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1.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赤脚、赤膊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现场;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外架等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搭好操作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在门架、起重吊装机械下行驶和停留、机操工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请他人代守、闲谈、玩手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进入木工房或在木工房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严禁生火,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临电电工必须每天最少一人值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罚款100元/次。
8.严禁在工地上乱拉乱接电线,用电或电炉烧水、煮饭等,违者罚款200元/次。
9.严禁在高处往下乱倒垃圾和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0.电源开关严禁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1.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2. 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3.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 施工现场严禁大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5. 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人/次,后果自负,不同意项目上协调的,移交当地派出所解决。
17.各栋号出入口必须设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四口五临边”应设有防护栏杆,高度在1200mm以上,否则罚款500元/处。
18.因分项工程施工需拆除的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连墙件,待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架子工应及时恢复,若未按时恢复的,罚款500元/处。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优质、铸精品的精神,并针对现阶段工程特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2、范围:各项目。
3、职责:工程部、项目部主要负责按此规定对工程施工期间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监理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4、管理规定:本处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4。
1制度及程序管理及处罚规定4。
1。
1单位资质备案制度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在开工前将有关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备案,不报或未按时报罚款500-1000元,超限期后处200元/天罚款。
4.1。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可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罚款100000元.对需要分包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需满足要求,违者按非法转包处罚。
4.1。
3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制度施工单位中标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项目部管理架构需满足投标承诺、合同及现场要求,管理人员调入或调出现场须由甲方预先以书面批准,管理人员调入现场前其履历应先得到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对玩忽职守、能力差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换或增减,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拒不执行甲方要求处1000元/天罚款。
4.1.4图纸会审制度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开工前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
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
4.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查。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本公司/单位为了提高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水平,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制定了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所有的施工项目,包括委托的分包商或供应商。
三、处罚准则1. 一般违规情况:(1)未按规定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具的,每人每次罚款XX元;(2)擅自拆除、损坏或移动施工围挡、警示标志等,每次罚款XX元;(3)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XX元;(4)施工现场无人值守或无专人进行巡查的,每次罚款XX元;(5)施工现场存在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等现象的,每次罚款XX元;(6)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的,每次罚款XX元;(7)擅自添加或改变施工工艺、材料的,每次罚款XX元。
2. 严重违规情况:(1)施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根据具体情况,罚款金额不低于XX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停工整顿或吊销合同资质等处理;(2)施工人员破坏环境、污损公共设施等情况,每次罚款XX 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最高可予纳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今后的施工项目。
四、违规处理程序1. 发现违规情况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 经过核实属实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向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规行为和处罚依据;3.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的XX天内提出书面申辩;4. 所有的申辩材料将被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5.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人或单位;6.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履行处罚决定;7. 如相关责任人或单位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提起申诉;8. 相关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复核,最终裁定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四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涉及的处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等。
三、安全生产处罚1. 违反安全作业规范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首次处以警告,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的高空作业人员,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首次罚款2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3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 对于未经相关岗位培训的人员擅自上岗从事危险作业的,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四、文明施工处罚1. 违反环保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规倒排污水、乱丢杂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垃圾分类处理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影响周边交通和市容的项目部,首次罚款2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4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噪声、扬尘等超标排放的项目部,首次罚款3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5000元的罚款处罚。
五、处罚执行1. 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处罚决定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抄送所属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奖罚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奖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公司对工程施工实行奖罚制度,对在工程施工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工程施工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四条奖励对象(一)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三)为公司工程施工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的部门和个人。
