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着装和规范精编版
师生校服管理制度范文

师生校服管理制度范文师生校服管理制度一、总则校服是学校的象征,是学生的文化载体,是维护学校形象统一、塑造学校良好学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师生的着装行为,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校服的种类和标准1. 教师校服教师校服是学校工作人员的着装标准,包括男教师校服和女教师校服。
男教师校服为深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领带和黑色皮鞋;女教师校服为黑色套装或衬衫搭配黑色裙子、黑色高跟鞋。
2. 学生校服学生校服根据学生的年级和性别划分不同款式。
其中,小学生校服为领有学校标识的校服衬衫与黑色、蓝色或白色短裤搭配;初中生校服为领有学校标识的校服衬衫与黑色、灰色或白色长裤搭配;高中生校服为领有学校标识的校服衬衫与黑色或灰色长裤搭配。
三、常规穿着规范1. 教师着装规范教师应着装整洁、得体,严禁穿着休闲服装、过于个性化的服饰。
2. 学生着装规范(1)学生校服为必须的穿着,严禁穿着私服或随意更换校服。
(2)学生校服应整洁干净,禁止穿着过于暴露、过于破旧的服装。
(3)学生不得佩戴过于华丽、夸张或有宗教、政治色彩的饰品。
(4)学生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不得出现头发油腻、未修整的胡须等情况。
四、特殊活动着装规定特殊活动包括学校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文艺晚会等。
在这些活动中,教职工和学生应按照组织方的要求着装。
1. 开学典礼教职工应着装整齐,衣着得体,展现良好的形象;学生应着校服出席,校服上整洁,注意仪态。
2. 毕业典礼毕业生应着校服出席,注意校服整洁,庄重仪态。
3. 运动会教师应穿着轻便舒适的运动服装,学生应着戴校服上的体育服装。
4. 文艺晚会教职工应穿着正式晚会服装,学生可穿着合适的休闲装。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1. 教师不按照规定着装的,由学校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相应的处理。
2. 学生不按照规定着装的,由班主任或教导主任责令更换校服或整理着装,情节严重的,报告给年级或学校进行处理。
学校师生统一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师生着装,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增强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师生统一着装应遵循美观大方、方便实用、符合学校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教师着装:1. 男性教师:着深色西装,配深色领带,衬衫整洁,皮鞋光亮;2. 女性教师:着深色西装裙或西装裤,配深色领带或丝巾,衬衫整洁,皮鞋光亮;3. 教师在校内活动时,应佩戴校徽,保持仪表端庄。
第五条学生着装:1. 男生:着校服衬衫,配校服裤子,佩戴校徽;2. 女生:着校服衬衫,配校服裙子或裤子,佩戴校徽;3. 学生在校内活动时,应保持校服整洁,不得擅自改动校服样式。
第六条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着装:1. 着深色工作服,配工作鞋;2. 保持仪表端庄,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适宜的工作服。
第三章着装检查与奖惩第七条学校成立着装检查小组,负责对师生着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的师生,着装检查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改正。
第九条对在着装方面表现突出的师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师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学籍。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我校师生的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我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师生着装和规范

师生着装和标准仪容仪表为进一步统一师生着装和标准仪容仪表,教育引导全区广阔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优化育人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中小学生守那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学校师生着装及仪容仪表必须到达以下要求:〔一〕着装要求1、教师着装。
教师在校工作期间, 教师不得穿着奇装异服进入校园,女教师穿着以得体为宜,衣着不得露胸、漏脐、露背,不得穿吊带、超短裙、薄弱透明的紧身衣;在举行重大节日、纪念日等重要活动时,服装要得体、端庄,不允许穿戴带有宗教色彩的服装,不得佩戴头巾。
服装的颜色、款式要符合年龄特点,搭配和谐,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场合把握好分寸。
2、学生着装。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穿戴带有宗教色彩服饰;校服穿着应干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不得随意修改校服样式,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穿鞋。
〔二〕仪容仪表要求1、教师仪容仪表。
所有教师装扮要淡雅得体,并保持整洁,给人以良好印象,符合审美和谐标准,以美观大方为宜。
女教师:发式端庄大方,以直发、短发和中长发为主,不染发、不烫头发,不留奇异发型;女教师可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妆色应与服饰相配;不得留过长指甲,不得做假指甲、涂抹色彩绚丽夸张的指甲油;女教师可佩戴简单饰品,不得佩戴夸张饰品,切勿佩戴多副耳环或多枚戒指进入校园,以简洁大方为宜。
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常理发,常清洗,面容整洁干净。
不得佩戴耳环,耳钉或夸张饰品,工作期间不得穿短裤进入校园。
2、学生仪容仪表。
所有学生仪容仪表要表达出整洁、自然、简单、富有朝气。
女生:以直发、短发和中长发为主,前额不遮眉;短发以齐耳为宜,最长不过肩,长发应扎起,不披头散发,不染发、不烫发。
不佩戴耳环、项链或其他饰物,不留长指甲或染指甲;不得化装(涂口红、刷眼影等)、戴假睫毛等。
男生:以短平发为主,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
中学校园着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校园着装,树立学校良好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着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体现学校特色,弘扬传统文化;2. 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 简约大方,方便日常活动;4. 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学生着装:1. 男生:统一穿着校服,保持整洁、平整,不得擅自修改校服款式。
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2. 女生:统一穿着校服,保持整洁、平整,不得擅自修改校服款式。
