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规范规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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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药店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以支持企业决策和生产管理工作,订立本《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店的管理需求,旨在建立健全的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药品销售统计、库存统计、财务统计、人员统计等各项统计工作。

三、统计信息手记1.药店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定时、按要求向统计信息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数据和报表,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准确。

2.统计信息手记应依据实际业务情况,结合现有数据平台和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销售系统、库存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确保信息取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统计信息应包含必需的基本信息、数量和金额等关键指标,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可比性。

四、统计信息分析与报告1.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应依据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加工,形成认真的统计分析报告。

2.统计分析报告应包含药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财务情形、人员统计等紧要信息,并依据需要供应趋势分析、比较分析和猜测分析等。

3.统计分析报告应定期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以支持决策和生产管理工作。

五、统计信息保密1.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严守统计信息的保密要求,不得将统计数据泄露给未授权人员或机构。

2.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应订立合理的信息安全措施,保障统计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离职或调岗时,应交接相关的统计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统计信息的安全。

六、统计信息质量管理1.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统计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应对手记到的数据进行核实和校验,矫正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全都之处。

3.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和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统计数据进行整改和完善。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数据、窜改统计数据或有意供应虚假统计数据的,将依照企业相关制度进行纪律处理,直至法律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内予以相应的处分。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规范统计管理工作,特制订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管理和发展服务。

一、统计报表上报制度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2、对收集来的原始数据资料、报表应严格检查审核,科学整理,正确计算,保证数字准确可靠。

二、统计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表、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

2、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

三、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1、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2、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3、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
资料私自外借。

四、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
1、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公司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2、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努力钻研统计业务,提高统计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的效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订立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部门、员工以及相关合作单位。

第三条【定义】1.统计与信息管理:指医院对医疗、医保、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的工作。

2.统计数据:指医院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数据资料。

3.信息管理:指医院对统计数据进行存储、加工和传递的活动。

第四条【原则】1.真实准确:统计数据应真实准确,禁止虚假填报和窜改数据。

2.及时完整:统计数据应及时收集、整理、报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3.保密安全:统计数据和信息管理应保守秘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管理规范:统计与信息管理应依照制度规范进行,做到有章可循。

第五条【责任主体】1.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医院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数据收集】1.全部部门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依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确收集和记录所属业务领域的数据。

2.部门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收集和记录,并及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收集应包含医疗、医保、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数据,并依照各自的工作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七条【数据整理】1.部门负责人要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核对、比对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整理后的数据应依照医院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汇总和报送。

3.数据整理过程中,发现错误或疑点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并进行记录。

第八条【数据报送】1.各部门负责人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经过整理的数据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2.数据报送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附上认真的数据报表和相关说明。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九条【数据存储】1.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维护医院的数据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和完整。

乡镇统计规范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规范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二、任务与职责1. 统计局:负责乡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负责乡镇级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和上报工作。

指导各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2. 相关部门:配合统计局开展统计工作,配合统计局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

三、统计调查1. 统计调查内容:乡镇统计调查内容包括人口、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2. 调查对象:乡镇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体两大类。

单位调查主要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组织单位,个体调查主要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服务业等个人。

3. 调查程序:统计调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调查实施、数据整理和研究分析等环节,统计局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项工作。

四、数据报送1. 数据报送内容:乡镇统计数据报送内容包括年度统计数据、季度统计数据等不同频率的数据报送。

2. 报送时限:乡镇统计数据报送时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报送形式:乡镇统计数据的报送形式可以采用纸质报送或者电子报送,要求真实准确。

五、数据保密1. 统计数据的保密责任: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要严格保守统计数据的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相关数据信息。

2. 数据保密措施: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密意识培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六、统计工作质量检查1. 数据核实:统计局要定期对乡镇统计数据进行核实,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2. 统计质量检查:统计局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机制,对统计数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七、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统计规范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统计局要依法进行处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违规行为查处:对于造假、篡改、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统计局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涉及统计信息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存储、使用和保密等工作,确保统计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统计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统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制定统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三)组织培训统计工作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四)对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信息质量;(五)建立健全统计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安全。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如下:(一)按照统计信息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信息;(二)参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三)对统计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四)配合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开展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统计信息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统计信息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统计信息应全面反映本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二)准确性:收集统计信息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及时性:收集统计信息应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四)合法性:收集统计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统计信息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整理统计信息应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要求进行;(二)一致性:整理统计信息应保持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的一致性;(三)可比性:整理统计信息应保证数据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可比性。

第四章统计信息分析与报告第八条统计信息分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分析统计信息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臆断;(二)针对性:分析统计信息应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三)实用性:分析统计信息应具有实用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发布和利用,保证统计工作的质量和统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此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类统计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统计、人员统计、财务统计等。

三、制度要求3.1 统计信息的收集1.统计信息的收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捏造、篡改、隐瞒和故意误导。

2.对于有争议的统计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布。

3.2 统计信息的整理1.统计信息的整理应当依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2.统计信息的整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严禁出现数据造假、伪造情况。

3.3 统计信息的存储1.统计信息的存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2.对于重要的统计信息,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备份,以避免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3.4 统计信息的发布1.统计信息的发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统计信息的发布应当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和特点,选用合适的发布方式和渠道。

3.5 统计信息的利用1.统计信息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用于非法活动和非法用途。

2.统计信息的利用应当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防护。

四、统计信息管理责任制1.公司负责人应当履行对统计信息管理的领导职责,制定实施本制度的具体方案,并对统计信息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

2.统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和熟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信息的泄露和安全负责。

3.其他公司人员应当遵守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捏造、篡改、隐瞒和故意误导统计信息,并对该信息保密。

