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贫困寄宿生公示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管理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管理细则**县实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管理细则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县实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初中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对象是: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补助标准:2017年秋季期起,每人每月125元。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的条件。
**县民族中学义务段在校学生。
第四条评定时间。
正常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在秋季期10月10日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
按教育局下达的补助人数,各班结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将补助学生人数、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五条评审工作程序:1、学生申请。
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补助名额,根据补助条件,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基础上,由学生自愿填写并提交《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要经乡、村(社区)盖章。
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档案。
学校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登记建档,并要求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认真排查是否存在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有未申请或已申请漏报情况,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真实情况。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依据本细则第四条的评审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对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逐一审核,根据上级下达给本校的补助指标数,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
5、审核。
学校在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贫困寄宿生补助汇总表》,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汇总表》报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条各级各班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和增减补助人数,也不得按在校生人数平均分配补助人数或轮流享受补助。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3篇)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北杨寨乡中心学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区教体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⑵、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⑹、革____烈士子女;⑺、因天灾____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1、班审。
由班主任在班____学生会干部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2、村审。
由学校____教师进村,将班审排序的学生花名册提供给村主任或支部书记,进行排序审核,然后签字盖章。
3、校审。
学校____正副校长及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
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____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____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____、家庭困难原因、____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制度1、生活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打入学生家庭农补卡。
2、班主任进班____,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生活费由学生家长领取后并提供农补卡“学补”存入和领取的复印件。
一年级 2013年秋季资助附表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公示信息表
编号 1 2 3 4 5 学期 学生(幼 儿)姓名 学生(幼儿)班级 一年级 一年级 一年级 一年级 一年级 家长姓名 庞艳 甘本洲 卢晓倩 牟立涛 家庭住址 神农架木鱼镇九冲村二组 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南阳镇落步河村二组 南阳镇落步河村二组 受助原因 父母均在家务农,并且母亲身患残障,家庭生活困难 。 单亲家庭、地理条件差,家庭收入低。 两个孩子读书、爷爷受伤住院、家庭收入低。 母亲低智能、居住环境差、收入低。 父亲受伤、爷爷长病,家庭经济困难。 是否为 寄宿 否 是 是 否 否 资助金额 落实时间
上传电子版至兴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生生活补助费公示信息表
家庭联系电话 备注
15571400902
13886666187 13872625753 13469831072 13317657802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管理方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和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生身上,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寄宿生认定工作,特制定方案,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寄宿学生。
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敬科副组长:孙立金韩宗宪闫坤鹏组员:宋艳芝杜斌彭汉俊李红欧蒲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具体事项办理。
二、认定标准及申请条件对贫困寄宿生的认定需参照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
1、贫困寄宿生需持有《郓城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和镇级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2、贫困寄宿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贫困生认定应着重考虑教育系统精准资助建档立卡户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贫困寄宿生中有下列情况者,根据困难程度,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困难学生:(1)、建档立卡户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3)、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火灾、洪灾、地震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且无经济资助的;(4)、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等)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等),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且无经济资助,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5)、本人残疾或父母双残、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贫困寄宿生中有下列情况者,根据困难程度,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或困难学生:(1)、单亲或双女户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生活困难的;(2)、父母务农,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或家庭人均年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持有区、镇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证明的农村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3)、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守则1.doc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制度1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⑹、革命烈士子女;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1、班审。
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
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2015年2月25日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⑹、革命烈士子女;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贫困寄宿生评审纪要

评审时间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9年10月29日
评审地点
九年三班教室
年班
九年三班
参会人员
九年三班全体师生
评
审
过
程
记
录
第一项:班主任公布评选条件
本学期我班共评出贫困寄宿生6人,其中xxx为建档立卡家庭,xxx为低保家庭。不再参评,优先享受资助。其余4人为一般贫困学生。有如下情况不得参评,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国家公职人员;学生在学校非必要开支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学生父母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希望全体同学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同学的情况,真实反映,做出公正的评议。
第二项:学生集体投票
第三项:由评审组成员监票统计票数
第四项:学生举手表决通过
第五项:表决通过后,班级后张贴公示10.29-11.3(5天以上)
班
主
任
意
见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校
意
见
校长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校贫困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经认定属于贫困家庭的寄宿生。
三、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 家庭成员因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3.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4. 家庭成员中有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或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
四、认定程序1. 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成立认定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3. 认定小组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认定为贫困寄宿生。
五、生活补助标准1.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二等、三等;2. 一等贫困寄宿生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3. 二等贫困寄宿生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4. 三等贫困寄宿生每月补助生活费100元。
六、生活补助发放1. 学校每月将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贫困寄宿生的校园卡中;2. 学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生活补助。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寄宿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认定、补助发放等工作;2. 学校定期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补助发放到位;3. 学生本人对生活补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八、其他1. 贫困寄宿生如有变动,需及时向学校报告,重新进行认定;2. 学校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情况严格保密,确保学生隐私不受侵犯;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贫困寄宿生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得到有效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宋寨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新洲区三店街宋寨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尚学、陈顺发副组长:彭春普成员:王贵元、王冬生、宋新海、宋新海、陈金洲二、补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区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低保证)。
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街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街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街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残疾住宿生(的残疾证或区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2013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人学年,补助人数54人。
四、工作程序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