部门申请:行政单位需要借款时,相关部门应编制借款申请报告,并说明借款的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借款申请报告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若借款金额超过一定额度,需要报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3.借款合同签订:在审批通过后,行政单位和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4.合同备案:行政单位应将借款合同备案归档,以备审计等部门查阅。

三、借款管理1.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签订后,行政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还款计划,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

还款计划应包括还款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

2.资金监管:借款资金应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资金盘点和监管,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利息管理:行政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借款利息,并及时记录和核对利息支付情况。

如有逾期还款或不按时支付利息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借款使用情况报告行政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借款方报告借款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的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评估、还款情况等。

五、借款违约处理1.逾期还款:如行政单位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应立即向借款方报告,并说明还款计划及原因。

并且,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逾期还款情况的监管,加大追索力度。

2.严重违约:如行政单位发生严重违约或拒绝还款的情况,借款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索,并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保护债权。

六、借款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借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单位。

七、附则本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通过制定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行政单位的借款行为,加强借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效果评估,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偿还。

财务制度 借款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 借款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借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借款种类公司借款分为内部借款和外部借款两种。

1. 内部借款:指公司内部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内部借款一般为临时性、短期性质。

2. 外部借款:指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个人或其他团体借款所产生的资金来源。

外部借款一般为长期性、较大额度的借款。

三、借款审批权限1. 内部借款审批权限: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内部借款无需审批。

2. 外部借款审批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负责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

四、借款申请流程1. 内部借款申请流程:(1)部门经理提交内部借款申请;(2)财务部门评估借款金额及用途;(3)财务总监审批借款申请;(4)内部借款申请成功后,财务部门跟进借款发放及还款。

2. 外部借款申请流程:(1)相关部门提交外部借款申请,包括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2)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借款方式和机构,并进行评估;(3)根据借款金额,进行相应审批程序;(4)外部借款成功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五、借款利率及期限1. 借款利率:公司外部借款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参考,根据借款金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具体利率;内部借款一般不收取利息。

2. 借款期限:公司外部借款期限根据借款用途、财务需求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内部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六、借款保障措施1. 外部借款保障:(1)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2)提供担保:如有必要,可提供担保措施,确保按时还款;(3)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借款风险并采取措施化解。

2. 内部借款保障:(1)明确内部借款用途和期限;(2)建立借款档案,记录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3)实行利息计提制度,确保内部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转。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对违反借款管理办法的行为,财务部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停止借款等。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借款原则1. 借款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借款用途应合理、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借款人应保证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4. 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

四、借款流程1. 借款申请(1)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

(2)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部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确认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

2. 借款审批(1)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财务部门审核:对借款申请进行财务审核,确保借款用途合规、借款金额合理。

3. 借款发放(1)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2)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应在《员工借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 借款归还(1)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告知财务部门。

(3)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有权采取催收措施。

五、借款利息及费用1.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2. 借款手续费:借款金额的1%作为手续费,由借款人承担。

六、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借款用途的审核。

2. 财务部门负责借款的发放、利息计算和催收。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借款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违规处理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有权采取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

2. 借款人恶意拖欠借款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借款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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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

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

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

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借用支票的,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签字确认。

当会计部出纳签发支票时,在支票登记簿上签收;
《出差报告单》自行保存,待出差结束报销费
用时使用出纳/结算中心如自行签发支票的,应填制《支票付款通知书》,连同支票根交结算中心会计,办理领取空白支票的销帐手续。

带回结算中心盖章的《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一联留作存根
当结算中心签发支票时,结算中心将《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交会计部制单会计;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加盖"付讫"章,交制单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

如为备用金借款,应单独列示主管会计审核记帐凭证2、借款销帐管理原则上应于相关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清偿借款,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其中出差借款应于回公司后七日内报帐,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借款人/会计部以现金偿还借款,详见《现金管理制度(p3-z4-2)》之"现金收入管理";
以报销方式销帐,详见《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
备用金借款的销帐,详见《备用金管理制度(p3-z4-4)》会计部对于逾期借款,按照相关程序处理,详见《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p4-z2-j4-1-2)》tags:借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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