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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官方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日期:[日期]时间:[时间]地点:[地点]参与人员:律师 [律师姓名] 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 见证人[见证人姓名(如有)]1. 背景在上述日期和时间,律师[律师姓名]与当事人[当事人姓名]进行了一次正式的律师会见。
本笔录旨在记录会见的过程以及会见期间的重要事项。
2. 会见过程律师会见在上述地点准时开始。
双方握手并互相问候后,律师提醒当事人会见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双方确认理解并同意遵守会见的规定和程序。
2.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会见期间向律师提供了以下陈述:[这里记录当事人陈述的具体内容]2.2 律师咨询和建议律师向当事人提供了以下咨询和建议:•[具体咨询和建议一]•[具体咨询和建议二]•[具体咨询和建议三]•…3. 重要事项记录在会见过程中,以下为会见期间涉及的重要事项:3.1 文件提供律师 [律师姓名] 提供了以下文件给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文件一]•[文件二]•[文件三]•…当事人确认已收到并仔细研究了这些文件,并询问了与文件相关的问题。
3.2 见证人的陈述[见证人姓名]在会见现场提供了以下陈述:[见证人姓名]表示,他/她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目击了与当事人案件相关的事实,并提供了详细的陈述。
3.3 其他事项在会见期间,讨论了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事项一]•[其他事项二]•[其他事项三]•…4. 结束会见的大致内容和细节在本笔录中得到了详细记录。
双方确认议程完成后,律师和当事人再次握手并结束了会见。
此笔录将作为进一步工作和后续程序的基础。
5.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本次律师会见的笔录。
备注:1. 如有需要,可以在本文档上方添加其他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当事人联系方式等。
2. 本笔录经律师和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即为认可。
律师会见笔录模板[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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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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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律师会见笔录 官方版

律师会见笔录官方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律师看守所会见笔录完整版

律师看守所会见笔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会见笔录会见时间:会见地点:被会见人:第次会见会见律师:律师事务律师记录人:律师事务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如果同意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答: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有无曾用名:性别:民族:党派,文化程度,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出生年月日,是按公历算还是农历算(未成年还是老年人,是否年满75周岁):职业: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精神病史,女性是否怀孕。
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如果有犯罪前科,那么被刑事处罚的罪名是什么,刑期有多久。
是不是累犯,再犯。
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答: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1、陈述一下案情的经过,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做有罪的陈述或无罪的辩解,如果你无法确定,可以客观陈述事实。
2、在会见你之前,侦查机关来提审过你几次,你是怎么回答的,可以将讯问笔录的大致案情告诉我一下吗?3、你知道承担案件的具体侦查机关和办案人员的名称和姓名吗?4、以上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与你向侦查机关所作的供述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体现在哪些方面5、关于基本案情你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6、公安机关给你做的笔录你是否都认真看过,校对过笔录记载的内容与你说的是否一致每页笔录你有无签名捺印答: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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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答: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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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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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
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三)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2、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3、侦查人员对你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根据案件事实你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也可以作出无罪的辩解。
4、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讯问笔录你有权进行核对,若你没有阅读能力的,应要求侦查人员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在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5、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您告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自行的辩护权和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7、申诉权和控告权。
(四)、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以及办案期间的相关规定。
九、是否有问题向律师咨询?
答:
十、你的家属非常关心你,让我们问候你,在看守所里面情况怎么样?
答:
以上笔录请阅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请提出补充或者修改,如果确认无误请在笔录上签名。
被会见人阅读意见:
被会见人签名:
年_ 月日
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