五、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由公司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并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正式实施。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统计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成为现代化统计工作的必要条件。

为了规范统计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制定本制度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和借鉴。

1.2 目的和意义制定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统计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过程,提高统计信息化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统计信息化建设2.1 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科学化。

2.2 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包括硬件设施建设、软件系统开发、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

2.3 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流程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流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实施、测试验收和运维等阶段。

2.4 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与义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由统计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或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统计信息化管理3.1 统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统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是对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全面管理,确保统计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统计信息化管理的原则统计信息化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实用、安全的原则。

3.3 统计信息化管理的内容统计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项目管理、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3.4 统计信息化管理的流程统计信息化管理的流程包括规划编制、实施监控、评估改进等阶段。

3.5 统计信息化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统计信息化管理由统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或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

第四章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绩效评价4.1 绩效评价的目标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是评估统计信息化工作的成果和效果,为提高统计信息化工作提供指导。

4.2 绩效评价的内容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和效益评价等方面。

4.3 绩效评价的方法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法。

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统计管理制度2为转变机关作风,切实加强会议费管理,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市直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办发〔20xx〕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费管理原则精简会议,缩短会期,减少会议人员,节约经费,提高办事效率。

二、会议报批手续各科室、队、中心要科学安排会议,尽力精减会议,常规性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一般性工作,可以通过内部信息网或电话、文件等形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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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质量规范与管理制度
各系统、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实施宏观调控、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产业政策,提供翔实可靠的数据资料,根据集团规定对相关业务部门生产完成情况的日报、周报、月报分门别类进行编制上报,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内部统计报表
1、日报
(1)各系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确定本部门统计员,并由计划统计监督部综合统计员进行培训,掌握报表相关知识,并熟练运用,不得随意更换统计员,如工作调动需调换统计员,需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方可调换。

(2)各系统、部门统计员必须按当天完成的材料采购、投入生产、销售库存、施工进度计划情况如实填制日报表,经各系统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于每日(根据集团下发各季节作息时间表)下午下班前一个半小时准时上报集团监察部;
2、周报
(1)工程管理系统施工技术管理部统计员与开发工程统计员必须按每周制定的工程各分部分项进度指标控制情况,如实填报各重点项目工程每周落实完成情况、各工种人员及材料进场周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周六(日报要求上报时间)上报集团监察部;
(2)相关产业单位、部门及各公司统计员按每日业务汇总周业务生产完成、销售情况如实填制周报表,经各系统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于每周五(日报要求上报时间)上报集团监察部;
3、月报
(1)项目部必须将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及时计算汇总,并于每月的25日前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施工技术管理部;
(2)工程管理系统施工技术管理部于每月25至30日到施工现场核实施工进度及完成情况,并会同开发核算部、工程造价部商讨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施工产值;
(3)各系统、部门及集团所属单位、分公司必须于每月30日(日报要求上报时间)按每周业务完成情况汇总每月发生的投入、产出、
销售等一切业务,数据要前后呼应,上下衔接,如实填制月报表上报集团监察部;
(4)集团综合统计员审查集团一切业务往来数据,分类审核、整理汇总并对各相关业务部门日报、周报表传送到OA软件便于领导阶段性查阅、决策与宏观分析。

二、外部统计报表
1、集团综合统计员做好集团一切经济往来数据资料的调研、审核、整理汇总、编制上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

2、根据领导决策、分析及月度汇总好的集团所发生的一切数据往来,提取所需数据资料做好建筑业生产完成情况、经营情况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调研、测算,分析并整理上报县、市、省建设局、统计局、开发办各业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统计局、建设部网上直报工作;
3、根据调查与领导分析决策好的宏观调控及集团财务总部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填制好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完成情况及经营情况所需数据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并及时上报县、市统计局、开发办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
4、根据集团建筑业生产报表和领导决策分析,填制好外出施工及劳务输出情况的月报、半年报、年报,并及时上报县、市建设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建设部网上直报工作;
5、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动工资、人员变动数据及领导决策填制好民营企业单位的劳动情况和劳动工资情况的季报、年报,及时上报县、市统计局及网上直报工作;
6、根据集团工程造价部、开发核算部提供的部分工程预算资料,填制好材料、机械设备、人工费指数的季报、年报,及时上报县、市统计局和城调队;
7、根据开发售楼管理部提供的房屋销售情况、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情况有关资料,填制好开发企业施工、销售、空置、投资、资金和土地、3000家网上直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屋销售、空置及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及时上报县、市统计局和农调队及国家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
8、根据砼公司提供的投入产出,销售情况有关数据,填制好砼公司生产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的季报年报及时上报统计局及网上直报工作;
9、所有对外统计报表报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10、所有统计报表于每月整理存档并于年底分类整理转集团档案室永久存档。

三、统计报表要求
1、各系统部门、单位的统计报表要在规定的时间、日期,通过互联网、OA软件报监察部,不按时间、日期报表者,一次扣系统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统计员月考核分1分,不报者一次扣2分。

2、项目公司或项目部不按时间和日期报表者,一次罚款100 元,不报者,一次罚款200元,可叠加。

3、统计数据要求及时、准确,如发现或检查出弄虚作假,一次扣系统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统计员月考核分2分,项目部一次罚款200元。

四、统计报表监督审查
计划统计监督部与审计部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抽查、盘点、核实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日报、周报、月报投入、生产、销售及库存等一切业务完成指标,如发现、查出有漏报、虚报、瞒报、账实不符等现象,一次扣系统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统计员月考核分2分,对查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附:各部门内统报表种类及统计员名单
XXX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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