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重申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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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

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

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进行简要介绍和概述。

以下是一个概述部分的示例内容:概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是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而制定的处理准则。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民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并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者可能出现违规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夸大设备性能等,严重干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正常运行。

为了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处理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追究责任。

这些处理原则不仅有助于保障申请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首先,我们将对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详细说明,从而明确何为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

其次,我们将探讨违规行为带来的影响和问题,以便更好地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最后,我们将强调处理原则的重要性,并具体阐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的内容,希冀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原则,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只有建立起严明的处理机制,才能有效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地和执行,确保国家农业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接下来的章节将进一步阐述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以及其带来的影响和问题。

文章结构的设计对于一篇长文至关重要,它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导航,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文章的内容。

以下是本文的文章结构设计: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引言: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目的,概述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性以及投档违规行为所引发的问题。

2. 正文:本部分将重点讨论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以及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引发的影响和问题。

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核实、结算、兑付有关程序规定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核实、结算、兑付有关程序规定的通知

1 补贴对象凭县 ( ) . 市 农机局签 发的《 确认书》
自主购 机 。原 则 上购 机 应在 签 发 之 日起 3 0日内完
成。

补贴计划下达进度及申请人的情况 ,按计划下达当 月分 批接 受 和上报 有关 申请材 料 。
二 受理 确 认 1 . 受理 申报 材料 。乡镇人 民政 府 、 林牧 场应 安 农 排农 机 站或专 门丁作班 子 ( 员 ) 人 负责受 理上 报 的 申
自治 区农机购 置补贴 申请 确认及核实结算程序规定 ( 试行 )

提 出 申请
1申请 人 应 具 备 的 资格 : 籍 在本 县 ( ) 区 . 户 市 辖
( )申请人 填 写 由县 ( ) 机 局 制发 的《 机 2 市 农 农
内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服务的农牧民个人 、
地 方农 林牧 场 农工 和经 注册 直接 从事农 林 牧渔业 生 产 服 务 的经 营组织 。 2申请程 序 . ( ) 委 会 ( 部 ) 以公 告 等 方 式 告 知农 户 , 1村 场 应 及 时接受 本 村 ( ) 辖 范围 内所有 申请 人 的 申请 。 场 管

今 年 要继 续 抓好 补 贴 监管 工 作 , 地 、 、 要 各 州 市 加强 对 补贴实 施情 况 的督导 检查 ,组织 县 ( )乡 市 、
严 格 落 实 责 任
( ) 镇 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 严查补贴程序
违规 、 取补 贴资金 、 收费 等违规 行为 。要 与财政 套 乱
3补贴 对 象购 机后 , . 乡镇 人 民政 府 、 林牧 场 应 农
报材料 , 并认真比照当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 , 采 取有效手段对申请人资格 、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村农机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农田的作业质量,农业部决定在2024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潜在需求,我将介绍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1.提高农村农机化水平:通过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民购买新型农机具,更新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2.提升农田作业质量:鼓励农民购买具备先进技术和操作简便的农机设备,提高农田作业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农业产出。

3.促进农机产业发展:通过补贴政策,推动农机市场需求,刺激农机生产和销售,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户必须持有合法的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且农机设备将用于农业生产。

三、补贴内容1.农机购置补贴:对购买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新型农机设备的农户,按设备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购置价格的50%。

2.农田作业补贴:对通过购买新型农机设备进行农田作业的农户,按照每公顷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技术标准购买农机设备的农户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具体的技术标准由农业部根据不同农机类别制定,包括机械性能、节能性、环保性、作业效果等。

五、监督管理1.审核认定:地方农业部门负责严格审核农户购机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农户需提供购机合同、农机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金管理:地方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款的拨付和管理,确保补贴款按时发放到位。

同时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六、实施步骤1.资金筹备: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备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性。

2.收集信息:农业部门要掌握当地农机购置现状、潜在需求等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宣传推广: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政策内容和购机补贴的具体细则,提高农民的知晓度和申请积极性。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背景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农民更好的发展农机化和现代化农业而出台的。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由国家指定农业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的财政资金。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的使用,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政策目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财务管理,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开、规范和透明,能更好地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与农民收入增加做出贡献。

资金管理方式1.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农民购置符合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认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在确认补贴对象时,要严格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确认,并实行动态调整,使每年的资金得以充分利用。

2.资金拨付:所有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都必须按程序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资金将及时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3.资金使用监督:基于政府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及时公开和公布政策和标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农民、村委会、企业、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4.资金使用审计:对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活动实行审计。

审计结果将向自治区农业厅、县政府及村委会负责人报告,并公开报告结果。

拨付及支付清算的准则1.拨付准则: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自治区农业厅按照程序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农行账户。