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女生不得佩戴过长的耳环、项链、手链等饰品。
3. 体育课:男生可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女生可穿着运动服、运动鞋、运动袜。
第五条教职工着装:1. 男生:统一穿着工作服,保持整洁、平整。
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2. 女生:统一穿着工作服,保持整洁、平整。
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女生不得佩戴过长的耳环、项链、手链等饰品。
3. 教职工应佩戴工作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三章着装管理第六条学生着装管理:1. 学生应自觉遵守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2. 学校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学生着装情况。
3. 对违反着装规定的学生,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正。
第七条教职工着装管理:1.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着装规定,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2. 学校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教职工着装情况。
3. 对违反着装规定的教职工,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正。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遵守着装规定、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着装规定的学生和教职工,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批评教育,要求改正。
2.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分。
3. 情节恶劣:停课、解聘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统一着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升学校教师形象,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教辅人员等。
三、着装要求1. 男教师着装:(1)衬衫:白色或浅蓝色,正式场合需穿着长袖衬衫。
(2)裤子:深色西裤,保持整洁,裤线明显。
(3)鞋子:黑色皮鞋,保持光亮,不得穿运动鞋、拖鞋等。
(4)领带:颜色以深色为主,保持整洁。
2. 女教师着装:(1)衬衫:白色或浅蓝色,正式场合需穿着长袖衬衫。
(2)裙子:深色一步裙或A字裙,保持整洁。
(3)裤子:深色西裤,保持整洁,裤线明显。
(4)鞋子:黑色皮鞋,保持光亮,不得穿运动鞋、拖鞋等。
(5)围巾:颜色以深色为主,可根据季节变化选择。
3. 教师统一佩戴校徽,校徽应保持干净、整洁。
四、着装规范1. 教师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着破损、皱褶、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衣物。
2. 教师着装应避免过分夸张、暴露等不符合教师形象的风格。
3. 教师不得穿着与教学无关的服装,如睡衣、运动服等。
4. 教师不得穿着与学校形象不符的服装,如纹身、奇装异服等。
五、着装管理1. 学校成立教师着装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着装情况。
2. 教师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由学校给予相应处理。
3. 教师着装管理小组每月对教师着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4. 教师因特殊原因需穿着非统一服装时,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穿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教师装扮规范(形象规范化实施细则)

教师装扮规范着装要求:1.服装总体要求:端庄中有一丝活泼青春,颜色不要过于暗沉,避免和PPT背景颜色相近的色系。
2.男士穿衣:建议套头针织衫+纯色衬衣,衬衣领外翻。
针织衫颜色可以青春一点, 浅色系为佳。
(但纯黑、纯白除外,细条纹除外),不建议穿西装。
3.女士穿衣:颜色青春的针织衫(里套衬衣,衬衣领外翻),或颜色亮丽的小西装。
禁止细条纹,斑点,透视,镂空等不庄重装扮。
女妆及发型标准:涂妆前乳——涂粉底液——T型区域打散粉——腮红——画眉——眼影——眼线——睫毛膏——口红——发型造型。
(标红步骤需要根据老师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注意事项:妆前乳:涂粉底前使用的隔离霜,避免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
是必须的步骤。
粉底液:肤色较黑的老师,选择色号较深的粉底液,补妆粉不易多过,注意脖子与脸色差。
肤色白皙的老师,选择色号较浅的粉底液,不需要涂太厚。
色号较浅粉底液色号较深粉底液T型区域打散粉:打亮额头和鼻子的肤色,使脸部拍摄效果立体有型。
(T型区位置示范图)腮红:如老师涂粉底后脸色不够红润,可适当增加腮红;如看起来已经有偏红润效果,此步骤可以取消。
画眉:根据老师眉形眉色选择眉笔,画眉要淡。
如老师眉毛平时已经修饰,可取消此步骤。
眼影:肤色较黑的老师使用带有珠光的冷色眼影,涂淡一些,比如灰色或黑色系。
肤色较黄的老师使用冷色眼影,比如棕色系。
肤色白皙的老师可使用冷色或暖色眼影。
肤色偏红的老师,忌使用暖色眼影。
眼影除了肤色决定,还需要根据老师单、双眼皮情况有一定变化,单眼皮不得使用带有珠光的眼影,会显得眼睛浮肿。
带有珠光冷色眼影冷色眼影暖色眼影眼线:眼线需要根据每个人眼形状画,双眼皮不建议画太粗,会有遮盖双眼皮效果。
双眼皮各种眼形的画法单眼皮各种眼形的画法睫毛膏:适量涂睫毛膏,个别老师不愿涂睫毛膏,如不影响整个妆面,可以适当取消此步骤。
口红:根据每个人肤色和唇色不同,需要有不同的口红颜色选择,可以优先选择老师提供的适合自己的口红,如没有提供,可以使用我们的口红,尽量涂淡一些。
高校师生着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师生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等。
第三条高校师生的着装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传统:着装应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
2. 文明礼貌:着装应整洁、得体,体现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
3. 符合身份:着装应与个人身份、职业特点相符合,体现学校的教育特色。
4. 注重环保:提倡绿色着装,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第二章教职工着装规范第四条教职工在校园内的着装应遵循以下要求:1. 工作日:- 教职工应穿着正式、得体的职业装,如西装、衬衫、裙子等。
- 男性教职工应穿着深色西装,配以整洁的衬衫和领带;女性教职工可选择职业套装或长裙,避免过于暴露的服装。
- 教职工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怪异发型,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2. 会议及重要活动:- 教职工应穿着正装,如西装、连衣裙等,以示尊重。
