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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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一、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学习计划(外文)5.国外导师简历6.成绩单复印件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1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是否必须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答:是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实质性合作项目派出。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我国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下为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总则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派出国留学的有效利用和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二、申请与选拔1.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2.申请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并且符合国际交流的基本要求。

3.申请者需通过面试和专业成绩评定等程序进行选拔。

三、学术指导1.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留学期间需接受指导教师的学术指导。

2.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指导经验,负责为研究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3.学术指导内容应包括研究生课题的确定、研究方法的指导以及学术论文的写作等。

四、学习成果1.公派出国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2.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3.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以及获得国际学术机构的认可等。

研究生应向学校提交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措施1.公派出国研究生需定期向学校提交学习进展报告,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2.学校应建立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术评估和学业监控制度,对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3.研究生应合理利用资金、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学术研究的顺利进行。

六、奖励与惩处根据研究生在留学期间的学术成果和学术表现,学校可给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对于不履行学术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学校可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退学等处罚。

七、附则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已经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总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规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派出管理工作,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公派研究生选拔、派出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方针政策,负责公派研究生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

2.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以下简称使领馆)负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以下简称留学服务机构)负责为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办理签证、购买出国机票等提供服务。

4.公派研究生推选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品学兼优的人选,指导联系国外高水平学校,对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业务学习进行必要指导。

推选单位应对推选的公派研究生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与留学基金委和使领馆共同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与派出第四条公派研究生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留学基金委完成公派研究生选拔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录取文件与名单通知推选单位、留学服务机构和有关使领馆。

第六条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见附1,以下简称《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金。

《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经公证的《协议书》应交存推选单位一份备案。

第七条公派研究生(在职人员除外)原则上应与推选单位签订意(定)向就业协议后派出。

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

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
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
回校报到证明
说明:
1.国家公派学生在出国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署协议,并缴纳出国保证金。
2.此报到证明由国际处使用,国际处据此在基金委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以协助完成公派任务回国的学生取回保证金。
3.学生须持此证明与基金委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一同到国际处办手续。
签字:
时间:
3.所在学院(研究院)签字:(请主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
签字(盖章):
时间:
4.研究生院:
签字(盖章):
时间:
5.国际处:
请简述姓名、我校所在学院专业、派出前学业层次和年级、在外时间等)
(注:学生在外详情可察看其提供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例:*****,******,现已完成公派出国留学任务,回校报到。
报到人签字:
报到时间:
2.导师签字:(请导师对学生是否完成了预定的外派任务,并回国报到给予简要说明)

清华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2015年7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出国(境)工作,学校制定了《清华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我校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入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公派出国(境)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公派出国(境)人员范围清华大学在校学历教育研究生,其中委托、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须经委托、定向单位同意方可派出。

二.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的基本条件1.研究生赴国(境)外进行相关的学术活动应结合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参加赴国(境)外的对外交流活动应由学校组织;2.应有经费保证;3.出国(境)外语水平合格:外语学位课成绩及格或免修,并满足所入选的研究生培养项目要求的外语水平。

三.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规定1.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学年内一般不得长期(半年以上)派出,且回国后的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2.在校博士生出国(境)一般不超过一年;在校硕士生及直博生资格考试通过前出国(境)一般不超过半年。

3.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的身份均在出国(境)前确定,出国(境)后不得改变。

4.因公派出的研究生,一般不得延长在外期限;个别确因项目任务需要,须延长在境外停留期限的研究生,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经导师及所在院系批准,并报学校审批。

5.出国(境)三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离校前应办理临时离校手续。

6.出国(境)三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从出国(境)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回国后第二个月恢复发放。

7.出国(境)三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出国(境)期间,学校暂停其校园卡的使用,学生返校后在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报到并在注册中心注册后,方能恢复校园卡的使用。

附: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办事指南一.申请程序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并打印出相关纸质申请表格;2.申请表由导师、院系外事及教学主管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公章;3.研究生本人签字后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4.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将材料移交国际处。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1、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更改?不可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一旦确定以后不允许进行更改。

如需更改,则必需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为落实国外接受单位选择利用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者,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项目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瑞典皇家工学院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

《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能单独打印。

5、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在受理单位未接收前,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

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提回申请表后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学生类)【模板】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学生类)【模板】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学生类)一、申请人需要在信息平台上完成的操作及顺序1. 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2. 获得需上传附件材料列表;3. 验证电子邮件上传材料是否成功(详见本文第六条第2款);4. 关注申请状态的变化。

