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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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日期:[日期]时间:[时间]地点:[地点]参与人员:律师 [律师姓名] 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 见证人[见证人姓名(如有)]1. 背景在上述日期和时间,律师[律师姓名]与当事人[当事人姓名]进行了一次正式的律师会见。

本笔录旨在记录会见的过程以及会见期间的重要事项。

2. 会见过程律师会见在上述地点准时开始。

双方握手并互相问候后,律师提醒当事人会见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双方确认理解并同意遵守会见的规定和程序。

2.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会见期间向律师提供了以下陈述:[这里记录当事人陈述的具体内容]2.2 律师咨询和建议律师向当事人提供了以下咨询和建议:•[具体咨询和建议一]•[具体咨询和建议二]•[具体咨询和建议三]•…3. 重要事项记录在会见过程中,以下为会见期间涉及的重要事项:3.1 文件提供律师 [律师姓名] 提供了以下文件给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文件一]•[文件二]•[文件三]•…当事人确认已收到并仔细研究了这些文件,并询问了与文件相关的问题。

3.2 见证人的陈述[见证人姓名]在会见现场提供了以下陈述:[见证人姓名]表示,他/她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目击了与当事人案件相关的事实,并提供了详细的陈述。

3.3 其他事项在会见期间,讨论了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事项一]•[其他事项二]•[其他事项三]•…4. 结束会见的大致内容和细节在本笔录中得到了详细记录。

双方确认议程完成后,律师和当事人再次握手并结束了会见。

此笔录将作为进一步工作和后续程序的基础。

5.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本次律师会见的笔录。

备注:1. 如有需要,可以在本文档上方添加其他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当事人联系方式等。

2. 本笔录经律师和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即为认可。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委托会见笔录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委托会见笔录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委托会见笔录
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至XX时XX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
会见人:XXX律师
记录人:XXX律师助理
被会见人:张XX(原告)
问:你好,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受XX的委托,由我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你是否同意由我担任你的代理律师?
答:我同意。

问:请核实你的身份信息。

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是什么?
答:我叫张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问:我将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策略分析、法律程序指导等方面。

你是否清楚?
答:我清楚了。

问:你因什么纠纷提起诉讼?该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是什么?
答:我与李XX因借款纠纷提起诉讼。

XXXX年XX月,李XX向我借款X万元,约定X个月后归还。

但至今未还。

问:你是否有证据支持你的诉求?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答:我有借条和转账记录。

问:关于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你是否了解?
答:我了解一些,但希望律师能为我详细解释。

问:律师会根据案情和证据情况为你制定诉讼策略。

你需要配合律师的指导,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你明白吗?
答:我明白了。

问:本案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对方提出抗辩、法院判决不利的可能。

你愿意承担这些风险吗?
答:我愿意承担风险。

以上为本次会见的主要内容,记录完毕。

请被会见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补充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律师会见笔录模板(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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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会见笔录

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会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会见地点:案件阶段:会见人:记录人:被会见人:笔录内容:问:我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梁亚律师(出示律师证),受你的亲属的委托并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你涉嫌案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今天我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你进行侦查阶段第次会见。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你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业务活动主要是:1、向公安机关了解你涉嫌的罪名;2、向你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3、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4、为你申请取保候审。

答:问:简单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答: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但是拘留之后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因此实际拘留的期限是37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但涉及特殊案件(如受贿)最长可达到7个月。

此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半月,若检察院认为需要,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应在1个月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检察院用尽退回补充侦查权力,则案件从第一次移送检察院起算,到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审理,其间最长有6个半月。

其后法院审理案件区分不同情况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律师会见笔录模板(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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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会见笔录第次会见时间:会见地点: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场侦查人员:侦查人员工作单位:被会见人: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答: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答: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答: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答: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曹远泽律师·庭前会议前的会见笔录

曹远泽律师·庭前会议前的会见笔录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涉嫌罪一案律师会见笔录(第次)(注:庭前会议前的会见)【】第号时间:年月日(星期)午时分至时分地点: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会见律师:曹远泽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会见人:记录人:曹远泽律师:,你好。

我是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曹远泽律师,为你涉嫌罪一案提供辩护,今天我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你进行第次会见。

