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借款管理办法》规章制度.doc
员工暂借款管理规定

员工暂借款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规范员工暂借款的借用和及时还款工作,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规定了公司的员工暂借款借用、还款及员工暂借款的纪律与责任。
3、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部和有限公司,事业部其他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4、本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事业部财务总监审核,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
二、个人借款(一)、借款用途:用于与公司经营运作有关的省外差旅支出。
省内出差、其它业务及与公司业务无关者不予借款。
(二)、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担保,连带责任(三)、借款权限:1、借款人:为事业部副部长(不含)以下的正式员工。
实习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副部长以上级员工不予借款。
2、借款金额:个人一次差旅费借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以借款人及审批人的当月工资担保。
3、借款审批人(兼担保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中心领导。
一旦签字即对此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审批人应确保借款人的借款资格、借款用途及还款时间。
(四)、借款处理办法:1、借款需在出差回来的三个工作日内报销(以出差报销单及返程车票时间为准),并交还余款。
如未及时报销,财务部有权通知总经办在借款人或借款审批人的当月工资中将款项扣回,扣款比例为:先在借款人工资中全额扣除,不足部分由各部门长及中心领导各承担50%,扣款由财务部出具扣款通知(收据)。
同时,财务部将通知总经办出具处罚通知,对借款人处以本金10%以上的处罚,在借款人最近发放月份工资中扣除。
2、任何员工不得以他人名义借支差旅费,一旦发现此类恶意违反公司规定者,将对双方当事人予通报批评,再犯者除通报批评外,同时予以200元以上的现金处罚。
三、专项预付款(挂经手人个人借款)(一)、借款用途:主要用于预付的项目开发费、培训费、会务费、认证费、专利费、保险费、押金及样机、备件运费等专项费用以及司机的核定备用金(3000元/人)。
《暂借款管理办法》

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借款,可适当放宽审批条件,但 需经总经理特批。
03
暂借款使用与监管措施
使用范围限制及要求
01
暂借款仅限于临时性、突发性资金需求,不得途需明确,借款申请应详细说明资金用途、 借款金额、还款计划等。
03
借款申请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借款手续。
审批流程
借款申请需经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 门发放借款。
时限要求
自借款申请提交之日起,审批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财务部门需在审批通过 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发放。
特殊情况处理机制
逾期还款
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需按照公司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重复借款
如借款人已存在未还清的借款,需在还清前笔借款后 方可再次申请。
内部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 督不够严格。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确 保各环节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
优化信息与沟通机制,确保 内部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
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对 潜在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力 度。
02
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处
置。
03
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内部人员利用暂借款进行违规操
作。
04
暂借款归还与追责机制
还款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跟踪
还款计划制定
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制定合理的还 款计划,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和方式。
VS
执行情况跟踪
定期检查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确保按计划 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还款过程中的问题 。
暂借款管理办法

暂借款管理办法暂借款管理办法一、总则暂借款是指某单位为了保障正常运转而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借入资金,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归还。
暂借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暂借款的使用和归还程序,防止出现资金管理混乱和风险。
二、申请暂借款1. 单位申请暂借款需要填写暂借款申请表,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归还时间等要求。
2. 暂借款申请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并由财务部门出具借据。
三、暂借款的使用1. 暂借款仅限于正常运营所需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
2. 借款金额应按照申请表的用途支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 使用暂借款的单位部门应做好资金的过程记录和凭证保存,必要时应及时报销。
四、暂借款的归还1. 暂借款的归还应按照借据上约定的归还时间和方式进行。
2. 如果暂借款使用单位需要延迟归还,需提前向借出单位或个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同意。
3. 归还时应将暂借款的全额归还,确保不产生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五、暂借款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暂借款台账,记录每笔暂借款的借出方、借款方、借款金额、用途、归还时间等信息。
2. 定期进行暂借款的核对和对账,确保暂借款的使用和归还情况符合规定。
3. 对于恶意挪用暂借款、违规使用等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暂借款,需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2. 暂借款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变更或补充,应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
以上为暂借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借款使用单位和借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归还。
暂借款管理办法