第五条奖励方式(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二)精神奖励:包括表彰、荣誉证书等。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工程质量奖励:工程项目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未发生质量事故;(二)工程进度奖励:工程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未发生工期延误;(三)安全生产奖励:工程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四)技术创新奖励:在工程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显著成效;(五)其他奖励:公司规定的其他奖励条件。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工程项目经理部申请:工程项目完工后,经理部向公司申请奖励;(二)公司审批:公司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三)奖励发放:公司按照审批结果,向奖励对象发放奖励。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八条处罚对象(一)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三)为公司工程施工提供服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九条处罚方式(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等;(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三)法律处罚: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处罚条件(一)工程质量处罚: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未达到质量标准;(二)工程进度处罚:工程项目发生工期延误,影响工程进度;(三)安全生产处罚: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四)其他处罚: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处罚程序(一)调查核实:公司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二)处罚决定:公司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三)处罚执行:公司按照处罚决定,对处罚对象执行处罚。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根据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定于2024年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也要对遵法行为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注重针对性、刚性和公平公正,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处罚力度。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利用安全管理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一)未按照法律法规手续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展施工活动的;(二)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三)未按时申报工程质量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一)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二)违反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较重罚款:(一)组织人员冒名顶替进行施工作业的;(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施工资料和技术资料的;(三)伪造、篡改工程验收报告和相关技术文件的。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XXX二零一一年四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为了使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整洁,确保文明施工能够落实,现就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一、木工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木材要整洁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
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
木楔、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带。
中午、下午下班前将所用材料(钉子、铁丝、木楔、拉杆、扣件、钢管、成品模板)集中整理,模板内的木屑杂物必须彻底清理。
检查中除了集中的材料堆放外,对散落的钉子、铁丝、扣件、拉杆每平米或每个工作面超过5件时予以处罚。
模板内有杂物同样予以处罚。
跑浆、拼缝不严,予以处罚。
3、木工拆除现场:模板拆除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
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楔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
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要求时间为模板拆除后5小时。
检查中发现钉子未拔,材料方木现场清理不及时、不按时,予以处罚。
4、模板拆除后砼表面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后观感差的予以处罚。
二、钢筋工1、钢筋加工现场要求成品材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数量、规格、使用部位)并摆放整齐。
下脚料要堆放整齐(整齐面向外)废料头及时清理并按制定地点堆放,现场的绑扎丝不可乱扔。
检查中绑扎现场内不得有一根扎丝,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卫生要每天打扫。
2、钢筋资料堆放:资料堆放要整齐,不可卸车后随意堆放,要按型号、类别摆放整齐(保持外面一边齐)并挂物资标识牌,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3、钢筋安装现场:成品料不得一次堆放过多,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钢筋绑扎、安装完毕后,所有钢筋材料必须在2小时内全部清理。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规定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涉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违规行为。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1. 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2.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3. 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4. 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5. 违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6. 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处罚标准:从业人员罚款100元。
7. 违规行为七: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8. 违规行为八:未按规定设置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9. 违规行为九:未按规定规范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0. 违规行为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四、追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处罚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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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优质、铸精品的精神,并针对现阶段工程特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2、范围:各项目。
3、职责:工程部、项目部主要负责按此规定对工程施工期间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监理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4、管理规定:本处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
4.1制度及程序管理及处罚规定4.1.1单位资质备案制度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在开工前将有关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备案,不报或未按时报罚款500-1000元,超限期后处200元/天罚款。
4.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可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罚款100000元。
对需要分包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需满足要求,违者按非法转包处罚。
4.1.3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制度施工单位中标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项目部管理架构需满足投标承诺、合同及现场要求,管理人员调入或调出现场须由甲方预先以书面批准,管理人员调入现场前其履历应先得到甲方确认。
甲方有权要求对玩忽职守、能力差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换或增减,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
拒不执行甲方要求处1000元/天罚款。
4.1.4图纸会审制度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开工前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
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
4.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
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
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
开工后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审批罚款2000—5000元。
4.1.6施工样板及功能样板制度样板制度在施工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甲方同意后实施,可采用样板墙、样板间方式进行。
工序施工前要做技术交底,实际操作要与交底内容一致,违者每项罚款500元。
砖墙、护角、拉接筋、灰饼、挂网、内外墙面、天花抹灰、地面找平、地面贴砖、外墙贴砖、吊顶、栏杆、防水、门窗、烟道、给水管及电线管开槽、排水管安装、给排水管口及开关插座定位等工序需做施工样板,经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后作为后续工作施工及验收的标准,不做样板施工者每项罚款3000—5000元。
