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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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进口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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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进口的大概流程:1、申请标签和食品备案(商检局备案需7-20工作日,一年内有效)2、安排发货到港;3、代理报检,出通关单;4、代理报关;(2个工作日)5、出税单,交税;6、查货,放行;7、商检抽样送检(二周左右)食品的海关税金是:关税14%,增值税17%,消费税10%;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添加剂须知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进口:㈠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㈡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㈢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㈣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目录详见质检总局2011年第52号公告附件)。

二、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要求(中文标签模板见下载附件)㈠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的必标内容包括:1、名称(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规格、净含量;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3、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5、贮存条件;6、“食品添加剂”字样;7、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中的相关规定。

8、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如果在标签中无法标注清楚的,可以通过中文说明书列明。

㈡食品添加剂中文说明书要求1、标签中如有未尽事项的(限于上述第8点内容、和不属于上述中文标签必须标注的其他内容),可以通过说明书列明;2、说明书还应当包含标签中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外的其他全部质量安全信息,以及指导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其他内容;3、食品添加剂说明书应不与包装物离,并避免与内容物直接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06.16•【文号】[1999]外经贸管综函字第248号•【施行日期】1999.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综函字第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核查反馈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22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外经贸部委托D-EI中心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CIECNet”)上开发了“进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反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通过了试运行,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入《系统》的程序:首先:进入“CIECNet”,网址为:http://www.ec.com.cn/。

第二,进入《系统》,网址为:http://etpc.ec.com.cn:8001/。

第三,输入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

第四,按贸易方式输入、修改或查询有关数据。

输入或修改上月有关数据的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24时以前。

超过该时间,则只可查询。

第五,退出《系统》。

二、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的“用户名称”按所给定的“用户代码”(详见附件一)输入。

(二)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的“用户名称”,按本企业的企业代码输入。

(三)“用户口令”均暂定为“password”。

本口令有效期为1999年7月31日。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修改本单位的用户口令,口令的设立应在6至10位数这间〔以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小写)任意混合定义〕。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关于进出口货物价格、归类、原产地补充申报有关问题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关于进出口货物价格、归类、原产地补充申报有关问题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关于进出口货物价格、归类、原产地补充申报有关问题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9.08.10•【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为规范进出口申报行为,确保申报行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就进出口货物价格、归类、原产地补充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的补充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分别简称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之外采用补充申报单的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为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1号)规定的补充申报,按照该署令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的,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一)海关对申报时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等内容进行审核时,为确定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海关对申报货物的原产地进行审核时,为确定货物原产地准确性,要求收发货人提交原产地证书,并进行补充申报的。

(二)海关对已放行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三、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可以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并在递交报关单时一并提交补充申报单。

四、补充申报的申报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价格补充申报单》(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补充申报单》(见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补充申报单》(见附件3)以及海关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充申报单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3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3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33号1997年9月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家计委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五日)受1995年以“加工贸易”为名变相走私进口食糖的冲击,国内食糖市场出现了供过于求,糖价下跌,糖厂亏损增加,大量拖欠农民糖料款的现象。

国家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缓解糖厂困难、启动食糖市场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当前食糖产销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影响我国食糖生产的正常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食糖体制改革,规范食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食糖进出口管理,促进我国食糖生产发展,保持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保护农民利益,促进食糖生产稳定发展(一)扶持糖料种植,把广西、云南、新疆以及广东湛江地区的糖料开发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予以重点扶持,继续进行糖料基地县的建设,适当加大投资力度。

增加对糖料生产的科技投入,积极推广良种,提高糖料单位面积产量和含糖率。

(二)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糖料收购进度,积极落实收购资金,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因食糖产销具有“季产年销”的特点,对制糖工业企业临时储存食糖所需要的短期贷款,以及国有糖酒公司收购食糖所需贷款,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给予积极支持。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1.04.23•【文号】外经贸管发[2001]152号•【施行日期】2001.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管发〔2001〕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进出口商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重新修订的进出口商品税则,外经贸部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商品名称和协调制度编码做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简称《目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凡涉及调整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其原商品名称和协调制度编码一律废止,按调整后的《目录》执行。

调整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3种,税目总计383个8位商品编码。

各发证机构要严格按照外经贸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发放范围签发进口许可证(见附件2)。

