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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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作附件(七)。

2018年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备案表 年月日

2018年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备案表 年月日
2018年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备案表年月日
学校名称
审批机关
巢湖市人局(盖章)
校址



社会组织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个人姓名
出资方式
□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其他
出资
数额
出资人是否要求
合理回报
□是□否
批准筹设日期
批准设立日期
批准设立文号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学校及其章程
公告方式和时间
办学类型
民办职业培训
培训专业
培训层次
校长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或职业资格
从事教育培
训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或职业资格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理事或董事姓名
注:1、本表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按要求报送;2、除划“/”的栏目,表内的其他栏目不得缺项;3、本表上报一式三份,编号后省、市、县(区)各留存一份。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设立申请表
举办者(社会组织)盖章:
举办者(个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请逐页填写本表所列栏目,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

二、拟办学校名称使用“xx(行政区域名称)+xx(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由举办者按此格式提出,审批机关核准。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如有不适用栏目,请在该栏目内填写“不适用”或“无”。

四、申请联合办学的,每个申请单位(申请人)都必须填写举办者情况页。

一、举办者(社会组织)及办学投入
说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无需填写此页
—1 —
二、举办者(个人)及办学投入
说明: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无需填写此页
—2 —
三、申请办学内容和决策机构
—3 —
—4 —
四、教职工人员
(一)管理人员
—5 —
—6 —
五、设备清单
—7 —
六、举办者意见
七、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意见
八、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8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单位(鉴定机构)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设立申请表
举办者(社会组织)盖章:
举办者(个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请逐页填写本表所列栏目,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

二、拟办学校名称使用“xx(行政区域名称)+xx(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由举办者按此格式提出,审批机关核准。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如有不适用栏目,请在该栏目内填写“不适用”或“无”。

四、申请联合办学的,每个申请单位(申请人)都必须填写举办者情况页。

—1 —
一、举办者(社会组织)及办学投入
说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无需填写此页
—2 —
二、举办者(个人)及办学投入
说明: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无需填写此页
—3 —
三、申请办学内容和决策机构
—4 —
—5 —
四、教职工人员
(一)管理人员
—6 —
(二)授课教师
—7 —
五、设备清单
— 8 —
六、举办者意见
七、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意见
— 9 —
八、办学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初审意见
— 10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培训中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培训中心)

民办职业培训单位设立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培训中心
申请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填表说明
1. 申请单位(个人)填写前,应认真阅读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对照规定的认定标准填写本表。

2. 个人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单位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不填写;
3. 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4. 报送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及所选用的教材;
5. 本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机关各一份。

合肥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合肥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序号 市、县
37 38 长丰县 长丰县
教育机构名称
合肥神行太保职业技术学 校 合肥科工职业学校
办学类型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举办者
盛吉琛 张德浩
法人代表 负责人
盛吉琛 张德浩 盛吉琛 张德浩
审批机关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教育局
批准文号
合教社[2002]45号 教职[2007]252号
许可证编号
3401213070004 3401013070183
教育机构名称
合肥兴华职业技术学校 安徽合肥当代职业学校 安徽星火职业技术学校 安徽红十字会中等卫生职 业学校 合肥安轻职业学校 合肥白厦职业学校 合肥金城职业学校 安徽合肥信息技术学校 安徽中华职业学校 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 合肥精华职业技术学校 安徽商旅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类型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教育机构名称
安徽新科技职业学校 安徽合肥华典职业学校 安徽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 学校 安徽明珠成人中专学校 合肥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合肥求实职业学校 合肥飞跃职业技术学校 合肥腾飞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类型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中专
许可证编号
3401013060029 3401013080189 3401013060037 3401013060030 3401013080190 3401013080193 3401013060024 3401013060001 3401013060152 3401013080192 3401013060003 3401013060027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作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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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预核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自预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举办者未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的,已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核准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1式2份,经核准机关盖章后核准机关留存1份,返还举办者1份。2.编号由核准机关编制,共7位数字,由“年份”(4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
包河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
编号:
举办者名称或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或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核准校名
备选名称一
备选名称二
举办者盖章或签名
2015年8月24日
核准意见
经审查,预核准举办者使用“”名称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可以凭本预核准表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到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但不得开展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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