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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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制度文件

统计管理制度文件

统计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和保密,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国家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及统计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统计、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关于统计数据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统计工作指对对象的数量、结构、变动及规律性进行测算、估计、调查、观察、登记和整理的工作。

第六条统计工作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科学、严密、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保持统计资料的机密和完整性。

第七条统计工作应当科学研究统计原则,规范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技术,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完整和准确。

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统计资料范围、内容与规范,并遵循数据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统计年度计划。

第九条保证国家各项统计主体、调查对象和监测对象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保障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对于破坏统计秩序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统计活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本单位设置统计科,负责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统计科的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和统计管理的组织与协调;(二)制定本单位统计年度计划;(三)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五)做好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六)搜集和整理有关统计制度和统计政策资料,推动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第三条统计科设有统计管理员或统计工作人员,由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统计工作制度

统计工作制度

统计工作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显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确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确定的规格。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订立制度吗?下面是整理的统计工作制度【5篇】,您确实定与共享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统计工作制度篇一为加强对门诊量、住院量、经营收入、本钱支出等各项经营业务核算数据的管理,健全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做到精准明确化、标准化、规范化,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院级(含医院对外报表)、科级核算数据的统计、报送与管理。

3职责3.1各部门(科室)负责依据要求向统计室(经营部)统计员报送各种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要保证精准,必须以原始数据为准。

3.2统计员负责上报上级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适时地收集汇总统计资料,包含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加工,整理分析,发布《医院信息》;负责对医院工作的现状和进展作出科学的推想、预报;负责帮助临床科室建立健全各种原始登记。

引导检查统计质量,保证报表的精准性;适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统计任务。

3.3电脑管理员负责手记工作量数据,包含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医技工作量、分类分科收入以及对比、同比分析;充足科室提出的各类数据需求。

4统计分类与内容4.1人事行政统计4.1.1全院在职员工人数,各部门、各类别员工人数;4.1.2部门、科室负责人(含)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异动情况;4.1.3专家级、业务骨干级人员异动情况,党团员增减更改情况(依据需要);4.1.4依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2医疗统计4.2.1全院医疗门诊、住院统计报表;4.2.2开展重点手术、新手术情况;4.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情况,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情况;4.2.4担负各种学术团体和各种学术杂志委员、编委人员情况;4.2.5进修人员数,外出会诊情况,重点社会抢救情况,外出医疗队情况;4.2.6依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吉统字〔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吉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吉统字〔2018〕59号各市(州)、长白山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已根据新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统计局2018年10月31日吉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统计局工作的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结合省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吉林省统计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和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政治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文化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第三条统计工作遵循以下准则: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

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

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目录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卫生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统计局工作职能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股(室)队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三、统计业务管理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资料发布制度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统计例会制度四、党建廉政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文明办公规范(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外出要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在室内大声谈笑、喧哗;(三)请示汇报工作按局有关工作程序办理;(四)接受任务坚决,不讲价钱,完成任务认真,保质保量,对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完整无缺,查找迅速;(五)保持环境卫生,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乱扔烟头、杂物,不乱放报表资料;(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七)下班时要收好文件,锁好柜子,关好门窗。

二、使用电话规范(一)说话和气,尽量放低谈话声音,以防打扰其他同志;(二)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必要打时要力求简短,利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要按规定登记并交纳电话费。

三、称呼、举止、仪表规范(一)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称呼,提倡互称同志或直呼其名,但不得互起外号;(二)工作人员进入局领导办公室前应敲门,经容许后方可进入;(三)着装整洁、美观、大方。

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背或穿跨篮背心,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四)举止端庄,姿态良好,工作时间要精神振作,不东倒西歪,躺卧桌椅。

四、外出工作规范(一)工作人员外出要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二)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不摆架子。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1. 引言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2. 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为了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的进行,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该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统计法》明确了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数据收集与发布机构、数据调查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国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统计法》,我国还有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如《全民所有制经济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发布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统计机构设置与职责我国统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是直属于国务院的正部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国统一的统计工作领导和管理职责。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有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设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及其下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实施全国或地方性重大普查、抽样调查和经济核算等; - 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各类统计数据;- 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支持; - 监督和检查本地区内其他单位的统计工作; - 提供数据服务和咨询等。

4. 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各级统计机构所收集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我国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

在国民经济核算方面,我国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作为统计数据的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根据不同产业的经济活动特点进行了细致划分。

威海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

威海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

威海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前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建设是机关建设中一项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对加强机关民主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中提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市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因此,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既是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要求,也是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管理上档次、上水平的内在需求,是一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大事。

为适应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局党支部牵头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历经数月,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修订、补充、完善,编成《威海市统计局管理制度汇编》一书。

该书具体包括21项制度,主要从政务文秘、统计业务、人事党建、行政后勤等四个方面,对机关工作生活秩序进一步进行规范。

这次制度汇编是我局制度建设、制度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上质量的重大举措,对促进统计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具有重大意义。

这将是我局今后一个时期机关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则。

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贵在创新,重在落实。

希望各科室充分认识这次制度汇编的重大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狠抓落实,依靠制度和机制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本《汇编》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此不符的以此为准。