严禁越权、无批件或超配额发证。

对违规的发证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为执行外经贸部与海关总署签署的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协议,保证电子数据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凡使用原发证程序签发的涉及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调整的进口许可证问题,在有效期内,不需换证,由海关对照转换办理手续。

因受许可证电子发证程序所限,程序中商品名称和打印签发的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名称为缩写,商品全称及定义以海关总署解释为准。

本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凡此前发文内容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附件:1.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2.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范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1: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进口│协调制度目录││ 许可证││├─┬──┼──────┬──────────────────┬───┤│编│商品│商品编号│商品名称│ 单位││号│名称││││├─┼──┼──────┼──────────────────┼───┤│1 │成品│27100011│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公斤│││油│27100013│石脑油│公斤││││27100023│航空煤油│公斤││││27100024│灯用煤油│公斤││││27100031│轻柴油│公斤││││27100033│5-7号燃料油│公斤││││27100039.10 │蜡油,350℃以下馏出物体积<20%,550℃│公斤│││││以下馏出物体积>80%│││││27100039.20 │重柴油│公斤││││27100039.90 │其他柴油及燃料油│公斤││2 │羊毛│51011100│未梳的含脂剪羊毛│公斤││││51011900│未梳的其他含脂羊毛│公斤││││51012100│未梳的脱脂剪羊毛(未碳化)│公斤││││51012900│未梳的其他脱脂羊毛(未碳化)│公斤││││51013000│未梳碳化羊毛│公斤││││51031010│羊毛落毛│公斤││││51051000│粗梳羊毛│公斤││││51052100│精梳羊毛片子│公斤││││51052900│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公斤││3 │涤纶│54022000.10 │非零售聚酯高强力纱,单丝/未捻或捻度│公斤│││纤维││<5转/米复丝单纱│││││54022000.20 │非零售聚酯高强力纱,捻度≥5转/米复│公斤│││││丝单纱│││││54022000.90 │非零售聚酯高强力多股纱│公斤││││54023310│非零售聚酯弹力丝│公斤││││54023390│非零售聚酯变形纱线│公斤││││54024200│非零售部分定向聚酯纱线,未加捻或捻度│公斤│││││每米不超过50转│││││54024300.10 │非零售未捻的其他聚酯纱线,单丝/未捻│公斤│││││或捻度每米5转以下的复丝单纱│││││54024300.90 │非零售未捻的其他聚酯纱线,捻度≥每米│公斤│││││5转不超过50转的复丝单纱│││││54025200│非零售加捻的其他聚酯纱线,捻度每米超│公斤│││││过50转│││││54026200│非零售聚酯多股纱线,包括缆线│公斤││││54041000.10 │细度≥67分特,截面≤1mm的涤纶纤维单│公斤│││││丝│││││55012000│聚酯长丝丝束│公斤││││55032000│聚酯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公斤││││55062000│已梳的聚酯短纤,包括经其他纺前加工的│公斤││││55092100│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及以上的单纱│公斤││││55092200.10 │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及以上的多股纱线│公斤│││││或缆线,终捻为z捻│││││55092200.90 │非零售其他含聚酯短纤85%及以上的多股│公斤│││││纱线或缆线│││││55095100│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与人纤短纤混│公斤│││││纺纱线│││││55095200│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与毛混纺纱线│公斤││││55095300│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与棉混纺纱线│公斤││││55095900│非零售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与其他混纺纱│公斤│││││线│││4 │腈纶│54023990│非零售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变形纱线│公斤│││纤维│54024990.10 │非零售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未捻或捻│公斤│││││度每米<5转│││││54024990.90 │非零售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捻度每米│公斤│││││≥5转,≤50转│││││54025990│非零售其他合成纤维长丝纱线,捻度每米│公斤│││││>50转│││││54026990│非零售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多股纱线或缆线│公斤││││55013000│聚丙烯腈及变性聚丙烯腈长丝丝束│公斤││││55033000│未梳的聚丙烯腈及变性聚丙烯腈短纤│公斤││││55063000│已梳的包括经其他纺前加工的聚丙烯腈及│公斤│││││其变性短纤│││││55093100│非零售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85%的│公斤│││││单纱│││││55093200│非零售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85%的│公斤│││││多股纱线或缆线│││││55096100│非零售与毛混纺含聚丙烯腈及其变性短纤│公斤│││││<85%的腈纶短纤纱线│││││55096200│非零售与棉混纺含聚丙烯腈及其变性短纤│公斤│││││<85%的腈纶短纤纱线│││││55096900│非零售与其他混纺含聚丙烯腈及其变性短│公斤│││││纤<85%的腈纶短纤纱线│││5 │聚酯│39076011│高粘度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切片│公斤│││切片│39076019│其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切片│公斤││6 │天然│40011000│不论是否预硫化天然胶乳│公斤│││橡胶│40012100│天然橡胶烟胶片│公斤││││40012200│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公斤││││40012900│其他初级形状的天然橡胶│公斤││7 │汽车│40111000│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包括旅│条│││轮胎││行小客车及赛车用│││││40112000.10 │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指机动│条│││││车辆用,断面宽度≥24英寸│││││40112000.90 │其他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指│条│││││机动车辆用│││││40119100.10 │断面宽≥24英寸巨型轮胎,新的充气橡胶│条│││││轮胎,人字形胎面│││││40119100.90 │人字形胎面的新充气橡胶轮胎,包括胎面│条│││││类似人字形的,断面宽度<24英寸│││││40121010│汽车用翻新轮胎│条││││40122010│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轮胎│条││││40129020│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包括可互│条│││││换的橡胶胎面及橡胶轮胎衬带│││││40131000│汽车用橡胶内胎,机动小客车(包括旅行│条│││││小客车及赛车)、客运车或货运车用│││8 │氰化│28371110│氰化钠│公斤│││钠│││││9 │食糖│17011100│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甘蔗原糖│公斤││││17011200│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公斤││││17019910│砂糖│公斤││││17019920│绵白糖│公斤││10│化肥│31021000│尿素│公斤││││31022100│硫酸铵│公斤││││31022900│硫酸铵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公斤││││31023000│硝酸铵│公斤││││31024000│硝酸铵与碳酸钙等的混合物│公斤││││31025000│硝酸钠│公斤││││31026000│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公斤││││31027000│氰氨化钙│公斤││││31028000│尿素及硝酸铵混合物水溶液或氨水溶液│公斤││││31029000│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公斤││││31031000│过磷酸钙│公斤││││31032000│碱性熔渣│公斤││││31039000│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公斤││││31041000│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粗钾盐│公斤││││31042010│分析纯的氯化钾│公斤││││31042090│其他氯化钾│公斤││││31043000│硫酸钾│公斤││││31049000│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公斤││││31051000│制成片状或零售包装毛重≤10kg的31章各│公斤│││││货品│││││31052000.1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复合肥│公斤││││31052000.9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公斤││││31053000│磷酸氢二铵│公斤││││31054000│磷酸二氢铵,包括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公斤│││││铵的混合物│││││31055100│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公斤││││31055900│其他含氮,磷两种元素肥料│公斤││││31056000│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公斤││││31059000│其他肥料│公斤││11│烟草│24011010│未去梗的烤烟│公斤│││及制│24011090│其他未去梗的烟草│公斤│││品│24012010│部分或全部去梗的烤烟│公斤││││24012090│部分或全部去梗的其他烟草│公斤││││24013000│烟草废料│公斤││││24029000.10 │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千支││││24029000.90 │烟草代用品制的雪茄烟│千支││││24039100│均化或再造烟草│公斤││12│二醋│54033310.10 │非零售二醋酸纤维单纱,未捻或捻度每米│公斤│││酸纤││<5转││││维丝│54033310.20 │非零售二醋酸纤维单纱,捻度每米≥5转│公斤│││束││,≤250转│││││54033310.90 │非零售二醋酸纤维单纱,捻度每米>250转│公斤││││55020010│二醋酸纤维丝束│公斤││13│棉花│52010000│未梳的棉花,包括脱脂棉花│公斤││││52030000│已梳的棉花│公斤││14│汽车│87012000│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辆│││及其│87021020│机坪客车(机场专用车)│辆│││关键│87021090│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柴油型)(指装有柴│辆│││件││油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87021092.11 │20≤座≤22柴油客车(装有柴油或半柴油│辆│││││发动机的中型客车,排气量<2000cc)│││││87021092.19 │20≤座≤22柴油客车(装有柴油或半柴油│辆│││││发动机的中型客车,排气量≥2000cc)│││││87021092.90 │其他23≤座<30柴油型中型客车(装有柴油│辆│││││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客车)│││││87021093.10 │排气量<2000cc的10≤座≤19客车(装有柴│辆│││││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中型客车)│││││87021093.90 │排气量≥2000cc的10≤座≤19客车(装有│辆│││││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中型客车)│││││87029010│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其他型)(指装有其│辆│││││他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87029020.11 │20≤座≤22非柴油客车(指装有其他发动│辆│││││机的中型客车,排气量<2000cc)│││││87029020.19 │20≤座≤22非柴油客车(指装有其他发动│辆│││││机的中型客车,排气量≥2000cc)│││││87029020.90 │其他23≤座<30的非柴油客车(指装有其他│辆│││││发动机的中型客车)│││││87029030.10 │排气量<2000cc的10≤座≤19客车(装有其│辆│││││他发动机的中型客车)│││││87029030.90 │排气量≥2000cc的10≤座≤19客车(装有│辆│││││其他发动机的中型客车)│││││87032130.11 │汽油型微马力小轿车(指装有点燃往复式│辆│││││活塞内燃机,排气量<1000cc)│││││87032130.19 │汽车型微马力小轿车(指装有点燃往复式│辆│││││活塞内燃机,排气量=1000cc)│││││87032130.90 │9703213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190.11 │汽油型超微马力小轿车、越野车(指装有│辆│││││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的,排气量<1000c││││││c)│││││87032190.19 │汽油型超微马力小轿车、越野车(指装有│辆│││││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的,排气量=1000c││││││c)│││││87032190.90 │870321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230.10 │汽油型小马力小轿车(装点燃往复式活塞│辆│││││内燃机,小马力指1000cc<排气量≤1500c││││││c)│││││87032230.90 │汽油型小马力小轿车的成套散件│辆││││87032240.10 │汽油型小马力四轮驱动越野车(装点燃往│辆│││││复式活塞内燃机,小马力指1000cc<排气││││││量≤1500cc)│││││87032240.90 │8703224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250.10 │汽油型小马力小客车(≤9座)(装点燃往复│辆│││││式活塞内燃机,小马力指1000cc<排气量││││││≤1500cc)│││││87032250.90 │8703225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290.11 │汽油型小马力其他小客车(≤9座)(装点燃│辆│││││往复式活塞内燃机,小马力指1000cc<排││││││气量≤1500cc)│││││87032290.19 │汽油型小马力其他载人车辆(≤9座)(装点│辆│││││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小马力指1000cc< ││││││排气量≤1500cc)│││││87032290.90 │870322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14.11 │1500cc<排气量<2200cc的小轿车(指汽油│辆│││││型,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4.19 │2200cc≤排气量≤2500cc的小轿车(指汽│辆│││││油型,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4.90 │87032314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15.11 │1500cc<排气量<2400cc四轮驱动越野车( │辆│││││指汽油型,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5.19 │2400cc≤排气量≤2500cc四轮驱动越野车│辆│││││(指汽油型,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5.90 │87032315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16.11 │1500cc<排气量<2000cc小客车(指≤9座,│辆│││││汽油型的,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6.19 │2000cc≤排气量≤2500cc小客车(指≤9座│辆│││││汽油型的,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6.90 │87032316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19.11 │1500cc<排气量<2000cc汽油型其他小客车│辆│││││(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9.12 │2000cc≤排气量≤2500cc汽油型其他小客│辆│││││车(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9.19 │1500cc<排气量≤2500cc汽油型其他载人│辆│││││车辆(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87032319.90 │87032319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34.10 │汽油型中马力小轿车(装点燃往复式活塞│辆│││││内燃机,指2500cc<排气量≤3000cc)│││││87032334.90 │87032334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35.10 │汽油型中马力越野车(装点燃往复式活塞│辆│││││内燃机,指2500cc<排气量≤3000cc)│││││87032335.90 │87032335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36.10 │汽油型中马力旅行小客车(≤9座)(装点燃│辆│││││往复式活塞内燃机,指2500cc<排气量≤ ││││││3000cc)│││││87032336.90 │87032336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339.11 │汽油型中马力其他小客车(≤9座)(装点燃│辆│││││往复式活塞内燃机,指2500cc<排气量≤ ││││││3000cc)│││││87032339.19 │汽油型中马力其他载人车辆(装点燃往复│辆│││││式活塞内燃机,指2500cc<排气量≤3000c││││││c)│││││87032339.90 │87032339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430.10 │汽油型大马力小轿车(≤9座)(装有点燃往│辆│││││复式活塞内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3000c││││││c)│││││87032430.90 │8703243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440.10 │汽油型大马力越野车(装有点燃往复式活│辆│││││塞内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3000cc)│││││87032440.90 │8703244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450.10 │汽油型大马力旅行小客车(≤9座)(装有点│辆│││││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 ││││││3000cc)│││││87032450.90 │8703245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2490.11 │汽油型大马力其他小客车(装有点燃往复│辆│││││式活塞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3000cc)│││││87032490.19 │汽油型大马力其他载人车辆(装有点燃往│辆│││││复式活塞内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3000c││││││c)│││││87032490.90 │870324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130.11 │排气量<1000cc柴油型小轿车(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9座及以下的)│││││87033130.19 │1000cc≤排气量≤1500cc柴油型小轿车( │辆│││││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9座及以下││││││的)│││││87033130.90 │8703313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140.10 │柴油型小马力越野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辆│││││燃式发动机,小马力指排气量≤1500cc) │││││87033140.90 │8703314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150.10 │柴油型小马力小客车(≤9座)(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排气量≤1500││││││cc)│││││87033150.90 │8703315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190.11 │柴油型小马力其他小客车(≤9座)(装有压│辆│││││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排气量≤││││││1500cc)│││││87033190.19 │柴油型小马力其他载人车辆(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排气量≤1500││││││cc)│││││87033190.90 │870331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230.11 │1500cc<排气量<2200cc柴油型小轿车(指│辆│││││≤9座,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7033230.19 │2200cc≤排气量≤2500cc柴油型小轿车( │辆│││││指≤9座,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7033230.90 │8703323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240.11 │1500cc<排气量<2400cc四轮驱动越野车( │辆│││││指≤9座,柴油型,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87033240.19 │2400cc≤排气量≤2500cc四轮驱动越野车│辆│││││(指≤9座,柴油型,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87033240.90 │8703324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250.11 │1500cc<排气量<2000cc小客车(指≤9座,│辆│││││柴油型,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7033250.19 │2000cc≤排气量≤2500cc小客车(指≤9座│辆│││││,柴油型,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 │││││87033250.90 │8703325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290.11 │柴油型中马力其他小客车(≤9座)(指1500│辆│││││cc<排气量<2000cc)│││││87033290.12 │2000cc≤排气量≤2500cc其他小客车(指│辆│││││≤9座,柴油型,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87033290.19 │柴油型中马力其他载人车辆(指1500cc<排│辆│││││气量≤2500cc)│││││87033290.90 │870332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330.10 │排气量>2500cc的柴油型小轿车(指≤9座│辆│││││,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7033330.90 │8703333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340.10 │排气量>2500cc四轮驱动越野车(指≤9座│辆│││││,柴油型,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7033340.90 │8703334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350.10 │排气量>2500cc小客车(≤9座)(指柴油型│辆│││││,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7033350.90 │8703335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3390.11 │柴油型大马力其他小客车(≤9座)(装有压│辆│││││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大马力指排气量> ││││││2500cc)│││││87033390.19 │柴油型大马力其他载人车辆(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大马力指排气量>2500c││││││c)│││││87033390.90 │8703339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39000.11 │其他型排气量<1000cc的小轿车│辆││││87039000.12 │其他型1000cc≤排气量<2200cc小轿车│辆││││87039000.13 │其他型排气量≥2200cc的小轿车│辆││││87039000.14 │其他型排气量<2000cc面包车(≤9座)│辆││││87039000.15 │其他型排气量≥2000cc面包车(≤9座)│辆││││87039000.16 │其他型排气量<2400cc的越野车│辆││││87039000.17 │其他型排气量≥2400cc的越野车│辆││││87039000.19 │装有其他发动机的其他型车(指九座及以│辆│││││下,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87039000.90 │87039000车辆的成套散件│辆││││87042100│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辆│││││燃发动机,小型指车辆总重量≤5吨)│││││87042230│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辆│││││燃发动机,中型指5吨<车辆总重量<14吨)│││││87042240.10 │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用底盘(装有│辆│││││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重型指14吨≤车││││││辆总重量≤20吨)│││││87042240.90 │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辆│││││燃发动机,重型指14吨≤车辆总重量≤20││││││吨│││││87042300.10 │起重≥25t汽车起重机用底盘(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起重型指车辆总重要> ││││││20吨)│││││87042300.20 │混凝土泵车、搅拌车用底盘(装有压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超重型指车辆总重量> ││││││20吨)│││││87042300.90 │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辆│││││塞内燃发动机,超重型指车辆总重量>20 ││││││吨)│││││87043100│汽油型≤5吨的其他货车(装有点燃式活塞│辆│││││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吨)│││││87043230│5吨<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装有点燃式│辆│││││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5吨)│││││87043240│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装有点燃式活塞│辆│││││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8吨)│││││87049000│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辆││││87052000│机动钻探车│辆││││87053010│装有云梯的机动救火车│辆││││87053090│其他机动救火车│辆││││87054000│机动混凝土搅拌车│辆││││87059020│机动放射线检查车│辆││││87059030│机动环境监测车│辆││││87059040│机动医疗车│辆││││87059051│航空电源车(频率为400赫兹)│辆││││87059059│其他机动电源车│辆││││87059060│飞机加油车,调温车,除冰车│辆││││87059070│道路(包括跑道)扫雪车│辆││││87059080│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沙车│辆││││87059090.10 │跑道除冰车│辆││││87059090.90 │其他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载人│辆│││││或运货的车辆除外)│││││84079090.90 │其他往复或旋转式活塞内燃引擎(非第87 │台│││││章所列车辆用其他点燃往复式或旋转式活││││││塞发动机)│││││84082010.90 │功率≥132.39KW其他用柴油机(指87章车│台│││││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132.39KW=18││││││0马力))│││││84082090.90 │功率<132.39kw其他用柴油机(指第87章车│台│││││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84143090.91 │汽车空调压缩机│台││││84152000│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指机│台│││││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87071000│载人的机动车辆车身(含驾驶室)(编号870│台│││││3所列车辆用的(10座及以上的客动车辆除││││││外))│││15│摩托│87111000│汽油型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辆│││车及││往复式活塞发动机,微马力指排气量≤50││││其发││cc)││││动机│87112000│汽油型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辆│││、车││往复式活塞发动机,小马力指50cc<排气││││架││量≤250cc)│││││87113010│250cc<汽缸容量≤400cc摩托车(装有往复│辆│││││式活塞发动机,)│││││87113020│400cc<汽缸容量≤500cc摩托车(装有往复│辆│││││式活塞发动机)│││││87114000│汽油型大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辆│││││往复式活塞发动机,大马力指500cc<排气││││││量≤800cc)│││││87115000│汽油型超大马力摩托车及类似车(装有往│辆│││││复式活塞发动机,超大马力指排气量>800││││││cc)│││││87119000│装有其他发动机的摩托车及边车(包括脚│辆│││││踏两用车)│││││84073100│排气量≤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第87章所│台│││││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不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4.08.0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号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和《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4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6号)、《202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4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