请你如实陈述,不能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否则我们有权拒绝为你辩护,你听清了吗?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第一部分告知庭前会议程序及被告人注意事项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二部分对是否需提出管辖权异议及相应证据依据、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三部分对是否申请回避及回避证据、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 律师:答:律师:答:第四部分对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及相关证据、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五部分对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以及非法证据目录,含名称、来源、证明内容,排除非法证据线索等的核实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 律师:答:第六部分对需当庭出示的证据及目录(拟提交法庭的新证据目录,含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进行核实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七部分对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及相应证据依据、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第八部分对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及申请调查法律文书等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九部分对是否申请向证人或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及申请调查法律文书等进行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所Ministerial-level Civilized Law Firm National Excellent Law Firm第十部分对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及证明内容等进行核实确认、签字律师:答:律师:答:律师:答:第十一部分对被告人赔偿意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事实及赔偿收据、谅解书进行核实确认。

律师会见笔录范本

律师会见笔录范本

答:
问:就你涉嫌的罪名,律师向你解释法律如下:
你是否清楚了?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等权利。

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向办案单位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有出庭辩护等权利,你是否清楚?你对律师有什么要求?或者希望律师为你提供什么帮助?
答: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
问:以上情况是否属实?若属实请核对笔录后签字。

答:
被会见人(签字)
年月日。

律师会见被告人笔录(样式)

律师会见被告人笔录(样式)

会见笔录(审判阶段第一次会见)会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会见地点:会见律师:记录人:被会见人:一、确立委托关系您是吗?我们是XX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接受XX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您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出示指派函),您是否同意?如同意,请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出示委托书)答:二、核实身份信息请陈述您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出生年月是按公历还是农历计算?注意计算未满12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和已满75周岁的人)答:三、了解案件事实、核实证据1、您是否收到起诉书?什么时间收到的?答:2、您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何意见?(如您认为起诉书指控罪名、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请把案件经过向我们陈述。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做有罪的供述或无罪的辩解)答:(如有补充,见补充页)3、现向您解释公诉机关所指控罪名的犯罪构成及量刑的相关规定。

您听清了没有?(具体详见附件)答:4、现在您认为您的行为是否构成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如果您认为不构成起诉书指控罪名,您还有什么证据或线索能证明?答:5、您对本案证据还有什么质证意见?对庭审辩护有何意见?答:四、了解量刑情节1、[认罪认罚审查]侦查人员、公诉人是否告知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您是否清楚认罪认罚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您是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量刑是多少?在哪个机关、什么地方签的?是否自愿?当时有律师在场吗?您自愿选择的诉讼程序(速裁、简易、普通)?您现在自愿认罪认罚吗?(注意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答:2、您是主动投案还是被抓获的?什么时间、地点?[自首或坦白情节审查]有无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等立功情节?[讲解立功]答:3、在会见您之前,侦查人员共讯问过您几次?每次讯问都作笔录了吗?分别在什么地方?都有同步录音录像吗?这几次供述一致吗?侦查人员记载的笔录与您供述一致吗?答:4、侦查人员在讯问您的时候是否有违法行为(刑讯逼供,冻饿晒烤,疲劳审,威胁引诱,先期非法拘禁等)?如存在,有无向管教、驻所检察官反映过?有无伤痕?答:5、检察官提讯过您几次,您的陈述与侦查人员讯问是否一致?答:6、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什么病史(包括精神病史)?是否怀孕(问女性当事人)?答:7、您是否为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什么党派或社团组织?答:8、您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什么时间?哪个机关?罪名是什么?刑期多长?释放时间?服刑地点?(前科劣迹)答:9、您是否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是否愿意退赃或赔偿?如果现在愿意,具体数额?(无赔偿问题可略过)答:五、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庭审程序(见附件)以上内容您清楚明白了吗?答:六、人性关怀1、吃饭如何?衣服够穿吗?需要上账吗?答:2、在几号监室?有几个人?如受人欺负及时向管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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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三)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2、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3、侦查人员对你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根据案件事实你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也可以作出无罪的辩解。

4、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讯问笔录你有权进行核对,若你没有阅读能力的,应要求侦查人员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在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5、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您告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自行的辩护权和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7、申诉权和控告权。

(四)、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以及办案期间的相关规定。

九、是否有问题向律师咨询
答:
十、你的家属非常关心你,让我们问候你,在看守所里面情况怎么样
答:
以上笔录请阅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请提出补充或者修改,如果确认无误请在笔录上签名。

被会见人阅读意见:
被会见人签名:
年_ 月日
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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