二、填报时间1. 任意时间都可以到信息平台注册、填表;2. 在项目开通期间,按以下顺序完成申请。

a. 填写{申请留学情况};b. 提交申请表;c. 通过电子邮件上传附件材料(按照具体项目要求)。

三、系统环境要求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7、8版本,登录******四、申报步骤1. 登录******,注册用户并登录后开始申报。

2. 填写申请信息。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共需填写如下10个子表:1) 基本情况2) 外语水平3) 教育与工作经历4) 主要学术成果5) 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6) 研修计划7) 国外导师(博士阶段)简介8) 在读导师简介9) 其他信息10) 申请留学情况前9个子表在注册后即可填写,最后的{申请留学情况}要在项目开通期内填写(非开通期间,国别、留学身份、项目的显示会有缺失)。

3. 点击“提交申请表”,下载生成的PDF格式《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打印、签名;请在提交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

4. 点击“查看申报材料”菜单获得项目要求的电子材料附件清单及对应文件名(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材料附件,由系统根据项目设定,部分项目不需上传电子材料附件;申请人只需按提交申请表后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五、填表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应使用中文填写申请表。

1. 基本情况1) 姓名(拼音)应用大写英文字母,姓、名之间需要加空格,且按先姓后名顺序。

2) 身份证号码应为15位或18位数字(最后一位可为X);邮编为连续6位数字。

3) 电话号码必须按照:区号-电话号码格式输入。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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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一、申请人需要在信息平台上完成的操作及顺序1. 进行注册(往年报名账号作为备份,不再提供使用,请重新进行注册。

)2. 填写申请信息;3. 在项目开通后,填写{申请留学情况},保存后可查看申报材料列表;4. 上传电子材料并及时提交申请表;5. 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6. 关注申请状态的变化二、填报时间1. 任意时间都可以到信息平台注册、填表;2. 在项目开通期间,按以下顺序完成申请;1) 填写{申请留学情况}并进行保存;2) 获得项目{申报材料列表}并上传电子材料3) 提交申请表;三、系统环境要求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7、8版本,登录.cn四、申报步骤1. 登录.cn,注册用户并登录后开始申报。

2. 填写申请信息。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共需填写如下10个子表:1) 基本情况2) 外语水平3) 教育与工作经历4) 主要学术成果5) 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6) 研修计划7) 国外导师简介8) 国内导师简介9) 申请留学情况前9个子表在注册后即可填写,最后的{申请留学情况}要在项目开通期内填写(非开通期间,国别、留学身份、项目的显示会有缺失)。

3. 在填写申请留学情况并保存后,在页面左侧生成{申报材料列表},点击查看项目要求的电子材料附件清单并按要求进行上传(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材料附件,由系统根据项目设定,部分项目不需上传电子材料附件;申请人只需按提交申请表后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 点击“提交申请表”,下载生成的PDF格式《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打印、签名;请在提交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

五、填表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应使用中文填写申请表。

1. 基本情况1) 姓名(拼音)应用大写英文字母。

2) 身份证号码应为15位或18位数字(最后一位可为X);邮编为连续6位数字。

3) 电话号码必须按照:区号-电话号码格式输入。

4) 移动电话要求以1开头的连续11位数字,或者“区号-小灵通号码”。

5) 电子信箱:若修改基本信息表内的邮件地址,系统将自动同步修改注册邮箱为此邮件地址。

6) 工作/学习单位和所在院系/部门名称应为现用的规范全称,不得用简称。

7) 工作(学习)单位:填至司局级单位、大学、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8) 所在部门(院系):应尽量填写详细。

例:【现学习单位】: XX大学【所在院系】:XX学院XX系。

照片:上传时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0K的扫描肖像照,再次上传照片会更改前一次上传照片。

2. 外语水平1) “外语语种”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

请您从外语语种栏目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语种名称,如您的外语语种名称未直接列出,请选择“其他语种”。

2) 外语程度:●未达到合格标准: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并选择培训地点或自行参加WSK考试●达到合格标准a) 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b) 曾在国外学习工作: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c) 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d) 培训部培训合格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并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e)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如您参加的外语考试名称未列出,请选择“其他”并在“您参加的考试种类为”栏目中输入准确的考试名称。

并按格式填写考试分项成绩等各项内容,例:口语成绩6;阅读成绩8 ;听力成绩7;写作成绩 6.5。

i. 填写分项成绩时,遇到考试中没有的成绩填“0”。

f) 通过其他方式达到外方要求:成绩未达到C)的标准但达到外方要求,请详细填写达到方式。

注:如您没有二外语种,请在二外语种栏目中无需选择。

3. 教育与工作经历1) 请保证所填写的每一行数据的完整性,不完整的数据行系统将不会保存。

即可空整行,但不可空某列,请在空列中填“无”。

注意日期的格式。

2) 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从最近的本科及以上经历开始填写,要求至少一行。

3) 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从最近的经历开始填写。

4) 国内工作经历: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从最近的工作经历开始。

4. 主要学术成果1) 本子表要求所填写每一行数据的完整性,不完整的数据行系统将不会保存。

即可空整行,但不可空某列,请在空列中填“无”。

所有排名均指申请人在专利、论文等成果中的排名。

2) 著作/论文: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著作/论文开始;著作/论文题目的预览/打印效果只可显示18个汉字/31个英文字母,超出部分数据仍将保留在系统内,不影响评审。