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202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申请表及税目表

202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申请表及税目表

附件1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 年第 4 号),商务部制定了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现公告如下:一、关税配额总量和种类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 万吨,其中70% 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关税配额;(2)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3)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和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关税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8 月15 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获得配额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或委托其他企业进口。

二、申请条件有资格获得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19 年10 月 1 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一)获得2019 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的企业;(二)2018 年日加工原糖600 吨以上(含600 吨)或食糖年销售额 4.5 亿元以上(含 4.5 亿元)的食糖生产企业;(三)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分配原则(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在上一年度所获得的配额量内的进口量。

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及销售额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口量,则其应受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罚则的处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苏政办发[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82号2009年12月3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商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职责,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制定全省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以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监督检查职责划入省商务厅。

(三)取消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四)将贸易投资促进、主办相关会展活动等有关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五)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加强全省经济对外开放战略研究,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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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食糖进口关税
配额再申请的通知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苏外经贸贸传[2009]26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发布日期】2009.08.26
【实施日期】2009.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申请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9]265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0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09年第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获得2009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2009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以下简称《分配细则》)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申请2009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申请企业需于9月1日-15日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我厅提交配额再分配的申请,并依照《分配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申请表》。

我厅将依据企业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在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数据,并于9月15日前按时间顺序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商务部。

三、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由法人代表签字。

如属本年度首次申请,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需提供2008年有关资料)。

四、配额退回
持有2009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食糖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退回,并以书面形式报省辖市外经贸局后转报我厅。

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商务部在分配201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将按比例相应扣减。

请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立即将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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