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借款行为,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员工权益的合法性,制定本借款管理制度。
二、借款范围和条件(一)借款范围:本借款管理制度仅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借款行为。
(二)借款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企业的在职员工,并在企业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借款程序和规定(一)借款程序:1.借款人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公司审核借款申请,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和信用记录。
3.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公司将借款金额汇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二)借款规定:1.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但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
2.借款利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收取,不得超过法定利率。
3.借款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借款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或违规行为。
4.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逾期未还将产生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5.借款人还款完成后,公司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认借款已清。
四、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件,包括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借款人和公司应共同签订并保存该合同,以备查验。
(二)借款凭证:公司应为每笔借款提供相应的借款凭证,包括借款申请、借款合同、汇款凭证等。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以备日后需要。
五、借款管理和监督(一)借款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借款管理制度和借款档案,记录每笔借款的相关信息。
2.公司应对借款申请和借款合同进行审核和把关,保证借款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公司应及时提供借款人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协助借款人解决问题和困难。
(二)借款监督:1.公司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还款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约情况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借款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协调工作。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财务借款管理制度1一、借款一般要求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复借款,即借款人员只能在公司出纳处有一张借条。
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还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许重复借款。
3、借条必须写明返款时间或报销时间,由出纳负责跟踪催款,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反馈情况。
4、借条存在出纳处,在报销时直接扣减报销人员款项或催交现金。
备用金由会计入账,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杜绝公款私用,财务部门随时检查和要求交回备用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办理备用金借款。
二、借款责任1、如果造成损失,部门总监或经理承担60%的经济责任,总经理或总裁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纳没有及时催款或没有反馈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纳承担。
三、借款权限1、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核和财务经理审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经总经理审确认后,上报总裁审批。
2、重复借款: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四、借款管理说明:1、借款人报销金额不够抵借款的应当以现金归返。
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证实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
如果在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须将前期的每笔借款在同一张的“借款单”上详细说明,让所有签字人员知道借款的情况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2、借条一般情况下不在会计处入账,而存在出纳处。
这主要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时,审核和审批人既要核实账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实出纳处是否有借款,给审核审批工作带来复杂性。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1一、管理原则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2.1借款用途分类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借款适用条件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借款一般规定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6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管理制度2公司报销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应包含哪些内容?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单位借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借款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分公司、部门等。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借款应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2. 严格控制:借款金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资金浪费;3. 严格审批:借款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借款用途正当;4. 按时还款:借款单位应按时归还借款,避免产生逾期利息。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借款范围包括:1. 公司内部单位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周转;2. 公司内部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借款;3. 公司内部单位为支持其他部门或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借款类型分为:1. 经营性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2. 项目性借款: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支持;3. 应急性借款: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资金需求。
第三章借款流程第六条借款申请:1. 借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借款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经借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财务部审批。
第七条借款审批:1.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借款用途及金额;2. 财务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报送相关部门审批;3.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通知借款单位办理借款手续。
第八条借款发放:1. 借款单位持《借款申请表》及审批文件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2. 财务部核实借款单位信息及借款金额,办理借款手续。
第九条借款归还:1. 借款单位应在借款到期前,将借款本息全额归还财务部;2. 财务部对归还的借款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还款手续。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挪用、浪费、逾期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限期改正;2. 通报批评;3. 追究经济责任;4. 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业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借款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借款行为,包括内部借款和对外借款。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借款应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依法合规原则: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审慎经营原则:借款应充分考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 效率优先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款申请:1. 借款部门应提前编制借款计划,明确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
2. 借款计划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借款审批:1. 借款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对借款计划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法规和财务制度。
3. 审核通过的借款计划,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章借款发放与使用第六条借款发放:1. 经批准的借款,由财务部门按照审批金额和期限发放。
2. 借款发放应使用单位统一的财务凭证,并登记借款台账。
第七条借款使用:1. 借款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借款使用过程中,借款人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使用情况。
3. 借款人应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不得将借款资金出借他人。
第四章借款归还与核算第八条借款归还:1. 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归还或延期归还,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借款核算:1. 财务部门应建立借款台账,详细记录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归还情况等。
2. 每年财务审计时,应对借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监督:1.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借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违反借款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1. 借款人应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
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的借款行为,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偿还,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款审批流程1.部门申请:行政单位需要借款时,相关部门应编制借款申请报告,并说明借款的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借款申请报告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若借款金额超过一定额度,需要报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3.借款合同签订:在审批通过后,行政单位和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4.合同备案:行政单位应将借款合同备案归档,以备审计等部门查阅。
三、借款管理1.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签订后,行政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还款计划,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
还款计划应包括还款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
2.资金监管:借款资金应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资金盘点和监管,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利息管理:行政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借款利息,并及时记录和核对利息支付情况。
如有逾期还款或不按时支付利息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借款使用情况报告行政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借款方报告借款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的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评估、还款情况等。
五、借款违约处理1.逾期还款:如行政单位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应立即向借款方报告,并说明还款计划及原因。
并且,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逾期还款情况的监管,加大追索力度。
2.严重违约:如行政单位发生严重违约或拒绝还款的情况,借款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索,并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保护债权。
六、借款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借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单位。
七、附则本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通过制定行政单位借款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行政单位的借款行为,加强借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效果评估,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偿还。
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规范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个人借款,是指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借用的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的申请、审批、使用、偿还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供借款理由、用途、金额、还款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
第七条财务部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八条借款申请批准后,财务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借款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如发生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应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延期还款,并重新制定还款计划。
第十一条财务部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借款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财务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催收借款本金及利息;(二)从借款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本金及利息;(三)依法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借款偿还与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财务部应及时办理借款偿还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建立个人借款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财务部定期对个人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纪律处分第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制度的,财务部有权取消其借款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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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
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
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
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借用支票的,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签字确认。
当会计部出纳签发支票时,在支票登记簿上签收;
《出差报告单》自行保存,待出差结束报销费
用时使用出纳/结算中心如自行签发支票的,应填制《支票付款通知书》,连同支票根交结算中心会计,办理领取空白支票的销帐手续。
带回结算中心盖章的《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一联留作存根
当结算中心签发支票时,结算中心将《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交会计部制单会计;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加盖"付讫"章,交制单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
如为备用金借款,应单独列示主管会计审核记帐凭证2、借款销帐管理原则上应于相关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清偿借款,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其中出差借款应于回公司后七日内报帐,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借款人/会计部以现金偿还借款,详见《现金管理制度(p3-z4-2)》之"现金收入管理";
以报销方式销帐,详见《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
备用金借款的销帐,详见《备用金管理制度(p3-z4-4)》会计部对于逾期借款,按照相关程序处理,详见《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p4-z2-j4-1-2)》tags:借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