“收录情况”是指是否被国际知名文献检索系统所收录,如SCI、EI、ISTP等。

如被收录,请填写检索系统名称的英文缩写;如未被收录,则填“无”。

3) 专利: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专利开始,同时请注意日期的格式。

4) 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科研项目开始,同时请注意日期的格式。

5) 获得奖励情况: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奖励开始,同时请注意日期的格式。

5. 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著作/论文摘要介绍,专利和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相关概述,用中文填写,不超过3000字,项目名称以及个别专有名词可用英文,每个字母占用一个汉字的位置。

6. 研修计划1) 研修计划需用中文填写(专用名称除外),字数限制在1000-3000字之间,专有名词可用英文,每个字母占用一个汉字的位置。

2) 研修计划的撰写可参考以下要求:a) 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b) 拟选择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选择原因(应简单评述对方国家及留学单位在申请人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优势,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与对方有无合作基础及业务联系);c) 达到本次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的可行性,结合本人目前从事的工作及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说明;d) 出国学习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e) 学成回国后的工作/学习计划。

要求: 1500-3000字,请使用中文填写,不得另附页。

7. 国外导师1) 导师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均为必填项,如无导师请在上述三项文本框中填“no”。

导师简介请用中文填写,字数要求在1000以内(空格/换行均占用字符数,英文字母与汉字均占用一个字符)。

2) 导师姓名:不限大小写,可以空格或“.“间隔,间隔号不超过5次、不能连续,首尾必须是字母。

3) 有一个以上导师时,可用逗号间隔。

但各项内容字数要求不变。

8. 在读导师简介导师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均为必填项,如无导师请在上述三项文本框中填“无”。

9. 申请留学情况1) 请严格按照“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受理机构”这一顺序进行选择,每个下拉列表框可选内容依据前一个下拉框已选内容进行显示(即前后联动)。

2) 留学专业名称:若下拉列表中无真实的留学专业,请选择相近专业。

3) 具体研究方向:请具体填写出国学习期间拟从事的学习/科研课题。

4) 重点资助学科:如不在所列学科内请选择“不在所列学科内”。

5) 是否申请学费资助:如计费周期不为学期、学年的,请转换后进行选择。

6) 留学单位是否收取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必需根据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材料中提到的费用收取情况如实填写。

如果费用名称超过一项,请用“/”隔开;所有各项费用的总额(数字+外币单位)填入“金额”中,例如:200挪威克郎,1000美元。

六、上传材料流程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上传电子材料:1)直接上传a) 通过每个材料后方的上传功能单个上传附件b) 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通过邮件发送电子材料有严格的命名要求,详情请阅读“(二)邮件上传”说明)。

c) 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d) 将全部必传文件上传完毕后即可提交申请表2) 邮件上传在项目开通期内若因网络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无法上传可以通过邮件上传电子材料,要求如下:邮件主题:XXXXXX 发件邮箱:XXXXX收件人:csc@a) 每一项电子材料均应制作为1个PDF文件(PDF制作文档下载),并严格按照以上图表所示“附件名称”命名。

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20MB。

b) 所有附件必须一次性上传。

附件不得压缩打包。

c) 附件名称与内容不匹配将直接影响您的评审结果。

d) 点击查看电子邮件处理结果e) 必传材料都显示“已上报”后即可提交申请表:注:建议直接点击“附件名称”旁的[复制]按钮取得文件名,再重命名扫描好的PDF文件,以防文件名出现错误。

七、典型界面图示:1) 申请表填写中2) 网报完成八、常见问题解答1. 申请表右下角的验证码是什么作用?答:验证码是申请表有效性的标识,一份有效的申请表其每页上的验证码都必须是一致的。

若同一份申请表有不同的验证码则必然是多次提交后,拼凑起来的无效申请。

2. 为什么预览申请表的时候看不到照片?答:预览照片需要您的上网环境开放TCP 8000端口,可请求您的网络管理员协助解决该问题。

3. 《申请表》子表间如何跳转?答:建议开始填写时按顺序完成子表。

若后期检查等需要,可通过单击页面上方蓝色子表名称进行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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