暂借款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暂借款已经成为了企业和个人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由于暂借款的风险和管理难度较大,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透支、逾期、风险控制等等,因此制定合理的暂借款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规范暂借款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提高暂借款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二、暂借款的定义暂借款是指职工、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等通过临时借款方式,获得现金资金的行为。
暂借款的性质属于信贷类金融产品,需要通过签署借款协议和承担相关利息和手续费等成本来获取资金。
三、暂借款管理制度1. 借款申请借款人应通过相关信息系统或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暂借款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
借款申请应注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
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 签订借款协议经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在借款人与暂借款管理部门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罚息计算方式等详细信息。
3. 账户管理暂借款管理部门应当为借款人建立专用记账账户,并及时记录借款的借贷、利息和手续费的计提和计提情况,并及时进行调账。
4. 还款管理借款人应按规定的还款时间进行还款,如还款期限到期,仍未还清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应当加收违约金或罚息。
暂借款管理部门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并记录还款情况。
5. 逾期处理借款人逾期还款情况,暂借款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催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置。
逾期超过1个工作日,则应当构成违约行为,需加收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 风险管理暂借款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并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测。
对于信用评级较低的借款人,应当加强管理和监控。
四、风险提示由于暂借款风险较大,投资人在进行暂借款投资前,应当认真评估借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做好风险控制和资金监测。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1一、管理原则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2.1借款用途分类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借款适用条件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借款一般规定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6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管理制度2公司报销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应包含哪些内容?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一、前言
公司暂借款是指公司为应付临时性支出或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而暂时借入的
资金。
为规范公司暂借款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暂借款管理范围
公司暂借款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因业务需要临时支付的费用;2. 公司短期资金周转所需的资金;3. 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期应付账款。
三、暂借款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公司暂借款申请表,包括暂借款金额、用途、预计归还时
间等必要信息;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至财务部,由相关负责人审核;
3.经财务部审批无误后,相关人员可以获得暂借款;
4.借款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归还暂借款,并填写还款记录。
四、暂借款管理责任方
1.申请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暂借款信息;
2.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暂借款申请,保证审核流程合规;
3.借款人需按时归还暂借款,并如实填写还款记录;
4.公司领导需监督暂借款管理流程的执行,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五、暂借款限额
公司暂借款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业务需求做出限制,具体暂借
款限额将单独制定的管理办法中规定。
六、暂借款使用范围
暂借款使用范围需与申请表中的用途相符,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违规用途。
七、暂借款管理制度的遵守
所有相关岗位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暂借款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滥用暂借款,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为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及调整条款,请参阅公司颁
布的正式文件。
结束。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以下简称为“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ⅩⅩ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ⅩⅩ政发〔2008〕42号)、《ⅩⅩ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ⅩⅩ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ⅩⅩ政办发〔2008〕81号)、《ⅩⅩ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ⅩⅩ金办〔2008〕11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ⅩⅩ小额贷款公司市级监管部门,在中国银监会ⅩⅩ宁监管局、人民银行ⅩⅩ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指导、支持和配合下,指导各区、县(市)、开发区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第一责任主体。
其下属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作为县级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监管部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是防范非法集资和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由借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
市工商局根据工商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ⅩⅩ宁银监局负责指导、协助市政府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人民银行ⅩⅩ分行营管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风险监管,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和发展。
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依法加强监管,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工作。
第三条各级监管工作坚持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原则,持续识别、监测、评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督促小额贷款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管,包括策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社会风险。
主要是采集相关信息并分析处理,持续监测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监管措施。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可申请暂借款,但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遵守
相关规定。
二、暂借款申请流程
1.员工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暂借款申请,详细说明暂借款原因、金额
和归还时间。
2.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批。
3.财务部门在审批通过后可以发放暂借款,同时记录暂借款流水账。
4.申请暂借款的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暂借款,并在财务系统中做
好相关登记。
三、暂借款管理原则
1.暂借款应用于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紧急费用支出,不得用于
个人消费。
2.每位员工的暂借款金额应当根据其职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3.公司对暂借款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暂借款使用符合规定。
四、暂借款归还
1.员工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暂借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需提前向
财务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
2.未按时归还暂借款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处罚,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五、违规处理
1.若员工存在利用暂借款牟取私利、虚报暂借款或其他违规行为,将被
追究法律责任,并受到公司内部处理。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公司保留对暂借款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和修订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员工在申请暂借款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资金正当使用,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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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借款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差旅费和临时性借款):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批准,程序为
a.一万元以内: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查确认主管副总或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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