功能样板应做到功能元件定位、尺寸明确、功能合理,符合甲方要求,违者罚款3000—5000元。
4.1.7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4.1.7.1现场所使用材料设备(品牌或厂家等)需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才允许使用,违者除材料退场外还将罚款2000-10000元/次。
4.1.7.2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报验。
报验时应提交厂家资质证书、出厂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和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3000—5000元。
4.1.7.3水泥、钢材、砖石及砌块材料、沙石、混凝土外加剂、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PVC线槽、线管、DN25以下户内管道阀门、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通电开关及断路器、铝型材、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率要达到100%,违者每次罚款2000—5000元。
4.1.7.4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应先提交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每批混凝土的配合比单,没有材料检验报告或配合比单的不得进场,违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4.1.7.5装修使用的木材、夹板、石膏板、外墙涂料、大理石板、花岗岩板等装饰材料应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或放射性物质含量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没有检测的罚款500—1000元。
4.1.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程序4.1.8.1施工单位应落实“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落实好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检查员的专检,经三检合格后报监理机构进行验收。
报验时应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表格)、相关工序施工记录、检查记录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违者罚款500—1000元。
4.1.8.2对重要的工序要进行双控,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表格)经监理机构初验后还应报甲方项目部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4.1.8.3甲方、监理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时,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按时完成整改。
对整改不按时或有意推脱的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
4.2工程进度管理制度4.2.1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及合同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批实施,违者罚款5000元/次。
4.2.2工程进度计划须配合甲方开发节点、各阶段合理进度要求,若无故不执行处100000元/次罚款,延迟处10000元/天罚款。
4.2.3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向监理、甲方项目部上报下周计划,每月28日前向监理、甲方项目部上报下月计划,逾期不报罚款1000元/天。
4.3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4.3.1定位放线、土方工程及桩基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4.3.1.1验收时建筑物轴线偏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每超一处罚款1000—3000元。
4.3.1.2土方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体,不许野蛮施工造成桩体破坏,违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3.1.3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回填土的土质要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回填土的压实方法及压实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2000元。
4.3.1.4灌注桩、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位要准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超出规范允许范围每一根罚款500—1000元。
4.3.1.5灌注桩桩底及桩顶标高误差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误差,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根;预应力管桩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尺寸偏差、桩顶的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误差,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根。
4.3.1.6灌注桩钢筋笼规格、长度、搭接应符合规范、图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尖规格、桩尖和接桩的焊接焊缝要饱满,焊完冷却时间要符合要求,垂直度要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4.3.1.7灌注桩砼强度须符合图纸要求,违者处2000-5000元/根罚款;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时,灌芯混凝土和钢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违者每根罚款1000—3000元。
4.3.2基础承台、基础梁、主体框架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4.3.2.1钢筋的调直和弯曲必须采用冷拉或冷弯,冷拉时不得违法对钢筋“瘦身”。
违者每根罚款500—2000元。
4.3.2.2钢筋验收时钢筋的锚固长度或搭接(焊接)长度不足的,每根罚款100—300元。
4.3.2.3主筋的搭接(焊接)接头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4.3.2.4剪力墙、柱竖向钢筋偏位2cm-5cm罚款200—400元/根,偏位在5cm以上的罚款500—2000元/根。
4.3.2.5钢筋验收时发现有钢筋代换而没有代换手续的罚款1000-3000元。
4.3.2.6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内预埋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拉结筋的位置、数量、长度、抗拔能力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300元/根。
4.3.2.7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100元。
4.3.2.8钢筋验收时发现钢筋根数缺少,梁的箍筋、柱的箍筋及楼板钢筋每少一根罚款200-500元,梁、柱、墙及楼梯主筋每缺少一根罚款1000—3000元。
4.3.2.9模板验收时,模板封闭不严密、支撑不稳固或刚度不够或采用编织袋等异物塞缝,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0结构构件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与设计不符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1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未清理干净或砼内埋木块或吊模时铁丝穿透模板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2发生胀模现象罚款300—1000元/m2。
4.3.2.13施工时擅自更改混凝土标号,每次罚款3000—5000元;商品混凝土浇捣时随意加水每次罚款500—2000元。
4.3.2.14混凝土有露筋、孔洞、夹渣、蜂窝和裂纹等质量缺陷,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4.3.2.15拆模时发现混凝土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和裂纹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和监理检查签字后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违者每处每次罚款1000—3000元。
4.3.2.16混凝土的拆模时间要符合规范规定,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0—2000元。
4.3.2.17混凝土拆模后要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及方法要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并作好养护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4.3.2.18混凝土中预埋件或预留口位置、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4.3.2.19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事先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4.3.2.20现浇混凝土楼板板底的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间房罚款500—2000元。
4.3.2.21混凝土剪力墙、混凝土柱的垂直度、平整度每检验批的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罚款500—2000元。
4.3.2.22混凝土试样要按规范要求留置,压验时发现不合格的每组罚款500—2000元。
4.3.2.23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现场要有人旁站,还要有人检查塌落度和试样的制作。
相应的班组要派人跟班。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300—1000元。
4.3.3砌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4.3.3.1现场砂浆采用商品砂浆,违者罚款5000元/次;如同意采用自拌砂浆,搅拌要有配合比标牌,称重衡器,违者罚款500元/次。
4.3.3.2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的墙面、柱面垂直和平整,每一检验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