2005年8月目录1、威海市统计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威海市统计局会议制度3、威海市统计局廉洁勤政制度4、威海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5、威海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6、威海市统计局请销假和考勤制度7、威海市统计局节假日值班工作制度8、威海市统计局学习制度9、威海市统计局首问负责制度10、威海市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11、威海市统计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制度12、威海市统计局文件传阅制度13、威海市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14、威海市统计局接待工作制度15、威海市统计局督办制度16、威海市统计局文件印制及收发制度17、威海市统计局印信管理使用制度18、威海市统计局系统网站建设管理办法19、威海市统计局创新工作考核奖励办法20、威海市统计局统计信息调研宣传及软件开发工作考核奖励办法21、威海市统计局对市区统计部门综合考评办法22、威海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3、威海市统计局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学习的通知威海市统计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制度:一、中共威海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1、局党组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民主,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行使权力,树立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艰苦朴素,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统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单位内部的统计工作,包括各类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应用等工作。

第三条单位统计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合法性和依据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领导体制,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统计数据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报送,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确保统计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统计工作质量评价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统计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护和管理,严禁泄露和篡改统计数据。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统计工作奖惩制度,对绩效突出和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第十条单位应当明确各类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获取渠道,确保统计数据的来源合法和获取途径清晰。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积极主动的统计数据收集机制,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或统计部门,负责各类统计数据的及时收集和整理。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统计数据汇总和核对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统计数据存档和备份制度,对重要的统计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报送和应用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制定统一的统计数据报送标准和流程,明确各类统计数据的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报送和准确传达。

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规章制度一、概述统计规章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统计事业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是国家统计事业的基本保证。

统计规章制度所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家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等。

统计规章制度对于促进国家统计工作的井然有序,保证数据质量和准确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法律法规1.统计法《统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于2009年颁布的。

该法规定了国家统计工作的原则、任务、组织和工作要求,是指导国家统计工作的基本法律。

统计法规定,国家统计机构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及时;对于拒绝、阻扰国家统计工作行为,国家统计机构有权予以查处。

统计法是国家统计工作的法律保障。

2.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00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化是一个行业、职业、技术方法和产品的一般化,通过制定标准来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

在统计领域中,标准化对于保障数据质量和数据比较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规章制度1.统计制度国务院于1983年10月28日颁布了《统计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国家统计工作的机构组织、核算范围、统计方法和统计资料的报送、发布和保密等一系列详细规定。

《统计制度》对于保证国家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可比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2.国家标准规程国家标准规程是指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管理的规定。

在统计工作中,需要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制定的标准规程,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比较性。

四、总结统计规章制度是国家统计事业的基本保障,是指导国家统计工作的基本法律、规章和标准。

在国家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的统计规章制度,保证数据的真实、可比、及时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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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规章制度
篇一: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
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考勤制度
学习培训制度卫生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
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统计局工作职能
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股(室)队工作职责议事规则
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
三、统计业务管理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
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资料发布制度
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统计例会制度
四、党建廉政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
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文明办公规范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外出要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在室内大声谈笑、喧哗;
(三)请示汇报工作按局有关工作程序办理;
(四)接受任务坚决,不讲价钱,完成任务认真,保质保量,对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完整无缺,查找迅速;
(五)保持环境卫生,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乱扔烟头、杂物,不乱放报表资料;(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
(七)下班时要收好文件,锁好柜子,关好门窗。

二、使用电话规范(一)说话和气,尽量放低谈话声音,以防打扰其他同志;(二)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必要打时要力求简短,利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要按规定登记并交纳电话费。

三、称呼、举止、仪表规范
(一)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称呼,提倡互称同志或直呼其名,
但不得互起外号;
(二)工作人员进入局领导办公室前应敲门,经容许后方可进入;(三)着装整洁、美观、大方。

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背或穿跨篮背心,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四)举止端庄,姿态良好,工作时间要精神振作,不东倒西歪,躺卧桌椅。

四、外出工作规范
(一)工作人员外出要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
(二)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不摆架子。

对所到单位反映统计工作的问题要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无把握的不随便发表意见。

不在外边谈论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五、参加会议规范
(一)参加局内各种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二)开会时不随便讲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重要的内容要做好记录;
(三)去外地参加会议、培训须经领导批准,会前要有准备,会后要及时汇报,带回的会议材料要及时到局收发处登记。

篇二:统计规章制度
统字[20XX]1号
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局工作规则》的
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队:
《统计局工作规则》已经局党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遵守。

统计局
20XX年2月24日
统计局工作规则
一、总则
1、为促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建立科学、民主、务实、高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根据宪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2、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要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勇于创新;要实事求是,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要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勤奋工作,服从命令,讲究效率;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部门工作,为构建和谐作贡献。

3、各科室队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依法行政;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二、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4、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和工会主席组成。

5、市统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和个人分工责任制。

局长领导市统计局全面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协助局长工作。

6、市统计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须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

遇重大紧急事项来不及集体研究的,由局长临机处理;须报告市委、市政府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通报。

7、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做好工作,属于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各负其责,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项,应随时向局长报告;涉及政策性或其它有分歧的问题,要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8、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密()切协作,遇事多商量,相互沟通。

涉及跨科室工作,要主动相互协商,重大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领导协调。

9、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调动科、室、队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加强对分管科、室、队人员的管
理,规范其行政行为。

要带头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10、市统计局实行分层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

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队工作,接受分管负责人的领导,同时,要加强协作与配合。

三、学习制度
11、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互学相结合。

学习时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写好心得体会。

1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宪法与法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先进性教育学习;省、市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统计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业务知识及其它文化科学知识。

13、每年进行一次业务集训,由各业务科室队负责人讲解统计业务;定期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到市统计局开展专题讲座;经常组织学习经验总结、交流活动。

14、按要求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点名调训、公务员培训和中央党校远程教学学习。

15、把个人休年假与考察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结合起来,在休息、休闲中学习。

四、党建制度
16、利用党课或其它形式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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