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质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定:监督登记号: 201 0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一、单位工程(小区)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基础形式:结构类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二、监督工作范围根据监督登记2010号,由我站负责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自201 . . 开工至201 . . 竣工期间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实物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三、监督工作内容对参建各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主要对基础、主体结构部分的钢筋绑扎、砼浇质量、砖砌体质量等安全性能方面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使用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功能方面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基础、主体、幕墙、钢结构等主要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抽查。
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组成员组成进行监督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审查,对竣工验收的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对各方资料进行审查。
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写出监督报告。
四、监督工作的目标监督参建各方严格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合同质量条款要求。
五、监督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
六、项目监督组及监督人员我站指派下列监督人员组成监督组对该工程进行监督。
监督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七、监督组人员岗位职责1.监督组组长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对负责的受监工程和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负责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和材料进行监督抽查并填写监督记录.5)下发质量整改通知;要求局部停工整改时,报站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25•【字号】济政办发〔2014〕30号•【施行日期】2014.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5日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3〕17号),设立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出的职责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承接的职责1.承接省质监局下放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职责。
2.承接省质监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下放和取消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需要下放、取消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
质监系统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质监系统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质检部门是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主要主体之一。
质监系统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对保障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的不断改革,行政许可工作亟待加强监管,促进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化、公正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为此,质监系统应当制定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严格监督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并促进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完善。
二、工作目标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1. 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正、透明地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核等各环节的程序和操作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2. 查处各级行政机关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政许可工作的严格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提高质检部门对于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程序,组织专家、律师、监察人员等多方面力量,对行政许可工作依法依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变更、延期、撤销等全过程,以及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高效等各个方面。
2. 质检部门应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间表,推动“回头看”发现问题和年度工作检查的有机衔接。
3. 质检部门还应当通过资源的整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知识,宣传行政许可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意识,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
质检部门应当根据年度计划和督察检查任务,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重点和时限,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9.12•【字号】鲁质监科认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质监科认发〔2018〕32号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为加强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的管理工作,现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自2018年10月2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质监科发〔2016〕33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9月12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检中心”)的规划和管理等工作,依据《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批筹原则与筹建程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科〔201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质检中心是由相关单位申报,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批准,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承建并运行(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并由依托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第三条组建省质检中心旨在加强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承担某类产品(或项目)的质量检验技术能力,有效促进公正检验测试服务、标准(规程)制(修)订、产品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为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省质监局对省质检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监督管理。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安排(全文)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安排(全文)1、加强重点区域监管。
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从完善标准、计量、质量三大基础监管体系着手,抓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产品上档升级,创建名优品牌。
2、加强监督治理工作。
落实省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治理细则》,围绕重点整治产品、生产许可、强制认证产品以及政府关注、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食品、区域特色产品、假冒名牌产品、历史曝光反弹的产品、无证生产产品和风险研究产品6大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其违法行为。
4、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及辖区监管责任制。
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安全治理制度。
针对原辅材料污染、食品卫生污染、出厂检验、记录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最大限度的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以矿山特种设备、重点行业特种设备、民用液化气瓶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定期检测,大力推进特种设备操作规范治理,操作人员及治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力争实现100%。
加强设备的现场检查、使用登记和定检工作,确保设备现场检查覆盖面达到90%,在用设备使用登记发证率达到95%,最大限度的保证特种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强化标准化工作.积极作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大品牌宣传,产品推广,促进在示范效果上下功夫。
巩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扩大示范区域,增加示范面积,提高示范水平,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推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以旅游业为重点开展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在服务业开展消灭无标准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7、加强计量工作。
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治理水平,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某某县住建局2024年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

某某县住建局2024年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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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服务规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职责、设施和环境要求、人员要求、工作流程和要求、服务要求、工作制度、投诉举报、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71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质监法发〔2011〕9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鲁质监法发〔2011〕53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鲁质监许发〔2011〕7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国质检纪监〔2009〕125号)《全省质监系统治理“庸懒散”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二十不准”暂行规定》(鲁质监办发〔2013〕113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禁令》《关于统一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分工的通知》(鲁质监许字〔2011〕134号)《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鲁质监办发〔2013〕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鲁质监许便字〔2014〕92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工作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发证前抽查复核工作规范》(鲁质监许发〔2012〕25号)《山东省质监局关于严格贯彻国家总局149号令终止许可有关规定的通知》(鲁质监许字〔2013〕275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案卷档案管理规定》(鲁质监许字〔2012〕522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质监财字〔2011〕144号)3 政务大厅职责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省质监局一楼办公区域设立政务大厅,主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提供行政许可业务咨询等服务,实现省局行政许可工作“两集中、两到位”、“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党务公开考核细则

党务公开考核细则派驻工作情况交流第23期中共威海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纪检组、监察室2011年5月4日按: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市质监局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党务公开考核激励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威海市质监局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威海市质监局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参考性。
现将其印发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搞好学习借鉴,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威海市质监局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威海市质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机关党支部,各直属单位、特检分院党支部。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考核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核之中,与年终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党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并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落实情况:党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是否进行了宣传动员;是否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载体建设情况: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内容备案簿、党员群众意见及处理情况记录簿册等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完备;宣传报道是否充分,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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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省委《山东省党的基层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鲁办发[2011]13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部署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工作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保证。
实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
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涉及保密事务的应在保密范围内公开。
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和特点,研究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
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管理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人员录用、奖惩、职称评定等情况;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建立联系点,落实帮扶制度,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
2、实施公开。
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进行,公开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
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
要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公开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因地制宜,选择公开栏、新闻媒体、党建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适时公开。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要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其他有效方式,更好地方便、服务群众。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
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长期公开应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
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
期公开。
定期公开一般可以据情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3、即时公开。
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工作应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应在公开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经批准、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建立党内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
要及时通报党内事务和党员关心的重大事项。
要畅通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对反映的情况和建议认真处理并接受监督。
(四)监督检查制度。
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公开监督员、成立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置党务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对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县局局长王昌涛任组长、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李振涛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
县局各支部、各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的实践,县局各支部、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精心落实。
要根据上级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党务公开目标,报县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四)完善机制,确保长效。
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坚持边推进、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着力构建较为系统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构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真实具体,程序严密规范,方
式间接灵活,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在“阳光”下健康、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附件:1.郓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