资金按比例分配至每个乡村通,由乡村通代表乡村(或者村)委员会进行具体的托管和管理。

2.支付清算准则:乡村(或者村)委员会对农民购置农机的发票进行核对,并在条件具备时,进行一定的奖励。

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在具备要求后,直接在农行指定账户内,进行清算。

结论综上所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的管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并及时的支持农民购置农机,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关于办理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的几点建议

关于办理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的几点建议

填写《 购置 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保证 书》 , 承诺不与生产 商或经销商套购取利 、 异地购机 ,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
( 详见附表 ) 2 . 5 登陆补贴系统 , 录入补贴信息。
农户可凭购机发票 、 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行驶证办
理, 不 需村 乡证 明。
3 . 6 省市审核无误后 ,网上批复 ,并据实按县拨 款, 县财政局根据农牧局提供的补贴名册和资金额度 将款拨至乡镇 , 由乡镇据实补贴到户 。
3 . 1 农 民全 款购 机 。
3 . 2 农 民户 口所在村委会进行购机核实后 出具村 委会证 明 , 证明中明确写有机械所有人姓名 、 身份证 号、 所购机具型号 、 数量 、 价格 、 购机发票号码等信息。
3 . 3农户 凭 购机 发票 、村 委会 证 明和本 人 身 份证
的提高 、 农产 品附加值 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 增强 了农 民靠农机致富的能力 。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 办
进行监管 。
4 . 1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者购机补贴优先 。机主将 老旧农机交售给农机指定 回收单位 , 到农机安全监理 机构注销农机牌证 ,向县农牧局提 出换购新机 申请 的, 购买新机优先补贴 。
4 . 2 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优先 。合作社凭工
2 0 1 年第 1 期 “ 轰批 7 3
上报。 3 . 5申报 轮式 拖拉 机或 收 割机 等动 力机 械 补贴 的
2 . 1 村 民开具村乡证明信 ,信中注明购买机具类
型 和台数 。
2 . 2 提供有效 的二代身份证 , 正反面复印 , 本人在 复印件上签注“ 与原件一致 ” 字样 , 并按手印 , 证 明是 本人身份证 , 不是借用 、 冒用他人身份证 。 2 . 3 现场照相 , 电脑 留存并上传补贴系统 。 Z 4 工作人员讲解补贴政策 , 解答技术问题 , 农户

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模板】

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模板】

附件: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经营市场秩序,规范补贴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违规处理行为,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补贴产品,是指纳入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农机产品。

本规定所称补贴产品违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指补贴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以下简称农机企业)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适用于在调查发现、上级转办、举报投诉等过程中收集的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

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处理违规农机企业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违规行为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以违规行为发生地处理为主,实行部门负责制。

第二章违规类型第五条违规行为分为: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三种类型。

第六条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

包括下列情形:(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享受补贴产品的种类、名称型号、制造商、配置参数及补贴额等相关内容;(二)补贴产品销售记录等资料不健全;(三)补贴产品信息不齐全、铭牌标识不规范等影响购机者申办补贴;(四)因履行承诺事项不完全等,给补贴政策带来较轻危害的其它违规行为。

第七条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

包括下列情形:(一)销售的补贴产品与推广鉴定参数配置不符;(二)未报告补贴产品补贴额过高、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事项;(三)未执行补贴产品退货相关规定;(四)因违背承诺事项,给补贴政策带来较大危害的其它违规行为。

第八条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

包括下列情形:(一)采取未购买报补贴、重复补贴等手段虚假申报,或组织、参与倒卖已享受过补贴的机具,骗取补贴资金;(二)伪造、篡改、冒用补贴产品铭牌、合格证、鉴定信息等;(三)不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不接受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四)其它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9.26•【字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十四号]•【施行日期】1997.09.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997年9月26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构科研、生产、鉴定、销售、推广、使用、维修和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方便生产、提高效率、确保安全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提高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省内外一切组织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伙、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投资方式,在本省从事农业机械的科研、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农业机械化事业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扶持农业机械的科研、生产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业机械化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和监督工作。

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

工商、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二)制订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总站、中心)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财政部负责预算资金落实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机具招标、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在申请人多于当年能够享受补贴的人数时,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

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身上,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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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重申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纪律的通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陕农机办[2013]4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6.03
【实施日期】2013.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重申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纪律的通知
(陕农机办[2013]42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各有关生产、经销企业: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农机部门、经销企业能按照方案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快速推进。

但仍有少数经销企业存在虚假宣传、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销售、减少配置销售,提前违规销售又加收开票税费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给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机补工作管理,确保新方案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就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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