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暂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借物行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明确借款借物的程序、责任与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借款借物都有明确的用途、期限和还款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管理层。
所有需要借用公司资金或其他物资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借款借物管理制度,审核借款借物的申请,并负责记录和监督还款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借款借物行为进行初步审核,并负责督促借款人员按时归还款项或物品。
3. 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负责对大额借款借物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四、借款借物程序1. 提交申请:需要借款借物的员工应填写《借款借物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借物的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2.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借款借物申请,需上报至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审批。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应与财务部门签订《借款借物协议》,明确借款借物的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4. 发放与记录: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发放借款或借出物品,并在财务系统中记录借款借物的具体信息,确保账目清晰。
五、还款与归还1.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或物品。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财务部门应在借款到期前提醒借款人还款,并跟踪还款情况,确保及时收回借款或物品。
3. 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扣除工资、采取法律手段等。
六、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借物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层报告。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借款借物行为的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集团公司借支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借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借支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规范的操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资金借支活动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借支条件1. 借支单位必须是集团内部合法注册的子公司或部门。
2. 借支用途必须符合集团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3. 借支金额不得超过借支单位当期预算或资金计划。
4. 借支申请必须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四、借支程序1. 提交申请:借支单位需向集团财务部门提交书面借支申请,包括借支原因、金额、用途、期限等内容。
2. 审核评估:财务部门对借支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批准决策:根据借支金额的大小,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大额借支需报集团董事会审议。
4. 签订合同:经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支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5. 发放资金: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划拨至借支单位指定账户。
6. 监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支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
五、还款要求1. 借支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若借支单位未能按期还款,需提前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3. 逾期未还的借款,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六、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处罚。
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集团相关规章制度修订程序予以调整。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6篇】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6篇】(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第12篇】公司财务零用金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 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推荐:规章制度范文专题(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 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 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 推动、加强公司预算管理,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公司财务预算是公司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份 , 是公司全面预算的核心。
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 , 环绕公司发展目标, 对一定时期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是对预算年度内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和经营行为进行合理估计、测算,以利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财务预算与经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
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公司预算年度内公司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公司要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相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编报规范和规定的时间,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财务部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执行监督,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要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财务预算工作。
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订财务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目标和政策;(二)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审议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四)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 催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六)根据财务预算结果、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财务预算的编制在单位财务预算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财务管理部门为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 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 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 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制度范本

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的资金管理,规范集团内部单位之间的借款行为,确保集团内部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根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内部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分公司、部门之间的资金借款行为。
第三条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借款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应以真实的业务需求为前提,严禁虚假借款、借壳融资等行为。
第五条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借款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借款单位应向贷款单位提交借款申请,借款申请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期限等内容。
第七条借款单位应对借款申请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贷款单位应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款用途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第八条借款申请经贷款单位审核同意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利率、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资金,贷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资金。
第三章借款管理与还款第十条借款单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用、滥用借款资金。
第十一条借款单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确保按时还款、足额还款。
第十二条借款单位在借款期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还款的,应及时告知贷款单位,并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监督第十四条集团应建立健全内部单位借款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借款风险的可控、可承受。
第十五条集团应加强对内部单位借款的监督,确保借款行为的合规、合法。
第十六条借款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借款双方违反借款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借款双方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集团财务管理部申请协调解决。
临时借支管理制度

临时借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临时借支管理程序,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临时借支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外出执行临时任务而发生的差旅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临时借支款项的管理。
第三章权限与管理1.临时借支的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调整或超越权限范围。
1.1 临时借支权限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增加或超出规定范围。
1.2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临时借支权限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授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临时借支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包括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
2.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临时借支管理制度,保证临时借支资金的合规使用。
2.2 财务部门应对临时借支事项进行登记、审批、备案,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临时借支流程1.临时借支流程包括事前申请、审批、报销、结算等环节。
1.1 事前申请环节:申请人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临时借支申请,包括用途、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
1.2 审批环节:主管部门应对临时借支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符合规定和合理性。
1.3 报销环节:申请人应在临时借支使用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并提供相关支出凭证。
1.4 结算环节: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核对、登记、审核、结算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1.监督:主管部门应对临时借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临时借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处罚:对于违反临时借支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工资等。
第六章资金管理1.临时借支款项应专用专款,不得挪作他用。
2.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临时借支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3.临时借支款项的使用应按规定及时报销,不得滞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章结语为了规范临时借支管理,提高财务监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临时借支资金的合规使用,切实维护财务利益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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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
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
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