- 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可穿着更为正式的礼服。
3. 休闲时间:- 教职工在校园内休闲时间,可穿着休闲装,但应保持整洁、得体。
- 教职工不得穿着睡衣、浴袍等家居服装进入公共场所。
第五条特殊岗位教职工着装规范:1.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着实验服,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制服,佩戴工作牌。
3. 食堂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三章学生着装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的着装应遵循以下要求:1. 校服:- 学生应穿着学校规定的校服,保持校服整洁、完好。
- 校服应穿着整齐,不得擅自修改或损坏。
2. 日常着装:- 学生应穿着整洁、得体的服装,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怪异发型。
- 学生不得穿着过于暴露的服装,如短裙、短裤等。
- 学生不得穿着睡衣、浴袍等家居服装进入公共场所。
3. 特殊场合:- 学生参加升旗仪式、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应穿着整洁的校服或正装。
培训学校着装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学校师生的着装,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着装要求1. 教师着装(1)教师应着装整洁、得体,体现专业素养。
(2)男性教师应着正装或休闲装,领带整洁,衬衫干净,裤子合身;女性教师应着正装或职业装,裙装长度适宜,衬衫整洁,外套合身。
(3)教师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适宜的服装进入校园。
2. 学生着装(1)学生应着校服或符合学校规定的服装,保持整洁、得体。
(2)学生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暴露装、危险装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
(3)学生不得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等不适宜的服装。
3. 工作人员着装(1)工作人员应着统一的工作服或公司规定的服装,保持整洁、得体。
(2)工作人员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适宜的服装进入校园。
四、着装纪律1. 教师和学生应自觉遵守着装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校服或规定服装。
2. 教师和学生应保持服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渍、破损等。
3. 教师和学生不得在校内随意脱去规定的服装。
4.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适宜的服装进入校园。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着装规定的师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着装规定的师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严重违反着装规定的师生,学校有权给予停课、停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希望全体师生、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培训学校的良好形象,为创造一个整洁、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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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着装和规范仪容仪表
为进一步统一师生着装和规范仪容仪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优化育人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学校师生着装及仪容仪表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着装要求
1、教师着装。
教师在校工作期间, 教师不得穿着奇装异服进入校园,女教师穿着以得体为宜,衣着不得露胸、漏脐、露背,不得穿吊带、超短裙、单薄透明的紧身衣;在举行重大节日、纪念日等重要活动时,服装要得体、端庄,不允许穿戴带有宗教色彩的服装,不得佩戴头巾。
服装的颜色、款式要符合年龄特点,搭配和谐,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场合把握好分寸。
2、学生着装。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穿戴带有宗教色彩服饰;校服穿着应干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不得随意修改校服样式,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穿鞋。
(二)仪容仪表要求
1、教师仪容仪表。
所有教师装扮要淡雅得体,并保持整洁,给人以良好印象,符合审美和谐标准,以美观大方为宜。
女教师:发式端庄大方,以直发、短发和中长发为主,不染发、不烫头发,不留奇异发型;女教师可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妆色应与服饰相配;不得留过长指甲,不得做假指甲、涂抹色彩绚丽夸张的指甲油;女教师可佩戴简单饰品,不得佩戴夸张饰品,切勿佩戴多副耳环或多枚戒指进入校园,以简洁大方为宜。
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常理发,常清洗,面容整洁干净。
不得佩戴耳环,耳钉或夸张饰品,工作期间不得穿短裤进入校园。
2、学生仪容仪表。
所有学生仪容仪表要体现出整洁、自然、简单、富有朝气。
女生:以直发、短发和中长发为主,前额不遮眉;短发以齐耳为宜,最长不过肩,长发应扎起,不披头散发,不染发、不烫发。
不佩戴耳环、项链或其他饰物,不留长指甲或染指甲;不得化妆(涂口红、刷眼影等)、戴假睫毛等。
男生:以短平发为主,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
不得佩戴耳环或其他饰物。
二、强化措施,从严要求
学校要明确师生着装及仪容仪表的具体要求,强化管理要求、加大监督检查措施,制定奖惩办法。
要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整体规划规范师生着装及仪容仪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共同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师生着装和规范仪容仪表的意义,争取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着装及仪容仪表的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师生形象、言
谈举止。
各学校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师生的培训,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注重社交礼仪,培养他们健康的审美情趣,切实改变师生仪容仪表不规范现象,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展现我区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